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成

2020-01-09 23:07
关键词:新生代劳动力农民工

潘 璐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三十多年间,农村流动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我国流动人口数量从2000年突破1亿以后,以平均每年7%的速度持续增长(1)凤凰网. 中国农民工去年月收入增长逾一成. http:∥finance.ifeng.com/news/macro/20130301/7721583.shtml。。到2018年,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88亿,其中外出农民工约1.72亿人(2)国家统计局. 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4/t20190429_1662268.html。。在农民工群体数量增长的同时,这个群体的内部构成也在发生着代际更替。段成荣、马学阳在人口学研究中以15年为一代,根据出生年代将农民工划分为新生代、中生代和老一代。例如,在2010 年这个时点上,可以将1980—1994年出生的界定为新生代农民工(年龄为16~30岁);将1965—1979年出生的界定为中生代农民工(年龄为31~45岁),1965 年之前出生的为老一代农民工(年龄为46岁及以上)[1]。国家统计局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表明,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5%,占比首次过半(3)国家统计局. 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04/t20180427_1596389.html。,这一比例此后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正在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农民工群体的代际更替已经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悄然完成。

自“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被提出以来,这一群体的特征及其与老一代农民工的代际差异就成为重要的研究主题。很多研究围绕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身份认同、城市融合、生活消费、婚恋和犯罪等方面展开综合性研究和特征性研究[2],探讨新生代农民工的典型特征。例如,杨菊华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呈现出“五低”“二差”的特点,即职业声望低、收入水平低、保障程度低、标准劳动时间低、身份认同低;就业行业差、住房条件差[3]。任焰、潘毅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相比第一代农民工对城市具有了一定的心理认同,融入城市的欲望更强烈[4]。杨春华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外出动因已经向“生活型”转变,不再满足于谋生赚钱,更希望把务工作为改变生活状态和人生道路的一种途径[5]。汪建华等和黄斌欢的研究更进一步探究了新生代农民工相比于父辈农民工的差异性劳动表现背后的深层原因,童年时期的留守经历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适应高强度、异化劳动的能力,降低了他们的劳动韧性,使其亲情和家庭责任感淡化[6-7]。黄斌欢以脱嵌于乡村社会和脱嵌于城市劳动现场这一“双重脱嵌”来概括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解释他们的流动与漂泊状态[7]。王鸥的研究则指出,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体制通过向留守家庭跨代转嫁再生产劳动、重构农民工家庭的性别权力结构和对留守儿童的劳动参与进行性别化干预三个机制,在儿童留守时期提前形塑出性别化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态度,从而为新生代农民工的性别劳动分化奠定了根基[8]。研究者开始逐渐认同,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要从工人群体自身的留守经历入手去理解他们的劳动状况,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也越来越迫切地需要与留守人口研究相结合来理解这一群体的劳动力再生产过程。

在将留守人口研究和劳工研究相结合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回应和解答的问题是:具有留守经历的农村儿童是如何转变为农民工的?他们是带着怎样的留守经历成长为农民工的?从农民工子女再到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的“农民工”是怎样实现劳动力代际再生产的?马克思认为劳动力再生产包括三个方面:劳动者自身体力和智力的恢复和更替,劳动技能的积累,以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一代一代不断更替的培养或补充[9]307。由于劳动力的城乡流动和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中国农民工群体的劳动力再生产有其独特性。沈原区分了中国社会转型期“新”“老”工人不同的再生产机制,并提出了新工人“拆分型”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他们往往只身流动,低廉的工资收入只能包括自身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赡养老人、抚育后代、居住、教育甚至医疗等原本属于劳动力再生产应有的重要内容则交由农村家乡来承担[10]。布洛维通过对俄国、南非和美国加州移民的研究,将劳动力再生产区分为“维持”(maintenance)和“更替”(renewal)两个方面。“维持”是指工人维持自己的生存,“更替”则是指对下一代劳动力的培养。对于移民工人来说,劳动力再生产的这两个因素往往是分离的,雇佣国只负责劳动力的维持,劳动力的更替则被“外部化”(externalized)给移民输出国,以降低雇佣劳动力的经济成本和政治成本[11]。作为延伸性的讨论,周潇以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教育作为切入点,探讨了中国农民工的劳动力更替机制,并将其概括为“劳动力更替的低成本组织模式”。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现象正是体现了劳动力更替的外部化和边缘化特征。这种“劳动力更替的低成本组织模式”使国家、城市地方政府和资本付出了很低的经济和政治成本,但是对于农民工以及整个社会来说却是付出了高昂的经济和社会成本[12]。

