安林瑞 朱柏萍 王 锐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 甘肃 兰州730071)
构建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的常态化机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做好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向纵深发展的同时,自下而上推动基层群众主动参与政协协商,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多方联动的协商参与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和反馈机制。
一是建设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的文化环境。基层政协要帮助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吸取传统文化中关于协商理念的精华,借鉴国外先进协商文化,因地制宜,培育协商制度文化,增强基层群众对协商民主的价值认同。二是加强平等对话。要真正改变“官本位”思想,除了群众自身改变观念之外,还需要基层领导干部真正放下架子,联合基层政协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号召性强、覆盖面广等优势和特点,使社会组织在协商过程中发挥拓展群众表达渠道的作用。例如,通过各种研究会、协会,吸纳基层群众中有能力的人参与其中,这样可扩大政协协商的群众基础。
一是提高政治素养,时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自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部分基层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有辨别能力,杜绝“一刀切”这种看似“顺应民意”,实则浪费人力财力、增加行政成本的情况发生。二是基层政协干部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要着重提升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升自己的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一是通过社区、农村的宣传栏,选取群众喜闻乐见的、给群众带来实惠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宣传和解释政协协商的理念,循序渐进,循环展览,使群众有热情去了解什么是政协协商、什么是政治参与。二是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理念和宣传手段,讲好基层协商民主故事,传播委员议政声音,扩大基层政协协商的影响力。三是适当举办一些文化活动,例如设置协商文化宣传建设橱窗、表演文艺节目、编印书籍、举办书画活动等,让基层群众参与其中,使群众有更多机会了解政协协商、正确表达政治诉求。
一是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协商代表人士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根据不同的协商议题,采取科学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遴选方法,尝试将各层级协商代表按照行业分类,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数据库中人员进行政治引导、专业培训,将相关考评工作业绩与实职安排、政治安排和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优者保留、弱者退出的数据库机制。二是优化协商客体。协商不仅要体现在决策之中,也要体现在决策之前,即对协商议题和内容通过各种协商形式进行严格筛选。我们可以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将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对于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或者反映较多的问题,以及在调研过程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进行讨论并予以合理采纳。
一要建立协商主体权利制度,保障参与主体的平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知情权包括委员和群众两方面的知情权。委员要知“政情”、晓“民情”、明“社情”,主要包括:完善政协领导参加会议制度、健全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工作制度、建立部门工作通报制度;把握最真实的民意,掌握最真实的资料;让委员走出去、走下去,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学习和交流。群众的知情权主要指在参与协商过程中获得对等的信息和平等的话语权。监督权包括群众对政协委员的监督和对协商内容、过程及结果的监督。二要健全委员产生及履职考核的协商机制,对委员的名额分配、资格条件、管理考核、进退去留等协商机制进行细化。三要完善政党协商与其他协商的联动制度,充分发挥党内外智库、社会智库、民间智库的作用,将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协商形式制度化、常态化。四要规范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的程序与内容,包括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和完善委员联络制度。以委员工作室、委员联络室等为阵地,将政协委员编入网格,与其所在的乡镇、街道联系,建立政协委员联系群众接待制度,当好群众的“传声筒”,引导基层群众走进政协。
一是要提高对基层政协协商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加快相关立法,例如可尝试出台关于征集群众意见、政协委员进社进村联系群众、民主监督实效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总结基层政协协商实践的经验和做法,把协商的组织形式和具体流程等内容固定下来,使之成为大家都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二是在中央出台相关法律之后,地方应围绕中央政策,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创新性地推出与之相应的配套政策,保证基层群众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一是要引入专家参与协商的机制。在基层政协协商中引入专家论证咨询机制可以提高协商的效果,确保协商主体的理性参与,同时有利于保障各利益主体间获取信息的均等性,保证协商的公平性。二是利用好现代网络技术,创新协商方式,拓展多元平台。在与传统媒体互动的同时,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个开放平台,通过建立基层政协客户端、开设领导信箱、组织在线论坛、开展远程协商,发挥好“自媒体”的积极作用,利用微信、微博、qq等,将协商议题、协商过程、协商结果及落实情况等,第一时间传递给基层群众。同时,要对各种网络资源进行整合,筛选有效信息,为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载体。三是各地还应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和丰富协商形式,走出一条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的地方发展特色之路。
