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培培,周 倩
(郑州大学 教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教育部发布的《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指出,2019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依据马丁·特罗的大众化理论,这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迈入普及化阶段。虽然马丁·特罗本人也认为作为高等教育发展阶段转折点的毛入学率并不具有严格的统计学意义,然而当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到一定程度需要高等教育随之变革这一预警作用是大众化理论的真正价值[注]邬大光:《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与马丁·特罗教授的对话》,《高等教育研究》,2003年第6期,第6-9页。。大众化理论在欧美国家高等教育实践发展表明,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前瞻性的教育变革,而不是被动地应对发展滞后导致的重重问题。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涵,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手段之一,向来是各国教育政策制定与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毋庸置疑,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公众普遍重视的实际问题,也是学术界极为关注的理论问题,甚至在普及化阶段更为严峻。普及化阶段的入学机会公平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特征?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入学机会公平有何特殊性?如何提升和保障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这都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初期亟待探究的重要问题。
能否上大学和能上什么大学在我国备受瞩目,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有学者通过分析中国近30年来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阶层差异、城乡差异、性别差异和地区差异,发现尽管我国高等教育规模逐步扩大,整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升,但优势阶层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家庭子女在获取优质入学机会(重点高校)上表现出明显优势,区域之间尤其是城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差异显著,农村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远低于城市,并且社会阶层地位与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成明显的正相关,弱势群体学生在高校的分布比例随学校层次的升高而显著降低,不同社会群体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数量与质量上存在较大差异[注]王伟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变迁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9-121页;乔锦忠:《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布的区域差异》,《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第23-28页;乔锦忠:《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城乡差异》,《教育学报》,2008年第5期,第92-96页。。另有研究显示,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阶层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注]杨东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扩大之中的阶层差距》,《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年第1期,第19-25页;谢作栩,王伟宜:《高等教育大众化视野下我国社会各阶层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的研究》,《教育学报》,2006年第2期,第65-74页。。刘精明通过比较能力和出身两种机制对不同层级的普通本科教育机会分配的影响作用,发现高等学校的层级越高,对学生的能力要求越高,出身的影响也显著增强,能力影响始终较大程度地高于出身影响[注]刘精明:《能力与出身: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的机制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8期,第109-128页。。王光荣、张雪对2012年“985”院校在各省的计划招生数以及各省的报考数进行分析,发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985”院校核心利益三方在高考制度中的利益关系是“985”院校招生属地化的根本原因[注]王光荣,张雪:《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探析:基于“985”院校为例》,2014年第5期,第62-66页。。有学者通过分析2007-2015年我国31省(市)的入学机会及分指标发现,各地区入学机会的提高与地区招生政策导致的实际录取人数最为相关,其次,解释力较大的因素还包括当地前期教育水平、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注]曹妍,张瑞娟:《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及其地区差异:2007-2015年》,《教育发展研究》,2017年第1期,第25-35页。。此外,高考制度是影响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公平的关键因素,是学者分析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的重要维度。王后雄、王世存通过不同利益群体对高考分省定额录取政策、高考分省命题考试政策、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普通高校保送生政策、高考加分政策、高考科目设置政策和高考命题取向政策等七个方面公平性认同度的调查与分析,认为高考制度存在不公平性影响了入学机会公平,必须在高考理念方面进行变革、法制方面加强建设、机制方面着手创新、政策方面不断改进来实现高考制度的公平性[注]王后雄,王世存:《不同利益群体对高考制度公平性认同度的调查与分析》,《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11年第9期,第4-18页。。唐海龙从招生政策角度分析,认为高等教育入学公平仍然存在着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阶层差异,问题产生的原因大多与政策理念偏颇、指标分配不合理、资助体系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不够等问题有关[注]唐海龙:《从入学机会看高等教育公平:高校招生政策的视角》,《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第124-133页。。
