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河西农业开发述论

2020-01-09 07:54韩蓓蓓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屯田汉简张掖

韩蓓蓓

(天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0)

关于汉代河西农业开发方面的研究,主要见于以下三篇文章,即:高荣《西汉对河西的农业经营》[1]《汉代河西的水利建设与管理》、[2]高小强《西汉时期河西走廊灌溉农业的开发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3]以上文章主要是用传世文献来说明汉代河西的农业开发,然而散见于西北地区的居延汉简、悬泉汉简等出土文献中,有关于汉代河西农业方面的资料,长期以来未被学界充分利用。有鉴于此,本文梳理了西北出土文献中有关汉政府发展河西农业的相关资料,并结合传世文献,从汉政府经营河西期间,实施的诸如设置郡县、移民实边、屯田、兴修水利以及生态保护等举措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期对汉代河西的农业开发作一探析,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设置郡县与移民实边

河西是一个特殊的地理单元,位于现今甘肃省的西北部。从东往西,是乌鞘岭至敦煌的一个狭长地带,因其形似一条长长的走廊,又称为河西走廊。两千多年前,河西是匈奴的领地,生活在河西一带的游牧民族,从事着牧业生产活动。河西地区在经历了汉政府对匈奴的三次大规模战争后,归属汉政府管辖。那么,汉政府对其采取了怎样的举措呢?

1.设置河西四郡

自河西归汉,汉政府在河西设置了四郡,史称“河西四郡”,即汉政府于汉武帝元狩末年(前118~前117)在浑邪、休屠二王“故地”设置了酒泉郡;不久后,于元鼎初年(前116~前115)酒泉郡之东部析置武威郡;于元鼎六年(前111),以张掖、令居二县为中心的地区置张掖郡;于后元元年(前88),析酒泉郡之西部为敦煌郡。由此,彻底解除了匈奴对河西的威胁。

2.移民实边

汉政府解除匈奴对汉的威胁后,便开始迁徙内郡的百姓前往河西居住,或迁往酒泉郡,或迁往敦煌郡等,例如:汉武帝于元狩二年(前121),“初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4]卷6,194与之相应的是,元封三年(前108),将武都一带挑起叛乱的氐人迁徙至酒泉郡。太初三年(前102),“益发戍甲卒十八万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4]卷61,2700

之后,将内郡的叛乱之徒迁往河西之地。例如,征和二年(前91),刘屈氂“随太子发兵以反法族;吏士劫略者,皆徙敦煌郡。”[4]卷66,2882

那么,是什么原因将内郡百姓迁徙至河西呢?据史载,“或以关东下贫,或以报怨过当,或以悖逆亡道”,[4]卷28,1645同时,其家属也随之徙至河西。

无论何种原因,客观地说,移民给河西带来了大量的劳动力,带来了中原人民先进的农耕技术,这正好解决了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是汉政府进行农业开发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徙民这一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汉政府对河西的农业开发。

二、实施屯田政策并推行新的农耕技术——代田法

1.屯田

汉政府大规模推行屯田,是在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开始的。据《汉书·食货志》载:公元前112年,“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4]卷24,1173同时,我们也可以从《史记·平准书》中找到相关记载,如:“南越反,西羌侵边为桀。于是天子为山东不赡,赦天下[囚],……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5]卷30,1439

迁徙大量人口实施屯田,那么,与屯田相关的组织体系是怎样的呢?首先,设置农都尉一职,领屯田。据《后汉书·百官志》:“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农都尉是总领屯田的官职,据陈梦家先生的考证,“从敦煌至西河的十一边郡”,均设有农都尉一职。[6]西北汉简中,有关农都尉的简例,如下:

(1)二月戊寅张掖大守福库丞承熹兼行丞事敢告张掖农都尉

护田校尉府卒人谓县律曰臧它物非[7]

