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新政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00)
高质量的饲料需要保证原材料的安全性和牲畜食用饲料后的安全性, 以及人体食用牲畜后的安全性。作为饲料质量把控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饲料安全必然是饲料行业需要重点关注和突破的问题。
1.1 饲料的种类 饲料的种类正在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饲料工业作为一个古老的产业也正在焕发新的生机。 常规的饲料种类是按照所饲养牲畜营养需求层面分类:(1)全价配合饲料。 通常是一种到两种植物饲料或者动物饲料直接加工而成,可直接用于动物的饲喂,可为牲畜提供各种能量、矿物质、蛋白质、维生素等。(2)浓缩饲料。通常是多种植物饲料混合而成, 饲料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运输方便,在单位体积内给牲畜以更多的能量。(3)预混合饲料。该类型饲料通常会添加现成的矿物质、微量元素、营养元素等,并非由单一的动植物饲料构成。 预混合饲料的存储要求高, 但是拥有非常好的性价比, 目前已为成饲料工业中的主要产品。
1.2 饲料企业发展面临的安全问题探讨 饲料企业的安全问题探讨, 主要基于安全框架的认知和重点关注问题的探讨。
1.2.1 饲料安全问题的框架认知 饲料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意识到食品安全与动物饲料息息相关。 该种认识一开始来自于欧盟国家,在21 世纪初欧盟国家对于该国际组织范围内的的饲料企业颁布了严格的安全限令, 体现了从饲料端到食品端全方位安全把握的开始。 2002 年,欧盟利用当时的检测手段, 对动物饲料进行全方位的抽检和调查, 针对安全限令中不符合科学观点的条例进行增删修改。2006 年之后欧盟又开始推进统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实施相关食品饲料严格的安全管理管控。通过欧盟制定的饲料安全相关标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动物饲养大国相继出台了动物饲料管控标准。 中国目前也在饲料管控标准制定和法律法律制度健全的路上。
1.2.2 饲料安全问题的关注点 饲料安全问题的关注点包括饲料安全相关检测技术, 植物转基因饲料来源安全性,肥料、杀虫剂在饲料中应用安全性等。
1.2.2.1 饲料安全相关检测技术 饲料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已经逐渐成熟, 传统的饲料检测技术包括比色检验技术、 显微鉴别技术、 成分鉴别技术等。 传统饲料检验技术能了解饲料的主要成分构成, 部分饲料重金属超标的现象以及部分饲料农药残留数据等。 但是传统的饲料安全监测技术需要复杂的取样过程和较长的检测周期,也会导致误差的积累。 现在饲料的安全监测技术已经在往缩短周期、减小误差、工业化推广等方面迈进。 目前,光谱检测技术、荧光检测技术、近红外线照射检测技术等渐渐用于饲料检测。 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饲料安全相关检测技术会愈发完善,检测由点及面,能够从源头处、指标处控制和保证饲料的安全。
1.2.2.2 植物转基因饲料来源安全性 转基因植物由于其具有成本低廉, 适合大规模推广及种植等特点,在植物饲料行业中被广泛的应用。 如今,转基因技术能够为农业的持续增长添砖加瓦。 但是专家们对于转基因可能存在的风险性一直打一个问号, 甚至认为转基因的潜在危害会影响人类的繁衍。 因为转基因技术经常要加入一些人工合成的基因, 这些人工合成的基因往往无法预估其在新的遗传体中会有怎样的表现效果。因此,对于转基因饲料的安全性问题, 需要用更为精密的检测手段进行检测。减少转基因饲料的潜在风险,至少在目前科学手段下对转基因饲料进行筛查性检测,并针对被大量用于饲料制作的玉米、土豆、大豆等植物进行对应的转基因检测技术研发。同时,饲料中拥有转基因成分的部分,需要标识出来,以便后续在二次加工运用的时候和常规的饲料加以区分。通过未知风险提前预警的形式,报告出可能出现的问题。
1.2.2.3 肥料、 杀虫剂在饲料中应用安全性 植物肥料和杀虫剂在植物的种植和培育过程中被常常用到。例如:常规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等,在植物的种植过程中并不会导致元素过量, 也不会导致饲料本身出现安全问题。然而,这些化肥的有效使用,对于作物产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由作物为原材料生产出的饲料质量。 而杀虫剂的运用则对饲料安全问题的影响更为关键。常用的杀虫剂(灭扫利、敌敌畏等)会造成一定的植物毒素残留,这部分残留会在饲料中累积,从而影响人体的健康。因此在饲料原料的杀虫剂、农药的使用方面要相当谨慎。 在饲料原材料残留农药标准合格的情况下才进行饲料的再加工。
饲料安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尤其是在世界经济不断发展,贸易全球化的今天。饲料安全既是各国共同关注的重点,也是国际热点话题。不论是英国的“疯牛病”、日本的“水俣病”、中国的“禽流感”等都或多或少与饲料问题有关。 因而要时刻关注饲料的安全问题。 饲料的安全问题是养殖的第一道关卡,是链路上的第一环。只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才能保证饲料来源的安全,才能够进一步保证食品的安全, 进而保证我们人民的健康生活。
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运用于饲料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主要以农业部公告和相关成型法律来进行饲料工业的约束。 具体的工号和法律代号如表1 所示。