我国高等教育于2019年迈入普及化阶段,一些学者顺应高等教育新阶段发展要求,开始关注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改革问题,其中,部分内容涉及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入学机会公平。别敦荣提出,创造更多更公平的机会,满足更多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是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注]别敦荣,王严淞:《普及化高等教育理念及其实践要求》,《中国高教研究》,2016年第4期,第1-8页。。钟秉林提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满足普及化阶段所有具有入学意愿的学生的入学需求[注]钟秉林:《迎接高等教育普及化新阶段》,《中国高等教育》,2019年第9期,第1页。。张雷生认为,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主要矛盾正从过去“满足于能上大学”向“渴望能上理想中的大学”转变[注]张雷生:《高等教育迈向普及化的几个共性问题》,《大学教育科学》,2019年第3期,第16-18页。。王宝玺认为,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以后,升学群体、入学标准、升学需求与录取方式将会发生变化,要求扩大高校和学生的选择权,中央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将缩小各地的录取差距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构建多元、开放的高等教育体系[注]王宝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学生遴选和招生制度的变化与应对》,《大学教育科学》,2019年第3期,第26-28页。。
世界许多国家高等教育已迈入普及化发展阶段,但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依然是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难题。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也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不同群体入学率与入学机会质量的差异呈扩大趋势。相关研究发现,英国不同社会阶段学生的高等教育入学率和优质入学机会占有率存在显著差异,并且大量的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在基础教育以及中级教育阶段就已经形成[注]喻恺:《高等教育机会公平:英国经验的启示》,《复旦教育论坛》,2008年第3期,第75-81页。。日本学者也提出,理应平等的教育机会,事实上随出身阶层而异[注]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现代教育学基础》,钟启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20页。。随着大学入学机会的增加,日本虽然达到了大学的招生人数几乎等同于报考人数的情况,但日本高等教育入学的不公平现象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出现日益严重化的倾向[注]池建新:《论高等教育普及化语境中教育机会公平的保障:以日本为借鉴》,《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第88-95页。。“不平等最大化维持”(MMI)、 “不平等有效维持” (EMI)等理论对于教育规模扩张并不必然带来入学机会的均等给出了强有力的解释,但对如何突破困局以及如何提升入学机会公平并没有详细论述,有赖于实践中相关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与完善。
综上所述,学界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的研究涵盖社会阶层、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家庭背景差异、性别差异、高校招考制度多个视角和维度,提出了许多颇有价值的学术观点。鉴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对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的探讨大部分基于大众化阶段的现实背景,而对普及化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尤其是对普及化阶段入学机会公平问题的特殊性鲜有提及。国外已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国家的实践历程也表明,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意味着高等教育为更多的人提供受教育机会,但并不必然缓解或解决入学机会公平问题,甚至问题可能更加突出。鉴于此,本研究试图探究普及化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问题与困境,并提出入学机会公平保障策略建议。
高等教育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不同发展阶段可能存在共性的问题,发展新阶段往往催生新的问题。我国高等教育已从大众化阶段迈进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是两个阶段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但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新的特征,个人与社会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提出新的诉求,使得普及化阶段的入学机会公平面临新的困境与挑战。
依照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三阶段学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于2002年达到15%,开始迈入大众化阶段,并于2019年毛入学率达到50%,从而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从大众化阶段到普及化阶段历经了17年。而高等教育大众化到普及化的时间,美国用了近30年,英国、法国和德国分别用了25-27年[注]高书国:《从徘徊到跨越:英国高等教育普及化模式及成因分析》,《外国教育研究》,2007年第2期,第58-61页。。以政府政策导向为主要驱动力,我国高等教育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大规模扩张,其中大批新建高职院校、本科院校以及民办高校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师资力量、经费支持、教学资源设施等因素的制约,短时间内大量高校的创建与升格为社会提供更多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同时,入学机会的质量未能达到教育需求者的预期。