一是政协委员可通过到基层走访、调研等形式,“零距离”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愿望,确立协商议题自下而上的产生机制,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中精选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解决的问题协商议政、建言献策。二是对协商意见进行分类汇总,通过论证的方式,因地制宜,牢固树立人民主体观,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科学确定“接地气、连民心”的协商议题,合理制定协商方案,并于第一时间将议题内容和参加协商相关要求通知协商主体。
一是按照“走访调研—征集意见—分类汇总—论证可行性—制定方案—最终确定”的程序来确定协商内容。二是确保协商过程的有序、规范,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在召开基层协商会议前须告知群众时间、地点、议题、参会对象等信息;会议过程中主持人和专家顾问要保持态度中立,避免出现“随大流”和“意见领袖”的现象出现,要采用“头脑风暴”的方式进行提问、发言、辩论等,保证协商有序进行,同时会场安排井然有序,避免各种突发状况出现;会议结束后要对协商结果进行汇总和公示,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有效落实,为良好的监督打好基础。
一是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听取人民意见,建立广泛合理的多元监督平台,采取会议协商、恳谈协商、书面协商等方式,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畅通协商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二是制定相关监督法律法规,例如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将协商议题的筛选和确定过程及内容、协商主体信息、协商过程、协商结果及协商情况反馈等进行公示,使协商在公开和透明中进行,确保基层群众知情明政。三是对协商结果进行监督。组建一个包括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社区或基层群众代表等独立于协商主体之外的监督小组,收集群众对本次协商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政府部门和基层政协。
协商结果只有得到认真执行和充分落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整个协商过程才能算是完整的、有效的,这样的协商才是有意义的。注重层层抓落实,建立和规范反馈程序,加大对协商结果的反馈力度,重视多元主体监督,建立起包括群众、党员、上级组织、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等在内的监督小组,确保协商过程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有效落实。
建立协商过程和结果执行的落实机制,确保规范化和透明化。对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应,对未采纳意见建议陈述理由;认真研究团体党派、政协委员表示明确反对的事项,重新启动协商程序;对于较为复杂的协商议题可进行多轮协商,在每轮协商完成之后对结果进行及时公示,不断完善协商建议。
政协党组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党组工作要点和政协协商计划,扎实推进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加强与党员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引导委员找准政协履职与党政工作结合点。
形成一种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格局。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重视基层政协的重要作用,将政协工作纳入到党和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中来,让政协委员在党委各项会议、政府工作会议中有真正的发言权并积极采纳其合理建议。二是基层政协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让党委和政府充分了解政协的各项工作,政协没办法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党委和政府来协调解决。三是要营造全社会重视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的良好氛围,让基层群众真正了解政协,培育社会各界的协商意识。
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机制。一是省级政协要牵头抓总,除制定省级政协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外,还应充分掌握各级市县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形成科学有效、上下联动的机制。省级政协要将下级政协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并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二是各市级政协既要做到上情下达,也要做到下情上达。市级政协要引进精通政协理念的专家和人才,并鼓励他们到基层进行挂职锻炼,增强基层政协队伍的专业性。三是基层政协既要妥善处理好和群众的关系,也要处理好和其他各级政协的关系,注重横向纵向互动,做好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构建各级政协之间共建共享的协商大格局。四是省、市、县各级政协委员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要更多更好地聚焦重点难点热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建言献策。五是进一步探索将政协组织和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创新做法,如举办“民意恳谈会”“协商夜话”等,倡导各级政协建立政协云APP,打造网上委员工作室,助推线上线下对接,推进委员线上线下履职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