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琳,尹燕博
(青岛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9)
兽医学科教学过程中,从基础生物学开始,如兽医解剖学、微生物学,到专业课程,如兽医病理学、传染病学、产科学、临床诊断学甚至外科学等等,所有涉及活的动物和活的微生物的课程,都存在对师生和环境的生物安全保障问题。近年来,农业部出台大量法规性文件,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5]。我国兽医科研及执法机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得到极大加强,新建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软硬件条件多居国际先进水平,我国的兽医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居国际领先水平[6]。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及认识上的欠缺,我国兽医学科教学中的生物安全保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强化。尽管有识之士一直呼吁加强教学中的生物安全保护,但大多数院校相关教学设施的硬件条件及规范化管理,仍未得到根本的改善[7-8]。
目前的状况是,大多数学校没有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教学实验室。某些部属院校和一定数量的省属农业大学拥有符合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的实验室,但拥有符合生物安全三级标准实验室的学校更是少之又少。这些为数很少的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实验室,绝大多数是为了开展科研项目,极少用于除研究生培养之外的教学活动。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相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动物房就更少了。全国范围内用于教学的动物解剖室,基本上都没有可靠的生物安全硬件设施。我国很多需要生物安全保障的兽医教学活动,多数是在普通环境中非法进行的。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政府对兽医学科教学生物安全基础保障设施投入不足。兽医学科教学的目的,说到底,是培养防控动物疾病的专业人才。在所涉及的动物疾病中,传染性疾病占了绝大多数,而这些疾病很多是人兽共患病,如高致病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杆菌病等。这些传染病经常见诸报端和网络媒体,广大群众对其危害的防范意识越来越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生物安全保障设施属兽医学科教学的基础设施,其建设不仅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层层审批。到目前为止,从部委到省厅,我国从未对此进行过专门立项。没有政府立项,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和强力督导,单靠学校自有资金、自觉建设,是不可能做好的。以往在养殖场所,在田间地头解剖动物诊断疾病指导教学,被视为为人民服务、实践教学的具体体现。从生物安全角度看,这些做法隐患很大,都是错误的。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大学课堂设施、教学工具、信息化、网络化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全国范围教学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但却忽略了对于兽医学科教学生物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的投入,现在的确到了不得不认真面对的时候了。
除此之外,我国农业院校长期以来养成的因陋就简的习惯,也是造成兽医学科教学生物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重要原因。很多学校为降低风险,教学中不敢让学生操作病原微生物。涉及动物解剖的教学活动,能用小动物就不用大动物,能用正常动物就不用临床发病动物。这些偷懒的做法,已经严重影响到兽医学科的教学质量。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杜绝学生感染事件的发生。兽医学科教学所用的动物,很多来自畜牧养殖场,即养殖农场。即便是临床健康的农场动物,也不能完全排除携带未知病原的可能,动物解剖环节仍然存在生物安全隐患。随着学生感染事件不断被披露,低水平设施越来越遭到学生、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质疑,最终会影响到学校的招生及学生就业。
硬件设施不完善,仅靠老师和学生在操作过程中谨小慎微是靠不住的。生物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兽医学科教学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兽医学科教学中的生物安全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着眼于教学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应当涉及所有使用动物和微生物的教学环节,包括硬件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规范,以及学生的生物安全教育。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至少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
2.1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 所有涉及病原的教学活动,无论其是否致病,是否人兽共患,都应该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可根据病原种类,选择生物安全二级、三级实验室。要把是否拥有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作为开设相关课程教学的先决条件。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病原操作特别是致病力较强的病原的操作,要求在符合要求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操作局部的空气经无害化处理后,直接排出室外。国家现有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标准,多是针对科研工作提出的。为避免重复投入,在大学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一定要兼顾本专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及科研工作。