这些研究共同指出了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拆分型特征,对于理解流动人口的边缘化境地及其家庭承担的社会代价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它们对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机制的探讨更多侧重于农民工子代作为劳动力的生成过程,却未能解释农民工子代“子承父业”、作为“农民工”的生成过程。笔者在河南、四川、安徽、江西、湖南等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的村庄进行过较长时期的实地研究。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地,由于人口流动的常态化与持续性,留守儿童向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转换往往极为自然和普遍。在这些地区,在留守儿童成长最重要的十数年时间里,他们所经历的家、社区与农村社会,无不带有被外出行为冲击和瓦解的色彩[13]。留守儿童的留守经历和社会化过程中已然蕴含着“成为农民工”的内在推力与外部强制力。另一方面,随着留守儿童成长为新一代农民工,他们所延续的劳动力再生产体制也必然出现新的变化,从而对留守家庭与留守社区的形态产生新的影响和重塑作用。对于留守儿童个体来说,每个儿童的留守经历都是差异化的、独特的;但是对于留守儿童整体来说,他们在城乡社会变迁过程中所经历的社会化环境却有着极大的共性,正是这种群体间的共性形塑了他们成年后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因此,本文以笔者近五年来在中西部农村社区和学校的实地研究为基础(4)按学术惯例,笔者对文中涉及的所有人名、地名都做了匿名化处理。,提炼出留守儿童在村庄、家庭和学校三个场域中的社会化环境及其特征。留守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也往往是他们向新生代农民工角色转变的过程,对这一过程机制的理解对于衔接留守研究和劳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村庄:“留守社区”与“打工文化”的兴起

在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处于现代化变迁之中的乡村社区奠定了他们社会化的重要基调。在很多“90后”“00后”农村青年人的生命历程中,他们甫一出生就面临着一个外出打工逐渐常态化的村庄,就开始建构起村庄人口迁移流动的集体记忆。在江西省三阳县龙宝村,打工潮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全村总人口中仍有一多半在外务工;河南省廖原县平楼村的流动史始自20世纪80年代,如今全村3 600多人中仍有1/3在外务工。在新一代年轻人的记忆中,村庄自始至终就是拆分型的,是相对留守的。这种集体记忆和社会化的初始场景是弥散性的,它对每个农村儿童的认知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化过程中的“留守社区”环境是新生代农民工与父辈和祖辈、即第一代农民工的根本性区别。这种区别不仅体现在人口结构上,更体现在人口流动对村庄价值、规范、人情、礼俗等各方面产生的冲击,如谭深所说,“解体的农村社会”构成当前留守儿童生活世界中最为重要的部分[14]。“半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等类似的表述亦有同样的意味:对于年轻一代,乡村社区的整合度和凝聚力在弱化,他们与乡土联结的松散性让他们更易外出。

农村年轻人与父辈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他们成长过程中与农业和土地的疏远与脱离。在河南省廖原县平楼村,只有20%的村民还在村里种地,务农者又以老年人为主。农村儿童对于农业的陌生和排斥,一方面是由于农村教育上移,自小学阶段就开始的寄宿制生活使儿童远离村庄生活,更无法了解和贴近自然。低龄学生寄宿所引起的乡村文化传承的断裂、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环境的隔离以及自身本土性知识缺失等问题也因此成为农村教育领域所关注和讨论的话题[15];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社区中普遍渲染的种田苦、种田不挣钱的舆论。在社区整体离农氛围的影响下,但凡有劳动能力、可以外出的人都会尽量在外打工,回乡和务农的人都是被城市劳动力市场淘汰的“剩余物”。在平楼村,全村600多位老年人中在外务工的还有110多人,除了70多岁身体有病回来养老,一般60多岁还会坚持在外打工。“在外务工的人哪怕经济不景气、收入少也是不会回来的,要么换个地方打工,要么在外面等着,回乡的都是得了病、残废了的”。在村民看来,将来在农村种地的也正是这些人——身体差的、年老的、外出打工没人要的。农业和从事农业的人都将是底层和边缘群体。

