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增收关系实证分析
——基于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面板数据

2020-02-18 04:42陈宇虹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庆400000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淘宝

陈宇虹(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 400000)

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收入现状

(一)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现状

2013年末,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1.77亿人,到2018年末,农村网民迅速增长至2.22亿人,年均增长率超过5%,其中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的增长率达到13.5%。农村网民规模的增长为我国农村电商快速发展铺垫了基础,使得淘宝店、淘宝村、淘宝镇开始在农村集聚,并初具规模,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农村网店达到985.6万家,2018年农村网点数已超过1200万家。

另据阿里巴巴《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18)》显示,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国淘宝村数量达3202个,在我国24个省(市区)330余个县(区、县级市)广泛分布,淘宝村网店年销售额超过2200亿元,但淘宝村的分布在区域上非常不均衡,数据统计显示(见表1),截止2018年底,全国前十大淘宝村主要集中在浙江、山东、江苏、福建和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山东菏泽全国淘宝村数量达到267个,位居全国第一,紧随其后的浙江温州和浙江金华淘宝村数量分别达到254个和245个。从全国淘宝镇的分布情况来看(见表1),呈现出同样的趋势,山东菏泽以35个淘宝镇的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紧随其后的浙江台州(22个)和浙江金华(21个)位列第二和第三,浙江温州和宁波则以20个并列第四。

得益于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不仅能够通过电子商务的网络渠道来满足生产、生活的购物需求,而且还能够借助于电子商务渠道将优质的农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让城市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农村的特色美食及丰富多样的农产品,极大丰富了城市消费者的购物选择,为我国农村市场活力的进一步激发铺垫了基础,使得我国农村网络零售规模得到爆发式增长。2014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仅仅只有1800亿元的规模,但到了2018年末,农村网络零售额规模达到了13700亿元,相比于2014年增长了6.61倍,年均增长率持续处于高位。

与之相关的是,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举措,如2018年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村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中央一号文件从农产品电商、涉农电商平台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以此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对比近五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内容,可以明显发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电子商务的重视程度在持续提升,得益于政府政策的支持和红利的释放,我国农村农产品电商交易额也出现了跨越式的增长,农产品电商交易额从2013年的500亿元快速增长至2018年末的3000多亿元,足足增长了5倍,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0年末,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将达到8000亿元。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巨头不断布局农村电商市场,有力促进了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注定农村电商在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发展。

表1 2018年全国前十大淘宝村、淘宝镇所在地分布

图1 农村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传递机制

(二)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现状

在乡村振兴和国家精准扶贫等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在近五年得到了显著提升。2019年2月,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着立将农村发展放到至关重要的地位,为我国农村发展注入了活力,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健快速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4年的10488.9元快速上升至2018年末的14617元,东部沿海地区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接近甚至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对居民消费支出动能的释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应地,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可以发现,农村居民消费由2014年的8382.6元增长至2018年的12124元,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1.2%,从侧面说明了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规模和消费水平的提升。但不可忽视的是,东中西不同区域农村居民收入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东部沿海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整体较高,西部地区则相对较低。

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增收关系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一)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增收关系理论分析

关于农村电商与农村居民增收之间的关系研究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普遍的研究观点是农村电商发展有利于农村居民增收,但农村电商发展是如何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及其影响机制如何,相关研究仍然不够深入。因此,本文将深入剖析农村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增收的理论传递机制(见图1)。

影响机制一:农村电商的发展能够帮助农村居民改变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传统农产品销售普遍通过中介批发商实现销售,而农村电商的发展,有利于规避中间商的差价,突破“经纪人—产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零售商”产销分离模式,可以变农产品批发销售为电商平台产地直销模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农村居民普遍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利用政府农产品网站、第三方平台(如微信、微店等进行直销)以及第三方电商平台(淘宝、京东等)来实现农产品的网络销售。

