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兴洪
(肇庆市畜牧兽医局 52604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消费观念逐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承受力则有所降低, 并且通过媒体等获取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渠道多样化,一旦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的影响迅速被放大, 对社会稳定、 政府形象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给广大畜牧业从业者带来极大损失;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必须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管理中落实好先行处置、信息报告、媒体应对等工作措施,迅速有效处理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确保畜牧业健康平稳发展。
尽管近年来畜禽养殖场(户)生产标准化进程不断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处于上升趋势,但是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市场仍不规范,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利用地下制售假冒“黑窝点”在生产饲料、兽药过程中添加隐性成分,个别养殖场(户)罔顾产品安全而滥用兽用抗菌药,不执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休药期等有关规定,以及一些生猪养殖、贩运和屠宰不法分子在生猪屠宰前以增重为目的,给生猪注水、注药等,均危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倍增。
当前县级和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着机构队伍不稳、管理体制不顺、履职能力削弱、保障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 严重影响了基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体系的稳定和发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非常薄弱,难以扼守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卡,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极为不利。
现阶段,畜禽养殖场(户)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养殖场(户)考虑饲料、兽药的价格与使用效果,不按规定使用饲料、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造成管控难度大,尤其是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行政执法能力不强,监管成本攀升,致使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存在极大漏洞。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同时非传统风险加大,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传播速度加快,影响范围广泛,增加了危机控制与处置的复杂性和难度。
严峻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必须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达到迅速有效处理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控制和减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畜牧业平稳发展。
组织辖区内畜禽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类)、畜禽养殖户(其生产的畜禽产品主要用于销售)等生产主体逐一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摸清问题隐患,限期整改;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饲料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瘦肉精”饲料的行为;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以生产、经营兽药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 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执业兽药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为消除畜禽产品中存在的兽用抗生素残留、β-兴奋剂等各类禁用物质、重金属与环境毒素、各种生物毒素等造成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果断采取有力措施, 防范于未然。 一是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彻查危害质量安全风险因子[1];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并且侧重于标准转化,使标准有利于促进畜禽按要求进行标准化养殖;三是要狠抓畜禽养殖标准化的实施,以发展一个、带动一批,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作用;四是加大风险监测力度,重点是畜禽产品快速检测,并强化检打联动,压实生产企业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推动生产企业自觉主动依法开展产品自检;五是坚持组织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六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并围绕畜禽产品--食品全程监管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落实落细落小各项措施,有力遏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多发、频发的特殊时期,基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
2.3.1 沉着冷静。 静能生智,当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各种负面信息汹涌而至,甚至有些负面报道模糊不清内容不全,有些是无中生有以讹传讹,这就需要基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沉着应对, 迅速平复思绪, 冷静思考突发事件的有关细节,以有效作出正确判断。
2.3.2 确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级别和落实信息报告。根据所发生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 立即组织专家库的专家组成各类别调查组奔赴现场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 确定突发事故的级别,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上报给相关政府或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并根据突发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做好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2]。
2.3.3 先期处置。 根据所发生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的对应级别,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按规定上报情况的同时,快速反应, 组织相应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迅速控制事故的爆发点及隐患,降低突发事故的危害。
2.3.4 主动及时应对。 根据所启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的预案和事故响应级别、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官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尽快查明突发事故的发生原因,追查引起突发事故障的畜产品的来源、流通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严格督促落实。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理, 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确保社会稳定。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旦发生, 会迅速成为媒体和网络关注的焦点, 在真实报道的同时, 也会有个别媒体及网络断章取义,发布不实信息,造成群众恐慌,给畜牧业平稳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正确应对媒体和记者,会给突发事故的平息夯实坚实的基础;一是不回避媒体和记者,尊重记者的工作和截稿时间,有礼貌地与记者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围绕工作主题内容展开论述,尽量有稿件资料提供给记者并尽量提供帮助,讲可以讲的真话,不发表个人见解,不代表其他人发言,可以第一时间告诉记者在突发事故发生后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做什么, 处置工作又是如何开展的,目前的工作目标又是怎样的,最重要的是不要被记者的问题推着走,要将自己的工作介绍给媒体。 通过与媒体记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巧妙应对好媒体记者的提问,迅速将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平息,减少媒体网络的不断报道造成的事件发酵,大大减少突发事故对畜牧业从业者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