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殿试衡文标准

2020-01-19 03:45潘志刚张文华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士子皇帝对策

潘志刚,张文华

(1.黄冈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2.武汉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212)

明代共举行89科殿试,共产生24595进士[1],每科至少如洪武二十四年辛未榜有31人,至多如洪武十八年乙丑榜有472人,平均每科有276人。这些贡士作答的殿试卷是如何评阅的?限于文献材料和研究视野,明代殿试卷的衡文情况至今未有专题研究,而其它朝代的科举殿试衡文情况则有少数文章作讨论。①考察明代殿试衡文标准和依据,不仅有利于我们深入了解明代考试文学,也有助于我们认识明代进士甲第的排名情况,更有利于我们体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下面将从皇帝、殿试读卷官和普通士子三者角度来探讨明代殿试衡文标准。

一、明代皇帝的阅卷标准与实际操作

由于殿试答卷数量大、阅卷时间短,明代皇帝无法评阅每一份殿试对策,殿试读卷官则是直接阅卷者,并预拟出初步的排名。明代皇帝所评阅的殿试卷一般为殿试读卷官推选的前三名答卷,或前十二名答卷,特殊情况下,个别皇帝会阅览前三十余名殿试卷。②下面看明代皇帝在阅卷过程中是如何操作的,他们评定殿试卷高下的因素是什么。

明初制定的殿试对策作答规定不仅是贡士答卷的要求,也是皇帝、殿试读卷官阅卷衡文的标准。据万历《大明会典》记载:“凡殿试,洪武三年定:殿试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2]1236明初对殿试对策并无复杂规定:内容上仅要求“直述”答案,士子在殿试对策中直接陈说其对时务的认识或者提供见解、策略即可;形式上,要求卷面字数不少于“一千字”。在这样的基础上,明太祖朱元璋通过“观其学识”而“第其高下”[3],从对策反映的学养和提出的见解来确定一甲备选卷的名次先后。笔者目前所见洪武、建文两朝殿试对策共9份,这些答卷做到了“直述”、“一千字以上”这些基本要求。如开国状元吴伯宗对策,文辞典雅简练,没有文人逞辞的习气,全篇作答模式是抄录一段殿试问内容即紧扣问题作答,直至将所有殿试问题抄录完、作答完,颇似现在的问答题形式。再如洪武二十四年黄观殿试对策,该文更为简约,全篇仅600余字,开篇就直奔主题亮出观点,之后从正反两面说明趁机剪除边患的利害,随后打消朱元璋用兵的顾虑,再次劝勉皇帝征讨北方蒙元残余势力。显然,黄观是被朱元璋破格拔擢至状元位置。

从当时对乡、会试对策的要求来看,明初对科举试策文的要求是一致的,即都不注重试策文的文学词藻。洪武三年(1371)五月初一日定“乡试会试文字程式:……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不尚文藻,限一千字以上。”[4]1540郎瑛《七修类稿》也有同样的说明:“本朝科场,……逮至第三场,时务策一道,务直述,不尚文藻,一千字以上。……殿试亦止策一篇,却是时务。”[5]殿试对策与乡、会试对策的区别在于,殿试的考题主要为时务问题,而乡会试的题目是融合经学、史学和时务等内容。殿试要求贡士在对策中表现出解决问题的能力,文章辞采就不是殿试衡文所考虑的因素。

在达到殿试卷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皇帝主要从文章内容层面衡量对策的优劣,以对策“称旨”与否作为评阅的依据。据俞宪《皇明进士登科考》卷二记载:“时廷对之士九十九人,擢任亨泰第一,罢对策不称旨二人。”[6]该科为洪武二十一年(1388)殿试,彼时朱元璋极为渴求人才,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罢黜贡士,不难想见他对殿试对策不“称旨”的态度。如果往前追溯,早在朱元璋开启科举考试之前,就已经将“称旨”与否作为对策文的重要标准。如杨琢、钱唐等人都以“对策称旨”被选为朝廷官吏。③

