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巢凤,窦玉玉
(安徽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241003)
关键字:《乡村医生》;超越;局限;职业女性
萨拉·奥恩·朱厄特是美国19世纪末著名区域文学作家,她的作品以清新自然、抒情流畅的文字为读者呈现出一幅幅新英格兰日常生活的画卷,其中洋溢着浓厚的乡土人情。长期以来,评论界对朱厄特作品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其著名小说《尖尖的枞树之乡》(The Country of Pointed Firs)和《白鹭》(A White Heron)上,而她早期的一部具有强烈女性主义意识的半自传体小说《乡村医生》(A Country Doctor)相较而言则乏人关注。该故事讲述了孤女南·普林斯从少女时期到青年时期的成长、求学和心理历程,她自小父母双亡,在外祖母去世后被村里的莱斯利医生收养并跟随他学习医学知识和技能。莱斯利医生渊博、睿智且宽容,他教导南独立思考并支持她的医学学业。成年后的南前往敦伯特镇拜访姑母普林斯女士和其他父系亲属,在那里,她的学业遭到了姑母、亲属和爱慕者的反对。虽然得不到认同令她十分痛苦,但正因如此,南对于自身价值和医学事业的决心变得更加坚定,她告别姑母,拒绝爱慕者的求婚,完成学业后回到村庄成为一名乡村医生。
美国19世纪末的区域文学与女性文学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国内外学界对区域小说《乡村医生》的研究与评论大多处于女性主义批评的框架之下。国内学者林斌从“性别领域划分”的角度,指出女主人公南在事业与婚姻的抉择上颠覆了父权制社会结构[1];王洋运用生态女性主义的理论解读故事中女性与自然、女性与父权制的关系[2];也有学者另辟蹊径,抛弃女性主义的批评范式,以超验主义为切入点,讨论了故事中体现出的人与自然的交流、自助等超验主义的思想[3]。国外学者通常将这部以“女医生”为题材的小说与相同题材的作品进行横向比较,有的探讨其中职业女性所面临的事业与婚姻的冲突、医患关系、职业女性的模范作用[4-5],有的则将它纳入医学史的研究范围,讨论19世纪末医学行业内部男医生与女医生之间微妙的同行关系[4],[6]和医学伦理的发展[6],另一些学者更为关注故事本身的文学性,或是挖掘故事中“金苹果”隐喻,探讨南如何克服女性自身的弱点,离开舒适的母性乌托邦而在男性世界里获得事业的成功[7];又或以“天赋”和“使命”的主题为线索,论述朱厄特叙事的完整性[8]。
如果将《乡村医生》置于其创作的时代背景下审视,会发现在19世纪末女权运动萌芽而传统意识形态势力犹存的语境下,小说所刻画的职业女性形象既具有超越性也存在局限性。女主人公南·普林斯在她职业与婚姻的选择上有着超越其所处社会文化背景的大胆与前卫,但她在合理化其反叛的人生选择所提出的观点时以宗教术语作为辩护的策略,故事中其他正面女性人物的缺失和对南职业选择的“非典型性”强调则导致南的女性主义思想缺乏传承,忽略了当时女权运动的诉求和影响,显得有些保守和局限。
19世纪是美国社会生产和经济腾飞的时代,伴随着工业化的技术革新,妇女从繁琐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但她们的地位却没有因此得到相应的提升。当时的美国社会深受大洋彼岸维多利亚文化的影响,建立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秩序,男女分属不同社会领域,女性困囿于“妇女的领域”,“真实女性”的四项美德——虔诚、纯洁、顺从、持家[9]——成为衡量女性是否得体、是否能够获得幸福的标准;另一方面,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变得炙手可热,其中关于男女在演化进程中的不同对生物科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奠定了“男优女劣”的科学神话。朱厄特的《乡村医生》写于19世纪末,这段时间男女内外秩序稳固,生物医学理论为男女在智力的差距上找到生理依据,而她的这部自传体性质的小说女主人公南·普林斯在职业与婚姻的选择上既突破了当时医学理论对女性才能的限定,也超出了社会意识形态对女性活动领域的规约。
