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坚强领导:建构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

2020-01-17 03:53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体系制度

王 芳

(中共景德镇市委党校,江西 景德镇 333000)

以民为本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基、兴党之源、治党之根和价值追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党带领人民积极探索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路径,从“革命建国”到“发展富国”再到“治理强国”,政治上历经“神女应无恙,当惊世界殊”的自主、“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的开放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自信,在持续的实践创新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国家的水平显著提升,“四个自信”不断坚定,个人需求实现了从“生存”到“发展”的转变,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望、国家治理体系在建构中逐渐完善。同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长期实践过程,培塑了中国共产党高度的政治理性、笃定的责任自觉和特有的精气神,夯实了彰显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建构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关键在党、根本在党、核心也在党。党的坚强领导,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革命建国:“神女应无恙,当惊世界殊”的政治自主

“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是民族情绪压抑百年后的尽情释放。中国共产党执政后抒写的壮丽史诗,排在首位的便是建立了政治独立的国家政权。它与延续了近2000年的封建制国家在治理模式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产生于内忧外患的双重窘境,以极具创新勇气的革命姿态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首创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框架。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重构了全新的国家经济体系,不断推进深层次思想文化革命,重建社会组织向纵深发展,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这与民国混乱的统治局面有着本质区别。一言以蔽之,“站起来”的新中国重构的国家治理体系极具创新性和颠覆性。在这一过程中,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所体现的“政治自主”包含两重含义。其一,对内而言,彻底终结了军阀混战的局面,并将族权、神权统一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框架下,具备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基础条件;对外而言,彻底粉碎了半殖民地的社会属性带给中华民族的一系列屈辱烙印,摆脱了外部势力对国家治理的干扰,国家自主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现代国家治理以独立的国家政权为基础,没有民族的独立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治理。正如恩格斯所说,“一个大民族,只要还没有民族独立,历史地看,就甚至不能比较严肃地讨论任何内政问题。”[1]新中国的建立扫清了西方列强在华的一切特权,并借助抗美援朝的胜利打破了围堵,“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主权的完整性和民族尊严得以彰显。尤其关键的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了中央权威抵达并扩散到全国各地,“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唱响了全国大地,民心凝聚力和党的意志力前所未有,这使得整合所有社会资源投身现代化建设成为可能。即使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全党全国的齐心协力,也产生了“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2]的勃勃生机,将诸如受血吸虫病肆虐困扰的“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3]旧社会悲惨局面送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全社会资源的合力优势,迅速推进并完成了一系列基础工程,如铁路网的“三横三纵”,鬼斧神工的“红旗渠”等等,为现代化国家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国家的领导力、组织力、资源调动力得到充分显现,就这一点来看,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新中国,完全具备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所需的政治属性。

新中国建立的国家治理体系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治理结构,这和传统的模式不同,与西方国家甚至苏联也有显著区别,它产生于当时特定的国内外环境,有其历史合理性。一方面从国际环境看,对社会主义老大哥“苏联模式”的借鉴、“冷战”思维的盛行以及意识形态斗争的严峻形势,都促使中国共产党利用体制优势加大社会动员。另一方面,从国内环境看,也是近代中国发展的不二选择。连续百年的文化弱势和民族耻辱,导致新中国国家治理面临着千疮百孔的局面,治理也呈现出整体性的危机。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只有发挥高度的凝聚力,强化中央权威来整合广泛的社会资源,发挥资源的整体效能,按照党的统一意志解决国家面临的复杂问题,才能化解社会矛盾,摆脱民族危机,这与近代民族复兴探索的“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4]模式有显著区别。

另外,近代中国长期的一盘散沙局面,导致国家积贫积弱、与世界的差距越来越大,民族复兴的赶超压力迫切需要构建一种治理结构,以利于执政党更好地统筹整合社会资源,用最好的时间效益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突破性发展。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优越性也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用实绩来佐证,以提高和巩固执政的合法性。基于这两点考虑,最便捷和高效的方式就是发挥国家整体的动员功能,利用权力高度集中的优势,举全国之力下好这盘大棋。这在抗美援朝、工业体系建设和国民经济体系建设中体现尤为突出,也有效巩固了统一和自主的政治体系,“集中力量办大事”也逐渐被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典型特征,并最终强化了国家治理结构的权威性。

