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霞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第二小学)
道格拉斯是美国《芝加哥快报》的编辑,他与他的女儿琼妮有一项“君子协定”:谁撒了谎就接受对方的惩罚。一次,小琼妮将幼儿园的拼图板偷偷带回家,并撒谎说是同学给的。父亲得知真相后,给出三种惩罚让她选择:1.一周不吃冰淇淋;2.取消周日野餐;3.在屁股上狠揍两巴掌。琼妮选择了第三种。于是道格拉斯让妻子当“监刑官”,惩罚了孩子。
这让我不由想起曾经在《中国教师报》上的“这记耳光该不该打?”的大争论,也让我想起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在家庭教育论坛上发表的演讲——《不打不骂不罚是培养不出优秀孩子的》。现在所谓的素质教育、快乐教育,教师不敢批评学生,更不敢打骂学生,教育一直在让步。因此,即使孩子犯了错,也只能说服教育,因为犯错成本低,所以屡教不改。新加坡的教育好,这个国家的中小学教室后面墙上,就经常悬着一把戒尺。在崇尚赏识教育的同时,我们不能抛弃“惩罚”,不能把惩罚打入“冷宫”,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1920年,一个美国少年踢足球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那块玻璃值12.5美元,邻居要他赔。孩子只好回家找爸爸。爸爸说:“你踢碎的该你赔,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通过擦皮鞋、送报纸等挣回了12.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里根。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他说正是通过这件事让他懂得了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许多家长现在总说孩子没有责任心。实际上,我们的家长常常剥夺了孩子承担责任的机会。比如,孩子打碎了别人的玻璃,通常是父母掏钱赔。这需要我们转变教育观念,要让孩子学会承担责任,把承担责任的机会留给他。
英国皮亚丹博物馆收藏了两幅图:一幅是人体骨骼图;另一幅是人体血液循环图。这是当年一名叫麦克劳德的小学生的作品。这个孩子有一颗特强的好奇心,老想看看狗的内脏是什么样的。有一天,他终于杀了一条狗。这条狗恰恰是校长的宠物。校长知道了,决定“惩罚”这个无法无天的学生。怎么罚?他没开除这个学生,而是罚他画一幅骨骼图和一张血液循环图。麦克劳德被校长的宽容所打动,发愤学习,成了一位有名的解剖学家。假如当时校长采用的是粗暴的惩罚手段,这位未来的科学家很可能就从此“夭折”。
澳大利亚有几个少年放火把森林烧了,烧伤很多人和动物。为了让孩子充分感受自己的过失带来的严重后果,澳大利亚政府的做法是:让他们挨家挨户去道歉,安慰受伤者及其家属。他们去道歉时看到被大火烧伤的人,触目惊心、终身难忘。这种惩罚的方式是人性的,既不伤及孩子的尊严,又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我们在批评学生时,应当想办法唤醒他们的“荣辱感”和“羞耻心”,让他们建立起“荣辱观”。这样才会使他们自觉自愿地接受批评,改正错误、承担责任。
当然,惩罚还得与赏识相结合,教师要主动、及时地与家长联系,得到家长的配合。教师对学生的惩罚要做到:合法、合情、文明、科学。这样既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又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比如,收起自己的微笑和热情,让孩子们知道你对他们的错误行为生气了;暂时禁止他们做自己喜欢的事;还可以采取自食其果的办法等。这些不失智慧的惩罚是真正的爱心教育,是理智而深沉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