此后无论殿试考题怎么变化,对策“称旨”这一衡文标准一直为明代皇帝所遵从。李调元《制义科琐记》记载,“曹鼐为典史,……宣德八年癸丑,督工匠至京,疏乞会试,中第二。殿试廷问羲禹河洛象数,鼐对称旨,上亲擢为第一。”[7]25尽管宣德八年癸丑科殿试策问有所偏离时务,但士子在作答对策时仍然要根据策问问题作答,否则就是不“称旨”。朱国桢《涌幢小品》记载张和殿试卷因称旨而初拟状元的情况:“崑山张和往试南京,……时正统三年戊午,年二十七矣。明年与弟穆同试礼部,穆举第二人,和廷试对策称旨,将赐状元,以目疾擢第二甲第一。”[8]张和的对策称旨,但由于其相貌有问题而被改为二甲行列,这说明有些皇帝不以文本成绩作为划分科第名次的唯一依据。将殿试衡文成绩和名次拟定这两者予以分开,这在明代皇帝身上常有发生。至明晚期,由于社会问题加剧,时务成为殿试考题中心,皇帝更加注重殿试对策称旨与否。如李逊之《崇祯朝记事》记载的崇祯十三年殿试阅卷情况:

(崇祯)十三年庚辰三月十五日……上亲谕试策,谕礼部传胪展期。十九日传旨……传呼某人等四十人至文华门外序立。上御殿,诸进士行一拜三叩头礼毕。上谕曰:“尔等前日所对的策,切实的固有,浮纵者亦多,特召尔等四十人来问报仇雪耻一事。尔等学问之功既久,时势之感又深,各将胸中所见明白奏来,如切实,可不拘常格用。”诸士承旨起,过东偏立……[9]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朱由检亲自创制殿试策问,御览的殿试对策多达三十余份。考该科的殿试考题,崇祯帝明指外侮内乱,希冀新进士能够出谋划策。崇祯帝认为本科答卷中有的对策“切实”,有的对策“浮纵”。而结果是他对那些“切实”之卷仍感不满,故传胪之后复召40名进士再对,大有汉、晋皇帝再策贤良意味。

对策称旨是明代皇帝殿试衡文高下最基本的标准。那么,“对策称旨”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如果殿试读卷官上呈给皇帝的对策都“称旨”,皇帝又该如何决断它们的高下?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明代皇帝批阅殿试对策所作的评论得知。据《弇山堂别集》记载:

三年庚辰,命会试,礼部左侍郎兼学士董伦、太常少卿高巽志为考试官,取中吴溥等。王艮策第一,以貌不及胡广,又广策多斥亲藩,遂擢广第一,改名靖,艮为第二。是岁得人最盛,如胡及二杨、胡濙俱登显要,为时名臣,而艮能徇节,尤可重也[4]1546-1547。

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也记载了该科金榜排名的细节:

胡广,吉水人。建文二年殿试,廷问:“尧舜之世,亲则象傲,臣则共鲧。”意在燕王也。广对有“亲藩陆梁,摇动人心”语,擢为第一[7]20-21。

第一则引文需要指出的是王世贞记载的时间有错误:“三年庚辰”当是“二年庚辰”,为建文帝二年庚辰科殿试。该科殿试策问用象、共鲧等人暗指宗世藩王对建文帝的不逊。贡士们答题时未必不知题中之意,然而皇室问题是朝廷最为忌讳的事情之一,此前有朱元璋斥责臣下离间骨肉案例④,所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较为困难。按胡广对策,他并没有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顺着策问之旨表示要斥退不臣之人,具体如何斥退,胡广并未言及。但这已经切中建文帝发问的意旨,符合建文帝削藩治国方略。而王艮卷并没有胡广这样果敢,故胡广最后被钦定为状元。

永乐朝首位状元为曾棨,朱棣御批其对策云:“贯通经史,识达天人,有讲习之学,有忠爱之诚,擢魁天下,昭我文明,尚资启沃,惟良显哉!”[10]朱棣从曾棨对策中不仅看出他学识渊博,而且还看到他对永乐帝的“忠爱”。如果考虑到朱棣夺权后需要士人认同其皇位来源就很好理解为什么他这么赞赏曾氏的对策。

从朱允炆、朱棣等皇帝的御批和点评中可知,“称旨”指的是对策要完全回答策问提出的问题,不能跑题、离题,更不能不作答。我们要追问的是,倘若对策都如实回答策问问题,则皇帝如何区分这些“称旨”对策的高下。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明代皇帝的殿试评语来考察。

嘉靖八年己丑科殿试,朱厚熜阅览了读卷官预拟的前6名殿试对策,并作了精炼的点评,据《弇山堂别集》记载:

