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满,巩效忠,黎亚茹
(辽宁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特区”,顾名思义就是特别区域、特殊地区的简称。经济特区并非一开始就有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因此,“经济特区”概念的产生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国外,经济特区最早是采取了“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形式。自由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自由贸易区则可以追溯到古代腓尼基亚人时代(公元前1101-241年)。美国学者沃·H·戴蒙德夫妇在《世界免税贸易区》一书中指出,不受任何干涉的,为商人和贸易提供安全保障和政策支持的自由贸易区就是最初形式的经济特区。包括后来1356年欧洲出现的以汉堡为中心、德意志北部沿海城市和北欧部分自由港口城市为基础形成的汉萨联盟,以及1547年意大利宣布成立的自由港——雷格亨港,都属于此类经济特区。理查德.S.托曼(Richird.S.Toman)在《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一书中,较早从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角度对经济特区作了定义:自由港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自行划定的、置于本国海关管辖范围以外的特别区域。外国船只可以自由进出自由港,但必须遵守当地有关卫生检疫、泊船、治安等规定。在自由港内生产的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关税进出,并且可以在自由港储存、分类、包装、简单加工。但是商品从自由港进入该国其他地方时,必须缴纳关税。[1]麦克尔威(McElwee)与雷耶斯(Reyes)1990年合著的《港口开发》中,也从自由港的角度对经济特区进行了论述:自由港是利用港口设施发展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的地区,其发挥着国际商品集散地和转运中心的作用,有利于本地区、本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2]
随着第一次科技革命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20世纪50年代不少国外学者开始从出口加工区角度对经济特区进行定义。巴拉苏巴马尼亚V.N.Balasubmanyam(1982)认为,“出口加工区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管辖范围外的独立行政区域。商品进入该区域后不必缴纳关税及当地其他税即可进行加工、储存或用于生产制造。同时,出口加工区内的商品在出口时不必缴纳关税;商品进口到出口加工区或者在该地生产加工的产品,只有进入国内市场时才会缴税。”[3]1975 年,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对经济特区作出的定义是:自由经济区即经济特区,它是依托海关或机场口岸,划出一片区域让国外生产资料、原料,不必办理海关手续,可以在该区域加工后出口的区域。
中国的经济特区的设立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时期。1757 年,清政府仅开放粤海关作为中外交流的“唯一通道”,广州十三行成为八十多年内清朝唯一的外贸特区。在贸易特区内,各国商人一律平等,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允许各国商人、船只自由出入,并保障其在贸易区内的通航安全。[4]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在我国设立经济特区是习仲勋等同志在改革开放背景下首先提出的。在1979年4月5日——28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期间,当时担任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工作的习仲勋、杨尚昆和王全国一起赴北京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在汇报期间,他们提出一个建议:广东临近港澳,可以发展这一优势,在对外开放上做点文章,这得到了中央积极回应。1979年6月,广东省委向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提出“中央在靠近香港、澳门的沿海地区划出一定范围的地区作为贸易合作区,专门来从事吸引外资和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福建省委也向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速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这两篇报告中初步蕴含了经济特区思想,是经济特区思想的萌芽。
本文所指的是一国经济意义上的特区,即一国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当然,经济特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经济特区主要包括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喀什、霍尔果斯等经济特区。广义的经济特区还包括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特区、新区)、自贸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开发区、金融试验区、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雄安新区等。本文阐述的是狭义的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自创建起就担负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使命。1984 年,邓小平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5]这一句话精辟地概括了经济特区的性质和作用。四十年来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积累了大量兴办经济特区的经验。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经济特区的建设提出了新思路、指明了新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对新时代经济特区的战略目标和总体功能做了新的论述,他指出:“经济特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握好新的战略定位,继续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改革开放的试验平台、改革开放的开拓者、改革开放的实干家。”也就是说,新时代经济特区要发挥如下功能: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使得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而和平归根到底是经济环境的和平,发展归根到底是经济实力的发展、经济基础的增强。同时,我国要想带领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必须实事求是分阶段实行对外开放,建立全面的、立体的对外开放格局。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经济特区就是我国梯度开放战略的先行者。