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浪潮所塑造的不只是一个主干人口缺失、离农倾向突显的“留守社区”,更深层的是与外出和流动相适应的一系列规范和习俗,这使得乡村人口再生产的整个过程都受到了“打工文化”的影响。首先,“打工文化”体现在与流动相适应的择偶与婚嫁观念上。在河南省廖原县平楼村,村庄男性结婚时的彩礼标准已经从过去的“房子、车子、票子”等“三大件”变成了“新四大件”——“别墅、汽车、小老婆子和小老爷子”。在这种新的婚嫁标准中,公公婆婆分别被赋予了外出打工挣钱和在家看孙子的角色,以符合年轻人婚后外出务工的家庭劳动分工要求。第二,在新家庭组建之后,农村家庭和年轻母亲在育儿安排上以便于外出为原则。大部分年轻媳妇在生下孩子不久就会外出务工,将孩子留给老人照看。在江西省三阳县高桥村,“很多媳妇自己生的小孩自己也不带,就丢给公公婆婆了,以为自己就没事了,她们又像女孩子一样潇潇洒洒地出去打工,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就完事了”(5)江西省三阳县高桥村妇女主任访谈。。这些与流动相关联、相适应的择偶观念和育儿观念共同造就了村庄层面儿童留守的低龄化、常态化。有的妈妈在孩子出生后几个月就动身外出,有的孩子甚至没有吃过母乳就被留守家中。第三,在儿童成年之后,村庄普遍将“外出务工”视为农村青年生命历程中重要的成年礼和通过仪式。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村青年进入外部社会、获得社会认可的主要方式。在村民看来,如果一个少年无法继续学业,他们将来的人生轨迹就是像父辈一样出去打工,“如果呆在村里就会成懒汉”。

农村劳动力的长期流动将农村社区结构化为新形式的“留守社区”,外出务工已经从一种经济行为演变为渗入农村家庭和社区日常世界的生活方式,与之相关联的“打工文化”也成为当下农村社会的新兴价值规范与社会心理范式。它对于农村儿童的影响是整体性的、弥散性的,不以每个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为转移。在江西等地的村庄,一些十几岁的少年已经萌生了将来外出务工的念头,并且普遍表示“将来打工时不会带孩子,要把孩子留给农村的父母,让他们照顾孩子”。在“留守社区”和“打工文化”的影响下,农村儿童心中已经意识到成年后成为“务工者”和维持“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的必要性,这种信念是农村务工者群体得以实现代际再生产的重要前提。

二、家庭:父母缺席下的“城乡”意义生成

父母在儿童社会化和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已是毋庸置疑,父母外出之后家庭教育环境的变化是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变量。不在场的父母依然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具有重要影响力,只是其作用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来自父母的正向的家庭教育在不断弱化,另一方面是父母的外出对留守儿童构筑了一系列非预期的意义和价值观念,使留守儿童逐渐形成了“城乡”的概念和朦胧的务工意愿。

父母的外出首先让留守儿童感受到金钱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农村家庭都以“爸爸妈妈是出去打工挣钱”这样的话语向儿童解释父母外出的原因,并期待儿童以好好学习作为对父母辛苦工作的回报。然而,长期的分离和共同生活经历的缺失使亲子之间缺少实质性的情感维系载体,外出的父母又往往对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关注不足。于是,儿童视角下父母的角色常常与“打工挣钱、供我上学”划上了等号。由于亲子之间、家人之间缺少充分沟通,“父母外出打工挣钱”的行为和“父母外出都是为了子女”的简单表述使儿童产生了一种错位的理解。一方面,它使得留守儿童将父母的角色、作用简化成了生活资料的提供者。在实地研究中,当问及“你想你的爸爸吗”这个问题时,一位留守儿童直言不讳地说:“不想,因为他不打钱回来”。这样的回答在村庄中并非少数。另一方面,这种意义的建构又使得留守儿童在金钱的消费和使用上过于随意。在缺少父母庇护的情况下,很多留守儿童更乐于感受金钱给自己带来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不少孩子表示“只要是自己的钱,做什么都可以”“有钱就高兴”“有钱就要花”。

案例:陈明,男,9岁,江西省三阳县红谷乡高桥村人,父母都在广东打工,陈明家中还有一个14岁的姐姐和5岁的弟弟。父母平时也会给姐弟三人寄衣服、玩具等,但陈明说他感觉不到父母的关爱,认为(买东西)这些都很正常,因为“别人家的孩子也有这些东西”。他认为有父母在身边共同生活的孩子确实更幸福,因为“可以随时跟父母要钱”,除此之外他们之间就没有什么区别了。陈明也知道父母工作辛苦、挣钱不易,但他表示“有钱就得花”。实际上,陈明确实是这样做的,爸爸平时给的钱他一次性上网就全部花掉了。