故事所处的历史时代,现代医学学科开始在美国建立,以爱德华·克拉克(Edward Clarke)、S·威尔·密切儿(S Weir Mitchell)等人为首的权威医学家们受到流行的进化论影响,他们的医学理论一致认定女性在与男性的竞争中处于无可争议的劣势地位,女性的生理结构令她们无法从事和男性同样消耗脑力的工作[10],[5],[11],因此天生才能有限而不适宜职业工作,更不必说对从业者有着很高心理和技能要求的医务工作。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乡村医生》里的准医生南所展现出的过人智力和娴熟职业技能可谓非常有力地推翻了这些带有性别主义色彩的科学论断。南自幼便表现出对医学的浓烈兴趣和天赋,莱斯利医生出诊时,她紧随其后,做个得力的小帮手并且乐此不疲;邻家的火鸡摔断了腿,她有样学样,用夹板三两下便固定住了火鸡的断腿,令米克夫人啼笑不已;她的学习能力很强,时常独自啃读莱斯利书房里的医学藏书,耳濡目染之下习得了大量的医疗知识和实践经验;成年后的南考上医学院,进入高等学府接受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毕业之际又得到多家医院的工作邀请和医学院的深造机会。由此可见,南的智力和才能均不逊色于男性,而在敦伯特镇一次偶然经历更证实了她作为医生镇定、娴熟的品质。南与追求者乔治·盖里郊游时遇到一位胳膊脱臼的村人,得知情况后,她立刻收起放松的状态,变得严肃专注,熟练地用剪刀剪开病人的衣服检查伤势,随后她让病人躺倒在地,“迅即弯下身子解开右靴,然后将脚放到手上的肩膀上,捞起他的手,猛地一拉,没人知道她这么做是为什么;但只听骨头一声尖利的咔嚓声,回到了原位”[12]可见南在处理这次突发事件时所展现出的冷静、机智和熟练的技能完全超出了男性权威医学理论关于女性性格气质是“冲动”“紧张”和“歇斯底里”的描述[11]及女性能力只适合护理而不是行医的认定[11]。
南·普林斯出色的学习和工作能力令她打破了流行医学理论对女性智识能力的判断,而她关于职业与婚姻的思考则冲破了更为坚固的观念藩篱——妇女的领域。19世纪下半叶,“真实女性”的崇拜余热尚存,人们普遍相信,家庭是女性的领域,育儿持家是她的第一属性,而没有家庭和婚姻的女性则被视为大逆不道和痛苦不幸的。故事中的南正是生长于这样一个将女性的婚姻价值奉为圭臬的新英格兰地区:莱斯利医生的女佣玛丽拉、邻居格雷厄姆夫人、好友费里斯医生在南选择医学职业一事上均表示这是“以她的幸福冒险”[12];而南父系的亲属对此反应尤为激烈,敦伯特镇声望极高的老妇人弗雷利在得知南的职业计划后,表面请她到家中参加茶会,实为设下鸿门宴,联合她的姑母逼迫她放弃学业,称女人的兴趣应该在家务之中,女人的职责是持家相夫,并警告她“一个拥有尊贵名号的好姑娘”[12]绝不会想要成为女医生。面对这样敌众我寡的情势,南丝毫不露怯,她不卑不亢地反驳道“若一个年轻男人想要遵从自己的爱好,则事事对他有利”,“我不明白一个女孩想要做同样的事,为社会做同样的贡献怎么就是一件可耻和丢脸的事情。”[12]在这里,我们能明显看出南的性别平等意识,她认为女性和男性同样拥有实现自我价值、参与社会工作的权利,而不是仅仅被束缚在家中与厨房针线为伍。此外,南还具有很强烈的独立自主意识,不愿意自己落入附属的地位,在婚姻和事业的选择上更重视自主权和自我实现。正因如此,她在故事结尾尽管对盖里心生好感,仍然拒接了他的求爱,告诉他自己对事业的热爱远甚对家庭的渴求,成为囚禁于家中的主妇会令她痛不欲生,更不必说让她感到快乐和满足。反观19世纪的美国社会,“妇女的领域”与“真正女性”要求女性固守家庭、相夫教子,不允许她们参与社会工作,许多美国妇女如弗雷利夫人、格雷厄姆夫人接受了这种主流文化的观念,奉之为女性行为准则[13],生长于这样文化背景下的南不仅能看出父权制社会下女性在追求事业上遭遇的阻碍和婚姻对女性意志、才能的消磨,甚至还能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选择并且立志不婚,其勇敢和前卫可见一斑。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乡村医生》的女主人公南·普林斯独立、自信、能干、富有主见,她卓越的学习、工作能力打破了当时流行的进化论学说和医学理论秉持的“男优女劣”的神话,而她关于女性职业追求和婚姻选择的洞见和坚持有着远远超越其时代的思想意识。朱厄特塑造的这个医学职业女性能力超群、勇敢无畏,挣破了性别主义偏见和保守社会传统的束缚,堪称是站在时代前列的独立女性。然而,故事聚焦于单个女性的成长和思考,忽视了19世纪末已经开始的妇女解放运动的诉求和影响,作为职业女性的女主人公在维护自己“叛逆”思想与女性模范作用的思考上,难免局限和保守。
