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指的是一种能够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社会机制,以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为依据,以信用专业单位为主体,以科学合理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处理市场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标,确保诚实守信的人受到奖励,不遵守承诺的人受到相应的惩罚,从而提高市场经济运作的高效性。而我国研究人员张军扩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他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分为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角度分析,社会信用体系涵盖了信用投放、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失信惩罚等多方面内容;从狭义角度分析,社会信用体系指的是与信用信息服务有关的法律制度、框架体系等等。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社会信用体系是否完善是判断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信用体系的依赖程度就越高,而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能够反向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假如经济市场中充满坑蒙拐骗、假货横行等不良行为,社会信用体系就会严重缺失,市场经济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就会非常困难。而推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根本之策就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从而形成公平和谐、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只有这样,投资和经营环境才会得到优化,交易风险才会有所降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才会充满活力,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文明社会的重要措施。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广大人民的社会道德水准需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售假、欠账不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诚信水平。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人们诚实守信、讲求信用、能够大大提高人们的信用等级,缓解人际矛盾,强化社会的凝聚力,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人民的道德水平,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文明社会创建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职能作用。
本文将从政府、企业、个人等三个层面出发,来分析探讨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在多年的不断努力下,我国政府的信用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已经逐步成型,拥有信用信息收集、查询、发布等多种功能,特别是以银行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最为完善。首先,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统计局、税务局、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统计局共同参与其中,形成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征信数据库,资料也非常齐全。以四川省为例,到了2018年,四川省的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已经覆盖52万家企业、206万户个体工商户、2万家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拥有115个指标集、1560万条个人非银行类信用信息,其次,政府诚信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也取得重大成果,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各级政府严格遵守《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打造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政府形象。我国政府积极推进“阳光执政”,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督促各级政府将各项政府命令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构建新型诚信政府,推动执法活动的法律效力、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的和谐统一,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在上世纪末期,我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贯彻实施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这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果。首先,2012年前后,我国政府督促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针对性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随后辽宁省、河南省、湖北省等多个省市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省水利管理单位、工商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监管办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信用建设方针。然后,我国很多省市地区都实现了企业信用报告的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统计等功能,并把规范性的审查结果公布出来,进而全面客观地反应出企业的信用状况,这为广大社会和人民挑选高质量的企业单位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最后,企业信用数据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信用数据征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截止到2016年第二季度末期,全国范围内新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达到了23.6万条,能够通过政务网与各个省市地区的信用数据平台实现及时联通,网站上的“企业信用查询”频次屡创新高,充分显示出广大社会对企业信用的重视力度。
(三)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首先,诚信宣传工作逐步展开,我国各个省市地区都在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广大公民的诚信教育活动;与此同时,国家税务部门实施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推送纳税信息,旨在引导人们遵守法律制度,提升个人信用等级;质检部门陆续开展了“诚信建设看窗口”的主题活动,教育部门组织了“诚信有奖征文”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勇于参与,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人的诚信水平。然后,我国政府启动了城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个人信用在农村信用体系方面的建设工作。截止到2018年9月,我国农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共收集了1268万农民的信用档案,对其中的687万户农民进行初步信用评价,对信用审核通过的529万农民累计发放贷款3.5万亿元人民币,逐渐形成了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使得信用体系建设在农村地区得以展开,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社会(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与精神文明建设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再加上我国的征信产业发展历程还比较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政府信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程度低。首先,在政府体制因素的影响下,部门、产业、区域之间条款分割、信息壁垒现象尤为突出,各个机构之间的征信数据难以流通,信息共享程度十分低下,这已经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瓶颈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信息整合工作非常不到位、信息共享技术标准尚未统一,导致征信数据得不到充分利用。然后,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大部分征信信息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不管是征信机构,还是企业都无法直接获取这些信息,部门之间的信用开放与共享程度非常低,例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无法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导致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蒙受了巨大的资产损失。最后,当前我国县市级政府的信用征集工作尚未落实,无法满足信用信息征集、更新、交换及应用工作的实际需求。导致我国的信用市场发展速度十分缓慢,信用产品比较单一,信用监管也非常不到位,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不容乐观。
