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瑶,吴先伍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23)
“鲁侯养鸟”这则寓言故事出自《庄子·至乐》以及《庄子·达生》中:“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1]338-339
同样的故事出现两次,可见这则寓言故事在庄子思想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不过,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是他者的个性特点和人类如何对待他者的问题,而没有深层地挖掘这种对待方式背后的思维方式和关系模式。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其背后的思维方式和关系模式,从而探讨其对现代构建人与自然关系所能提供的有益启示。
道家以“道”为核心,主张“道法自然”。冯友兰曾说:“道家教义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复归自然’。”[2]《庄子》作为道家学说的经典,其思想内容当然也是以自然为旨归。“鲁侯养鸟”就是有关人与自然相处的寓言故事。在这则寓言故事中庄子不仅描写了两种不同的养鸟方式:“以己养养鸟”和“以鸟养养鸟”,而且围绕着这两种不同的养鸟模式揭示出同一与差异两种不同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模式。
所谓“以己养养鸟”就是按照养活自己的方式来养鸟,养鸟的依据全凭自己的喜好,这也是寓言中鲁侯的养鸟模式。鲁候将海鸟迎于庙堂,奏以《九韶》,备以太牢。由于《九韶》和太牢在古代是只有帝王与圣贤才能享用的音乐和美食,所以这些东西对于鲁侯来说是最高的礼遇、最美的享受,但是对海鸟来说却未必。李白曾借用“鲁候养鸟”的寓言赋诗道:“海鸟知天风,窜身鲁门东。临觞不能饮,矫翼思凌空。钟鼓不为乐,烟霜谁与同。归飞未忍去,流泪谢鸳鸿。”[3]在这首诗中,李白以“鸟”喻己,感叹怀才不遇的身世,道尽了单一价值标准对个性的摧残。他认为鲁侯最大的问题,就是把海鸟看作是另一个自己,一味地按照自己的喜好为海鸟提供“临觞”与“钟鼓”,却不去关注海鸟本身的喜好,不关心海鸟真正需要的“凌空”与“烟霜”。这其中所蕴藏的正是人类以“己”为中心所构筑的与自然的同一关系。这种“同一”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主体与客体的相同或相似。而是以主体为中心,将主体的感受强行推扩至客体,最终实现客体与主体的一致。正如德国哲学家阿多诺所说的那样,同一关系“意指着主体和客体和谐一致,不管它们是如何被中介的”[4]。这就好比将石子投入池塘,石子与水面接触后会以接触点为中心荡起涟漪,一圈圈泛起的波纹并不是主动形成的,而是湖水在石子的作用下,身不由己而漾起的同心圆。
其实从“己”的内涵里也可以看出这种同一关系。在古人用于记录年号和日期的“天干地支”中,“己”处于天干的第六位,也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所以《说文解字》里解释“己”为:“中宫也。象万物辟藏诎形也。己承戊,象人腹。 凡己之属皆从己。”[5]741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里进一步解释说:“己引申之义为人己。言己以别于人者。己在中。人在外。”[5]741可见,“己”含有“中心”“中央”之意。
中国自古就以“中”为尊。《礼记·中庸》所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6]《汉书·律历志上》曰:“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7]《公羊传·僖公元年》何休解诂:“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8]由此可知,“中”不仅在时空方位里为尊,在伦理纲常里更是权力的象征。所以,内含着“中央”之意的“己”也同样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秩序。人类要求客体与“己”保持一致就是为了维持以“己”为中心的权力秩序,就像卡西尔所说的那样,“人总是倾向于把他生活的小圈子看成是世界的中心,并且把他的特殊个人生活作为宇宙的标准”[9]。这种以“己”为中心的同一关系也常见于包含“己”的成语中:推己及人、以己度人、以己律人、察己知人等。这些成语与“以己养养鸟”一样,都是将“己”的感受作为唯一的标准,并以此来对待所有人。