影响机制二:农村电商的发展通过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带动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继而帮助农村居民实现增收。农村电商的发展,能够快速获取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定位,而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以满足“口感”为主要目标,更多关注农产品的营养、健康和安全,以及对农产品新鲜度的追求。对农产品标准的提高有利于生产者改进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同时也会激发对农村电商发展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产品价格,改善流通体系,促进城乡商品流通,从而帮助农村居民实现增收。

影响机制三:农村电商的发展有利于激活农村市场,倒逼快递业、物流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市场的繁荣。随着农村电商的发展,与之相关的商贸、物流、交通基础设施、信息等行业将会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农村市场的对外开放,加大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交往,促进城市居民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优化农产品市场的供应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是电商发展的基础,随着农村电商市场的繁荣,电商巨头为了抢占农村电商发展的蛋糕,均会积极布局农村电商,加大对农村电商相关信息流、资金流的投入力度。实践中,以阿里巴巴和京东为典型代表的大型电商企业已进行全面布局,阿里巴巴在全国构建自己的菜鸟网络,将仓库和产地仓库遍布全国,京东亦是如此。这些布局都会促进农村生产,激活农村市场,带动农村居民实现收入增收。

影响机制四:农村电商的发展通过扩大就业,带动自主创业的渠道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农村电商的发展能够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村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带动农村居民增收,同时也能够吸纳更多的年轻创业人士返乡开展自主创业。与传统农民不一样的是,返乡创业的年轻人和大学生群体具备较好素养,通过引入新的思想、新的理念,对电商发展模式进行创新,实践中也出现了浙江遂昌模式、浙江临安模式、河北清河模式、山东博兴模式、江苏沙集模式等创新型电商发展模式,极大促进了农村电商的发展,继而带动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理论分析已经表明,农村电商发展能通过改变农产品销售方式、农村生产方式、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供应链促进农产品销售,以及扩大就业、带动自主创业等渠道激活农村市场,促进农村居民实现增收,因此,提出假设1:

假设1: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有利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实现农村居民增收。

但与此同时,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之间存在显著的东中西差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也存在显著的东中西差异性,无论是电商发展规模,还是电商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东部沿海地区远远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尽管从理论分析可以发现,农村电商发展有利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待验证假设),但也有学者指出,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电商发展的先天资源禀赋和较完善的电商基础设施,与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的电商发展相并存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东部地区农村电商发展导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也即随着农村电商的发展,东中西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可能会进一步拉大,反而不利于东中西之间农村居民贫富差距的缩小。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农村电商发展有利于农村居民增收,但发达地区农村电商发展却不利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农村居民贫富差距的缩小。

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增收效应实证检验

(一)实证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根据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增收关系之间的理论分析,本文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之间的实证模型如(1)所示:

其中,Lnincomeit表示地区i在t年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数,LnRural-E-commit为地区i在t年的农村电商发展指数,controlit为控制变量。

对假设1进行验证的样本为长江经济带沿线的11个省市,具体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市,样本期为2014-2018年的省域面板数据。

表2 长江经济带城市东中西不同区域划分

注:***表示1%显著性水平显著。

农村居民收入水平(Lnincomeit):采用各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示,并进行取对数处理,人均可支配收入原始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库。

农村电商发展指数(LnRural-E-commit):关于农村电商发展指数的测度,由于涉及到电商数据的收集较为困难,且难以区分城市电商发展还是农村电商发展,数据也主要掌握在搜索引擎和电子商务公司等企业,显然难以获取。虽然阿里研究院在2013年建立了衡量电子商务发展的“县域电商发展指数”,该指数从网商指数和网购指数两个一级指标和网商密度指数、店均网络交易指数、网络购物消费者密度指数和人均网络消费指数四个二级指标进行了测度,也是目前最具科学性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测度数据。但考虑到该数据仅测算到2017年,以及数据可得性,本文采用其他文献常用的且易得的“淘宝村”数量来衡量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数据来自阿里研究院。