40 年的引进和转化,特区构建了开放的经济体系,夯实了坚实的根基,呈现出了基地的功效。十一届三中全会在确定改革开放政策时就强调了实验什么、如何实验、实验成果如何应用等,并将其作为实验的主要内容。这三大内容不仅有利于经济特区的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至关重要,例如当时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汽车行业、精密仪器制造、新能源行业等都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既缺乏资金,又缺少人才。通过经济特区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用较短的时间加入国际生产行列中,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培养自己的技术人员。经济特区范例的成功,使得我国将海南省建设成为最大的经济特区,并开放了14 个沿海城市,成功地将特区经验应用于国家宏观经济之中。这些成功的经验不能因为已经取得的成就,就在新时代被搁置或者淡忘,甚至荒废,而是应该持之以恒地成为经济特区发挥窗口作用的有效佐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等经济特区在前期良好的经济、政治基础上,开启了更富有特色的经济发展新模式。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文件指出,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为:高质量发展高地、法制城市规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发挥好经济特区的引进和基地功能。基于我国现代化建设起步晚的国情,我们应进一步引进西方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深圳先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吸收和借鉴西方福利制度、城市建设经验、绿色发展经验和积极文化成果,从而实现法制城市和文明城市目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从经济特区在国家经济战略中的地位来看,经济特区在中国改革开放、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起着带动作用。经济特区的起点和落脚点都在经济范畴之内,离开了经济范畴,特区就无法称之为特区了。
自1980年设立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经济特区就凭借特殊国家政策和自身优势全方位迅速发展。但是由于特殊国情和现实需要,经济特区在发展初期的示范和榜样功能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四十年来,经济特区实现了由以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为主到以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目标,其不同阶段的产业结构组成、发展方式选择、城乡规划建设等取得显著成就,为内地欠发达城市经济科学、合理、健康发展提供可以借鉴和参考的“范例”。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特区在新阶段发展中的示范功能必然更加凸显。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要建设法制示范城市、城市文明典范和可持续发展先锋。这就鲜明地指出深圳等经济特区不仅要在经济领域发挥示范和榜样功能,更要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做出表率,更要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建设经验。
经济特区作为排头兵,为经济改革杀出了一条血路。进入新时代以后,我国沿海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特征日益明显,经济特区成为中国经济的强力引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极。
经济特区引进以及自我创新的科学技术,不仅为经济特区发展创造了巨大的财富,而且为国家强大、民族复兴提供了动力。四十年的发展,经济特区的科学技术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从1987年到2007年,海南省经济特区科研经费支出增长16 亿元,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40 余项。从1992 年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均增长46.5%,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超过30%。深圳特区经济特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超过88万人,科研机构超过700家。
进入新时代以来,经济特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迅速增强自身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深圳特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人工智能、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高新技术到人才引进、制度建设,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地发展深圳特区。其次,深圳经济特区立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坚持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政治制度;在遵守宪法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健全政府和企业沟通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全力推行负面清单制度,打造服务型政府。最后,深圳经济特区积极进行文化创新,增强创新动力。深圳经济特区创新精神的形成来源于这片土地上的建设者和创业者。深圳经济特区是全国著名的创新城市,外来科学技术人才占据50%以上、外国科学研究人员超过10万人。这些内地和海外人才抛开了自身的待遇,怀着拼搏的精神与梦想来到深圳。这不仅给深圳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和创业大军,而且他们身上的敢闯敢试的精神适应了时代的需要,成为了推动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动力。
在经济特区设立、发展的四十年期间,其“走出去”功能的发挥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为辅探索“走出去”的非贸易性海外投资起步层次。自1979 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企业迈开了“走出去”的步伐。中央和地方专业外贸公司和省、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率先开启了“走出去”步伐。如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五矿进出口总公司、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中国上海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1979年11月,“京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海外开办的第一家合资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为北京市食品工业企业的更新改造引进技术和设备、在日本开办北京风味餐馆和提供厨师服务等。1980年3月,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租船公司和香港环球航运集团合资成立“国际联合船舶代理公司”,总部位于百慕大,主要从事中国船舶及船用设备的进出口和经营国际航运业务。这一层次,中国在海外投资开办的企业还有:在香港开办的金融业务企业——中芝兴业财务有限公司,在日本开办的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企业——京达股份有限公司,在阿拉伯也门开办的从事承包工程的企业——也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荷兰开办从事轮船代理业务和船舶物料供应的企业——跨洋公司与远通海运服务公司等。