基于此,黄勇认为庄子的“以己养养鸟”遵循的是“己所欲,施于人”的道德金律。之所以称为道德金律,是因为在国内外的伦理论述中都有类似的表述。譬如《圣经》里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10]佛教及犹太教经典里也有相似的忠告。虽然学界对于“己所欲,施于人”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含义是否一致存在争议(譬如陈来认为由于人们对善的看法不同,对恶的看法往往一致。所以“己所欲,施于人”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一样[11];而黄勇则认为它们只是表述不同,含义基本一致[12]),但是不可否认,其深层逻辑都是要求己的是非观必须带有普遍性,也就是说己所欲(不欲)能够代表人所欲(不欲)。鲁侯之所以会“以己养养鸟”,也是因为其将自己的意愿看成是具有普世价值的绝对真理,并一厢情愿地施加在海鸟身上,以此来建立自己与海鸟的同一关系。这种赋予“己”之是非以普遍性的做法取消了事物之间的差异,让是非标准变得单一。所以,黄勇指出,道德金律其实存在很大的问题:我们不能保证行为主体的是非观带有普遍性。也就是说,行为主体所认为的当自己作为行为对象时希望别人对其做的事,不一定就是真正的行为对象希望别人对他做的事,就像鲁侯希望自己被别人招待时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这种愿望并不是海鸟的愿望。为了弥补道德金律的这一逻辑漏洞,很多哲学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据黄勇总结,这些研究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假定了主体与客体的共同性和类似性。这使得道德金律无法走出被质疑的泥沼。
“以己养养鸟”与道德金律一样,实现的条件是假定人与自然的同一,但是这种假定并不是客观实在的,所以,在“鲁侯养鸟”的结尾,庄子评述道:“名止于实,义设于适,是之谓条达而福持。”[1]338-339对此,成玄英疏曰:“夫因实立名,而名以召实,故名止于实,不用实外求名。”[1]339也就是说,自然之“实”是先于人为之“名”的。“实”蕴含于万物本身,不用在万物之外强求人为之“名”,以人为去追逐实然是不合时宜的。可见,庄子所谓“以己养养鸟”正是“实外求名”的表现,一厢情愿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同一关系,却没有抓住自然的本质,最终有名无实。
《庄子》中有许多寓言涉及人与自然的这种同一关系。《庄子·应帝王》里,南海之帝儵与北海之帝忽为混沌凿人之七窍,就是因为儵与忽认为混沌与人是同一的。《庄子·人世间》里爱马之人为马“筐盛矢,以蜄盛溺,适有蚊虻仆缘”[1]91-92,也是因为爱马之人将马看作是自己。《庄子·达生》里主持祭祀的官吏以生前富贵死后荣耀劝说猪不要怕祭祀被宰,同样是由于祭祀的官吏将自己的信仰当作是猪的追求。可见,在庄子看来,人类会不自觉地以自身为标准要求自然与其保持一致,从而将自然纳入同一关系之中。这种同一关系在西方传统哲学里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巴门尼德的“存在与思想的同一”、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康德的“人为大自然立法”、谢林的统一哲学、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这些理论都是以主体规定客体的方式,实现主客体的同一。在这种同一关系之下,自然被迫认同与服从人类的价值体系,并逐渐沦为人类的侍从与奴隶,人类的中心地位也在自然的从属之下得以巩固。
如果说人类将自然纳入同一关系中是为了确立自身的中心地位,那么人类肯定希望这样的关系能够长久延续下去,这也是鲁侯“以己养养鸟”的原因。但是庄子所有描述人与自然同一关系的寓言都有一个相似的结局——被人类视作如“己”的自然全都摆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应帝王》里,混沌“七日而死”;《人世间》里,马受惊后“缺衔、毁首、碎胸”;《达生》里,祭祀之猪“死得于腞楯之上、聚偻之中则为之”[1]350。 同样的,在“鲁侯养鸟”中,庄子写道:“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同一关系里,当行为对象死亡,行为主体的中心地位也就不复存在,这肯定不是行为主体所希望的。但是庄子仍然以“鸟死”的结局宣告了人与自然同一关系的破裂。为什么鲁侯以最高的标准招待海鸟,“鸟”还是不能逃脱死亡的命运呢?