八年己丑,……廷试,赐罗洪先、程文德、杨名及第。先是,大学士杨一清等以洪先、文德、名及唐顺之、陈束、任瀚六卷进览,上一一品题,首卷各御批,于洪先曰:“学正有见,言谠而意必忠,宜擢之首者。”于文德曰:“探本之论。”于名曰:“能守圣学,以为此知要之说。”于顺之曰:“条论精详殆尽。”于束曰:“仁智之用,著之吾心,此不易之说。”于瀚曰:“勉吾敬一之为主,忠哉。”六策以有御批刻录中[11]1568-1569。

嘉靖帝从内容主旨上对罗洪先等六人的对策作了不同的评点,关注所呈对策是否体现了儒家正统的学术思想和纯正的道德涵养。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都是称旨的对策,但嘉靖有不同的认识。为何罗洪先对策成为第一名?嘉靖帝认为罗氏对策反映了作者正统的学术思想、正直敢言的文风和忠爱的态度,比之其它答卷多了“意必忠”这一因素,因此被钦定为一甲之首。但嘉靖评于瀚对策也为“忠”,于氏对策何以未能成为状元策?这是因为于氏对策是直接勉励嘉靖皇帝“敬一”之心,和罗氏在对策中显示对皇帝的私爱有细微区别。不难看出,嘉靖帝主要想从中挑选忠于自己、支持自己的人,尤其是能够贯彻自己意志的人。结合当时的政治社会背景,我们能深入理解嘉靖帝的言行:彼时嘉靖帝正处在大礼议的漩涡中,他迫切需要新的力量来支持自己对抗朝廷中的老臣,需要更换朝廷血液,以便维护皇帝独断的威权。因此对策中体现“忠爱”皇帝之意的才可被钦定为状元策。这是嘉靖殿试评卷应有之意。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殿试,朱厚熜又对初拟的前12名殿试对策作了评点:

十四年乙未,……廷试,赐韩应龙、孙升、吴山及第。先是,大学士李时等取中十二卷进览,上批答曰:“卿等以堪作甲卷十二来呈,朕各览一周,其上一卷说的正合策题‘夫周道善而备’,朕所取法;其上三说仁礼为用,夫仁基之,礼成之,亦甚得题意;其上四论仁敬,夫敬而能仁,他不足说,可以保治矣。其上二略泛而治于行,其下二却似谠,虽与题不合,言以时事,故朕取之,可二甲首。余以次挨去,不知是否?卿可先与鼎臣看一过,再同读卷官看行。”上复御批首三卷,韩应龙曰:“是题本意,可第一甲第一名。”于孙升曰:“说仁礼之意好,可第二名。”于吴山曰:“敬为心学之极,此论好,可第三名。”[11]1570

嘉靖帝主要考量对策者对儒家思想的理解和阐释。细加辨析不难看出,嘉靖帝在阅卷过程中将自己的治国理念作为了衡文标准。他认为最上一卷(韩应龙对策原卷御批“是题本义”)提出“周道善而备”的观点最切合策题,因为这是他治国之“所取法”,符合嘉靖施政的理念。这无疑是在对策中寻找与自己治国理念相吻合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被皇帝取为前列。谈“仁礼”观点的三份对策也都符合题意,而取孙升为第二名是因为孙升卷提出本朝中兴非仁礼不取,支持嘉靖皇帝立大典,这无疑是赞同嘉靖时下更张的诸多祭祀典礼。谈“仁敬”观点的对策强调的是“保治”思想,四份卷子中之所以取吴山为探花,是因为吴氏强调要在人心中立敬,赞扬嘉靖“忧勤惕励”的独裁行为。最后两份卷子都是直言时务对策,嘉靖帝认为这些卷子的中心观点不集中,不合策问题目主旨,不过考虑到对社会治理有用,依旧将这两份对策放置二甲首列。这是破格拔擢的情况。由嘉靖帝具体阅卷操作来看,他对于一甲卷的选取偏重于在思想观念上跟自己靠拢的对策,一甲之外选取的是偏向陈述时务办法的对策,显示他重对策思想观念甚于时务策谋;而在思想观念中,其又偏重那些与自己治国思想和施政理念吻合的对策,这无疑是将自己不便明说的意旨作为衡文高下的标准。

