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初步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

2020-02-11 18:12
江西社会科学 2020年11期
关键词:总体布局小康小康社会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必将朝着更高目标迈进。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并不意味着这一历史任务的完结。我们要科学理解“全面建成小康”与“初步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之间的辩证关系。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我们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对一些重要问题保持审慎的研判,紧跟时代的发展,全面而科学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在此之际,我们应该深入研判的重要问题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之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将作哪些相应的调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是否意味着这一历史任务的完结?全面建成小康与全面实现现代化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加以思考和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辩证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小康社会”和“小康之家”的概念,并将其与“中国式”现代化相联系,纳入“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之中。1979年12月,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首次提到“小康”这个概念:“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1](P237)所谓“小康之家”,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就是到20世纪末,“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也还得付出很大的努力。就算达到那样的水平,同西方来比,也还是落后的。所以,我只能说,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1](P237)。

“小康社会”“小康之家”这是一个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词汇,切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因而一经提出,就得到人们的一致认同。就当时中国的实际来说,经过“十年动乱”,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得到解决。1978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仅3645亿元,人均381元(约241美元)。若要达到如邓小平所说“小康之家”的水平,那就意味着到200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要翻四番,才能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

从党的十二大开始,“小康社会”就成为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的一个关键词,因而也是历届中央领导接力奋斗的宏伟目标。在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对“小康社会”建设,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三步走”战略中的前两步构想。

按照我们党提出的“三步走”设想,第一步以1980年国民生产总值为基数,至1990年使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第二步至2000年,使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把贫困的中国变成小康的中国。第三步是至21世纪中期,使中国达到中等发达的水平。[2](P226)198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是4545.6亿元,至1992年和199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6923.5、84402.3亿元。因此,我国已于1992年和1998年实现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一、二步目标,开始向第三步目标挺进。

然而,20、21世纪之交实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要提升到较高的水平,还需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奋斗。之所以说当时实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主要是因为,我国生产力和科技发展的水平总体上还比较落后,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较大,仍存在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经济体制及其领域的改革有待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及其民主法制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虽然经过20多年的改革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但是,要让全国人民过上更加幸福和富足的生活,还必须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3](P16-17)

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战略目标,这就是在原来的基本小康的基础上再经过20年的奋斗,至2020年,建设全面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届时我国的“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3](P17)。据此,党的十六大还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几个方面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指标,如在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社会效益的基础上,使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

党的十八大在十六大、十七大的基础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然与十六大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比,只有一字之差,但却表达了不同的致思重心,而且作出更具体的达标规定。这就是继十七大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之后,又进一步提出“至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党的十九大通过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制定了从2020年至2050年“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的新的“两步走”战略,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之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作出具体的部署。

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至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经过15年的奋斗,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更加宽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经过15年的奋斗,将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得以实现,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在世界上将处于领先地位,届时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将过上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显然,这一部署不仅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制定的“三步走”的战略思想,而且细化和深化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30年的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新性和时代性。

有一种观点认为,到2020年底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后,中国就一步跨入“基本现代化”阶段;至2035年,中国将跨入“全面现代化”阶段。这种理解是不甚准确的。“全面建成小康”是一个辩证的概念。即使2020年底实现全面小康,也还需要再经过15年的努力,才能达到“基本现代化”的程度。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定位从“全面建成小康”到“基本现代化”这15年的历史阶段呢?进一步,我们又该如何定位从“全面建成小康”到“全面现代化”这30年的历史阶段呢?