一方面,我国对高水平大学的范围划定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性,从20世纪的“211工程”与“985工程”到21世纪的“双一流”建设,在政策、经费等方面获得政府大力支持,体现出高校评价的科研导向以及高水平大学的“研究型”发展定位,这些高水平大学被视为优质入学机会的供给者,而其他不同发展定位和不同类型的高校受政府重视不足,成为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中的“大众化”承担机构,被视为非优质入学机会的提供者,这种优质入学机会产出及遴选机制导致我国高等教育优质入学机会总量增长不足。另一方面,我国高校倾向于同质化、等级化发展,社会用人单位对“名校”毕业生倍加青睐,获取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带来的相对个人收益往往显著高于非优质入学机会,然而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偏重对少量高水平大学的重点支持,难以实现大范围的、有质量的入学机会公平。正如有学者所言,我国一直采取一种重点战略以参与到高等教育的全球竞争中去,但普及化高等教育的特点和理念与这种体制和战略的价值取向存在内在冲突,即如果继续强化传统的重点建设模式,我国高校之间发展将越不均衡;越继续强化传统的按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高校模式,高校发展将越难以充分[注]陈先哲,卢晓中:《层次交错:迈向普及化时代的中国高等教育体系构建》,《教育研究》,2018年第7期,第61-66页。。可以预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入学机会总量的增加,入学机会质量也参差不齐,延续大众化阶段的名校情结也将更加泛滥,对优质入学机会的争夺必将更加激烈,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总量的快速增加与优质入学机会数量的缓慢提升之间的矛盾更加突显,这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至少是初期提升入学机会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
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与国家高校招生政策紧密相关,国家运用什么样的高校招生名额分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实际录取人数,直接影响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学生的入学机会。当前我国高校招生采用的是“分省定额,划线录取”制度,分省定额录取的本意是基于经济、教育等区域差异,试图维护弱势地区的受教育机会权利与公平,却因各种利益的博弈“演化为‘两倾’,即倾斜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与倾斜的招生名额投放”[注]刘海峰,李木洲:《高考分省定额制的形成与调整》,《教育研究》,2014年第6期,第73-80页。。以2017年为例,北京市、河南省考生总数分别为6.06万、86.58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在两地录取人数分别为553人、397人,录取比例分别为0.913%和0.046%,相差近20倍。无可否认,在我国巨大的区域、城乡差异背景下,不能简单化地运用“分派性”公平理念,将“与高校在校生组成结构与社会整体适龄人口组成结构相同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方式”[注]黄照旭,郑晓齐:《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中的公平标准探讨》,《江苏高教》,2008年第3期,第35-36页。作为公平标准,但是现行入学机会分配方式带有很强的“地域歧视”,一方面严重偏向优质教育资源丰富的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另一方面偏向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西藏、青海等弱势区域,而河南、河北、安徽等人口众多,经济、教育发展较为落后地区的考生成为入学机会获取中真正的“弱势群体”。受历史沿革、国家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呈现出较大的区域差异。同时,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中,出于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高校等利益相关主体的综合衡量,部属重点高校招生“地方化”现象较为普遍,甚至某些“985”院校把将近50%的名额都投放在本属地[注]王光荣,张雪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探析:基于“985”院校为例》,《教育科学》,2014年第5期,第62-66页。,对高校所在区域之外的学生极其不公平。进入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总量逐步增加,同时也意味着参与入学竞争的人数越来越多,人们的民主意识及其对入学机会公平的诉求也愈加强烈,如何弱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区域分配差异,构建更为公平的高校招生名额分配机制,将成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保障入学机会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
进入21世纪后,尤其是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以来,我国高校招考制度进入快速改革阶段,各省市自治区陆续制定和实施新高考改革方案,然而社会对其公平性的质疑声始终不断。高校招考制度作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的制度载体,在我国城乡、区域、阶层差异依然显著的现实背景下,必将深刻影响着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一是选拔性的高考制度限制了弱势人群获取入学机会的可能性。一直以来,普通高中毕业生是高考的主要生源,高考几乎成为所有人获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唯一通道,使得职业高中、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对高考望而却步,甚至迫使部分学生直接放弃高中教育和参加高考,这对部分弱势人群获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极为不公平。二是高考命题立意变化不利于弱势学生群体。为了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目的,新高考改革与基础教育改革逐步推进,高考命题也正在经历从“考知识”到“考能力”再到“考素养”的立意转向。当高考命题偏向知识的记忆与简单应用,学生个人的努力勤奋成为农村等社会劣势阶层学生争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唯一筹码与核心竞争力,而当高考命题从“考知识”转向对知识的深层理解、应用能力以及更高阶的素养考查,基础教育质量的前期影响与家庭文化资本对考试结果的影响显著增强,面对需要较强逻辑思维能力、推理能力与创新性的考试题目,弱势学生群体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在高等教育入学率大幅度提升的普及化阶段获取优质入学机会上劣势将更加凸显。