控制变量(controlit):地区GDP是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因素,因此将其纳入到控制变量中,原始数据来自于各地统计年鉴,并进行取对数处理。

与此同时,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与区域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实证模型如式(2):

其中,LnGap-incomeit为东中西不同地区的收入差距,包括东部与中部地区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东部与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以及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LnRural-E-commit表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村电商发展平均指数(以各地区农村电商发展指数平均值衡量,也即本文区域范围内淘宝村数量衡量)。

对假设2的检验,样本同样为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市,并根据所处不同区域将11个省市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样本期为2014-2018年),具体划分如表2所示。

地区间收入差距(LnGap-incomeit):地区间收入差距包括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三部分,分别采用不同地区(每个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采用加总平均得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差予以衡量,原始数据来自于各地统计年鉴,同样进行取对数处理。

(二)实证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为了验证假设1,采用Stata软件对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域面板数据就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估计(鉴于篇幅,实证模型估计前各变量面板单位根检验过程不再给出),得到估计结果如式(3)所示:

式(3)的估计结果表明,淘宝村数量的增加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农村淘宝村数量每增长1个单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将会增长0.2016个单位,验证了假设1,证实了理论分析的结论,农村电商的发展确实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同时,地区经济增长是影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升的最主要因素,弹性系数明显要强于农村电商发展水平。

为验证假设2,进一步根据模型2就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三个地区电商发展对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模型1)、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模型2),以及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模型3)的影响关系进行时间序列模型实证估计,得到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表3的估计结果显示,东部地区电商发展对东部和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弹性系数为0.1173,对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同样具有一定的影响效应,且弹性系数明显大于对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而对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效应虽然具有显著的拉大作用,但弹性系数明显要小,这表明东部地区电商发展对中西部地区之间电商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特别强,原因可能在于电商发展对区域外的辐射和传递效应相对较弱。中部地区电商发展对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具有负向的抑制作用,表明中部地区电商发展有利于缩小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样,西部地区电商发展对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以及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也即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验证了假设2,不论对于哪个区域,抑或是哪个省份,农村电商发展有利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但农村电商发展的东中西区域差异性,拉大了区域之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发达地区农村电商发展会拉大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原因在于,农村电商发展对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且东部地区农村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促进效应要明显强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强于西部地区,呈现出“东强西弱”的递减趋势。这一点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东部地区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资金流和人流等相比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明显更加发达,电商的集聚越容易带动电商基础设施、资金流的集聚,继而形成良性循环,出现“强者越强”的现象,最终表现为东部地区电商发展无论是对东部与中部地区,还是东部与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甚至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也产生了正向的作用。

进一步地,实证估计结果显示,西部地区农村电商发展对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并不存在,而中部地区电商发展对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具有正向拉动作用,这表明中部地区电商发展可能对西部地区电商发展产生了负向溢出效应,导致中部地区电商发展虽然对于东部和西部地区来说属于域外区域,但还是对东西部地区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产生了正向的推动作用。这也再次说明了西部地区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要弱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则要弱于东部地区。这也为政策当局制定电商发展政策提供了方向,要实现电商发展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需要更好发力,投入更多有利于电商发展的资源,使得西部地区电商发展和中部地区电商发展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力度强于东部地区,才能够扭转当前逐步拉大的东中西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否则,东中西区域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不利于全国层面区域间贫富差距的缩小。

结论

首先,理论研究表明,农村电商发展会通过改变农产品销售方式、农村生产方式、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供应链促进农产品销售,以及扩大就业、带动自主创业等渠道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实证研究进一步验证了农村电商发展有利于农村居民增收的观点。

其次,农村电商发展的区域差异性对区域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发达地区农村电商发展会拉大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利于贫富差距的缩小,而欠发达地区农村电商的发展有利于缩小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这表明,发达地区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增收的促进效应强于欠发达地区,呈现出“东强西弱”的梯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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