在民政部2016年进行的留守儿童调查中,1 342名被访留守儿童中有28.4%认同“挣钱比陪伴家人更重要”,另有19%的留守儿童对此观点持犹豫态度。对于“别人的关心是否可以替代父母”这样的说法,有37.4%的留守儿童表示认同,另有19.2%的留守儿童处于摇摆之间(6)笔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了民政部2016年组织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及老年人社会支持政策保障研究”。。这些数据至少说明,父母亲情的重要性已经在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的认知中发生了动摇,亲情既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无可替代的。挣钱很重要、出去打工才能挣钱、能挣到钱就是对子女的爱,当留守儿童串联起这一系列认知和价值观念的时候,他既形成了对父母的评价标准,也很可能形成自己将来“如何为人父母”的行为准则,从而制造出新一代的留守儿童。有的留守儿童就表示,等自己将来有了孩子的时候,“先留给爸爸妈妈,然后再留给自己,因为自己要外出打工,带着孩子不方便”。

父母的外出对留守儿童价值观念产生的第二重影响,是通过父母架设起的纽带桥梁,让留守儿童切身体会到“城”与“乡”的区别,正是这样的城乡认知使留守儿童萌发了对城市的向往和到城市务工的预期。留守儿童对城市生活的体验一部分来自儿童自身作为流动儿童在城市求学或打暑假工的经历,一部分来自父母的讲述,更多的是来自儿童假期进城与父母的短期团聚经历。留守儿童通过父母而得到的城市生活体验往往是两个极端的:他们既见识到了城市繁华、美好的一面,又在与父母共同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体验到了农村人在城市中被剥夺、排斥的艰辛与苦涩。

案例:陈宇,男,13岁,在江西省三阳县实验中学上初一,家里还有一个4岁的妹妹,奶奶60多岁,妈妈今年39岁,在县城里上班,当毛线工。爸爸在他两三岁的时候就外出打工了,现在在广东。陈宇在一、二年级的暑假去过父亲打工的地方。陈宇至今回想起来还特别激动,“有超级大的超市,好豪华,高楼大厦让人好羡慕!有钱人为什么那么有钱啊……我就想在那儿住,在那儿买房子,那里比我们村里和县里好多了。”和大城市相比,陈宇觉得村里不好,“有一次帮奶奶种花生,好累,手都麻了,太累了。如果长大了还在种田会被别人瞧不起的”,所以他不希望自己长大了做农民,而是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够既轻松工资又高,能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就像在广东看到的那样”。

并非所有的留守儿童都能够拥有美好的城市团聚记忆。由于父母工作性质、在城市的居住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很多留守儿童在城市团聚期间的生活范围或许仅限于父母的出租屋和工厂,活动内容可能也只是一个人做作业、看电视。面对陌生的城市和忙碌的父母,一些进城团聚的留守儿童遭遇了“二次留守”的尴尬。对于留守儿童暑期团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不少媒体曾经有过报道(7)中国新闻网. 留守儿童的城市暑假:“小候鸟”遭遇二次留守.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08-16/5168429.shtml。(8)人民网. “留守儿童”暑期进城,遭遇另类“留守”. http:∥edu.people.com.cn/GB/4707597.html。。在进城与父母短期团聚的过程中,留守儿童切实感受到父母打工生活的艰辛,以及农民工在城市所处的边缘性境地和差异性待遇。

案例:梅丽和新旺兄妹家住河南省廖原县平楼村。2015年暑假,10岁的新旺和8岁的梅丽去了杭州与爸爸团聚,并在爸爸上班的服装厂里做工。爸爸是熨衣工,负责烫帽子、烫围巾。梅丽和新旺就做些打包装、翻帽子的简单零活儿。兄妹俩住在爸爸的宿舍里,早上吃完早饭7点钟爸爸就用电动车带着孩子们一起去上班,中午11点半在工厂吃午饭,午饭后从1点开始继续上班,一直要干到晚上11点多。一家人每天都是11点多才回家吃晚饭。一天早上,爸爸骑电动车带孩子上班的路上撞了个老奶奶,电动车摔了,新旺腿上也摔破了一大块皮肉。新旺对这件事情记忆深刻且愤愤不平,他和妹妹认为,被撞的老人显然是欺负他们外地人,“那个奶奶就是装的,她就是受了点皮外伤,可是坑了我爸7 000块钱”。在爸爸工厂做工很辛苦,熨烫车间里太热了,有一天梅丽在车间里中暑了。当时因为爸爸是晚上通宵加班,不能提前请假回家。看着梅丽难受的样子,新旺就用车间里装货的纸箱子搭了个小棚子,让梅丽钻进去睡觉。车间里的阿姨们也帮忙找了个棉袄给梅丽盖上。第二天上午下班后爸爸才有空把梅丽带去医院治疗。