19世纪的美国在建立了稳固的男女内外秩序的同时,经济发展的需求为妇女争取独立、平等提供了契机。工业化生产既带领经济高速发展,也增加了生产力的需求,尤其是经南北战争一役,男性劳动力骤然短缺,因此妇女们响应号召参加社会生产,生产性的工作使自我实现和经济独立成为可能,她们因而产生了争取更多教育、工作机会和才能抱负得到认可的诉求[11]。19世纪中叶起,部分中产女性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她们以此为突破口进入高技术、高技能要求的男性工作领域,为后继寻求独立自主的女性们开辟了道路[11]。她们不仅为女性同胞们提供知识、技能的援助,也以自身作为典范感召更多女性勇敢地迈出“妇女的领域”。《乡村医生》的女主人公南·普林斯虽然以出色的才干在客观上证明女性和男性具有平等的智识能力,但在谈论起她的事业动机时采取的辩护策略却是保守和传统的;虽然她对女性的婚姻和事业有着深刻的见解,但故事中她的思想渊源却缺乏女性传承,忽略了大环境下女权运动的成果。
首先,故事中南每每谈论起自己与众不同的兴趣爱好和理想抱负时,她总会借用宗教术语来合理化其事业动机。一方面,南的养父莱斯利医生,她的坚定支持者,曾向邻居格雷厄姆夫人透露自己支持南学医的决定,但被后者质疑这并不是通向幸福的道路,他因而自忖“在这世上幸福的秘诀不仅仅是成为有用的人,还要不停的提升自己的功用”[12],以南的事业将为社会做出贡献来合理化她的动机;而当南向他表达自己对事业道路可能遇到阻碍的担忧时,莱斯利则借助“上帝的馈赠”(God’s gift)来使她释怀,告诉她“我不在乎人们是不是认为这是一个适合女人的职业……上帝既然让你有这个能力,你若荒废它便实在可惜。”[12]可见“有用”和“上帝的馈赠”是莱斯利支持南事业的核心论点,此后他与南都不断沿用这两个概念来对抗外界的质疑和反对,不断告诉自己和他人,“有用”(usefulness)和“助益”(helpfulness)才是安全感和幸福的来源,是她能为社会作出的最好贡献;而南对医学的兴趣和天赋则是上帝的意图和其赋予的使命(calling),“既然他(上帝)认为我应当是一名医生,”南坚定地告诉自己,“那么我能做到最好的事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12]
“有用”“上帝的馈赠”与“天赋使命”都是基督教术语,与清教教义有着紧密的联系,它们是信徒们虔诚的表现,而虔诚的宗教信仰正是“真正女性”的四德之一,是它的道德核心[13]。19世纪的美国人认为男女分工不同,他们的道德水平同样不同,女性天然比男性更具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和更高尚的道德情操,理应是社会的道德脊梁,因此早期女性参与的公共事务大多都与宗教、慈善活动相关,“她们希望扩大和深化自己的社会职能同时又不改变环境”[9],因此以宗教虔诚的名义参与公众生活是社会能够认可的女性在“妇女的领域”之外获得权力和自主性的唯一方式[11]。以宗教来合理化女性抱负心、女性参与公共生活行为的传统源于中世纪的修女们为争取平等地信仰、赞颂上帝权利的努力,而在19世纪中后期的美国,由于南北战争的影响,一部分女性已经可以名正言顺地走出家门从事教育、护理、文员等简单的工作,女性文学的繁荣和世纪末女权运动家的涌现向剥夺女性教育、工作、政治权利的社会体制提出了挑战,拥有先进思想的女作家们显然已经意识到争取世俗意义上权利平等和获得智力认可的重要性。故事中,职业女性南却以宗教虔诚的掩护为其具有“僭越”性质的职业选择进行辩白,将女性强烈的事业心、抱负心归为上帝的安排,追求事业则是为社会贡献,为南的事业选择镀上了一层宗教使命感,使其更具有正义性,从而游走在家庭的领域与公共领域的边缘,以避免强烈的抨击。显然,宗教虔诚掩护下的职业追求没有完全摆脱“妇女的领域”的钳制,只是“真实女性”道德要求的延伸而已。而在故事外,妇女解放运动已经开始,新女性出现,寻求能够体现自身智慧价值的事业,不少医学职业女性已经敢于承认自己想要获得社会地位和权力的欲望[11],没有上帝的召唤和天赋使命,女性依然拥有和男性同样的智慧水平和事业抱负已经不再是羞于启口的秘密。如此,南有着出色的才能和敏锐的性别平等意识,但故事却沿用中世纪时信仰平等的论点和19世纪早期“真正女性”的道德准则为她世俗化的智力、权利的平等诉求辩护,这在新女性已经崛起、女性平权运动已经小有成果的19世纪末就显得有些退缩和局限了。
此外,南的生活中没有一个能对她产生积极影响的女性人物,而她自身也认识不到其思想和行为的典范作用,脱离同时代女权运动的潮流,在女性主义思想的承继上同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南在成长过程中,女性长辈的形象都是负面的,无法给予其积极的指引。她的生母艾德琳野性十足、不安于室,行为失衡又自我放纵[12];在南的成长过程中,所有的长辈都非常防备她会遗传到其生母的野性和放荡不羁,正因如此,莱斯利在对南的管教上尤为谨慎以避免她重蹈生母覆辙。当南成人后,她周围的女性没有一个能够成为她精神上的导师,她们或是像女佣玛丽拉那样只负责照顾南的起居,或是像弗雷利夫人那样企图遏制她的天性和才能。