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春晖、贾中举
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各行各业迎来快速发展契机,发展建设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所处地区高速公路安全稳定状态的支持。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因建设年代久远、设计建设标准较低以及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影响,使得高速公路路基结构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沉降问题,无法满足当前交通量运输使用需求。为此工程建设者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新旧路基加宽施工处理难点进行确定,以使路床施工处理技术、新旧路基拼接施工技术、冲击碾压施工技术以及特殊路基处置技术的应用控制效果达到预期。这是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快速稳定发展,以及满足各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课题,应充分利用现有科学技术进行控制。
某高速公路横穿17 个市县地区,成功将涉及的主要城市紧密连接起来。然而,通车运行多年,交通量逐年增加,特别是大型以上车辆占到3/10 左右,加重了道路拥挤问题。不仅使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的速度下降,还降低了交通运输能力。在大幅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的同时,还导致道路运输能力下滑。根据相关调查结果,一些高速公路路段存在车流量超负荷问题。究其原因,与工程建设阶段设计标准要求较低有关,无法满足当前地区发展对道路服务水平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所处区域经济发展。为解决此问题,工程建设者对现有双向四车道进行加宽扩建。预计将目标路段加宽为双向八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增加到42m。
本高速公路工程原为双向四车道,为缓解交通压力大、解决交通量增加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现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其中,整体式标准路基宽度为42m,两侧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3.5m。具体软土路基加宽方案,如表1 所示。
表1 路基加宽方案要求
4.1.1 路床处理。根据工程所处交通量情况确定工程路床厚度为120cm,调整路床与路面各层间组合形式,路床部位的土质填料需要掺入适量石灰与水泥。具体工程量为:30cm 上路床掺灰6%,90cm 下路床的上部50cm 掺灰4%,其余40cm 无处理。此外,为解决新旧路基不均匀沉降问题,30cm 低路段上路床掺灰6%,90cm 下路床掺灰4%。上述处理措施运用,能够对路基的稳定性进行整体提升[1]。
4.1.2 路基压实度控制技术。由于压实度会对新旧路基结合部位的稳定性造成极大影响,为控制差异沉降问题出现,进而强化路基结构的稳固效果,应按照如表2 所示要求,进行拼接段路床的压实度控制。
表2 路床土最小强度与压实度控制目标
高速公路的改扩建施工过程,需将结合部位的开裂问题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即严格按照施工建设要求,采用台阶开挖与削坡方式来完成路基加宽作业。此过程,为强化新旧路基拼接质量,避免纵横向裂缝与错台病害出现。路基填筑施工操作前期,应对旧路路基进行削坡施工处理,而后再进行开挖台阶作业,这里的削坡厚度为30cm。台阶开挖施工,应遵循自下而上原则,充分利用旧路堤,因土方工程量较少,所以,应控制好台阶与加宽部位路基压实度的一致性。按照高速公路改扩建施工作业要求,保留旧路基。此外,台阶开挖的底面,应沿着偏道路中心部位进行,以提高夯实作业质量效果。在严控施工厚度的情况下,对各项参数进行检测,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新旧路基的拼接质量[2]。