我们不妨回归文本,寻找答案。在《庄子·至乐》与《庄子·达生》中,“鲁侯养鸟”这个故事都是作为论据出现的。在《庄子·至乐》中,子贡问孔子为何“面有忧色”?孔子回答说,他在担心去齐国讲道的颜渊,颜渊讲的是尧舜之道,所以孔子担心齐侯因为不能理解这些道理而产生困惑,最终杀死颜渊。为了证明自己的担心,孔子引述了“鲁侯养鸟”的故事。在《庄子·达生》中,扁子将具有极高道德修养的“至人”的德行告诉了孤陋寡闻的孙休,但是却担心孙休会因此迷惑。当弟子问扁子,为什么孙休会迷惑时,扁子引用了“鲁侯养鸟”的故事,以佐证将大道理告诉不能理解的人,就好比是“载鼷以车马,乐鴳以钟鼓也”[1]358。
既然“鲁侯养鸟”这则寓言是作为论据证明以上两个故事。那么,这几个故事必然有相通之处。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相通之处在于:当不同主体的是非观相异时,人们往往会以否定他者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性。颜渊以尧舜之道否定齐侯,齐侯不能接受而意欲杀了颜渊;扁子以“至人”之德行否定孙休,孙休不能理解而更加困惑;鲁侯“以己养”否定海鸟的生活方式,海鸟不能适应致抑郁而终。由此,庄子揭示了“鸟死”的原因——人皆“自是而非他”。“自是”则以“己”为标准建立与他者的同一关系,“非他”则否认他者的独特性与合理性。
《淮南子·齐俗训》有云:“天下是非无所定,世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所谓是与非各异,皆自是而非人。由此观之,享有合于己者,而未始有是也;有忤于心者,而未始有非也。故求是者,非求道理也,求合于己者也;去非者,非批邪施也,去忤于心者也。”[13]也就是说,天下是非并没有固定的准则。世人皆以自己为是而以他人为非,其实并不是在寻求真理,而是在寻找合乎自己心意的东西。以他人为非也不是在抛弃伪诈,只是不希望别人违逆自己的意愿。对此,庄子视之为“成心”,他说:“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1]32-33在庄子眼里,成心是人们固有的是非偏见,人们看待世间万物都是由成心管窥,从而自身就成为了评判万物是非与否的标准。而且这种成心往往是不自觉的,所以,唐君毅才会说:“成心已定,其自是而非他,亦终不可免,而不可挽。”[14]“鲁侯养鸟”里,鲁侯正是在这种自是而非他的成心之下,自作主张地通过“以己养”否定海鸟的生活方式,从而构筑起“己”与“鸟”的同一关系。
在这种同一关系中,鲁侯并非出于恶意,其目的只是希望海鸟接受人类的生活方式。可是为什么海鸟不能欣然接受人类的改造,却偏偏要“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呢?庄子说:“彼将内求于己而不得,不得则惑,人惑则死。”[1]337陆树芝作《庄子雪》曰:“惑甚则心死,是亦死也。”[15]当人人皆自是而非他,则困惑顿生。惑而乱,乱则争,争而不得则死。或许在社会关系中,自是而非他所导致的困惑尚有可能通过争辩而暂时和解。但是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由于人与自然的差异是绝对的,所谓:“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1]338这种自是而非他所带来之“惑”对自然来说就是致命的,正如冯友兰所说的那样,“其用意虽未尝不善,其用心未尝不为爱人,然其结果则如鲁侯爱鸟,爱之适所以害之”[16]192。 因此,庄子曰:“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长者不为有馀,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噫!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1]173-174庄子认为,万物的生长发育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四时迭起,万物循生皆是顺物自然。尽管世间百态,却都蕴含着自身的合理性。但是“以己养养鸟”明显否定了事物的独特本性,它是人类从成心出发而制造的人与自然的同一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中,人类以自己的是非观为标准对待自然,也就意味着不符合人类价值标准的事物都是错误的。为了实现人类的价值标准,对于那些错误的事物人们要么改正它们,要么铲除它们。