这里有三个时间节点:2020年、2035年、2050年。试想,假如我们把这三个时间节点加以截然分割,那是一种什么情形呢?2020年底那一刻标志着“全面建成小康”,而在那一刻前还未“全面建成小康”,在那一刻之后,即进入“基本现代化”阶段;以此类推,其他两个时间节点皆可作如斯观。无疑,这样的理解不符合辩证法。它会造成严重误识:似乎“全面建成小康”“基本现代化”“全面现代化”是那一刻突然降临的,也只存在于那一刻。而且,这种理解也会造成逻辑上的矛盾:2020年之后即进入“基本现代化”阶段,但又认为2035年底那一刻才标志着实现了“基本现代化”,而在这之前还未实现“基本现代化”。在这个判断里,一方面说2020年之后即进入“基本现代化”阶段,另一方面又说2035年底之前未实现“基本现代化”,这不是一个判断里而包含相互否定的逻辑矛盾么?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量变和质变、是和否等的有机统一;阶段性的区分不是绝对的,它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量变和质变也不是截然分割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是和否不是完全对立的,是中包含否,否中包含是。以“全面建成小康”为例,21世纪头20年,即从2001年到2020年,是从“初步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过渡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是从“全面小康”到“基本现代化”的过渡阶段;从2035年到2050年,是从“基本现代化”到“全面现代化”的过渡阶段。每一个过渡阶段,除显现自身的矛盾特征外,既遗留有上一个阶段的矛盾属性,也存在下一个阶段的矛盾萌芽,这三个阶段的矛盾关系是相互交织和渗透在一起的,不能够也不可能作人为切割。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相互交错的矛盾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迁。在每一个阶段的初期,上一个阶段的矛盾特性还占据着一定地位,由于社会实践的推动,只是到了这个阶段的中期和末期,上一个阶段的矛盾特性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例如,从2000年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的阶段,在其初期,“初步小康”还占据一定地位,只是到2010年之后,“初步小康”的阶段性特征才逐渐消退。以此类推,2020年之后,虽然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但在这个阶段的初期,“全面建成小康”的任务并未完结。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至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后,“基本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并非立即到来。从2020年到2035年这15年间,初期仍存在“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属性,然其历史使命并未完结。只是在到这个阶段的中期和末期之后,“基本现代化”的阶段属性才会充分显现出来。

因此,2020年过后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之后,至少在七八年时间内,随着“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提上议事日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还不会马上退出历史舞台,而是随着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使之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深化和完善,直至最终完全让位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深化完善与“全面现代化”

尽管2020年发生了重大的新冠疫情,但是“全面建成小康”的社会目标是完全可以如期实现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截至2020年5月,“总体而言,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成效比当初预期的还要好”[4],作出这个判断是有充分根据的。

首先,从国家的综合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1万亿元,按美元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近一万美元,在中等收入国家中居于前列。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超过60%,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从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来看,党的十八大确定的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前一个目标2017年就已实现,后一个目标2020年可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贫困人口从2018年的1660万人进一步减少至110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到0.6%。民生持续改善。全国人民人均收入已超过3万元。城镇保障房的建设和农村危房的改造继续推进。至2018年,我国城乡居民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到33辆,已超过新加坡的平均占有量。201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6.9平方米和46.7平方米,均高于一些发达国家。

从社会公共服务建设来看,九年义务教育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人数在原有基础上增加40%,高等教育2020年扩招100万人,使其由大众化阶段进入基本普及化阶段。人们的基本养老、医疗、低保等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现在我国人均预期寿命2017年已达76.7岁,比世界平均预期寿命还高4.2岁。

然而,我们还要看到,目前,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阶段仍然存在一些短板,特别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主要可分为三大类。

一是农村贫困人口问题。据调查,在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中,最为严重的老弱病残,其中因病致贫的占40.7%、因残致贫占20.2%、因老弱(65岁以上)致贫的占18.5%,这些人多数不具备自我发展甚至自我生存的能力。他们的困难集中表现在:看不起病、孩子辍学、部分贫困人口仍住危房、100多万人口没有解决安全饮水等问题。

二是极端贫困地区的问题。在我国“三区三州”地区,自然条件极为恶劣,脱贫攻坚任务最难,乃是“短板中的短板”。中西部地区的一些革命老区、边疆地区,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薄弱,贫困人口占比较大。除此之外,还有部分返贫风险较大的地区,这些地区本来已脱贫,但因生态环境脆弱、产业基础差,存在着返贫的隐忧。

三是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例如:重点地区大气污染严重,治理任务艰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十分繁重;城市黑臭水体和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突出,等等。

除此之外,受新冠疫情的冲击,全球经济严重衰退,国际贸易市场萎缩,产业供求关系受阻,导致国内消费、投资和出口下降,就业压力增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加剧,金融风险积聚,财政趋紧。这些无疑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深入分析和科学评估上述存在的短板和面临的困难,我们看到有些问题是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如危房、饮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但有些问题的解决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如农民的社保、医保、深度贫困地区返贫风险等。而且,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户籍制问题等,涉及国家经济和政治运行的体制机制,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是一个经济或民生的问题,还关涉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及其体制改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一文中指出:“全面小康不是平均主义。”[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整体目标,并非意味着所有地区、所有市县、所有人都能“齐步走”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因此,这里的“全面”是相对的,是整体和个体、绝对和相对、定量和定性的辩证统一。所谓辩证统一,就是说这种统一是包含了差别和矛盾于自身之中的本质上的统一,并非简单的等同或平均。