2.2 对教学用动物的要求 目前兽医学科教学所用的动物,除大鼠、小鼠外,很少使用有净化级别、有质量合格证的实验动物,多数使用农场动物,这些动物的生物安全隐患不言而喻。在引进之前,要确保动物临床健康,要进行严格的病原检测,特别是那些需要人体和动物密切接触的教学活动,如用于产道及直肠检查的动物。要明确列出必须检测的人兽共患病原,使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检测技术及试剂进行检查,选用不携带规定病原的动物用于教学。
剖检发病动物是重要教学活动,国家应制定专门法规对此进行规范。应避免使用需长途运输的临床发病动物用于教学,其运输过程存在生物安全风险及政策障碍。来自农场的发病动物具有很好的示教作用,将此类动物用于教学,一定要先进行严格的生物安全评估及各种检测,严禁使用患有人兽共患病的动物用于教学活动[9]。
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农场动物已经被选育成实验动物。使用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实验动物用于教学活动,比使用普通的农场动物更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2.3 实验动物舍建设 要按照建设实验动物舍的要求,建设教学用动物舍。健康动物应养在有正压屏障系统的动物舍中,尽可能避免使用传统的开放式露天动物圈舍。攻毒动物一定要养在有负压屏障系统的动物舍中,病死动物及排出的空气都要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处理,确保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实验动物舍建设及管理的基本原则,其本身就应该是兽医学科教学的重要内容,应当让学生熟练掌握。
2.4 动物解剖室建设 无论解剖何种动物,都存在生物安全风险。特别是解剖发病动物的教学活动,应当在负压屏障环境中的动物解剖室中进行,严禁气流经过动物吹向学生和解剖人员。解剖室排出的空气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剖检过的动物尸体严禁食用,一定要经过高温灭菌后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2.5 动物焚尸炉建设 动物焚尸炉曾经是兽医学科教学、科研和动物医院的标准配置。由于环保及成本等原因,目前国内大专院所的动物焚尸炉几乎绝迹,由此造成3个方面的后果:一是长距离运输动物尸体去有资质的处理场所,运输过程存在生物安全风险;二是乱扔、乱埋动物尸体,造成环境污染和生物安全事故;三是教学单位尽可能避免使用动物特别是大动物开展教学,致使教学质量下降。
最好毗邻建设动物房、解剖室及焚尸炉,这样做不仅使用方便,减少运输距离,同时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动物及尸体转运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风险。如果一定要长距离运输动物尸体至处理场所,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10]。
2.6 兽医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除动物尸体外,兽医实验室所有其他废弃物,均应尽快、就地进行病原灭活,然后作为医疗垃圾,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2.7 开设生物安全课程 在涉及病原的教学中,老师要强调某种病原的危害,教授学生必备的操作技能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学习临床课程之前,要开设专门课程,系统、全面地进行生物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从消毒、着装、专用设备的使用、操作的一招一式、实验废弃物处理等等,都符合生物安全要求。要让学生了解生物安全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及与此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国家政策。当然,开设生物安全课程,不仅仅要解决兽医学科教学过程中的生物安全保障问题,还要让学生扎实、准确地掌握畜牧养殖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其与社会公共卫生的密切联系,让学生深刻感受到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使学生素质跟上社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项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经济及技术实力大幅提升。时至今日,我国确有实力从硬件、软件等各个方面,切实保障兽医学科教学活动中的生物安全。目前所欠缺的是政府、学校和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政府应对此进行专门立项,投入专项经费进行标准化生物安全实验室、动物房、解剖室及焚尸炉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把生物安全保障设施是否达标,作为学校开展兽医学科教学的前提条件。实际操作对职业素质锻炼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客观上也做不到只依靠播放录像、实况转播、教具模拟等,完全回避兽医学科教学活动中的生物安全风险。要创造条件让学生有机会进行实际操作,以确保教学质量。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学校,所有回避问题、降低标准的做法,都是懒政的表现。我们要通过强有力的保障和严格的执法,杜绝不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非法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和广大师生及全社会的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