4·1①该类型简号均出自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下同。

(2)三月丙午张掖长史延行大守事肩水仓长汤兼行丞事下

属国农都尉小府县官承书从事

下当用者如诏书/守属宗助府佐定

10·32

(3)□□国农都尉

□麦禾苗颇□死甚可忧惧咎在州牧承宣[8]

EPT59:556②该类型简号均出自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下同。

以上3枚简,简(1)为上行文文书。大意为:在二月戊寅日,一个名为熹的小吏向张掖郡太守福汇报张掖郡农都尉和护田校尉的情况。简(1)表明,张掖郡有农都尉一职。简(2)为下行文文书。大意为:三月丙午日,张掖郡长史,名延,兼行太守职。肩水金关之肩水仓仓长,名汤,兼行丞事。他们给属国农都尉下文,要求属国农都尉按诏书办事。何为属国?汉武帝征服匈奴后,在匈奴居住之地设置属国,令其归中央政府管辖。该简表明,汉中央政府在属国都设立了农都尉一职。简(3)的大意为:张掖郡属国一带因气候干旱,麦苗死伤颇多,令人忧虑,其罪责在州牧官。该简第一句指的就是属国农都尉。

那么,汉代河西的屯田点有哪些呢?一般来讲,主要有:张掖郡番和县、武威郡、张掖郡居延县和敦煌郡。刘光华先生对此进行了考证,并认为河西屯田的组织体系如下:

农都尉—→农令—→部农长—→农亭长[9]107

2.推行新的农耕技术——代田法

汉武帝末年,赵过推行代田法。《汉书·食货志》载:“又教边郡及居延城……用力少而得谷多。”由此可见,代田法在河西边郡屯田的推广。居延汉简中,有关于“代田仓”“代田长”的简文,可证代田法曾在河西得到推广。如:

(1)入糜小石十五石始元三年六月甲子朔甲子第二亭长舒

受代田仓监兴都丞临 273·14

(2)舒受代田长颀 以食吏士四人辛酉尽庚寅廿八日

积百一十二人 557·6

简(1)是粮食出入簿,大意为:将数量为小石十五石的粮食糜入仓,于汉昭帝始元三年(前84)六月甲子的这一天,名为舒的第二亭长领受了代田仓的糜。仓监兴与都丞临一同前往,办理相应手续。简(2)记载了第二亭长舒与代田长颀,慰问戍卒4人,从辛酉日到庚寅日,共计28天,4人共吃了112顿饭。

“代田长”是因“代田法”而命名的。代田法是一种垄沟互换法,能使幼苗充分吸收土壤中的水分,还可提高农作物抵御风沙的能力,达到防风抗旱的目的。据陈直先生考证,自代田法推行之后,粮食种类增多了,粮食产量提高了,“代田仓”对军粮的贡献最大。[10]26

三、兴修水利

1.河西地区的河流概况

在武威郡,有石羊河。两汉称石羊河为“谷水”。《汉书·地理志》载:“姑臧,南山,谷水所出,北至武威入海,行七百九十里。”“休屠泽在东北,古文以为猪野泽”。[4]卷28,1612

在张掖郡,有黑河。汉时称黑河为“弱水”。在“弱水”上游,有羌谷水、呼蚕水、千金渠等。据史书载:“千金渠,西至乐涫入泽中。”[4]卷28,1613及“居延,居延泽在东北,古文以为流沙”。[4]卷28,1613

在敦煌郡,有疏勒河。汉时称疏勒河为“党河”或“籍端水”。据史书记载,在敦煌郡冥安县,“南籍端水出南羌中,西北入其泽,溉民田”,“氐置水出南羌中,东北入泽,溉民田”。[4]卷28,1614

在酒泉郡,有北大河。汉时称北大河为“呼蚕水”,“禄福,呼蚕水出南羌中,东北至会水入羌谷。”[4]卷28,1614

2.水利

水利灌溉是进行农业生产的前提条件,汉政府在河西修建了为数不少的水利工程。例如,“汉度河自朔方……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4]卷94,3770