案例中的男孩对于父亲在撞车事件中被“讹”的经历一直愤愤不平,认为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只因为他们是农村人。对城乡差异的这种亲身体会让这个男孩对有钱人既愤恨又羡慕,期待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摆脱这样的命运处境。留守儿童对于自己的未来普遍体现出摆脱农村生活和劳苦命运的热切期望。农民工的流动经历成了高度影响留守儿童成长过程的不在场的“隐形背景”。如果作为流动农民工的父母在城市的身份是受制度挤压和社会排斥的,那么,留守儿童所认知的城市面貌也就同样如此,并成为其内在主体性中不可忽视的一面,由此更进一步推动其努力摆脱乡村的背景[13]。虽然留守儿童受到来自父母的家庭教育在弱化,但是父母的言传身教依然存在,只是传递的内容由乡土经验变为了城市体验。外出父母成了留守儿童联结与城市的重要桥梁,他们所传递的城市经验吸引和激励着农村儿童进入城市,以期摆脱父母命运在自己身上的重演。

三、学校:结构支配下的劳动力再生产体制

如果说社区打工文化的影响和家庭中“城乡”概念的建立对留守儿童产生了一种“外出务工”的思想启蒙,那么,留守儿童在学校中经历的教育过程和学业失败的后果,才真正让他们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在农村地区,农村儿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和未完成高中教育的情况是较为普遍的。段成荣等基于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发现,高达20%的大龄农村留守儿童不能完成高中学业[16]。吕利丹的研究也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在学比例从15岁开始呈阶梯式下降,16岁比15岁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比例低10个百分点,17岁比16岁又低13个百分点[17]。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农村教育行动计划项目组(REAP)在2009年和2010年期间对西部贫困地区46所学校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初中阶段一届学生的辍学率高达25%以上(9)腾讯财经. 西部贫困学生辍学潮:农村初中生流失率高达40%. http:∥finance.qq.com/a/20120625/002907.htm。。在中国社会,升学依然是个体向上流动、改变自己阶层地位的重要渠道和方式。农村学生在初高中阶段的学业失败,意味着他们将无法通过升学的途径实现阶层地位的代际流动。大部分农村儿童在学业终止、拿到身份证之后很快就会外出打工,成为年轻的务工者。

教育是促进社会发展、消除不平等的重要手段。然而,当今天的农村家庭更加重视教育、更有经济能力支持子女教育的时候,教育却无法改变农村子弟的阶层地位。对此,教育社会学的众多研究从经济再生产理论[18]、文化再生产理论[19-20]和抵制理论[21]等不同的理论视角,揭示了社会结构、学校教育与劳动力再生产之间递进式的交互作用关系,论述了教育作为劳动力再生产和阶级再生产的重要机制。不同于西方社会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关系的对立与冲突,中国当下的教育制度中突出体现了另一种支配-从属的关系,即城乡关系的张力。在城市为导向的发展过程中,农村教育已经不再是面向农村大多数人口、适合农村大多数人的实际需要、并最终实现农村社会安定繁荣与和谐发展的教育制度[22],而是附庸于城市教育、服务于城市经济部门的发展、将少部分优秀的农村学生层层向上输送的筛选机制。能够通过筛选的少数农家子弟可以作为“人力资本”进入城市的人才市场,而更大多数未能通过筛选和学业失败的农家子弟则是作为“务工者”进入城市中的次级劳动力市场。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农村学校教育已经成了面向城市的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机制。

在城对乡的支配关系中,农村教育体现出了一种明显的“单一应试性”“泛城市化”和“离农性”。在长期的“城市取向”的价值主导下,“走出农村、走向城市”成了农村学生的主要价值追求和农村学校的主要教育目标。这也造成了农村学校的深层悖论:农村学校只有更深地依附于城市的支配关系、为城市筛选更多优秀学生,才能证明自身存在的合法性。为此,农村学校往往在教育实践中采取各种“符号暴力”,将应试教育的价值导向强加给学生。例如,一些研究就曾发现,有的学校为提高升学率而实行各种“分流”办法,将升学有望的学生单独组成班级备考,把其余的学生组成职业技术班,更有甚者劝学习后进者停学,以保证学校应考学生升学的比例[23]。