再看万历、崇祯皇帝评阅殿试卷的情况。万历时期,士子的道义精神与责任感增强,朝廷担任言官的人更是觉得责任之重。他们掌握着社会言论的话语权,与朝廷掌握实权的内阁大臣形成抗衡。他们不仅抨击大臣,也胆敢对皇帝种种行为提出批评,这使得万历皇帝非常厌恶上朝理政,也非常厌恶这些言官的奏疏。这导致万历时期很长一段时间,许多奏疏不管是陈奏政事抑或批评万历皇帝,也不分作者是内阁大臣还是言官,几乎都被皇帝留中不发。在这样的背景下,万历十四年丙戌科殿试,舒宏志答卷能从一甲之外擢拔至探花的原因在于,其对策不仅陈说时务,更重要的是对当朝言官权力的过分张扬和强势表达了不满。其对策直接抨击言官过分的言论自由,请求皇帝严肃处理这些问题[12]。这无疑触摸到了万历皇帝的心声,是站在皇帝的角度思考问题。万历皇帝特拔舒宏志也是理所应当了。

出于对士子对策意旨的感应,崇祯帝也亲自擢拔魏藻德为状元。据杨士聪《玉堂荟记》记载:

(崇祯)庚辰殿试,照例进呈十二卷,上取余卷,至再三,皆以十二卷进,遂至三十余卷,因而召对,问“绥边靖患报仇雪耻”之策,诸人各有所对。独通州魏藻德对曰:“以臣所见,不离明问之中”,因以“耻”字立论,累数百言,朗朗可听。上为倾耳久之。时朝臣在列者,皆谓且为状元,已而果然。《中庸》曰:“知耻近乎勇。”魏之立论,亦奏疏体,单拈一字,易于见奇。谓内外文武诸臣皆知所耻,则才能自生,功业自建,论诚高矣!其所以生才能建功业者,未之及也。一段利口,不惟将状元骗去,其后来柄用,实原于此。夫能言未必能行,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一旦爰立,吾恐海内拭目俟之矣[13]。

此科殿试,朱由检不仅浏览了读卷官拟定的前十二名对策,而且再阅十二卷,最终浏览了三十六份殿试卷,可见他并不满士子所对,经过再次召对才最终选定了状元。据杨士聪的认识来看,魏藻德以“雪耻”立言,强调雪耻的意义和作用,并没有说明如何雪耻,忽视了具体实在的“绥边”“靖患”谋略。但他以雪耻为主旨作答,切中了崇祯帝骨子里的面子问题,故被直接钦定为状元。⑤

从该例来看,士子作答对策,能够理解和体认崇祯帝的面子问题才是根本。崇祯帝无疑是将自己的私下感受和情感混作为殿试衡文的依据。而魏氏对策当时确实安抚了崇祯脆弱慌乱的心,但历史最终证明只有“利口”的魏藻德并不匹配状元资格。

至此,明代皇帝的衡文标准已然清晰:由殿试读卷官推选给皇帝御览的殿试卷都符合作策基本要求,皇帝在批阅过程中会考虑答卷所体现的儒家忠君思想,是否直言时务策略不是他们核心的评判依据。而在忠君思想下,能否言中皇帝不便明说的意旨才是他们评判对策“称旨”的最高标准。对策所言能否摸到皇帝的心思对殿试卷的排名起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一甲名次的钦定。

二、明代读卷官的衡文标准与依据

作为直接阅卷者,殿试读卷官从哪些方面来阅卷,他们的衡文依据是什么,具体操作情况又如何?笔者所见文献材料显示,明代殿试读卷官基本上形成三个层面的衡文依据,下面分别展开说明。

1.对策形式的基本规范。答卷格式规范是殿试读卷官最基本的衡文依据。明代开国之际规定殿试对策务必直陈,字数在一千字以上,此外并无具体的格式或者内容上的要求。然而随着科举考试的推进,朝廷对殿试对策内容上的要求变得更为清晰、明确,形式上的规定越来越详细和繁杂。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七十七《礼部》记载:

凡文字格式,洪武……二十四年,定文字格式:一、凡出题,或经或史,所问须要含蓄不显,使答者自详问意,以观才识。一、凡对策,须参详题意,明白对答,如问钱粮即言钱粮,如问水利即言水利,孰得孰失,务在典实,不许敷衍繁文。遇当写题处,亦止曰云云,不必重述。

