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芙蓉
(辽宁省抚顺矿务局总医院药剂科,辽宁 抚顺 113000)
慢性咳嗽指的是咳嗽时间超过1个月,病情迁延不愈,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小儿呼吸道疾病。慢性咳嗽的病机极为复杂,大多学者认为感染后咳嗽、上呼吸道咳嗽综合征、咳嗽变异性哮喘等是慢性咳嗽的常见发病因素,当前关于慢性咳嗽的治疗尚无特效药。笔者旨在探讨丙卡特罗与布地奈德联合治疗小儿慢性咳嗽的临床疗效,以期为小儿慢性咳嗽的治疗提供临床指导参考依据。
1.1 临床资料:随机将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本院收治的120例慢性咳嗽患儿分到观察组(n=60例)和对照组(n=60例),病例纳入标准:①符合慢性咳嗽的诊断标准;②年龄6~12周岁,意识状态良好,且表达能力清楚;③对研究药物不过敏者;④患儿家属知情同意并且签署书面协议同意书。病例排除标准:①合并有先天性呼吸系统疾病、先天性心脏病者;②合并有结核、鼻窦炎者;③外伤或其他疾病所致慢性咳嗽者。观察组中男性患儿33例,女性患儿27例;年龄6~12岁,平均(8.84±1.02)岁;病程3~18个月,平均(10.07±1.29)个月。对照组中男性患儿31例,女性患儿29例;年龄6~12岁,平均(8.88±1.04)岁;病程3~18个月,平均(10.06±1.24)个月。观察组及对照组的性病、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均衡可比,均有P>0.05。
1.2 方法:对照组患儿予以布地奈德治疗,布地奈德混悬液(国药准字号为:H20140475,由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用法:将布地奈德混悬液1 mg加入0.9%生理盐水2 mL,混合后将混合液通过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每日2次,共治疗1个月。观察组患儿予以丙卡特罗与布地奈德联合治疗,布地奈德的用法用量与对照组一致,丙卡特罗(国药准字号为H10930017,由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每晚睡前口服25 μg,共治疗1个月。
1.3 观察指标:对比分析两组患儿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发生率。临床疗效判断标准:①显效:治疗后,患者的咳嗽症状基本消失,且胸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②有效:治疗后,患者的咳嗽症状、胸部影像学检查结果均明显改善;③无效:治疗后,患者的咳嗽症状、胸部影像学检查结果未见任何改善甚或加重。总有效率=有效率+显效率。
1.4 统计学处理:数据统计均采用统计软件SPSS20.0进行统计分析,进行t或卡方检验,P<0.05表示有统计学差异。
2.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3.33%(56/60),其中无效4例,有效23例,显效33例;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8.33%(47/60),其中无效13例,有效19例,显效28例;两组比较,P<0.05。
2.2 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33%(2/60),其中呕吐1例,湿疹1例;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33%(2/60),其中厌食1例,湿疹1例;两组比较,P>0.05。
慢性咳嗽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小儿呼吸系统疾病,主要是由于感染等原因所致,也可能是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的前期症状,因此临床对于慢性咳嗽的诊断应注意与其他疾病鉴别[1]。对于小儿慢性咳嗽的治疗,首先应明确病因,若为非感染性慢性咳嗽,一般不建议使用抗生素治疗,避免导致病情迁延不愈。对于伴有肺部影像学改变的慢性咳嗽可诊断为特异性咳嗽,可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对于无明显肺部影像学改变的慢性咳嗽可诊断为非特异性咳嗽,对于此类咳嗽,临床主要根据经验治疗。有研究显示[2],气道高反应性、气道炎症是慢性咳嗽的主要病理表现,因此有学者主张对于慢性咳嗽的治疗应以消除患者的气道高反应性、气道炎症为主。布地奈德属于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其给药方式为雾化吸入给药,该给药方式可直接作用于呼吸道,且还能有效避免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从而起到减轻气道高反应性、气道炎症,缓解咳嗽症状的作用。近些年的临床实践显示[3],由于慢性咳嗽病机的复杂性,单用布地奈德的疗效并不是十分令人满意。丙卡特罗属于β2受体激动剂,可缓解支气管的痉挛,同时还具有减少呼吸道黏膜分泌、抗过敏等作用,并能有效改善患儿的肺通气功能。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分析原因可能和丙卡特罗与布地奈德联合治疗的协同作用有关。
综上所述,采用丙卡特罗与布地奈德联合治疗小儿慢性咳嗽,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少,安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