正因为如此,在2020年之后,我国虽然开始跨出“三步走”战略中的第三步,即进入“全面现代化”阶段,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出现阶段性的质变。但是,在这一阶段的初期,上一阶段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的历史任务因其不均衡性必然还要延续一段时间,这个延续时期可以称之为过渡时期。可以合理预计,这个过渡时期至少在10年左右。在这个时期,除了要把实现“基本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作为主要任务正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外,还要将前一阶段遗留下来的任务纳入总体的工作,使之得到真正完全的解决。

实际上,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这样。当事物发生了部分质变,使前一个阶段转化到后一个阶段之后,前一个阶段残留的问题还会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存在。这种残留的旧质态与新阶段所产生的新质态之间并非完全对立,而是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内在关联。诚然,其中有对立的方面,但是,正是在这种对立中产生出新的要素。例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存在的部分或局部不均衡现象,并不是一个外在于现代化的问题,而是自始至终存在于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不均衡是绝对的,均衡总是相对的。尽管每个阶段的不均衡问题有不同性质,但彼此之间却存在着转化和过渡的关系。例如,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城乡差异、二元经济结构等问题,就是一个跨越两个阶段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既有利于“全面现代化”的实现,也是“全面现代化”本身需要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至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体目标实现之后,社会将发生阶段性的质变,由“全面建成小康”过渡到“基本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的阶段。但是,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内,解决“全面建成小康”遗留的不均衡发展问题,使之更加完备和完善,以此推动“基本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的实现,将是2020年之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三、科学把握“五位一体”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这一过程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同步的。实践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和开放的,正是在时代实践的推动之下,才逐渐建构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

与“五位一体”紧密相连的是“五个文明”建设。从本质上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分别对应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五个文明”。而“五位一体”和“五个文明”又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五大价值目标”相辉映。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40余年的历史,从“三步走”的宏观战略看,我国一直处在“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之中,因为无论是“初步小康”还是“全面小康”,都属于“小康社会”的范畴,只是发展程度不同罢了。正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小康社会”建设按步骤、分阶段的有序推进,也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实践的需要,我们党先后提出“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提出“两个文明”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两位一体”思想。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5](P89-90)邓小平一贯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要特别注意建设物质文明。与此同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2](P28)但在一开始,我们党也提出“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5](P89)的思想。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提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六大之后,党中央根据改革和建设的发展,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由原来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党的十八大又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于是“四位一体”又过渡到更为全面和完善的“五位一体”。党的十九大则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生成逻辑来看,不仅区分的社会结构领域在不断细化,而且每一领域的本质内涵也在不断深化。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打破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束缚,充分调动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发展生产力,改变极端贫穷落后的状况,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所以,在社会文明建设上,我们提出的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一起抓”。与此相应,在改革和建设的总体布局上,注重的是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二位一体”。但是,进入21世纪之后,政治文明建设的迫切性已凸显出来,并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于是,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二位一体”过渡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党的十六大之后,由于改革步入“深水区”“攻坚期”,新旧矛盾相互交织,社会治理的问题日益紧迫,因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三位一体”转化为“四位一体”。从党的十七大开始,由于生态问题日趋严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生态文明建设也纳入社会的总体布局,“四位一体”又拓展为“五位一体”。

与此同时,不管是“二位一体”“三位一体”还是“四位一体”“五位一体”,每一“位”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基本内涵、主要任务和目标指向等都有所不同。例如,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在改革之初是解决人们温饱,20世纪90年代是建设小康,2000年之后则是建设全面小康,2020年之后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35年之后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可见,在迄今为止的整个改革过程中,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无论是横向的扩展还是纵向的深化,都是在小康社会建设的实践基础上通过自身建构而逐渐开显的。在这里,一方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使自身丰富而复杂的矛盾关系得以生成和演进,另一方面,社会总体布局也遵循由浅入深、由简至繁的逻辑而日益具体化和多样化,它们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主客交融、耦合互动。

四、结语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社会作为一个高度复杂的有机系统,其内部结构几乎可以作无限的划分,但是,无论在理论上将其区分为多少个方面,它们在现实中又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任何方面和要素都不可能离开有机的整体而独立。因此,可以断定,随着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新的历史征程中,不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划分会发生新的变动,而且每一个方面的本质内涵也会发生改变。例如,在广度上,“五位一体”会向更为丰富和具体的方向发展,或许会由“五位一体”向更多面的“多位一体”转化。在深度上,每一“位”的本质内涵会随着时代的推演而发生变化,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丰富、由不完善到完善地向前进化。正如过去40余年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是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的一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后,它将继续沿着固有的逻辑,在其实现基本现代化和全面现代化的持续演进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对象化,从而呈现出更加丰富、具体和深刻的本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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