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萍
《总体方案》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工作提出了具有方向性、指导性、创新性的明确要求,直指全面育人的质量观。
一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指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設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这对于学校依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办学,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有着重大指导意义。
二是对教师的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健全“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指出要“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这些要求引导教师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转化到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中,自觉争做“‘四有好老师”,认真践行“四个引路人”,在常态教育生活的每一天,关爱每一个学生,做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用生命影响生命,为所有学生的成长成才奠基。
三是对学生的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要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树立科学成才观念”。要“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这些评价要求,既包括了学生不同阶段的学习,也包括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将学生纵向学习全过程与横向发展的要素整合起来,必将在学校、教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中,从根本上促使教育全面回归育人本质,更加关注学生整体,科学评价学生,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