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雨
摘 要:启门图是墓葬中常见的题材,最早在汉画像石中出现,尤盛于宋金。笔者通过梳理山东汉、宋、金、元墓葬中的启门图,认为二者虽表现手法及语境随时代发生了变化,但图像的直观形态和体现的丧葬观念没有改变,即山东地区宋、金、元墓葬中的启门图由汉代发展而来。
关键词:启门图;汉;宋、金、元;墓葬;山东地区
启门图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常见的装饰题材,其载体以墓葬为多。延续时间自两汉迄于明清,乃至民国,尤盛于宋金时期。其画面多为一女子自半开的门中露出半身,故称“妇人启门图”。然而对于这一名称学者们尚有各自看法,称“妇人启门”“半启门中身人物”“仙人半开门“妇人掩门”“启门图”者皆有之。笔者认为,启门图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有人从半开的门中探身的图像,而广义的启门图则指门处于半开半闭状态的图像,不一定有人存在。本文中的启门图如未特殊说明,均指广义的启门图。
20世纪40年代便有学者在四川宋墓的研究中关注这类图像。①宿白先生在《白沙宋墓》中首次提出“妇人启门”这一名称。②20世纪90年代至今,随着考古资料的增加,多位学者对此母题以传世文献、视觉效果、图像特征等为切入点,对其起源、含义进行了相关研究。吴伟先生系统总结了2013年以前学界对于启门图人物的身份研究及图像内涵研究成果,启门人可能为“仙人”“朱雀”“门侍”“使者”“侍女”“侍妾”,其含义有“接待谒见”“升仙”“装饰”“理想性别秩序”四说,以升仙说为主流。③
前人所述虽已为详备,但仍存在分歧,一些问题仍有可商榷之处,对于启门图的阐述多未考虑到地域性。本文拟通过梳理山东地区(现山东省境内)墓葬中发现的启门图来探讨其源流,阐述其含义变迁。
1 山东地区墓葬启门图概述
关于启门图的起源,宿白先生认为可以追溯至东汉,也有学者认为宋金启门图和东汉启门图没有直接关系,其应当是由晚唐墓葬中的门楼图发展演变而来。④笔者认为不同地区启门图发展演变模式不同,单就山东地区来说,汉代与宋、金、元墓葬中的启门图一脉相承。
1.1 山东汉墓中的启门图
山东地区墓葬中迄今共发现八例汉代启门图像。根据有无启门人可分为两类。
无启门人者有两例,均于沂南北寨村墓中发现。其一为前室西壁门楣画像,画面为吊唁祭祀,左面仅露门楼,一门半启,门额上一猴,门前地上一几,屋前二人执梃,右向立,一人执彗右向跪,双手捧简册,似在读祭文。面前一人执笏跪拜,后随五列十九人皆执笏,前二列跪拜,后三列恭立。右端地上置茶案、盘、壶等,案上置果品、鱼、耳杯等。案前一老者左向跪,案、盒后二人左向行,似为布置祭品的侍仆(图1:1)。⑤其二为中室南壁门楣西段画像,画面为院前迎候。右端一宅院呈“日”字形,院后为一小房,院左前后各一角楼。前院中有一口水井,后院地上有几案、壶、罐等。院门半启。院前立双阙,阙间左二人切菜,后有一肉架,架下有壶、盆等;右边为鼓架和四层叠案;中间一人执盾左向恭立。左阙前一四维轺车,右阙前二马。阙前大道四排十二人执笏左向迎候西壁门楣刻画的车骑出行队伍,前三人跪伏,前置一长几;后三排九人恭立(图1:2)。①
图中有启门人者六。其一为目前公认最早的启门图—山东邹城卧虎山M2石椁东椁板外侧图像(图1:3),画面刻画一门,分为两半,各有一铺首衔环,铺首上各有一虎相对作奔腾状,画面左下、右下角各有一犬作蹲坐状,头向相对,一人执杖半露门外,似守护墓门,与传统认知中的启门图有较大差异。该石椁四面内外壁均有画像。②曲阜旧县出土的启门题材画像石重点为庭院布局。大门两侧为重檐单阙,堂前院中有妓人倒立、奏乐;左侧门外一人跪,一人立,二重门半掩,一人探出半身;后部楼阁相连,楼下四人登梯;后院一人抚琴,一人听琴(图1:4)。③苍山元嘉汉墓启门图像位于墓室前室东壁横额,带有铭文,为迎谒图。