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海
(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湖南 长沙 410011)
近年来,湖南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网红经济、互联网金融、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发展迅猛,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能。
1.电子商务高速增长。2018年湖南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623亿元,同比增长27.1%,总量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3,比河南、湖北低,比安徽、江西、山西高(河南15048亿元,增长20%;江西7300亿元,增长25%;湖北21000亿元,增长23.5%)。其中网络零售额2041亿元,同比增长31.1%,总量、增速在中部六省分别排名第3、第4(湖北2230亿元,增长25.3%;河南3203亿元,增长28.4%;江西1107亿元,增长42.9%;安徽2015.9%,增长33.4%;山西396亿元,增长40.5%)。2019年上半年湖南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6262.1亿元,同比增长20.4%。湖南电商企业快速发展,在金属材料、智能配件、家纺服装、美妆护肤、母婴用品、家用医疗器械、旅游服务等领域涌现出了安克创新、御家汇、快乐购、友阿云商、步步高电子商务、兴盛优选等一批本土知名电商企业。同时,电子商务本身也不断衍生出新业态,如社交电商、微商等。
2.共享经济迅速崛起。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共享经济发展较快,已渗透许多细分领域和市场,催生了共享机械、共享汽车、共享货车、共享单车、共享医疗、共享课堂、共享充电宝、共享厨房等新业态。例如交通运输领域的网约车方面,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有滴滴出行、曹操专车、神州专车等70余家,网络货运经营者(无车承运人)34家,其中曹操专车湖南分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580多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增至1.03亿元。
3.网红经济方兴未艾。依托互联网传播及其社交平台推广后聚集的社会关注度,以庞大的粉丝群定向营销,在游戏、表演、美妆、美食、知识科普、信息分享、教育培训等领域孕育了网红新业态。例如,网络直播平台映客互娱月均活跃粉丝2950万以上,月收入千元以上的主播近10万人,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4.86亿元;原新东方英语名师周思成微博粉丝达360多万,创办了在线英语培训平台,创业三个月营收过千万元。
4.快递物流业突飞猛进。伴随电子商务、分享经济等新业态的高速发展,网络消费日益成为人们特别是年轻人的生活习惯。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数达5.69亿,网络订外卖人数达3.64亿,为网络消费提供辅助服务的快递物流业呈几何式增长。目前,在湖南注册经营的快递物流公司有顺丰速运、圆通快递、申通快递等37家。2019年湖南完成快递业务量10.31亿件,较上年多2.41亿件,增长30.6%;实现快递业务收入100.93亿元,增长25.4%。
5.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近年来,湖南针对互联网金融P2P网贷乱象开展了专项整治,同时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创新推出了一批资金融通、支付、投资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例如,成立于2017年的长银58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大学生和年轻蓝领为主的“城一代”消费人群,推出了APP在线无抵押贷款服务;中国移动和包支付率先在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支付试点,工资发放、转账汇款、生活缴费、党费收缴等在线上进行,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6.新兴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湖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深入实施,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的组合利用方式发生新的变化,“互联网+、旅游+、生态+”深度渗透并融入到农业农村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催生了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精品民宿等新业态。2019年上半年,湖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9780万人次,同比增长9.5%,实现经营收入220亿元,同比增长11.5%。
新经济业态具有高度信息化、参与宽泛化、创新集聚化等特点,整合了信息、产品及服务,打破了经济活动的时空、身份限制,部分经营活动隐蔽性强,对新时期做好经济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
1.新经济业态层出不穷,与传统经济业态交叉融合,监测难度大,容易出现错统、漏统。(1)“三新”经济统计制度尚在试行。2016年国家统计局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2016(试行)》,随后每年更新,这里的“三新”经济活动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等9个大类及353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三新”经济小类和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之间可能存在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对应关系。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要厘清关系,做到严格分类、精准填报、科学核算,难度较大。同时,这套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是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依然难以解决一些新业态数据的可获得性问题,必然存在漏统问题。湖南参照国家方案开展相关试算工作,制定实施了《湖南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19)(试行)》,2018年湖南“三新”经济增加值6159.95亿元,占湖南省GDP的比重为16.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由于“三新”统计制度仍在试行阶段,具体测算过程和测算结果尚未对社会公开。(2)“四经普”提高了新业态统计的准确率。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既把已注册的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相关经济活动全部纳入了统计,又把非注册的个人商业行为,如兼职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微商等也从相关平台公司取数测算,并纳入“三新”统计范畴,提高了新业态统计的准确率。(3)统计技术手段跟不上经济业态发展变化。新经济业态绝大部分依托于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互联网共享平台,而现行统计方式主要是通过经济普查进行地毯式统计,或依赖平台公司和调查对象主动申报。目前湖南相关部门与这些平台还没有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机制,缺乏大数据、云平台等高科技监测手段,容易导致出现虚报、瞒报现象。新经济业态的统计是系统工程,需要足够的基层统计力量,需要经营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需要夯实基层基础,否则也会产生漏统错统问题。(4)新经济业态对经济的贡献率被低估。现阶段各种互联网平台提供大量免费或价格低廉的服务,例如微信提供的通讯服务、交易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房地产、股市、艺术等专业信息服务,导航软件提供的出行服务等。平台通过这些低廉或免费的服务来集聚流量和口碑,吸引企业或个人开展内容推介、投放广告或赞赏获得收入,而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这部分服务本身的价值被忽略或被严重低估,很难由现有统计口径完全体现。