第二层次,以民营企业为主、国有企业为辅的出口贸易高速发展层次。1999 年起,为推动中国经济特区、内陆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国过剩商品向外国出售,中央系统地提出“走出去”战略。这种类型的“走出去”方式使得我国海外投资主体、生产方式和行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企业、商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中国企业更加迈开了“走出去”的步伐。短短2年时间里,我国设立境外中资企业总数达到6610家,中外双方协议投资总额达到123.34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金额达到83.57亿美元。其中,境外加工贸易企业345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9.55亿美元。
第三层次,在科学技术、商品、资金走出去的同时,中华文化“走出去”提上日程。2005年12月31日,胡锦涛同志发表的《携手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新年贺词对和谐世界理念进行了进一步阐述。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愿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促进多边主义,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世界多样性,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6]在国际霸权主义、恐怖主义、极端宗教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阻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背景下,和谐理念的提出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又普遍反映了世界人民共同的心愿。近些年,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宽,有近150 个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展开了政府间的文化合作,350多所孔子学院走出国门。同时,中华文化凭借多媒体技术扩大了自身的影响:《环球瞭望》《华人世界》《华夏文明》《今日中国》《中华医药》等节目在海外拥有了较好的传播效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设立亚投行,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打造中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使中国资本、劳动力、商品、技术等走出去,而不仅仅局限在之前的引进功能。这一点需要经济特区在其中承担新时代的重任。
实现和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国政府设立经济特区的重要目标之一。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为例,深圳和珠海与香港、澳门隔海相望;汕头、厦门、海南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理位置十分接近。这很明显,有出于促进祖国统一的考虑。尤其在设置海南省经济特区时,邓小平同志指出:“海南岛能在20年内赶上台湾,就是伟大的胜利。”[7]
经济特区的促进和维护祖国统一功能,首先已经体现在促进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在经济特区建设过程中,香港、澳门同胞凭借特殊的地理位置积极与内陆人民进行经济、文化交流。香港、澳门回归有了坚实的民众基础,祖国统一已经是民心所向。1990 年以后,台湾同胞在厦门经济特区投资147 项,合同外资金额占合同外资金总额50.72%,港澳占32.78%。香港、澳门的回归以实际行动证明了“一国两制”的正确性,也为台湾顺利回归做出了示范。其次,体现在香港、澳门回归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稳步提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深圳和香港两地形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态势。如以港澳、深圳和珠海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前店后厂”关系。台商对海南和厦门的投资也已占据重要地位,截至1995年8月,在海南的台资企业已经达到1061家,其中投资于农业的达到140 家;投资区域覆盖海南19 个市、县;投资领域从一般的水果、花卉、蔬菜和养殖业、畜牧业等发展到绿色生物工程和休闲农业,并建立了一批科、贸、工、农相结合的集团式企业,这对开发海南热带农业资源和其他海洋资源具有重大意义。第三,体现在有利于两岸交流方面。1978年以来,台商向汕头和厦门注入大量投资,而汕头和厦门给台湾带去了大量廉价劳动力,两岸经济和文化联系日益加深。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史表明,经济特区的创立不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权宜之计,它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立与发展提供良好示范,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了制度与物质力量。在新的历史方位中,经济特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使命。
