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廷斌
(运城学院,山西 运城 044000)
作为人类最基础的社会关系,婚姻是形成家庭和亲属关系的前提条件和关键环节,与社会民生问题关系密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社会关系研究中,婚姻观念制度的发展始终是被研究关注的重点,研究人员从时代特征出发,分析探讨婚姻发展的相关问题[1]。婚姻制度观念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文化的外在表现。通过研究分析不同时期的婚姻制度观念,可以看出不同时代背景下,社会文化状态和婚姻价值取向。
中国近现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经济、社会、文化得到长足进步,公众对婚姻价值的理解持续深入,加上西方婚恋观念逐渐引入中国,婚姻文化同样受到猛烈冲击,婚姻观念制度发生极大改变,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不断打破固有束缚,走出新的创新路径[2]。
1.城市中的婚姻形式
传统的婚姻结合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种礼节: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也可以称之为 “六礼”。由于不同地域的生活习俗存在差异,不同的地域在此基础上,还会增加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礼仪形式,比如,北方地区会存在拜天地、洞房行合包礼、坐帐、拜祖先、装点烟、闹洞房、认大人、庙见等,增加的礼仪形式存在的意义在于祈求祖先神明的庇佑,希望家族的子孙福祚延绵,希望可以通过社会中各个方面的力量使得婚姻关系更为长久,提高社会对于该段婚姻的认可程度。
由于社会生活及家庭原因,在近代社会的婚姻中,婚书的存在显得无足轻重,不再是婚姻关系形成的必要因素。若一个家庭出现婚姻关系,有义务向全社会昭告,可通过聘礼连接两个家庭,男女双方的家庭彼此认可,举行面向社会的婚礼仪式,向社会告知该段婚姻的存在。在传统婚礼观念中,婚姻的形成带来巨大改变的关键因素在于两个不同的家庭,可不考虑婚姻当事人的感受。但这种观点的存在本身就是不正确的,若婚姻双方当事人对彼此都存在不满,那么该段婚姻的存在是名存实亡的。传统的婚姻观念对于婚后双方关系的维持与婚姻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更加关注,所以,在婚姻关系开始,一些制度需要符合社会公共的要求,第一方面就体现在婚姻需要公开的举行仪式,婚姻仪式的存在是该事件成为社会行为的重要标志,从仪式开始,婚姻双方的行为受到社会的监督与评判。另一方面在于社会成员对于该段婚姻关系的认知,监督男女双方遵守婚姻关系中的道德伦理。
在城市下层生活的人们,会产生一种名为 “姘居” 的婚姻形式,该种在形式上不属于正式的婚姻方式,姘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并没有通过经过社会认可的正式婚姻仪式而同居在一起的行为。“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即户俗姘头焉”。姘居现象的出现与自由婚姻理念无关,姘居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妇女带来了新的出路,家庭妇女不再拘泥于另外一半的金钱来源,有了属于自己的经济基础,同时给她们带来了对于家庭中身份价值的思考。罗格·福瑞德兰德和阿弗·罗伯森曾表示,家庭中的身份价值与餐桌上的一样,属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踏入社会生活的过程中,需要清楚了解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在一段婚姻关系中的妇女意识到自己社会价值的同时,对于生活的反抗也愈加强烈,生活的苦难是男人以及社会本身强加给她们的思想更加强烈,对于新生活越是接纳,对于自由的婚姻观念的向往也更加热烈。
2.乡村中的特殊婚姻
城市中自由婚姻思潮盛行的过程中,农村传统婚姻观念并未受影响,农村妇女地位依旧处于底层。由于农村无法改变的生活观念,贫苦的生活导致人们的衣食住行存在困难,对于新思想新潮流的接纳程度较低,生活的压力使得人们无法顾及婚姻观念以及自身地位。中国近代社会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传统的家族制度依旧根深蒂固,极权统治没有受到动摇,妇女地位的改变思想是无法被广泛接受的,妇女本身也局限于当时的社会格局,没有为自己谋权的意识。虽然在农村无法盛行改变当前妇女地位的相关法规措施,农村的婚姻变革也发生了一些改变。近代农村经济破产频率增加,农村的财富开始向城市转移,使得农村人的生活难度增加,但经济困境的出现,使得婚姻论财之风逐渐出现在贫困的农民家庭之中,原因在于贫困的农民家庭谋生的方法日渐减少,生活逼迫他们不得不找寻新的出路,牢牢把握住稀少的生财办法。在富足家庭中,他们对金钱的概念模糊,相反更在意的是婚姻的象征意义。
1.引进的先进思想理念改变中国传统婚姻观念
进入封建社会末期,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国家的压榨和掠夺,西方资本主义的先进思想也被带入中国,其中涵盖了西方的婚姻观念[3]。以传教士为代表的西方人士利用掌握的报纸媒体等,不断描写刻画西方合理的婚姻观念制度,从而使部分已经觉醒的中国人开始认识到传统婚姻制度存在的弊端,开始接受并在中国传播西方婚姻制度观念,主张婚姻自由,倡导男女自由恋爱,反对纳妾等封建思想[4],在近代中国社会造成轰动,给当时顽固的封建思想带来冲击,动摇了已经存在的社会根基,为适婚青年指明了奋斗方向。
2.物质的丰富为婚姻观念提供前提条件
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方式是小农自给自足,婚姻是家庭生产的主要保证,所以,父母强硬控制子女的婚姻、家庭。追根溯源,传统的包办婚姻本质上就是为了增强男女双方家族的政治经济利益。
在近代中国,列强打开封建社会的大门后,西方资本主义的冲击瓦解了自然经济体。家族制对青年男女的控制力下降,加上资本主义的发展,为男女经济独立提供了基础。因此,具备独立能力的适婚男女开始有能力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5]。精神文明的发展要以物质文明的发展为前提,随着社会变革,尤其是改革开放愈加深入,社会经济发展高速有效,各阶层收入明显增加,为婚姻观念制度的运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3.新文化的发展为婚姻观念提供理论支撑