三是综合评价招生公平性面临巨大挑战。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改革推进过程中形成的新型招生模式,也是未来高校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方向。在这一招生模式下,高校选才自主权得到大幅度提升,高考分数之外的“非学术能力”也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作为综合评价招生的重要环节,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试图通过短暂的面试观察、审视和评判学生的综合素质。实际上,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试技巧在这一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而囿于农村学生较为单调和封闭的成长环境,其语言表达能力与城市学生存在较大差距,进一步强化了弱势学生群体的原有劣势,进而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性。此外,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的公平性也备受社会质疑。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招生挂钩是新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综合素质发展是一种 “昂贵”的教育,与学生所受基础教育师资水平、家庭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以及文化资本紧密相连,依照传统教育公平理念下的选才模式,无视学生成长背景与综合素质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仅注重综合素质发展结果评价,对农村学生以及其他弱势学生群体更为不利[注]靳培培:《新高考背景下高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问题与对策》,《当代教育与文化》,2019年第6期,第82-88页。。四是新高考模式下升学信息支持进一步拉大阶层差距。新高考改革突破传统高考模式下学生高考分数与高校录取分数线的简单化匹配,提升了高校与学生的升学选择自主性,对升学信息的及时掌握与有效运用在获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的重要性得以显现。相关研究显示,新高考制度之下,家庭社会经济属性依然对子代的教育获得具有重要影响,而升学信息支持则进一步扩大了阶层差距;新高考制度设计的复杂性使得传统意义上的父母升学参与趋于失效;新高考制度设计的复杂性催生了市场化升学咨询产业的扩大,其效用更为显著地转化为优势阶层的高考分数增量[注]鲍威,金红昊,肖阳:《阶层壁垒与信息鸿沟:新高考改革背景之下的升学信息支持》,《中国高教研究》,2019年第5期,第39-47页。。
平民教育理念、个性教育理念、包容教育理念和开放教育理念是普及化高等教育的基本理念[注]别敦荣,王严淞:《普及化高等教育理念及其实践要求》,《中国高教研究》,2016年第4期,第1-8页。。为更多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入学机会是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主要特点,也是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的重点。高等教育内部各层类高校衔接与沟通不畅限制了部分人群的入学机会选择,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产生隐性而深刻的影响。近年来,为了消除高等教育内部衔接沟通不畅导致的诸多弊端,国家实施了应用型本科转型、职业院校举办职业本科、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等举措,但是至今高等职业教育尚未形成独立的、完整的、上下衔接的办学体系。尤其是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之间仍然缺乏沟通机制,除了高职院校极少部分学生通过专升本进入本科层次院校学习,大部分学生无法进一步获得更高层次的入学机会。既降低了高等职业教育入学机会的质量,也使部分学生由于达不到本科层次院校的入学成绩要求而选择复读再考,或者直接放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机会。
受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校发展定位以及国家教育政策导向等因素影响,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的提升不会过多依靠实施精英教育机构的规模扩张,职业教育成为入学机会增量的主要供给者。进入21世纪以来,终身教育、全民教育和全纳教育逐渐成为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理念,要求职业教育在任何时间都能为任何有意愿者提供相应的入学机会。然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纳性与灵活性明显不足,使得大批人群无法获得或者被迫放弃入学机会。以高等职业院校生源构成为例,普通高中毕业生一直是我国高职院校的主要生源,虽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但由于分类考试评价等相关制度尚未完全形成和有效实施,再加上职业教育学制僵化、人才培养周期长、教育内容不全面、教学形式单一等因素影响,高中毕业生之外的其他生源即使获取入学机会,也不能有效地融入原有传统教学过程,更无法协调学习与校外兼职工作以及照顾家庭之间的关系,从而陷入虽有入学意愿但无奈放弃的两难困境。总体来讲,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与吸引力依然不高,在社会阶层与家庭背景上处于劣势的学生群体是选择高职的主要人群,新型生源对其高职的包容性、全纳性与灵活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高职无法顺应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新要求进行及时有效变革,将会进一步降低高职的社会声誉,也使本应多样化的入学需求者对其望而却步。
为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个人教育需求,普及化已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必然趋势。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与高等教育普及化国家的改革发展实践表明,大众化进程兼具普适性特征与国别性差异。我国即将成为高等教育普及化国家的一员,基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现实国情以及入学机会公平问题的产生机制与现实困境,同时利用“后发外生”优势参照高等教育普及化国家的优秀经验,以期提出普及化趋势下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提升策略。