案例:建于1958年的湖南省武宁县五中是一所县办初中,辍学率在10%~20%。近年来优秀生源流失严重,班级规模从10年前的28个班减少到12个班。学校在学生初一入学时就开始进行分流,根据小升初的成绩划分为两个实验班和两个普通班。实验班的学生以升普高为目标,学生不存在流失现象,直到初三毕业时每班仍能保持60余人的班额。在两年的学习中,两个实验班在成绩上会产生差距。初三的时候,学校会将成绩好的实验班学生调配到一起,以集中教学力量提高一个班的升学率。实验班和普通班的学生之间只有单向的向下流动,不服从管教的、违犯纪律的实验班学生将会被调到普通班。

普通班的学生从初一开始就被学校认定为考不上高中的学生,老师对学生的期望就是“不惹事”。普通班的大部分老师不要求学生做作业,学生在课堂上可以睡觉、吃零食、玩手机。普通班学生对于这种区别对待的方式极为不满,一些同学表示,“我们的学费交得是一样多的,但是我们的桌子都是破的,好桌子都给实验班用了。即使我们做对的事情,老师也认为我们是错的。普通班的学生往往会被看不起,老师认为我们就是差生、是坏孩子。其实我们很想得到老师的关注,但是老师的态度让我们只能自暴自弃”。

在这种管理方式之下,案例学校中的一个普通班原有50名学生,在初三毕业之前已有9人主动辍学、外出打工;在初三刚刚毕业之后,又有十几个同学准备外出务工;最终进入职高就读的二十多名同学中,也有不少因不满职高低劣的教学质量陆续提前退学、外出打工。应试教育下的规训式管理方式对学生身心造成了严重压抑,使农村学校出现了一系列反校园文化,成绩较差的学生尤其容易产生迷茫、厌学和叛逆情绪,不少学生以越轨、留级等行为反抗着当下的教育体制,有的学生公然顶撞老师,甚至撕毁老师的书本以表达自己的愤怒。这些农村学生的反校园文化并非是对学校传递的主流价值的抵制,而是在洞察教育制度本质后的自我放弃。

以升学为目标的农村初中教育是决定农村学生在义务教育之后人生走向的重要阶段。然而,更早的辍学现象在一些教育资源匮乏、师资力量不足的乡村小学就已经出现。一些贫困地区的村小撤并和学校上移增加了留守儿童家庭的上学成本、造成了辍学现象;一些农村学校教师素质较差、对学生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也导致了小学阶段的辍学现象。这些儿童辍学后很少会留在农村,通常在离开学校一两个月之后会随父母或亲戚朋友来到城市打工。留在村庄的辍学儿童则主要是因为年龄太小,没有身份证,在城市的工厂还无法得到一个“合法”的务工者身份。他们留在村庄只是在做着打工之前的准备,一旦年龄允许,他们马上就会成为新的务工者。还有一些学业失败的农村学生并未进入城市务工,而是作为“混混”留在老家。他们通常在县城的网吧、游戏厅、街角社会“混日子”,甚至尝试着一些危险的叛逆行为。部分“混混”在经过了短暂叛逆期之后同样会走上外出务工的道路,走上大多数农村年轻人的生活轨道。

四、新生代农民工与乡村家庭的再生产危机

村庄、家庭和学校是农村儿童社会化的主要场所,正是在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下,留守儿童度过了童年时期,完成了向新一代农民工的角色转变。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必然关联着更深层的农村家庭再生产和乡村社会再生产的问题。在市场资源匮乏、制度资源缺位的情况下,传统的家庭资源也在急剧减少,新生代务工者的劳动力再生产与家庭再生产将会与父代截然不同[13]。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与父辈相比,阻碍他们举家整体迁移的客观制度壁垒依然存在甚至更加严峻,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和城市经济增长推高的生活成本使得他们依然会选择分离家庭的模式,将子女留守家中由祖辈照料。然而,与父辈不同的是,年轻父母在留守决策中的主观意愿在增强,情感压力在减弱,他们也更容易引发“留守二代”的现象。并非所有的年轻父母都亲情淡漠,但是如前文论及“打工文化”时村民所言,不少年轻妈妈在孩子尚未满月时便“潇潇洒洒如同小姑娘一般离开了”,一些童年时期有过留守经历的年轻妈妈也并未对子女留守形成问题意识,甚至认为“自己的童年也是这么过来的,爷爷奶奶带没有什么不好”。