……

弘治七年,令作文务要纯雅通畅,不许用浮华、险怪、艰涩之辞。答策不许引用缪误杂书,其陈及时务,须斟酌得宜,便于实用,不许泛为夸大,及偏执私见,有乖醇厚之风。御名、庙讳及亲王名讳,仍依旧制二字不偏讳,不必缺其点画,违者黜落。文字试题上,不许加奉试字,其正卷务依所出题目次第楷书,不许草书及先后错乱[2]1227-1228。

明代殿试对策的格式基本上承袭元代殿试对策的写作模式,而从洪武、建文、成祖三朝的殿试卷来看,明初的规定是对元代殿试对策不妥的纠正。洪武朝规定对策要求紧扣策问问题作答,问什么答什么,不许超出题目所问而另外发挥;写作格式上不再要求抄录一段策问题目再作答这种模式,而是简略叙述题目作答,让士子将笔墨留给所要表达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殿试策作答规定逐渐增多,诸如对策所引书籍的规范、对策措辞模式、对策文风、文字避讳、具体写作格式,乃至书面文字笔画等都有一定的规定。这些规定让士子在写作殿试策时变得拘谨,但从读卷官角度看,这些基本的格式规范是他们衡文的基本依据,基本格式规范越多,越有利于他们评卷操作。

但贡士不遵守殿试对策基本格式规范的情况偶有出现,其中极少数殿试卷能够被举荐至一甲备选卷中。下面举一例说明格式规范对于作答的重要性。

嘉靖十一年(1532)殿试,林大钦对策违背了朝廷的规制,但仍被有识大臣预拟为第三名,最终被皇帝钦定为状元。我们先从当时读卷官们的阅卷过程考察。据《弇山堂别集》卷八十二记载:

十一年壬辰,命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学士张潮、翰林侍读学士郭维藩为考试官,取中林春等。……先是,礼部尚书夏言上疏请正文体,诸刻意骋词浮诞磔裂破坏文体者,摈不得取。诏可。既廷试,言复令仪制郎中约束,诸士咸拱听,而大钦独后至,不闻也,起不用对冒,而文气甚奇。吏部尚书汪鋐(时为都御史,非吏部尚书)得之,诧曰:“怪哉。”以示大学士张孚敬。已定二卷,览之曰:“虽破格,甚明健可诵也。”取为第三。既呈览,上御批第一。大钦时年二十有二,第二名孔天胤,以王亲例补外为湖广提学佥事[11]1569。

礼部尚书夏言在殿试开考前规定士子殿试对策必须遵循答题格式,取得朝廷上下一致认可。然而考试前,林大钦错过了仪制郎的申明,仍旧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写。阅卷时,读卷官汪鋐对林大钦卷起首没有策冒感到惊奇。这应该是汪鋐看完林氏对策后才发出的感叹,因为按照规定,对策不遵守格式的可以不取,汪鋐凭此就可将此卷归入三甲行列。之所以发出感慨,或许在于汪鋐读罢全文后为其甚奇的文气感到惊喜,有意荐举这份不合格式的对策。这一声“怪哉”既暗含了汪鋐对林大钦卷体式破格的疑惑,也包含了对林大钦对策内容称旨的赞赏:相比孔天胤、高节等人的对策,林大钦卷铺陈直言,无所隐晦,直接批评皇帝不当的行为,勇敢揭露时弊,甚至提出“天下为盗,国不可久”[14]的警告!汪鋐的惊叹引起其他读卷官的注意,遂将林大钦卷递给内阁大佬张骢。彼时张璁是嘉靖皇帝倚重的大臣,具有一甲卷推举权。这意味着汪鋐认为此卷可以归入一甲备选卷行列。张璁读后认为林大钦卷“甚明健可诵”,这是说略去基本规范,林大钦卷不仅内容上明白直言有刚健之气,而且语言文字上明朗可读,故文章格式上虽有瑕疵,但依旧能够作为一甲三卷备选者。

如果深究林大钦对策违背体制格式的原因及其被钦定状元后的表现,彼时遵守殿试对策基本格式规范对于贡士答卷有多重要。对于破体的林氏对策,读卷官若不注意对策内容,则该卷会被放置尾卷行列。焦竑《玉堂丛语》记载了关于林大钦卷更多的细节:

田汝成记,……上览之,擢第一,启之,乃林大钦也。夏公大骇,谓予何不传谕前语。予无以自解,乃就大钦询之,对曰:“某寔不闻此言,闻之安敢违也。”予乃检散卷簿,则大钦是日不至,次日乃领之。因叹荣进有数,非人所能沮也。”[15]

林大钦并非有意不遵守朝廷规定的对策格式,而是因故晚达考场,错过了大臣的答题说明。如其所说,如果听了传令官的申令,林氏绝对不会违背答题格式。林大钦后面不敢在第一时间内去领取自己殿试卷的相关材料,说明林大钦虽然获得了状元的头衔,但终究因为其殿试卷不合朝廷规范而感到心里不安:毕竟在政治环境下,求同比立异更适合生存,太过于独立不为官场所容。

回过头来我们看到,读卷大臣们纠结的不是林大钦对策内容是否批评皇帝、揭露时弊,而是林大钦不遵守写作格式规范。可见读卷大臣阅卷时首先注重的是殿试卷是否符合规范格式。假如林大钦不是晚到,其卷或许是另一番模样和命运。所以田汝成感叹“荣进有数,非人所能沮”,殿试阅卷存在着很大的偶然性。就林大钦事件可以看到,明初以降,殿试卷的形式要求越来越严格,是否遵守对策基本形式规范是读卷官们衡文的首要依据。

2.殿试卷的扣题情况。在遵守基本作答规范下,明代殿试读卷官最为关注的是殿试对策是否按照策问问题来答题,士子对策反映的思想观念是读卷官们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对于一甲卷的推选尤其考虑其“称旨”程度。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明初规定殿试对策务求直言的阅卷标准在明代中后期的殿试读卷官中形成了接受与忌讳两派。

殿试读卷官作为殿试卷的直接批阅者,对策“称旨”是他们最重要的衡文标准。前面论述明代皇帝衡文标准为“对策称旨”,而这一标准是经由读卷官来把关的。明代殿试读卷官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明神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五记载:万历十年六月壬辰,“礼科都给事中石应岳申明科场事宜:……重廷对。罢黜对策不称者。部覆依拟。”[16]万历前期,言官石应岳提出对对策不称旨的殿试卷予以罢黜,这一建议得到朝廷的认同。就试策献言献谋的性质来看,对策称旨永远是殿试读卷官最主要的衡文依据。

而殿试对策所反映的思想观念也渐为读卷官所考量。这是因为明代中后期,阳明心学的影响已经波及到科举文章中,部分士子在考试中不免流露这种不被朝廷允许的思想。如严讷的情况就是典型。据赵用贤《少保谥文靖严公行状》记载:“辛丑对策卷,盛推(王阳明)先生能继濂、洛绝统。主司者大不悦,为标数十语抨击。幸卷既入录,得不摈。”[17]严讷会试的对策没有遵从程朱章句,以己意来阐说经学,在策文中盛赞王阳明继承了宋代周敦颐和二程学说。这显然是不认同官方钦定的程朱思想学说,故招致主考官的痛批。但严讷在随后的殿试中取得二甲第八名的成绩,这说明经过会试对策之后他应该认识到在殿试对策中不能再另立他说,否则,如果其对策还盛推阳明思想观念是绝不可能进入二甲前十名。而从笔者所搜集的明代殿试对策来看,尽管有些对策对阳明学说有所提及,但最终以程朱思想为依归,名列前茅的殿试对策,其思想基本上都本程朱学说。

明初科举章程规定对策务必直言,但在具体的阅卷操作中,明代读卷官对此形成了两派认识:一派坚持以对策直言为衡文依据,不拘忌讳;另一派则反对切直之言,害怕这些对策一旦上呈会触犯龙颜。在明代殿试阅卷过程中,不少殿试卷因为被读卷官定性为切直而被贬斥至二甲或三甲行列中。储巏《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致仕进阶中顺大夫辣斋王公墓志铭》记录王徽殿试卷因直言而不被读卷官所容:“公讳徽,字尚文,辣斋其号也。天顺丁丑,举礼部进士,以外艰。庚辰始廷试,对策数千言,援据古议,论及时事,读卷者拟及第,都御史寇琛嫌其语直,抑置第二甲第三人。”[18]不仅天顺元年(1457)王徽对策因此遭遇否决,成化十一年(1475)殿试,王鏊也因其对策直言而从拟定的状元改至探花。据邵宝《文恪墓志铭》记载:

公(王鏊)自幼颖悟不凡……乙未会试第一。廷对策入,众拟第一,执政有忌其言直而抑之者,诿曰:“文太长,难读也。”冢宰尹公读之,遂置第一甲第三[19]。

彼时去明朝开国仅过百年,部分读卷官心中已经偏离了以“直言”为衡文依据的规范,甚至有些读卷官将此作为殿试对策不佳的原因。究其缘由,部分读卷官害怕这些直言文章会触犯天颜,从而招致灾祸。所以在评阅殿试卷时,部分读卷官将可能具有“危险”的殿试卷摈斥在一甲御览名单之外,或在推选过程中,赞同者与反对者进行折中处理,将预拟靠前的位置改为靠后的位置,或者为了安全起见,直接将直言答卷判入三甲行列中。如万历十四年丙戌科殿试,顾允成对策因为直言而直接被王锡爵搁置三甲。顾氏回忆此事评论道:“皇上有私,臣下有私,臣下先自处于私!”[20]尽管读卷官有私心,但仍然无法浇灭正直士人的责任与抱负!

3.殿试卷的书法。书法因素属于殿试衡文的形式内容,由于在明代中后期读卷官的衡文过程中所占影响至重,故需单独提出来说明。

明代科举考试对卷面明确规定“不许草书”[2]1228,因为草书难以辨认,殿试卷如果用草书作答会影响读卷官阅卷速度,所以是否以小楷工整誊录殿试卷成为众多读卷官的衡文依据之一。而在具体操作中,书法发展至与对策内容同等重要的地位,往往成为读卷官们争论对策高下的焦点。成化二年丙戌科殿试,对于罗伦和程敏政两人孰为状元,李贤和王翱有过争论。据尹直《謇斋琐缀录》记载:“成化丙戌廷试,王冢宰以程敏政卷字精楷,力赞为第一。公曰:‘论文不论书。’卒取罗伦第一。”[21]又如陆师道(1511—1574)殿试卷,夏言很是赏识其对策内容和书法。《明诗纪事》卷十七录有陆师道诗一首,陈田按语云:“子传廷试策入夏桂洲手,桂洲称其文贾、董,字钟、王,拟第一,永陵改置二甲,除工部主事。桂洲奏改礼部,入直内阁。”[22]夏言认为陆师道的文章颇有贾谊、董仲舒的风格,而且认为其字源于钟繇、王羲之的小楷,凭借这两点,夏言想推选他为状元,但结果未能如夏言所愿。上述二例说明读卷官阅卷过程中非常重视书法因素,而不同读卷官有不同的书法风格爱好,这为殿试卷的评阅带上一份偶然色彩:遇到欣赏自己书法的读卷官,评阅的成绩自然就高,反则就是运气不佳。

三、明代士子的衡文标准

以上是从明代皇帝与殿试读卷官角度看明代殿试阅卷的衡文标准与依据。普通士子虽无权参与殿试阅卷,但考察一般士子对殿试衡文标准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全面把握明人创作殿试策时考量的因素。

对于殿试对策,士子的衡文认识和朝廷官方颁布的作答规定是一致的。据陆垹《篑斋杂著》记载:

国朝廷试,……丰城人李玑,对策切直,读卷官不忍舍,然竟不敢置前,以尾卷备数。上擢置二甲首,曰:“是卷似傥言,以时务故,朕取之。”然则上之乐闻切直,奖拔草茅,真帝王至公无我之心,而非常情俗虑之能窥矣。有君如此,而不能将顺焉,得非臣下之责也?制题以“创守”为问,李策不能尽载,大略以帝王之于天下,其创之也以仁,其守之也亦以仁。……是策出入经传数千言,明白剀切。洞达治体,爱深思远,实贾谊、陆贽、苏轼诸人之风,且流出肺腑,不为剿说雷同,近科如此绝少。第二名蜀人赵贞吉,其文亦甚尔雅,间类两汉,一甲似俱不及[23]。