因旧路路基工程采用的填料为粉质黏土与砂土,为解决填料黏聚力不够问题,应对改扩建加宽台阶的尺寸进行调整,即高度为66.7cm 高、宽度为100cm。当加宽施工作业完成,就可开展新旧路基的拼接填筑作业。当开挖施工到路床底面位置,加宽台阶尺寸要根据路基填筑高度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但要保证与路床厚度相比,超出100cm。如果台阶面与路床顶面之间的距离比施工参数要求小,施工技术人员应以一个单独台阶的方式进行开挖与回填路床处理。而其他部位,只需进行整体开挖。如超出此参数要求,则可开挖两个台阶。路基填土的高度控制工作,应按照以下三种路基拼接施工情况进行处理。
低填路段施工:30cm 削坡、开挖台阶、回填石灰土4%、铺设土工格栅。
4m 以下路基填土施工高度的一般路段施工:30cm 削坡、台阶开挖、填筑、最后一级台阶铺设高强土工格室、上路床底部铺设HDPE 土工格栅。
4m 以上路堤填土施工高度的一般路段施工:30cm 削坡、台阶开挖、填筑、最后一级台阶铺设高强土工格室、分别对上下路床底部铺设HDPE 土工格栅。
为提升高速公路软土路基加宽工程施工质量,应将控制纵横向裂缝与错台现象发生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在进行路基基底冲击碾压施工作业过程,应按照设计要求,将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12~15km 范围内。压实遍数为20 遍,且结合周边设施环境做好防护处理。对于在4m 以内的填土高度,只需对高速公路软土路基的基底进行冲击碾压处理。当填土高度超过4m,间隔应设置为2m。在施工设备方面,应采用重型冲击式压路机对冲击碾压作业目标进行补压处理,具体碾压遍数为20 遍。填筑作业至下路床底标高位置后,也要开展20 遍补压施工处理。此过程,应做好冲击碾压水平安全距离的控制。
对于高速公路原有路基沉降与路段加宽施工方案不符情况,应按照实际勘查结果进行科学合理处置。经勘查,目标加宽路段的地质条件为:粉砂、黏土、粉土等,使得施工作业面临承载力不够和天然含水量在液限以下约为23.7% 的问题。上部土层地基的承载能力也不高,仅为100kPa。这些问题均大幅降低路基结构作用于高速公路运营的稳定性。为此,需着重特殊路基路段的沉降控制。处置技术人员应按照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确定沉降控制目标。处置后路基沉降控制年限大于15年;经加宽路基沉降,除了要对桥头部位进行控制,还要保障通道与涵洞部位沉陷在10cm 以内;其余路段则要控制在15cm 以内。
此外,为进一步保证加宽路基结构的稳定性,且消除差异沉降影响,应采用先计算沉降的方法。对无法满足上述沉降控制要求的情况,应先进行浅层路基的换填。黏性土填料应选用4%的石灰土材料;如路段为砂性土,则应选用3%的水泥土作为填料。当浅层换填仍无法满足沉降控制要求,则可通过桩处理来强化施工处置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当施工处置部位特殊,如通道与涵洞等,为对其形变进行有效控制,可通过CFG 桩施工方法,以使其成本低廉、施工方便以及适用性强等特点充分发挥出来,可在工程建设中进行广泛运用。
首先,放线。基于此,把桩放置于周边地区交汇部位,打入地下后根据桩位布置图对桩位进行铺设确定。此过程,要对桩位中心点位置进行设置,即在找准定位的情况下,运用钎子插入地下,并在周边撒上灰线进行标记。对于桩位的偏差应控制在2cm 以下。
其次,成孔。放线施工完毕后,通常使用长螺旋钻机对CFG 桩进行成孔处理。钻进作业速度要保持均匀。设备工具为螺旋钻,以避免螺旋孔出现。此外,施工应对孔深进行标注,并将深度误差控制在0.1m 以下,垂直度偏差控制在1%以下[3]。
再次,混凝土灌注。采用连续灌注混凝土作业方式,当灌注至桩顶应根据既定规范要求进行浇筑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压灌混凝土时,要把提钻高度严格控制在25cm 以下。
最后,清土与剔桩。对多余的混凝土完全铲除。剔桩作业在成桩5 天后进行,且采用小型机械设备,以避免对地基土造成扰动。
综上所述,应结合原有高速公路的路基结构作用情况开展加宽施工处理工作。如此,不仅能够提升加宽施工处理技术应用的有效性,还能保证工后的沉降控制效果达到预期。工程建设者应从长远角度出发,做好高速公路所处地质条件、病害问题的勘查工作,以为后续加宽施工处置措施的运用提供便捷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