在维持拆分型家庭模式的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和留守家庭的代际支持也与父辈有很大不同。老一代农民工主要依靠老家父母进行儿童抚养,同时也在经济上给予父母补助;新生代农民工在婚事操办、子女抚养、盖房买房等方面则几乎完全依赖父母的单向支持。老一代农民工以家乡的社会维系作为工作的动力,更能吃苦耐劳、忍受艰苦枯燥的工作和相对低廉的工资[24],以此实现对留守家人最大限度的支持。很多留守老人回忆起曾经的务工经历都不禁潸然泪下,慨叹“打工的苦,真是一言难尽”。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外出动因从“生存型”向“生活型”转变,年轻一代在务工过程中更注重个人生活品质,一些农村年轻人成为“月光族”,对于农村家庭的汇款支持和经济反哺极其有限。新生代农民工这种个人主义的金钱观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尚未外出的农村少年。

案例:陈水生,15岁,江西省三阳县高桥村人。父亲卧病在床,家里就靠母亲种田打零工和姐姐在外打工的收入维持。水生六年级就辍学了,最近打算跟着二姐去打工。谈到将来的生活,水生觉得“赚钱不容易”,但现在大家一般是“在外面赚了钱就花掉,不会存。以后我每个月发工资会给家里几百块钱,每年给家里6 000块钱就行了,其他的自己随便花”。“村里有一些没读书的同龄人在深圳东莞打工,是在电子厂里做工,计件工资一个月4 000块,不计件的工资都有3 000多”。

留守儿童时期“有钱就花”的态度显然影响着他们日后的消费观和对家庭的经济支持,留守经历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之间存在密切的因果关联。当新一代农民工需要哺育子代、维系家庭的再生产时,这样的消费观念和对家庭的低度支持将严重影响留守家庭的生计安全和留守儿童的照料水平,外出父母失责、监护不力也是当下导致留守儿童生存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江西省三阳县高桥村的高来庆今年59岁,由于自幼胳膊关节坏死,左臂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而一直在家务农。老伴10年前在外打工时突发精神疾病,从此就回到了村里。说起自己23岁的儿子,高来庆满是气愤和无奈。儿子16岁初中毕业之后就出去打工了,这七八年里一分钱也没给过家里,在外面打工的钱都被他花掉了。儿子一个月才给家里打一次电话,一年才回家一次,有时外出的路费还要伸手跟老人要。他17岁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了一个河南的女孩,两个人没领结婚证就住在了一起,还生下了孩子,孙子现在已经5岁多了。儿媳妇在孙子4个月大的时候走掉了,自此之后,照顾孙子就成了高来庆老两口的责任。为了缓解家里的经济负担,高来庆给村里人帮忙养鸭子,每天早上5点钟就要出门,晚上7点半才能回家。患有精神疾病的老伴每天作息不规律,不能给孙子做饭,小孙子只能靠吃零食填饱肚子。

在江西、河南、贵州等地,不履行赡养和抚养义务的年轻务工者虽不是大多数,却也并不少见。几乎每个处于生活困境和监护困境中的留守儿童都有着类似的父母。除了个人主义的消费观和家庭意识淡漠等主观因素影响之外,新生代农民工承受繁重和低收入工作的适应力下降、岗位之间的水平化流动频繁、城市制度性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客观因素也意味着他们在城市生活中面临更多适应性问题。所有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留守家庭经济支持的脆弱性。民政部2016年进行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10)在这项调查中,留守儿童父母的平均年龄均在35岁以下,调查结果从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80”后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再生产的一般情况。发现,仍有30.8%的留守儿童没有得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上的支持,其生活来源主要或全部依靠自己的祖辈。即便能够获得父母的经济支持,也仅有7.1%的外出务工父母为子女提供了充足的生活和教育费,56.6%的父母给子女提供的生活费是不够用的[25]156。这些数据已经体现出当下新生代农民工在维系拆分式家庭再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巨大困难。年轻务工者对家庭支持的不足意味着留守乡村的其他家庭成员,尤其是家中的老人不得不承担起更沉重的养育责任。调查同时发现,在外出子女对孙辈经济供养不足的情况下,33.1%的老人会用自己的劳动收入进行帮衬,30.8%的老人会努力节省,22.9%的老人会跟别人借钱或赊账,只有13.2%的老人会直接向孩子的父母要钱[25]157。当老人自身缺乏收入来源或者年老力衰、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他们就只能靠省吃俭用来艰难地支撑家庭再生产。