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备受青睐的根本原因在于,它在个人实现社会地位提升、经济回报增加、个人充分发展等方面的“价值增值”更为明显。任何教育需求者对任何入学机会都有着强烈的质量诉求,入学机会质量的整体提升是普及化阶段入学机会公平的重要内涵,或者说,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入学机会需求量与供给量的整体增多,入学机会公平的核心从“谁能接受高等教育”演变为“谁能接受什么样的高等教育”,符合受教育者预期的入学机会质量是普及化阶段入学机会公平的内在诉求。卢卡斯(Lucas)“有效地维持不平等”假设认为,教育机会数量均等实现后,入学机会不平等会从机会数量均等转向质量,社会优势阶层总能够利用自身资源尽力使其子女在教育机会获取中保持优势[注]Samuel R.Lucas. Effectively Maintained Inequality: Education Transitions, Track Mobility, and Social Background Effect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2001年第5期,第1642-1690页。。这意味着,只要入学机会有优劣之分,社会优势阶层总能有效地获取最优质的那一部分,不同入学机会质量差异的加大将会进一步强化优质入学机会占有的阶层差异。因此,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入学机会总量的增多,只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加强高等教育整体内涵建设,提升各类型高校优质入学机会供应能力,才有可能惠及包括社会弱势群体在内的更多人对优质入学机会的需求,进而提升入学机会公平。第一,需要政府做好理念宣传与政策引导,优化高等教育经费分配机制,消除高校等级观念,在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之外,从政策、制度、经费等方面加大对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等不同类型高校的关注与支持力度,为各类高校内涵建设的有效推进提供充分的外部保障。第二,各类高校要明晰自身发展定位,通过科技创新与转换、校产合作、服务社会、校友捐赠等方式增强经费筹措能力,强化质量意识,提升优质入学机会的供应能力。第三,引导学生与家长消除择校中“名校情结”,树立“适合自己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最公平的教育”的教育公平理念,根据学生性格特质、天赋潜力、兴趣志向等理性选择与之最优匹配的高校,充分实现入学机会带来的“价值增值”,最终通过个性化的学生与特色化的高校之间的最佳匹配,而不是全民冲刺“重点”与“清、北”来推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各地区入学机会的提高与地区招生政策导致的实际录取人数最为相关[注]曹妍,张瑞娟:《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及其地区差异:2007-2015年》,《教育发展研究》,2017年第1期,第25-35页。。一般来讲,各地区考生基数相对稳定,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名额的地区分配直接决定着各地考生的优质入学机会,科学分配招生计划名额,改变入学机会属地化是提升入学机会公平的重要保障。首先,制定统一、明晰的招生名额分配依据,并使之公开透明化。高校招生名额分配既不能是综合多重影响因素的主观化评估,也不能是基于考生人数分派性的简单化计算,而应该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运用统计分析等方法探究招生名额分配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考生基数、教育质量等要素之间的相关性与应然关系,明晰招生名额分配的依据及其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较为精确地测算各地区应当获取的招生名额。同时,制定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听证制度,政府、高校、专家、考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等各方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会,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类型高校招生名额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政府加强对招生名额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控制重点大学属地招生比例。政府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责任主体,在招生政策制定和招生名额分配上应总揽全局,充分发挥引导、监督和保障作用,尤其是中央政府要合理协调地方政府、高校、考生之间的利益关系,严厉禁止部分一流大学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提升优质入学机会分配的省际均衡性。
高校招考制度通过人才甄选为高等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对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提升与保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人才评价选拔制度,高校招考制度总是倾向于制定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如知识评价标准、能力评级标准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试图通过“唯才是举”保障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进而保障所有人群的入学机会均等。然而,基础教育非均衡化发展、社会阶层差异、文化资本差异等都是造成学生学业水平与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差异的重要因素,看似公平的人才选拔“能力”标准下实则渗透着“出身”的强大影响。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为更多人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同时也意味着入学机会公平的相关利益者也随之增多,“谁能上什么样的大学”的公平内涵将更加突显。2014年我国开始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试图突破传统高考模式,逐步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当前我国各省区相继公布和实施新高考改革方案,大批高校正在积极探索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逐步增多,改革范围逐步扩大,能否保障新型招考制度的公平性对普及化阶段的入学机会公平必将产生深刻影响。因此,基于普及化阶段的新要求以及当前新高考改革的公平性问题,高校招考制度改革必须坚守其公平性,强力保障不同学生个体以及差异化的学生群体在获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的程序性公平。首先,要加强高校招生考试技术研究,通过科学、缜密的考试技术与评价测量技术对考试命题进行检验,调整或剔除城乡差异指向性明显的题目,或者专门为农村等弱势学生群体附加与其相契合并具有同等效度的考试题目。其次,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要充分关注学生个体成长背景,审阅学生高中综合素质信息与申请材料,深入洞察学生在特定背景下对已有资源与机会利用的充分性,严防对学生证书与相关材料的简单化比较。例如,美国精英高校将申请者取得的学业和个人成就置于其高中教育背景和个人成长背景中考虑,并基于其如何尽力利用提供的资源和机会发展自己做出评价,并没有绝对同一的评价标准[注]万圆:《美国精英高校申请者 “背景考察”的内涵、维度与途径》,《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5期,第51-57页。。英国大学招生录取也已引入 “背景考察”并普遍推广,以扩大高成就弱势学生的入学机会[注]万圆:《考察个人背景:英国大学促进招生公平的实践》,《复旦教育论坛》,2017年第4期,第100-106页。。其三,要细化综合评价内容与标准,设计有效反映不同背景学生特质的指标体系。最后,要加强高校自主面试环节的深入性与有效性,提升面试官洞察学生“隐性”能力与素养的专业能力。