图像左边为一门亭,门半开,一人拄杖露半身,一人执便面;亭一侧门也半启,一人半露;亭前一人捧盾躬迎,面前为一导骑,后随两车,车骑上方及亭侧门脊皆有凤鸟(图1:5)。④带有启门者的建筑可能是“都亭”,而门外之人为“游徼”。⑤费县潘家疃发现的画像石表现楼阁中人物活动场景。画面主体为以回廊相连的两座楼阁。左边楼房的下层门半启,一人半露,门外有一犬。右边楼阁下层围以栏杆,内有五人似在交谈,其中一人执彗;楼阁顶有二羽人戏双凤,右边有一猴爬戏凤尾(图1:6)。①沂水县后城子出土的启门图左残,中部为一门亭,左右为子母双阙,阙脊有二猴。門外两旁有二人执戟相对躬身而立。亭门半掩,一女子探出半身,似在等候墓主人归来(图1:7)。②历城全福庄发现的画像石表现的是楼阙侍奉场景。一楼双阙,楼上坐三人,应有一人为墓主人;楼下中辟一门,门上有铺首衔环,一门半开,一人半露;门旁有二人躬立。门旁两侧各有一重檐单阙,阙旁亦各有二人执笏相对;阙脊及屋顶均有凤鸟、猴等(图1:8)。③
由上述可以看出,山东地区汉代墓葬中的启门图尚处于形成期,出现于迎候、侍奉、建筑生活等多种场景中,是否有启门人未形成定式,其在墓葬中的位置也不固定。
1.2 山东宋、金、元墓葬中的启门图
山东地区现有资料中宋、金、元时期墓葬中的启门图发现七幅,多位于鲁北地区,亦可分为有无启门人两类。其中,山东聊城虞寅墓启门图比较特殊,没有启门人。其位于墓室北壁,立挟、门框绘缠枝花卉及卷云纹,门半启,门板绘门钉,门额绘门簪二枚及连弧纹;拱眼壁内绘穿花凤鸟(图2:1)。④
有启门人者六,济南发现四例(三例均位于历城区,一例位于历下区),另有淄博博山区一例,章丘双山镇一例。
历城区港沟镇金墓墓室北壁为山花向前式的二层仿木建筑楼阁。上层中间绘妇人启门图,二扇门扉半启,门板绘有门钉及铺首衔环,妇人梳高髻,着窄袖绰子,下着裙,立于二门扉之间。两侧绘带裙板和卷帘的假门,下层立柱间绘三幅婴戏图。建筑两侧绘湖石墨竹(图2:2)。⑤
第三,从汉代到宋、金、元时期,山东墓葬中的启门图逐渐程式化。一体现在其位置固定化,由门楣、墓壁等位置逐渐固定于墓室北壁;二体现在逐渐形成门和人的固定组合。目前已知最早的邹城卧虎山的启门图形态已经比较成熟,所以应该存在比其还要早的启门图的初始形态,而启门人应该只是在启门图演变过程中随着半开的门而产生的,本身依附于门,并不是必须存在的,至宋、金、元时期,才逐渐形成门与人的固定程式。
第四,启门人的性别并无特殊含义。若性别因素在启门图中确有特殊含义,则应有其统一性或逐渐统一的趋势。但从山东的例子中可知,汉代墓葬启门图中有启门人者六,一男一女,四人性别不明;宋、金、元墓葬中发现六幅启门图中有启门人,三男三女,性别比例一直较为均衡,说明人物的性别对于画像影响不大。
总结以上四点可知,虽然汉代与宋、金、元墓葬中的启门图经历了逐渐程式化的过程,其表现手法与语境也发生了细微变化,但直观形态上没有根本的改变,始终是一种不完全独立的装饰题材,可以说明山东地区汉代与宋、金、元墓葬中的启门图有一定的渊源,若要进一步证明二者一脉相承,还应当分析启门图所体现的丧葬观念。
2 山东地区汉代与宋、金、元墓葬中启门图体现的丧葬观念分析
2.1 汉墓启门图体现的丧葬观念
首先,从图像本身来说。汉代的启门图除邹城卧虎山外,均与社会生活有关,但并非墓主人生前生活的复刻,应是死后世界的生活无疑,然而这个死后世界是否就是仙界?以往学者的研究多认为启门图反映了时人的升仙愿望。②通过对材料的梳理,笔者认为对于山东地区墓葬来说,除神仙信仰外仍存在重生信仰,且以后者为主,墓葬中的启门图应是重生信仰的体现。
《说文》谓:“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③“仙,长生仙去。”④《释名·释长幼》曰:“老而不死曰仙。仙,迁也,迁入山也。故其制字人旁作山也。”⑤可见神与仙皆以不死而长生。