由此可见,南的思想意识里是没有真正的母系传承的,她本身也与女性群体疏离,她拥有的对抗传统规范的勇气全部来自莱斯利医生的认同和支持。莱斯利虽然在名义上是南的监护人,在实质上却承担了一个父亲、指引者的角色,他具有“爱默生和富兰克林式的清教精神”[1],视南如己出,规训她的行为和品性,因此在他清教思想的熏陶下,南长成了一个自立、自助、自愿奉献社会的清教徒。可见,南认识自我、取得事业成功的历程以进入“父亲的秩序”为开端,她抛弃母亲性格中的弊端,变得温顺而克制;而当她在面对传统社会,尤其是女性群体的质疑与偏见时,仍然是莱斯利这个男性承担了保护者和拯救者的角色。南在母亲身上所继承后又被规训的性格特质是具有毁灭性的,她身边的女性多是她通向自我实现的阻力和障碍,显然女性模范的形象在南的生命中是完全缺位的。
另一方面,南对自身出色的能力和非常规的人生道路可能对其他女性起到的模范作用同样避而不谈。当弗雷利夫人反复告诫南“女人的位置在家庭之中”[12],指责她不应打破“妇女的领域”而从事职业工作时,南明确地声明“我不想说医学研究是适合女性的职业,我只是逐年愈加坚信它是适合我的工作。”[12]南没有反驳“女人的位置在家庭之中”的合理性,而是一再强调自己与其他女性的不同,重申自己的事业理想源于上帝赋予自己的使命,在宗教框架里合理化自己的职业追求的同时也撇清自己的示范作用,暗示自己打破规范的生活方式不会对既定的社会秩序构成威胁,她是“非典型的女性”[14],朱厄特也无意将她塑造成女性的代表[8]。因此,故事首先将南与女性群体对立,迫使她进入“父亲的秩序”,否认南的世界里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独立女性模范的存在,从而忽视了女性意识觉醒在女性群体内部的传递;接着,南作为一个学有所成、拥有一定话语影响力的独立女性回避自己行为和思想的代表性,再次脱离女性群体,从而忽视了女性导师在妇女解放运动中的积极影响。但事实上,女性模范和女性导师在19世纪的妇女解放运动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仅就医学行业来看,先辈女医师们开疆破土,奔走建立医学院为后继医学女性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工作机会;在流行导师制的医学教育体系里,男医生很少愿意担当女性的导师[11],女医生们则以身作则、争当模范,激励更多的女性进入医学行业。因此,当南·普林斯这个独立、自信、能干的职业女性试图剥离自己的典型性、代表性意义时,她同时也脱离了正在壮大的独立女性群体,认识不到两性智力与权利平等的世俗内涵。
综上所述,南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面的、积极的女性前辈的指引和示范;在她学业和事业取得一定成就时又不愿以身为范,扩大自己作为职业女性的影响力,她的性别平等意识上无根源下无传承,根本性地忽略了美国19世纪末妇女解放运动中女性互为典范、传递和弘扬女性独立思想的历史背景,是为一大局限。而南在维护她的“不合宜”理想抱负时紧守宗教术语,不愿在世俗意义上推翻女性不能进入公共领域的偏见与规范,更不承认女性具有自发而非神启的事业热诚,与当时女性争取教育、工作、选举等世俗权力的解放运动严重脱节,是为另一大局限。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与它所处的历史时代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她既会走在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前列,作出超越性的思考和探索,也会受到观念的限制,因而在某些议题上的思考显得保守和裹足不前。19世纪末区域女作家朱厄特的《乡村医生》所塑造的医学职业女性正是这样一个既有超越性又有局限性的矛盾体。故事中独立、能干的女主人公南·普林斯既能以自己坚定的职业追求和卓越的学习工作能力在客观上冲破“妇女的领域”和具有“科学根据”的性别偏见,又不免慑于世俗观念而寻求宗教术语来为自己的“僭越”行为正名,拒绝职业女性的典范作用和意义,与同时代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运动划清界限,因而她的人物形象集超越性与局限性于一体。值得思考的是,19世纪美国文学中的职业女性是否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这种矛盾性,它只是本故事的一个个例或是体现了同时代职业女性们面临的某种共同困境,这将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