李玑对策切直铺叙,篇幅较长,详细说明了时下的四大弊端。在文中他直接批评嘉靖皇帝大兴土木等行为,此举有冒犯天子的嫌疑。对此,读卷官、皇帝、士子的看法都不相同。读卷官有所忌讳,不敢将其卷放置一甲行列中。嘉靖帝对这样的直言卷并未提拔置一甲行列中,而是钦定为二甲前茅,名次上有所提升。陆垹认为李氏对策超越一甲卷,显然是不认同读卷官“不忍舍”“不敢置前”的评阅结果。可以看到,读卷官们在判卷时充分考虑了皇帝的心思,李氏等人对策的预拟名次应该是他们折中的结果。对嘉靖帝改判李氏等人的对策排名,陆垹称赞嘉靖“至公无我之心,而非常情俗虑之能窥矣”。果真如此,嘉靖何不拔擢至一甲行列中?所以,作为普通士子,陆氏不了解皇帝、殿试读卷官衡文时所考虑的因素。

陆垹通读李玑对策,认为李玑的对策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能够贯通经史知识;二是篇幅长;三是内容明白,切中时务;四是有谋略;五是显示出汉、宋对策的精神;六是情感真挚诚恳;七是内容有新意,没有抄袭旧说。这说明普通士子对殿试对策的评判依据主要是看作者的学识、对策的实用性、言谏精神、忠君态度等方面。从这些衡文标准出发,陆氏认为一甲韩应龙、孙升、吴山等人的对策都不及李玑和赵贞吉二人,对皇帝和读卷大臣阅卷结果都予以推翻。陆氏对殿试对策衡文依据的认识代表了一般士子的认识。普通士子和实际阅卷的皇帝、读卷官们的认识不同。但另一面,他们的认识和明代规定的要求一致。正是普通士子遵守明文规定,绝大部分士子在殿试中按照这样的标准去创作殿试对策文,使得汉代以来的试策精神得以延续与发展,中国知识分子的言谏精神和智慧得以发扬光大!

总之,皇帝虽然以对策称旨与否作为殿试阅卷的标准,但作为最高统治者,他们仍有深层的考量。殿试读卷官首先会注意殿试卷的体制格式规范问题,具体评判时,对策形式与对策内容并重,但书法成为他们重要的衡文因素之一。无论是皇帝私人意旨,抑或殿试读卷官重视对策形式,都存在削弱试策直言精神问题。进而我们看到,明代殿试衡文标准不完全统一,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随机、随意性,导致金榜排名不完全公正,这意味着士子的金榜排名并不等同于士子的对策质量。故站在试策文角度,我们想强调的是,明代二甲、三甲殿试卷不乏出彩的对策文,这是需要注意的。

注释:

①由于殿试极具严密性,历朝历代详实记载有关这方面的材料都极少。目前对殿试衡文情况探讨的论文有夏亚飞《宋代殿试评卷制度探析》,《中州学刊》2017年第2期;松林《清朝殿试怎样评卷》,《先锋队》2007年第20期;王镜轮:《紫禁城内的殿试、阅卷与传胪》,《紫禁城》2009年第3期;潘中华《赵翼与王杰的状元之争——兼论清代乾隆朝的殿试阅卷制度》,《图书馆杂志》2011年第5期;王学深《清代殿试阅卷标识符号释义》,《历史档案》2017年第2期,等等。可以看到,大多是关注阅卷制度,极少对阅卷衡文标准和依据进行专题探讨,而对明代殿试阅卷情况作专题讨论的研究则阙如。

②明代初期,皇帝一般评阅殿试读卷官预拟的前三名殿试卷;明中期嘉靖皇帝评阅前六名答卷,后定为批阅前十二名答卷;明末崇祯皇帝曾阅览前三十余名殿试卷。

③钱唐情况参见张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三十九《钱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3册,第3981页。杨琢情况,参见陈文新、潘志刚:《杨琢对策的时间、性质及其科举史意义》,《人文杂志》2018年第9期。

④叶伯巨曾上疏言分封事情而被朱元璋斥责为 “离间骨肉”,要亲手射死他。参见张廷玉:《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第13册,第3990页。

⑤对于颜面羞耻问题,崇祯皇帝是极为看重的,这以他在煤山自缢时以发覆面、羞见列祖列宗一事最具代表。在刚愎自用崇祯帝眼中,国家政事和皇帝个人颜面是划等号的,或者说,颜面甚于国家大计。因此他谋划的议和、迁都策略一旦被揭开,最后都为臣下舆论所摇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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