正如勒维纳斯说的那样,“所谓同一性就是指在主客关系之中,片面地用一方消解或还原另一方,最终取消另一方的独立存在”[17]。正因如此,处于同一关系之下的自然必然要经受人类自是而非他的改造。在人类的改造之下,自然变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如今频繁发生的生态灾难正是人类以同一之名破坏自然的结果。为了增加良田,人们开垦山林、围湖造田;为了消灭害虫,人们喷洒农药、引进新物种。但是这些“良田”与“害虫”不过是人们自是相非的偏见。被破坏的山林、湖泊与湿地;被消灭的害虫恶兽并不是偶然出现的无用之物,而是大自然经过千百万年的优胜劣汰而逐渐保留下来的。在大自然的循环体系中它们承担着蓄水防洪、维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当人们以“己”为标准,将大自然的生物作为行为对象进行改造或者铲除时,“自然之死”便成为必然的宿命。更重要的是,由于人类是地球生命之网的一部分,“不同植物间、植物与动物间的关系都是密不可分,息息相关的”[18]。当自然在与人类的同一关系里逐渐“死亡”,在极度膨胀中确立主体地位的人类也逃不过自己种下的苦果:旱魃为虐、水灾频仍、黄沙蔽日、瘟疫肆虐……各种生态危机时时刻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它们在提醒人类,以“己”为标准建立人与自然的同一关系,终究不过是两败俱伤、玉石俱焚。
既然人类以“己”为标准建立与自然的同一关系最终会让人与自然两败俱伤,那么人与自然应该建立怎样的关系才能相得益彰呢?庄子在“鲁侯养鸟”里给出了他的答案:“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随行列而止,委虵而处。”[1]338在这里,庄子否定了“以己养养鸟”所建立的人与自然的同一关系,主张“以鸟养养鸟”的方式重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以鸟养养鸟”与“以己养养鸟”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含义却截然不同。据上文所述,“以己养养鸟”是以“己”为中心,将“己”的感受推扩至“鸟”,这是一种由“己”到“鸟”的单向度同一关系。作为行为主体的人类只关心自己的需求,完全不考虑自然的差异。“以鸟养养鸟”则完全不同,人类“养鸟”的行动依据不再是自己的愿望,而是作为行为对象的“鸟”的愿望。这种愿望不是人类的主观臆想,而是剔除了人为强制的“鸟”的本性,这样的本性就是庄子所追求的“顺物之自然”,也就是顺从事物千差万别的原始天性。对此,庄子在《齐物论》中有详细的论述:啮缺问王倪:“子知物之所同是乎?”也就是万物是否都遵循同一个标准,没有差异?王倪回答:“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鰌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猨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西施,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塗,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1]50-51意思是说,从居所来看,泥鳅认为潮湿的地方最适合安家,猿猴认为高耸的林木最适合安家,但是这些地方都不适合人类。从饮食来看,麋鹿爱吃草,蜈蚣爱吃蛇,猫头鹰和乌鸦爱吃老鼠,但是这些食物都不符合人类的口味。从审美来看,人们认为毛嫱、西施,是最美的女子,但是鱼、鸟和麋鹿看到她们就会逃之夭夭。通过将泥鳅、猿猴、麋鹿、蜈蚣、猫头鹰、乌鸦等与人类比较,庄子表明自然万物是千差万别的,顺物自然就是遵循事物之间的差异,不以自己的标准去同一万物。“以己养养鸟”正是忽视了万物之间的差异,“强不齐以使之齐”[16]191,最终导致“鸟死”的悲剧。 而“以鸟养养鸟”则主张顺从鸟的自然本性去养鸟。通过对“鸟”的生活方式的肯定,人们看到了万物自身独有的特点。鹿食草而生、鸟栖木而居、鱼处水而欢……只有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才能令自然焕发勃勃生机。这就是庄子所说的“先圣不一其能,不同其事”[1]338,当人类承认与自然的差异,人类便不会再以同一之名伤害自然。因此可以说,“以鸟养养鸟”在顺物自然之中凸显了万物的独特性,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差异关系。