仙人思想的出现是灵魂不死观念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春秋战国时期,方士鼓吹,神仙思想出现。⑥东汉时人们认为成仙方式可分为活时成仙和死后成仙,后者又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在墓室画像中描绘灵魂在仙人的引导下升天,二是采用在墓中放入丹丸、五石等神药供死者在墓中炼养。⑥然而笔者所找到的山东地区汉代墓葬中的启门图未出现明显仙人引导升仙的形象,其描绘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仙界,其神仙色彩含蓄,而世俗色彩较为浓厚。此外,山东地区汉代墓葬中虽然不乏东王公、西王母、伏羲、女娲及凤鸟龙虎等神仙瑞兽画像石,但這些题材的存在并没有具体的语境,不同于马王堆帛画中墓主人与神、龙、天门共同出现,明显可以看出死者之魂在神人和龙的保护与引导下升天的愿望。⑦因此,笔者认为山东汉墓中的这些石刻画像应当不具备引导逝者升往仙界的引路作用。
我们可以从山东地区汉代墓葬的图像中看出时人的神仙信仰与崇拜,却很难明确看出升仙思想。实际上,除了神仙信仰,当时墓葬中还存在重生信仰。汉人王充曾言:“鬼者,物也,与人无异。天地之间有鬼之物,常在四边之外。”⑧又言“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⑨。由此可见,在汉人眼中,鬼与人之不同仅在于生活的空间不同,“死既长生”。生与死是两个同等的生命形态,死亡之时即是重生之时,故而以上古魂魄观念和祖先崇拜为基础的重生信仰在汉代形成,其虽然与神仙信仰都追求长生,但前者以生死转化而承认死亡①,后者则否定死亡。
山东汉墓启门图所反映的场景虽然不能说是墓主人生前生活的复制,但与阳间世界所差无几,与重生信仰中“事死如事生”相符,故而其反映的应是墓主人死后的重生世界。
再者,从墓葬形制来看,两汉时期鲁中南地区中小型墓墓葬形制发生转变,由竖穴土坑墓发展为封闭的石椁墓,继而向开放的石室墓演化②,同时因建造技术的发展,墓室宅第化特征日趋明显,进入墓室即为进入了设想中重生的彼岸,不再需要神灵的引导,故而升仙图日益式微,而反映重生后的世俗生活图像日盛,启门图便是这一趋势的体现。
另外,从当时山东地区的社会思想层面分析,亦可说明墓葬中的启门图是重生信仰的体现。郑岩先生认为,汉代墓葬装饰画像的传统长期在社会中下层流行,没有严格的官方制度,其画像题材和形式多由地方传统、死者家庭背景等因素决定③。山东地区画像石墓多位于鲁中南地区(图4),曲阜、邹城均位于此,儒家文化影响根深蒂固。西汉时董仲舒以阴阳五行说改造儒学,是儒学回归宗教和宗法性传统宗教建立自身神学的一次尝试。④任继愈先生也认为儒学中祭天地、拜孔子、敬祖先等,带有宗教的内容与性质⑤,可称为儒教。汪小洋先生从“儒教支持长生信仰的分化”“儒教的发展特征支持重生信仰”“儒教的孝道和礼制支持墓葬活动”论证了重生信仰属于儒教体系。⑥墓葬正是重生信仰中实现生死转化的场所,是对重生后的彼岸生活的设想,当与此岸相类。启门图所在画面均表现迎宾、侍奉等世俗生活场景,其世俗色彩远强于神仙色彩,当是重生后的彼岸世界无疑。
2.2 宋、金、元墓启门图体现的丧葬观念
首先,从图像本身和墓葬形制来看,山东地区墓葬中的启门图中对于门楼的描画、人物的塑造极为写实,与世俗世界无二,其世俗色彩比汉代更甚。另外,山东地区宋、金、元墓葬多为仿木结构砖室墓,这类墓自北宋中晚期开始在中原北方地区的平民中广为流行,至金代后期成为该区域内最具代表性的墓葬形式。其采用了较为独特的方式创建仿现实生活建筑样式的空间。建墓者主要利用墓砖以及墓壁上的彩绘来建造多层铺作的仿木结构元素。墓砖通常根据不同需要烧制、拼装并雕砌成不同的建筑部件,并以建筑彩绘将墓室空间分割为不同层次,以使墓室类居室。⑧由上述可知,此时期墓葬中很难找到神仙信仰的载体,又由于墓主人的身份与墓中壁画或砖雕上描绘的生活水平不相称,所以墓葬中反映的也不是墓主的生前生活,而应当是其死后的重生世界。