改革开放初期,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经济特区在中央强制性制度安排下率先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经济特区及东部沿海地区获得了飞速发展。在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特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总量由1979年的1.97亿增加到2019年的26927.09亿元,约增长13668倍,其中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16406.06 亿元。但是,我国经济特区经济实力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其政治制度改革、精神文明制度建设和绿色生态城市打造出现“短板”,制度创新亟待提上日程。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制度创新所特有的集聚效应和集散效应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有生力量。因此,2019 年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该《意见》对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深圳先行示范区从经济领域到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领域的重大跨越,也标志着深圳先行示范区使命的重大革新。该《意见》明确指出,深圳先行示范区要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科研专利管理制度、人才引进制度、产权制度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等;要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制环境,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根本或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特区政府决策制度、管理和服务制度等;要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化城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要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等。
1979 年7 月,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厦门市在中央政策支持下成立经济特区。四大经济特区成立伊始,不仅担负着重要的经济使命,更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具有了特殊的政治使命,即促进祖国统一的使命。四十年来,经济特区吸引了大量香港、澳门、台湾的商人,三地与祖国之间的联系愈发紧密。从1988年到1997年,仅内地与台湾同胞之间的贸易额就超过了1000亿美元;仅2018 年,内地与台湾之间的进出口贸易额就达到了1418.7 亿美元,经济特区的贡献不可磨灭。四十年来,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区的交流已经逐渐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一国两制”理论有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2019 年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首先,该《意见》前言就鲜明地指出,深圳先行示范区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因此,丰富“一国两制”事业、促进祖国统一成为了深圳先行示范区新的使命之一。其次,该《意见》明确指出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深圳和香港现代化服务体系、科技创新合作和特别合作管理体制机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广东、香港、澳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动力,这不仅也为解决香港不稳定问题提供了途径,更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助推器”。最后,《意见》指出要通过深圳、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来推进深圳精神文明建设,使得深圳与香港、澳门的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紧密相连。
在实行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由于缺少各方面的发展经验,必须采取强制性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创造活力、推动各种市场要素充分流动以实现各方面事业的平稳发展。经济特区的设立正是作为这种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产物。
进入新时代,我国面对未来改革开放道路中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国要奋力实现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们更要坚定不移地将经济特区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要继续发挥好经济特区敢闯敢试的品格,为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的改革开放探索新的发展思路,提供新的制度支撑,开拓新的前进路径。[8]2019 年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这标志着中国新时代经济特区将继续先行先试,为新时期“四个全面”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新路径、新实践经验,从而降低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的成本。
因此,在中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特区的发展将继续扮演中国道路重要实践模式与组成部分的角色,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转型实践方式发挥示范作用。经济特区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证明了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正确性,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也将会更加坚定地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为中国新时期深化改革提供示范指引。
新时代的中国经济特区将坚定不移率先改革为世界提供可借鉴的中国方案。在实行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方式是紧紧围绕政策的强制性的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这也是适应当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各项事业发展不均衡的条件而实行的。
在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面临着供给侧改革的问题,面临着政府管制体制机制,社会运行机制以及法治社会建设等一系列改革中的重大难题。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不仅是一个如何探索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在一个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地区实行对外开放的方式,而且通过自身的经验证明了中国运用这种方式实现改革开放的正确性。中国探索自身发展道路的历程,不仅是对人类文明认同的过程,也是一个充分体现中国智慧的过程,既展现出中国是一个勇于探索自身发展道路,谋求民族独立富强的国家,也体现出中国具有改革开放倡导者的气魄,自我改革的勇气,更体现出了民族担当的情怀。新时代经济特区的发展不仅要继续发挥敢闯敢干的勇气和热情,还要担负起为世界其他地区经济特区发展与改革开放,提供可借鉴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