表1 我国饲料工业相关公告法律简介
目前的公告和法律为饲料工业提供了科学化的生产经营指导。 饲料相关公告法律主要包括3大类别。 一是饲料工业企业生产的初始条件,包括饲料工业生产的申报条件, 生产许可证明的开具流程等。 该类公告法律排除了部分不符合生产资质的企业,让饲料的生产在有序监控中完成。二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添加使用规范。添加剂是影响饲料安全的重中之重, 国家列明了可用的饲料添加剂范围和种类以及添加的最高标准, 确立了农业饲料添加剂的应用基本规范, 减少了饲料安全风险。 三是饲料工业辅助法律。 辅助法律并不专为饲料工业的管理而设计,而是通过《商标法》、《行政许可法》等辅助甄别出可经营饲料工业的企业,并颁布商标和经营许可证等,让符合条件的饲料企业得以合法的经营。
法律法规在饲料安全发展中的影响可谓深远,从现阶段来看,法律法规保证了饲料工业的准入门槛,提升了饲料工业的安全标准,规划了饲料工业的未来发展。
4.1 法律法规保证了饲料工业的准入门槛 饲料行业属于农业工业的范畴, 我国有上亿的农业人口,饲料的加工制造经营者众多。有些饲料的制作仅限于小范围的使用和推广, 有些饲料制作则渐渐形成了工业化、体系化的特征,有较好的销量和受众范围。 当饲料制作仅仅用于自养牲畜或者小范围推广的情况下,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很多农民自己磨一些玉米面、 谷康等也可以作为牲畜饲料。 但是,若饲料的生产面向工业化,呈现大规模生产,集中化销售等趋势。法律法律则有效保证了饲料工业市场的秩序, 提出了饲料工业企业入场的准入门槛,包括生产许可申报、商标申报、产品批号和编号制度等, 规范了有资质进行生产的饲料工业企业。这部分企业也将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申报等,被置于规范化管理的范围内。
4.2 法律法规提升了饲料工业的安全标准 法律法规通过准则和法规的形式, 一方面为饲料工业提供相应的安全标准。 各个饲料工业企业都有相关的标准可以参考,并用于实践管理,特别是饲料的添加剂管理等, 是饲料企业经常会涉及到的问题。 国务院农业部提出了相应的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可以选择使用的添加剂、可以使用的量以及建议使用的量等。这不仅仅是一种约束力量,更是一种企业的生产标准。另外一方面,对于工业饲料的生产违法行为等, 法律法律也明确了具体的惩罚措施。通过《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条款去判断工业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给饲料的生产企业以更大的约束力。由此,可以确定法律法规提升了饲料工业的安全标准, 为饲料工业提供了生产的规范和准则。
4.3 法律法规规划了饲料工业的未来发展 任何企业都有逐利的性质和追求。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相对健全, 对饲料工业企业有明确规范的前提下, 饲料工业企业想在法律的约束下更好的经营和发展, 必然对未来的发展形式和方向有充足的规划。例如:企业对未来发展的规范通常会偏向生态化。在特定范围内减少添加剂的使用,是企业生产研究的主要方向。 通过混合饲料营养配比等方法,有效的代替饲料添加剂,避免因添加剂问题带来的处罚风险。同时,企业对于饲料的来源物会做更多的前期质量检测,包括农药检测、饲料营养成分检测等。 该措施源于我国法律法规在检测手段的依托下对违规企业进行赔款、关停等处罚措施,可能会对饲料企业带来潜在损失。因此,饲料企业会优先做好原材料的把握, 有效的规避可能性损失。可以说,法律法规必然是推动饲料行业迈向安全化的推动力。
未来饲料安全发展立法方向, 表现于新标准下饲料安全法律法规出台、 饲料监管法律执行机关的统一化等两个方面。
5.1 新标准下饲料安全法律法规出台 现有的饲料安全法律法规,通常出台于上个世纪,包括上文所阐述的国务院农业部所颁布的各类准则。 这些准则和法律法规,由于年份比较久远,和目前我国常用的饲料种类、添加剂种类等实际有些脱离,且部分条文过于笼统化, 执行参照力不足, 工商局、 农林局等真正进行实地考察和处罚的相关条例标准参考效果不佳。 纵观如今畜牧业、养殖业、农业发达的欧美,相关欧盟标准、美国标准等的制定, 对于饲料的生产操作有非常严格的、 科学化的、 细致化的规定。 这些规定能够非常直接而有效的明确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 相应的管理机构也能在法律中寻找到相应的规范条款进行全力的执行。 我国新标准下必将进行饲料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改, 使其能够在饲料安全事件发生后提供有效的解决和参考办法。
5.2 饲料监管法律执行机关的统一化 目前我国针对饲料工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来源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各个管理部门有不同的职责界限,各个准则和法律会有相互矛盾之处, 针对饲料安全的专门法律并没有落实。因此,未来饲料安全问题需要各个部门统一把握, 由农业部门专门牵头管理,其他部门辅助管理,进行饲料安全问题管控的专门性法律也需要得到落实。 只有相关专门法律的颁布、监管和执法一体化,在真正的执行中才能有据可依、有法可依,才能真正做到赏罚分明,才能真正利于饲料企业的发展。
目前, 我国的饲料监管和法律体系已经逐渐形成, 饲料安全管理正在往可控、 高效等方向努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关于饲料安全相关的法律已经完善,执行监管的力度已经足够强大。在新形势下,《饲料法》和《饲料安全法》等专门法的制定已经是刻不容缓。 同时,各个行政机关部门,要根据法律分配好手中的职权, 共同建设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