案例:河南省廖原县平楼村的宋家三姐弟和奶奶一起生活,她们的父母在10年前离婚。爸爸在石家庄打工,三年前在石家庄重新组建了家庭。爸爸给三姐弟的经济支持很少,去年过年的时候,爸爸甚至没有回来,也没有寄钱给家里。大姐上高中一学期的花费将近6 000元,三姐弟一年的学费开销至少要2万元左右。家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爷爷的外出务工收入。由于爸爸常年不顾家,爷爷一直在外面打工。但是爷爷六十多岁了,很难找到工作,只能通过本村乡亲的关系找到了一份保洁的工作,每个月的工资是2 700元。爷爷一直想加班,多挣些钱,但是没有机会。为了省钱供孙子孙女上学,爷爷甚至不吃早餐。

拆分式的家庭再生产并不是农村社会的新事物,父代对子代家庭的代际支持也是中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自第一代农民工出现以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始终伴随着半工半耕的生计策略安排和家庭分工模式,或是男工女耕,或是壮工老耕。有学者认为,这种拆分模式可以更好地拓展家庭经济来源、分散家庭经济风险、降低家庭再生产的成本[26]。过去三十多年来,拆分式的劳动力再生产和家庭再生产模式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是外出者与留守者对家庭的认同和相互协作,以及农村地区在生计安排、子女教育等方面相对较低的成本和便利条件。然而,这两个重要前提的有效性在当下的乡村社会正变得日渐脆弱。一方面,新一代务工者对留守家庭的低度支持削弱了拆分式家庭再生产的经济纽带;另一方面,农村社会深深卷入商品化、市场化进程,农村家庭的日常货币支出大大增加,农村家庭再生产的成本急剧增加。在河南、江西、四川等很多地区,村庄学校的撤并、儿童上学的远距化和低龄寄宿等一系列问题迫使留守祖辈要到乡镇或县城租房陪读。由陪读引发的生活开支增加、农业生产无法继续、城市生活适应难等问题都成为留守家庭面临的新困境,依靠老人来维持的乡村留守家庭再生产已经深陷危机。

五、结束语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农村人口是经济活动中的劳动力,是能够创造财富的人力资本。当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和工业部门时,他们作为劳动力的属性得到彰显,作为社会个体的属性及其需要——医疗、健康、家庭、社会关系等等却被严重忽视,从其生产空间中剥离,也因此导致了“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这种模式的出现既是由于国家在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中的缺位[4],也体现出农民工对于资本和城乡二元制度的双重从属地位。然而,中国农民工群体代际更替所体现出的,不只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作为劳动者在经济和生产领域带来的影响与系统性危机,而是整体意义上的人口与社会问题。从人的社会属性出发,劳动力的代际更替内含于人的社会化过程之中,留守儿童的社会化过程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城市化发展的宏观政策与社会文化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家庭和社区的冲击所致:家庭教育的变化、亲情的陌生化、村庄的离农取向与打工文化的生成,等等。当教育制度的流动渠道对农家子弟收缩和关闭时,留守儿童只能自然而然却也毫无选择地走上了打工的道路。在这多重因素的影响之下,留守儿童在城乡之间经历的社会化过程最终使他们成为新一代的务工者。

农村的人口流动与留守现象仍然具有深远的代际效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新生代务工群体的出现是第一代农民工的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所产生的代际结果。不仅如此,新生代务工群体作为人的社会属性与需求依然未能在其务工过程中得以实现,他们对于子代依然延续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这对农村家庭再生产依然造成了诸多不利影响。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的是,当农村的家庭和村庄已经在几十年的人口流动中愈发丧失传统的支持性资源,当城市化和商品化的发展更深地瓦解着农村家庭的生存基础,此时的农村家庭再生产危机重重,更加难以维系。当不少学者和研究忧心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工作及其与世界工厂的生产体制产生的冲突,关注他们作为劳动力与资本之间的互动张力时,却较少有人将新生代农民工还原到他们的生活世界中,关注他们背后的农村家庭再生产面临的危机困境。城市工厂劳动体制的研究与农村留守家庭的研究恰恰体现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一体两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探讨也迫切需要将流动与留守研究、城市与乡村研究融合贯通,在城乡中国的背景中理解复杂多变的人口现象。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对农村青年返乡创业的大量政策性支持正在开始扭转城乡人口流动的结构和趋势,这一进程的步伐虽然缓慢,但已经显现出新生代务工者重新嵌入乡村的路径与可能性。青年务工者的回流不只是对城乡经济转型的回应,对于农村人口、家庭乃至乡村社会的再生产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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