(二)企业征信领域的信用体系不健全。最近几年,我国企业的信用贷款规模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而不良贷款率也逐渐攀升,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企业的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完善。首先,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健全合理的社会信用体系,很多企业的信用资料都不全面,在市场交流、资金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对彼此的信用情况知之甚少,也没有合理的途径来了解这些信息,甚至有的企业的信用信息完全空白,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市场交易的风险性。然后,我国很多企业始终将经济利益放在首要地位,没有意识到信用増级的重要性,一旦企业的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出现拖延还款行为、欠账不还、卷款跑路的现象,甚至有的企业会利用改制机会将银行贷款一笔勾销,导致社会信用体系杂乱无章。最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我国企业不具备契约精神,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时有发生。例如2020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肆虐期间,浙江省徐先生向深圳市某设备公司支付了70万定金,打算购买三台口罩机,但是由于物资缺乏,产能不足,厂家逾期五天尚未交货。该厂家好不容易生产出了两台口罩机,但是在交货之前,将其高价卖给他人,致使徐先生一怒之下砸坏了设备公司的电脑及相关设备。这就是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有力证明。
(三)个人征信领域缺乏完善的信用规范。如今我国公民的个人信用低下、个人信用制度缺乏、个人信用评估不科学,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首先,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与德国、日本等国家相比十分落后,在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培养、个人失信行为惩戒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消费信贷机制比较落后,很多人民都没有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诸如小商小贩缺斤少两、不法分子从事资金诈骗等等,极大地拉低了社会信用水平。然后,我国广大人民尚未形成先进的现代信用意识,诸如我国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形势欠佳、信用经济起步较晚,个人信用没有与工作、入学、消费建立密切的联系,很多人们通过失信行为谋取不法利益,渐渐形成了失信人得利、守信人遭殃的尴尬局面,个人欠账不还、恶意透支、逃税漏税的行为层出不穷,影响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信心。最后,我国当前社会尚未形成标准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不同省市地区的个人信用数据的内容、格式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很多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等级的评估、认证、筛选都有不同的标准,这对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要想改善这种状况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政府的信用信息共享程度。首先,我国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套标准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引导各个区域、各个机构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流通,缓解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有效遏制信用风险问题的发生。然后,我国政府应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信资料,使得征信机构、商业银行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信用资料,使得企业在达成合作意向之前能够对彼此的信用等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支持时能够了解借贷人的信用状况,避免出现资金诈骗、逾期不还款的现象。最后,我国各级政府应该贯彻落实信用征集工作,提高信用信息的更新频率,强化信息信息的职能作用。从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创新设计出丰富多样的信用产品,加大信用监督管理力度,从而构建一个诚信和谐的新社会。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体系。首先,我国企业要摒弃以经济为核心的经营模式,将信用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及时偿还到期账款,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为后期的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企业领导层应该引导全体员工参与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当中,强化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营造出健康和谐的信用建设氛围。然后,我国企业应该遵守诺言、拥有契约精神,既定的合同协议要努力去实现,从而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而无法兑现诺言,企业应该提前向相关主体声明,并想方设法补救。最后,企业在合作项目、投资项目开始之前,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审查分析,进而以分析结果对合作项目、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进行预测分析,针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可以适当扩大投资规模;针对信用等级低下的则需要减少投资规模,避免自身受到太大的资产损失。
(三)强化个人的信用建设体系规范。首先,我国应该向德国、日本等国家学习,制定一套完善合理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贯彻落实信贷消费体系,引导广大人民充分意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严厉打击坑蒙拐骗、资金诈骗的行为和个人,积极构建一个诚实守信、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然后,要不断强化广大人民心中的诚信意识,将个人的信用等级与交通出行、餐饮旅游结合起来,限制信用等级较低的个人消费行为。针对欠账不还、恶意透支、逃税漏税的个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并面向全社会公布其信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最后,我国政府应该制定统一标准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使得不同地区的个人信用数据、信息实现归一化,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一套标准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从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
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仅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发现其中存在政府信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程度低、企业征信领域的信用体系不健全、个人征信领域缺乏完善的信用规范、信用中介领域的市场竞争十分混乱等多种缺陷与不足,导致当前社会中坑蒙拐骗、资金诈骗、欠账不还的现象屡屡发生。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提高政府的信用信息共享程度、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体系、强化个人的信用建设体系规范。相信在政府、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会得到更好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也会取得更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