2.新经济业态市场主体多且部分经营行为隐蔽,税收监管难度比较大,存在一定税收流失风险。(1)对经济新业态实施税收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经济新业态发展变化快,许多涉税法律法规跟不上新业态发展创新的速度,税务机关执法缺少法律依据。例如,现阶段法律没有明确税务部门对第三方平台进行调查获取数据的权限,导致对电商平台公司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无法核实。(2)电商个体户税收征管难。目前对在电商平台上企业的管理相对已比较规范,但平台上的个体工商户因为数量多、规模小难以监管到位。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10万或季销售30万,许多个体工商户达不到起征点。加之大部分网店不需要实体店经营,税务机关无法一一实地核查,若开展核查,成本也会过高。除传统电商外,新出现的社交电商、微商等电商新业态多采取线上交流、线下交易模式,经营更加隐蔽,给税务机关监管带来很大困难。(3)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目前大型电商平台只集中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相关经营数据,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与网络交易平台缺乏常态化的信息交换机制,难以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真实交易额,存在漏征漏管风险。同时,一些新经济业态千方百计逃避缴税义务。例如,一些电子商务企业采取异地注册登记、假借他人证件经营、提供虚假税务登记信息等办法,躲避税务部门监管。(4)本地税收更易被转移。新业态下市场主体遍布天南地北,往往出现应税行为与纳税地点不一致,或引发税收管辖权争议,导致本地税收容易被转移、外流。例如,滴滴湖南分公司对于出租车业务开具的是湖南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代驾服务则开具的是浙江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原因是滴滴公司将代驾服务外包给了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2014年注册在贵州的货运车运输平台公司货车帮,由于数据平台和政策优势吸引了大量周边省货运车辆在平台注册运营并在贵州上牌、缴税,该公司2018年缴纳税收8960万,是2016年的近20倍,有力推动了贵州公路货物周转量快速增长,2016~2018年贵州公路货物周转量增速分别为11.6%、15.5%、13.68%。
3.新经济业态在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的同时给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智能物流、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业态就业领域宽、就业方式活,工作地点、时间更具弹性,提供了大量兼职、不固定甚至是临时性的工作岗位。例如,美团通过外卖和智能调度系统的创新技术,已实现日订单3000万单,日活跃外卖员超过60万,超过270万外卖员在美团外卖获得收入,直接和间接受惠就业人员超过3600万人。根据《2018~2024年中国微商行业市场评估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微商行业从业人数达到2520万人。根据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新就业形态就业质量研究报告——以滴滴平台为例(2018)》,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有2066万人在滴滴平台获得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58万人。新业态下的灵活就业、兼职就业给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调查失业率可能失真。新经济业态下,传统的以工作单位为核心的劳动雇佣关系正在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导向的新型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可以不用每天到单位上班,凭借平台就可实现就业并取得收入,这部分劳动者很容易在调查失业率时被纳入失业人群。(2)劳动关系认定难。新经济衍生出平台、用户、劳动者等多方利益主体,从业人员和服务单位之间在工作时间、工作形式、报酬支付、管理规则上往往与传统企业大为不同,很难适应现行标准劳动关系。据调查,滴滴出行湖南分公司共有签约司机共39612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3)社会保障难以覆盖到位。湖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社会保险政策尚未完全放开,一些新业态平台企业也没有为就业者缴纳社会保险。(4)公共服务难以帮扶到位。由于新经济业态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对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帮扶等措施难以提供到位。
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湖南对于新经济业态总体上应保持开放开明的态度,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既要充分保护新经济业态发展积极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护涵养税源,也要守住安全底线,坚持公平公正实施监管,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加强顶层设计,引导推动新经济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建立由发改、财政、税务、工信、金融、统计、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多部门参加的经济新业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大数据管理职责,搭建经济新业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推动数据共享;科学制定新经济业态在统计、税收、用工等方面的监管规则,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经济新业态市场竞争秩序。
2.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新经济业态企业总部入驻湖南。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处在起步阶段、发展前景广阔的新经济业态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新经济业态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新经济业态企业总部入驻湖南或在湖南开办分公司,如直播平台、网约车平台、电商平台、货运车辆平台等。
3.创新统计方法,精细做好新经济业态统计监测。扎实做好统计制度改革后对经济新业态的统计调查工作,改革统计调查方式,创新数据采集方法;积极探索研究、深入推进企业电子化会计财务资料和生产经营记录、部门行政记录以及互联网、云技术、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新兴经济调查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开发新经济业态统计方面大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技术,实现新经济业态统计数据高效整合和业务全流程的现代化;督促和鼓励平台上的商户和个人自觉进行登记注册,推动平台上经营者身份信息、注册信息实名制管理落实到位。
4.完善征管措施,堵住新经济业态税收征管漏洞。完善互联网平台的涉税信息报告制度,利用税收检查,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常态化向税务部门报送商户、交易等有关信息数据;明确第三方平台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依托税收大数据,对电子商务企业强化税收分析和风险排查,重点查处电子商务企业账外经营、虚假核算等行为;督促在湖南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约车发票管理,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湖南发生的业务必须开具湖南省发票;将网约车发票纳入发票开奖范围,鼓励乘客主动索发票。
5.改进就业服务,构建新经济业态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新就业观宣传,改进调查失业率统计方式方法,科学合理选择抽样调查样本,加强对失业人员实际情况的核实;建立健全新经济业态就业服务保障相关制度,引导企业在收入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承担相应责任;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建立灵活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发布新经济业态企业临时、短期用工信息,并对劳动者零碎时间进行收集整理,通过就业信息大数据系统自动匹配,实现灵活用工供需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