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历史长河中,封建社会占据了很长时间,当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打开清政府国门的时候,也为近代中国带来一丝西方先进的婚姻理念,给中国的婚姻观念制度运行带来改变契机,婚姻制度的变革开始萌芽。
新时代的人们开始兴起新文化运动,开始抵制传统的包办婚姻,青年男女开始拥有自主选择配偶的权利,新的婚恋制度逐渐深入人心,得到众人的拥护和接纳,新的婚恋观念成为引领时代文化的先行者。改革开放后,父母、媒人介绍的婚姻比重明显下降,婚姻男女相识途径明显增多,自由恋爱形成的婚姻关系明显增多,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交流增多,社会文化更加包容,社会的开放程度得到加大。
在中国封建社会,婚姻理念支持男性处于主导地位,享有婚姻制度的决定权,在婚姻关系中有很大的支配权利,女性则没有任何权利,只能作为男性的附属品,几乎不存在独立的人格,地位十分低下,只是被当作传宗接代的生育机器。
到了近代以后,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传统的婚姻观念逐渐被抛弃抵制,新的婚姻观念慢慢形成,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逐渐提升,作为独立的个体被社会所承认,得到众人尊重,夫妻平等的婚姻关系逐渐被社会所认可,新型观念开始扎根于人心,在组建新的家庭时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以男性为主体的传统婚姻制度逐渐被男女平等的现代婚姻制度所代替,成为新的婚姻史学运行机制。改革开放以后,婚姻关系是人们实现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择偶标准逐渐提高,从学历、外貌、性格等多方面加以考量,反映出社会时代的发展变迁。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不难发现,封建社会的婚姻大多讲究“门当户对”,婚姻多为不同家族联系的工具,适婚男女双方没有太大的选择权利,他们必须遵守 “父母之命”,婚姻也为包办婚姻,有时甚至成为家族关系的牺牲品。在近现代的发展中,因西方民主自由观念的渗透影响,适婚男女日益追求自由婚恋,撼动了传统包办婚姻生存的根基,同时受开明思想的影响,也有越来越多的父母开始接受自由恋爱的婚恋观念,不再加以阻挠。适婚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享有婚姻的自主决定权,成为近现代婚姻制度观念的一大进步。离婚自由、丧偶再嫁等婚姻制度趋于开放,虽然还没有完全根除原先的封建糟粕理念,但存在的基础被动摇。
近代以来,受西方先进文化的渗透影响,中国古代的择偶标准发生改变。在生存空间每况愈下,新的婚姻观念得到认可,与之相对应的择偶标准也得到传播,青年男女在择偶时由原来的门当户对发展为更加注重对象的品德修养、共同话题、生活默契等方面。在深厚感情的基础上,建立婚姻关系,婚姻的初衷也不再仅仅为了生理需要或者传宗接代,而是为了追求真正的感情结合,男女双方两厢情愿,并把深厚的感情作为形成婚姻关系的基础,最终走向神圣的婚姻殿堂。
伴随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存在几千年的古老婚姻制度观念也与时俱进地发生改变,腐朽的、不适合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逐渐丧失生命力,不断走向灭亡,充满活力、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婚姻制度开始与世界潮流对接,获得充足的发展空间。
在近现代几次思想解放运动中,婚姻观念制度得到极大的发展进步,间接推动妇女运动的解放,刺激女性不断觉醒的意识。从最早的康有为发动维新运动时期,维新派就不断批判封建婚姻制度存在的陋习,不断推动婚俗改革,呼吁女性意识的觉醒,为改变女性自身地位和生活环境而不断斗争[6]。五四运动以后,妇女解放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影响深远直到新中国成立,封建的婚姻观念制度才真正消除干净,婚姻观念制度在新时代进入新阶段。
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眼界高而宽,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和新鲜观念。近现代的教育兴起,为社会婚姻制度的变化提供了原始动力,也为提高女性地位奠定了基础。最早设立的女子学校为教会学校,主要传播的是西方的哲学中自由平等的思想,利用新颖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人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7]。随着中国受西式教育人群的不断增加,知识的作用熏陶越来越明显,适婚男女认识到传统婚姻制度的不合理性,从而追求平等自由的婚姻观念。加上新中国成立以后,不断开展的职业教育,各种培训等也培养出人们独立工作生活的能力,为婚姻制度观念的史学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部分关于婚姻观念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变得不合时宜,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更正,重新制定或修改符合时代要求的婚姻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实现腾飞,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婚姻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多项婚姻法律法规先后修订,婚姻制度的合理性向前迈了一大步。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都应受法律保护,成为维护婚姻男女关系的有利武器。国家政策重视婚姻权益,维护合法的婚姻,保护婚姻相关人员的权益,尤其注重保护女性的社会地位,让婚姻中的女性具备与男性相对等的话语权,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总的来说,随着近现代中国不断发生的历史巨变,婚姻观念与制度也随之改变,传统的、腐朽的、缺乏生命力的包办婚姻理念逐渐被丢弃,文明、新颖、进步的婚姻观念制度逐渐被人接受并传播。婚姻自主、恋爱自由逐渐成为新常态,越来越多的适婚男女的婚姻不再受父母包办,寻找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婚姻文化所涵盖的一切内容都体现了社会文化形态,反映出不同时期的社会价值取向。这种变化是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