此外,从当时的社会情况来看,一方面宋学既追求现实政治功利又向往超越性宗教情怀;另一方面因平民出身的士大夫政治力量强化,“士大夫与君主共治天下”的政治格局形成⑨,统治者为加强统治,必定不会让作为统治思想的儒学成为世俗学问,其宗教化色彩日甚。北宋长时间对于“祖宗之法”变与不变的讨论便是这一趋势的体现。⑩与之相应的,是这一时期墓葬中重生信仰的继续。金元之时,民族文化与两宋文化有不同程度的结合,从此时期山东地区墓葬中其他壁画题材来看,中原文化风格为主导,仍然带有重生信仰所体现出的较浓厚的世俗色彩。
因而从这个角度说,山东地区汉代与宋、金、元墓葬中启门图本质上都是重生信仰的体现。
3 时间缺环
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从汉代到宋、金、元间隔有800年的时间,山东地区尚未发现启门图,存在时间缺环。笔者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存在启门图,只是尚未发现。在山东地区迄今并未发现魏晋与唐代的壁画墓,故而不确定其中是否存在启门图。二是这段时间启门图并不像汉代和宋、金、元时期那样作为一种常用的题材在墓葬中出现,这可能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宗教信仰情况相关。《三国志》记载:“古之葬者必居贫瘠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树不封。”①曹魏之时盛行薄葬,加之北方长年战乱,“从曹魏至北朝中期的三百年间,中原及周围地区的壁画墓几乎绝迹”②。而后至东魏北齐时形成“邺城规制”,壁画有了规制,且多用于身份较高者墓葬中,加之当时上层社会反汉化潮流,汉代一些传统图像消失。③另外,此时统治者崇尚佛教,“北齐文宣帝以沙门法上为国师,帝布发于地,令上践之升座”④。儒教体系的重生信仰有所减弱。山东地区位于东魏北齐政权统治范围内,不可避免受其影响,此时期发现壁画墓较少,未发现启门图可能与此相关。
隋唐时期,山东地区只发现一座隋代壁画墓,唐代壁画墓尚未发现。这可能与唐代壁画帝王化趋势有关,壁画墓多集中于京畿地区与高等级贵族品官墓中。⑤唐初尊崇道教,太宗将老子追为玄元皇帝,云“朕之本系,爰自伏羲之始,泊乎姬周之末。”⑥至武则天时,“亲祀明堂春,三月改唐太庙为享德庙。夏四月,令释教在道法之上,僧尼处道士女冠之前。”⑦佛教成为实際上的国教。⑧当时佛道思想对儒学产生冲击,佛教以轮回信仰选择死亡,道教以神仙信仰否定死亡⑨,这两种丧葬观念导致儒教所支持的重生信仰受到制约。宋代金石学兴起无疑在某些方面打开了人们观看上古历史包括汉代绘画历史的视野。米芾《画史》中即有一则关于东汉朱浮墓画像石内容的描述与记录。⑩笔者推测汉墓画像石中的启门题材由此而复兴。
4 结语
至此,我们可以说,山东地区宋、金、元墓葬中的启门图起源可以追溯至汉代,二者一脉相承。虽然启门图在表现手法及语境方面发生细微变化,且日益程式化,但其本质特征并未改变:启门图始终不是一种完全独立的装饰题材,启门人的性别没有特殊含义,本质上都是重生信仰的体现,世俗色彩较浓厚。时间缺环问题的真正解决尚需要日后更多发掘材料的积累。同时笔者也注意到,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邹城卧虎山的启门图已经处于较为成熟的形态,在其之前,应该还有处于萌芽或雏形阶段的启门图,或可以继续向前溯源。另外,汉代苏北与鲁南地区属同一文化区,其启门图的形态与所体现的丧葬观念可能与鲁南地区有共同之处。
山东地区仅为个例,这一结论并不代表其他地区均是如此。若要得出总体的解释,则需要对各地区的启门图进行细致梳理分析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