二、发展富国:“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的政治开放

“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5]这是历史规律也是逻辑必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资源优势调动全国之力,促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但在探索现代化的征程中,国家建设一度偏离发展富国的主轴线,尤其是十年“文革”,将国民经济推向濒临瓦解的边界。党和人民越来越迫切的意识到:发展才是硬道理。面对严峻的治理形势,中国共产党果断从“强化阶级斗争”转到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对国家治理体系进行适应性调整,革新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形成了更加开放的治理结构和更加规范的治理方式。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设需要以积极的心态融入世界才能紧跟时代步伐。改革开放对中国人的认知力影响是颠覆性的,它就像一扇窗,拓宽了国家治理体系变革的视野。正是基于全新的视野,中国共产党敏锐地意识到时代主题是和平与发展,并如饥似渴般吸收全球突飞猛进的科技、一体化的经济、多元融合的文化等营养,深刻反思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弯路挫折、经验教训,着重完善“苏东剧变”暴露的体制缺陷,疏通国家治理体系变革的障碍。变则通,中国共产党以极具创新的勇气和极大的改革魄力,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开放搞活”的经济体制改革,激活了经济,释放了发展活力,并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拓展并刷新了世人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与认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催化作用,瓦解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分配方式,驱动大批农民涌向城市,加速推进了城市化进程,社会结构不断重组,社会交往趋于复杂化,人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改变,这些综合因素不断推动国家治理结构的开放式变革。市场化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重塑了社会主体的行为逻辑。计划经济时代,人的社会主体属性弱化,从属意识较强,更多的强调人是国家机器的“螺丝钉”;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人作为社会主体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在国家治理中,传统的简单命令管理方式与客观实践越来越不相适应。互动式的治理模式,用民主协商方式表达各阶层利益诉求成为新常态,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也逐渐朝着这一方向发展。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倒逼”着改革创新,使得国家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和饱满,韧性和弹性都在不断增强,对社会变迁的感知力、应急力和匹配度也在逐渐深化。

国家治理结构的变迁体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中国自秦朝以来,关于到底是选择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还是选择地方分权的封建制,以及二者孰优孰略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如何把握好二者间的度也是个两难问题。不可否认,文化具有延续性和渗透性。新中国的建立,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权力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这有利于提升和维护中央的权威,但也有一个典型的体制性弊端:统而有余,灵活不足。毛泽东敏锐地意识到这个问题,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6]后来,毛泽东多次提出要学习研究外国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经验,赞同美国分权问题的优点。在接见斯诺夫妇时,更提出要学习美国的方法,把中央的权力分到五十个州去。这方面的付诸行动在改革开放后较为明显,为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来推进改革和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中央在财力和财权方面持续进行放权,财政上的相对自由激发了地方政府干事创业的活力。同时,持续的权力下放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自主权不断坚强,自主行政的弹性空间不断拓展,进而打破了中央高度集权的局面,形成了中央集权与地方相对分权并存的体制格局。

和国家治理机构改革同步进行的,是制度治国理念的确立和治理方式的规范,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反思以往运动式治理的历史教训基础上形成的。党内也达成一致共识:相对于领导人的思想、作风,“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7]。另外,国家治理结构的开放式变迁,也迫切需要用健全的法规制度营造规范的社会秩序,为趋于多元的利益诉求提供协商平台。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框架,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持续进行制度创新,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成效斐然,国家治理能力显著增强[8]。但这种局面的产生是问题“倒逼”改革的结果,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探索,是旧体制在匹配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修修补补,缺乏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正如邓小平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所说,“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随着改革进行攻坚期、深水区,中国共产党不断增强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理性自觉,从顶层设计考虑统筹安排,将改革开放前期“破”的主要方式转变为以“立”为主,这也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治理强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自信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通过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经济社会发展越是深入、涉及的面越宽广,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就越复杂,且丝毫不比改革前少。发展衍生出来的问题,尤以腐败问题、民生问题、环境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等百姓身边事最受社会关注,已逐步成为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的羁绊点。针对突出矛盾问题,党在关键时刻总能力挽狂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发展情怀,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紧贴社会发展实际,党的十八大提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大命题,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确立“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体现了党在治理强国上的政治自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创新上高度的制度自觉。

顺应世界发展潮流,以务实的眼光审视全球国家治理变革的趋势与挑战,中国共产党不盲从、不动摇,以高度的政治自信和制度自觉,始终立足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立足改革开放积累的成功经验,以人民标准循序渐进又坚定地表达着对国家治理的理解与实践,创造出令世界赞叹的“中国方案”。坚持实用性的准则实现国家治理体系革新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中具有普遍意义。基于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进行了顶层设计,关注党和国家的事业,关注百姓的身边事、身后事、未来事,关注社会的安全稳定与向善风气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等等,体系配套更加完备也更接地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捋顺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布局,着眼更好发挥政府功能,充分调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眼发挥制度优势统筹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明确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在十九届三中全会上进一步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围绕“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明确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要深刻领会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

国家治理结构决定国家治理方式,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改革为治理方式的改进提供了机遇,为民众的广泛参与提供了可能。一方面,党领导下的开放式治理结构的高效运转,需要确定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明确的行为边界,需要具有刚性的行为规则和畅通便利的沟通渠道,这些都需要健全的法治体系来保障。另一方面,现代治理方式强调多元主体密切协同形成合力,迫切需求完善协商机制,调动民间组织与社会团体的参与积极性,准确表达各群体的利益诉求,充分汲取最广泛的群众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建设,完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倡导“法治中国”理念,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0]法治建设战略布局。法治化建设确保了国家治理中的民主,为多元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基本途径,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的持续发展和维护民众福祉。尤为重要的是,突出人民主体地位的法治化建设,有力打破了西方国家关于民主的话语霸权,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方式的创新,为民主政治和法治秩序的构建提供了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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