这种差异关系并不是对自然本性的被动顺从,而是在差异中实现互动与包容。当“以鸟养”取代“以己养”,人类不仅承认了与自然的差异,更会在差异中进一步探寻自然的本性,这种探寻要求人类与自然沟通交流之后,主动理解与包容自然的独特本性。“鲁侯养鸟”里,鲁侯与海鸟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为了“以鸟养养鸟”,人类就必须要主动观察海鸟的生活方式,同时海鸟也要自由自在地在人类面前展现其自然本性。通过这种互动,人类才能获悉与自己完全不同的“鸟”的生活方式是“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随行列而止,委虵而处”。这就是庄子所说的“流动而生物”[1]230。生命之水在差异关系所塑造的高低起伏的地势里翻滚涌动,激昂的流水冲刷出丘陵、冲刷出平原、冲刷出沟壑、冲刷出自然万物的千姿百态、生机盎然。中国古代有许多诗歌描述人与自然通过交流互动实现相知相亲。譬如孟浩然说:“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杜甫说:“一重一掩吾肺腑,山鸟山花吾友于。”王维说:“人鸟不相乱,见兽皆相亲。”苏轼说:“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在这些诗歌里,自然是独立于人类的存在,它们在与人类互动交流中展示着自身的独特性。因此,“以鸟养养鸟”表明人与自然通过互动与交流建立起双向流动的差异关系,人类不再是自是而非他的独裁者,自然也不再是被动的承受者。经过互动与交流,人类真正理解了自然的本性,并在理解中实现对差异的包容。
也许有人会质疑人与自然交流的可能性。因为在肯定人与自然的差异时,庄子曾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1]306意思是说,由于受各自视阈的局限,我们无法与井蛙谈论大海;无法与夏虫谈论冰雪;无法与孤陋寡闻的人谈论大道。那么同样的,我们是否能真正了解自然的需求?实际上,“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这段话出自于《庄子·秋水》,是河伯看见一望无际的大海,改变了之前“以为天下之美为尽在己”[1]305的态度后,北海若对河伯说的话。其后一句为:“尔出于崖涘,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尔将可与语大理矣。”[1]306也就是说,北海若认为,当河伯见识到了更广阔的世界,改变了以往自满的态度后,就可以明白大道理了。同理可知,即使人与自然存在差异,当人类破除成心,改变由“己”出发的狭隘视角,便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沟通与交流。庄子强调人与自然的差异,不是为了阻断人与自然的沟通,而是为了劝诫世人超越狭隘的成心,跳出以“己”为中心的评判标准,去发现、承认以及接纳自然的差异。
当然,庄子所说的包容万物并不是袖手旁观、无所作为。虽然作为道家的代表人物,庄子强调“无为”。但是这种“自然无为”的提出是有特定时代背景的。战国时期七雄争霸、战乱不断,各国嚣嚣竞逐、杀伐相争,使得“天下瘁瘁焉人苦其性”[1]200。 庄子认为“天下无道”的根源在于“彼且乘人而无天,方且本身而异形”[1]225,即以人为机巧取代自然规律,以功名利禄蒙蔽事物本然。这样的做法无疑是破坏自然的本性,抹杀万物的差异。庄子说:“乱天之经,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兽之群,而鸟皆夜鸣;灾及草木,祸及止虫。噫!治人之过也!”[1]211所以庄子提倡“无为”,是反对“治人之过”,是要求人类不要肆意妄行。正因如此,庄子反对“以己养养鸟”的强作妄为,主张“以鸟养养鸟”的顺势而为。正如黄勇所认为的那样,“以鸟养养鸟”就是“鸟所欲,施于鸟”。在“以鸟养养鸟”所构筑的人与自然的差异关系中,人类不仅要知道“鸟所欲”,更要将“鸟所欲”施于“鸟”。人类不仅是“知鸟者”,更是“行动者”。这种行动要求人类“顺物之自然而无容私”[1]161。“顺物自然”就是遵循万物自身发展的本性;“无容私”就是超越成心,包容差异。在“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的行动中,人类担负起了捍卫自然差异性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1]334,人与自然才能在差异关系里和谐共处、繁荣相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