如前文所述,在精英教育阶段和大众化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各层类之间一直没有构建起完善的沟通衔接机制,高中后阶段主要依据高考分数进行普职分流,高职教育与应用型本科之间缺乏贯通而没有进一步提升的通道,这导致大量学生由于高考成绩较低被迫选择高职院校,并且很少有机会转向更高一级的本科层次,这无疑会强化不同质量入学机会的阶层差异,尤其会强化和固化“非优质”入学机会与弱势学生群体的永久关联性。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人们对优质入学机会的需求日益强烈,对教育层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构建具有完整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和顺畅的普职沟通机制,为被迫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群体提供争取更高层次、更优质量的入学机会,通过增加弱势学生群体获取更为优质的入学机会来提升整体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首先,加快应用型本科院校有效转型,为应用型本科教育与传统高职的衔接奠定基础。一方面加强政府对应用型本科转型的政策指导与支持,激发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内在发展动力,加大对应用型高校的评估与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应用型高校需要认清自身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明晰自身在新形势下亟须承担的新时代使命以及在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在科学自我定位和有效转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内涵建设。其次,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定位、专业与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与高职院校之间的衔接性,构建二者的衔接机制。可以借鉴美国社区学院的办学模式,将我国高职教育修学年限缩短为两年,学生修完学业后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大三年级继续学习,完成后两年学业可授予其本科学位。第三,制定有助于应用型高校与高职院校相互衔接的学位制度,比如可授予两年制高职院校毕业生副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专业学士学位,从而形成涵盖副学士专业学位、学士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的高等职业教育学位体系,进而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更多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机会,从整体上弱化入学机会的群体差异。
TheEquityofEntranceOpportunityinthePopularizationofHigherEducation:PerspectiveandPromotion
Jin Peipei,Zhou Qian
(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 450001,China)
Abstract:Admission equity is a key issue in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t is the core of education equity and the inevitable appeal of social equity. Under the trend of popular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in the fairness of higher education enrollment in China, mainly including the continuing elite school complex and insufficient growth of high-quality admission opportunities; the uneven allocation of inter-provincial enrollment quotas and the localization of high-quality admission opportunities; insufficient experience in reforming the college admissions system. Insufficient guarantee of fairness; poor communication within higher education, solidifying group differences in the quality of admission opportunities. To improve the fairness of higher education enrollment opportunities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quality construction of different type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fair admission opportunities; scientifically formulate the allocation standards for college admissions quotas, and balance the distribution of high-quality higher education admission opportunities; adhere to the reform of college admissions systems The fair bottom line guarantees the procedural fairness of access to school opportunities;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internal communication and connection mechanism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 weakening of social class differences in school opportunities.
Key words:entrance opportunity;equity; higher education;popular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