在西北汉简之悬泉汉简中,也有关于百姓修治渠道或者政府调用兵力进行修渠的记载,简例如下:

(1)穿渠校尉丞惠光私从者杜山羊四[11]

Ⅴ92DXT1312④:21①该类型简号均出自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下同。

(2)民自穿渠第二左泾第二右内渠水门广六尺袤十二里……

Ⅱ90DXT0213③:4

(3)续穿第一渠东端袤二里百步,上广丈三尺二寸至三丈二尺八寸 Ⅴ92DXT1312③:17

简(1)记载了官职为穿渠校尉丞的惠光,有私从者杜山羊等四人。简(2)记载了百姓穿渠,从第二左泾到第二右内,渠水门东西有六尺南北有十二里,可见治渠之广。简(3)记载了第一渠渠东端的规模,这一规模是扩建的,即“续穿”。以上3枚简,给我们以百姓戍卒大量治渠修渠的信息,管理治渠一事的官职为“穿渠校尉”。这些关于缮治沟渠的记载,说明河西成为兴修水利的重点区以及汉政府对河西农业开发的重视。

四、保护生态

我们先来分析一则简例:

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诏书曰吏民毋得伐树木有无四时言 谨案部吏毋伐树木者敢言之掾谭 EPF22:48

这枚简出土于居延破城子,记载了建武四年(公元28年)五月戊子日,甲渠候官的副职甲渠塞尉,名放,兼行甲渠候官职事,依照诏书言:无论官吏还是百姓均不得砍伐树木。在检查了甲渠候官各部各燧后,统计到,均无砍伐树木者。落款署名:掾史谭。

这是汉政府禁止砍伐树木的诏书令和执行此令的报告。据记载,我国自秦以来就很注意生态的保护。汉承秦制,此简亦为应书,其标题简已佚。据简例可名之为《建武四年五月甲渠言部吏毋伐树木者》简册。简文“毋得伐树木”为“四时言”之一项,汉悬泉置墙壁题记《悬泉诏书》之“禁止伐木,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吕氏春秋·孟春纪》《礼记·月令》亦谓孟春之月“禁止伐木”,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类似简文还有:

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鄣候敢言之府书曰吏民毋得伐树木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伐树木掾谭令史嘉 EPF22:53

该简同样是关于居延甲渠候官转达居延都尉府或张掖郡太守的命令,严禁吏民滥伐树木,并要求甲渠候官之各部各燧将每季度情况进行上报。由此可见,从中央到地方,汉政府对“毋得伐树木”此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律令付诸了行动。

由居延汉简可以看到,吏民不准犯四时之禁以及不得伐树木,体现了汉代河西当局对生态环境的重视,而且在居延甲渠候官管辖下之,吏民没有触犯四时之禁者,无砍伐树木者,彰显了汉代河西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总之,在上述举措下,汉政府把河西由游牧区建设成为农耕区。这里不再是匈奴的活动区域,不再是“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而是人们开始定居下来,进行农耕生产活动。汉政府对河西的农业开发,使得河西、陇西与内地连成一片,极大地便利了汉与西域的经济文化交流,如汉元鼎四年(前113)西域始通于汉,汉与西域诸国之间“使者相望于道。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所齎操,大放博望侯时。”[4]卷61,2694无论是商贾、使者还是百姓,双方往来络绎不绝。

五、结语

汉政府经营河西期间,实施了一系列如设置郡县、移民实边、开边屯田、兴修水利、保护生态的举措,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河西汉塞农业的发展,保障了河西地区的畅通,从而保证了汉代长安至西域贸易的畅通,使得商旅往来日渐频繁,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加强。史实表明,汉代河西地区的农耕生产为当地军民提供了衣食保障,河西农业开发是成就汉代河西经济繁荣乃至西北边疆稳定的根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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