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潇,付一静
(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成都 610031;2.山西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太原030006)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中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建设纲领归根结底是以人为核心,而人也是解决中国社会内需的根本所在。要实现新型城镇化,必须将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思想视为重点,把引导农民工融入城镇化作为首要目标,竭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使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生活安定有序[1]-[5]。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为了更好的发展而涌入城市,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家庭的生活质量,由此衍生出一种新生代的农民工群体,这里主要特指在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农民劳动力,随着这批农民工群体大量地涌入城市,也加快了中国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于老一辈农民工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普遍对农村生活的认同度不高,但对融入大城市生活的渴望却十分强烈。然而,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较低,融入城市的“门槛”难度较高,所以他们中绝大部分还徘徊在大城市的边缘,久而久之,这个群体内心的不平衡会引发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6]-[8]。 因此,研究新型城镇化条件下的农民工权利保护的三维关系至关重要。
近年来,中国城镇化建设飞速发展,经济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全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这同时也加速了社会群体的分化,主要表现为农民工群体内部新生代农民工与老辈农民工之间的代际分化现象。相对老辈农民工而言,新生代农民工主要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逐渐演变而来,他们既具备老辈农民勤劳、节俭等朴素的特征,又具有新时代所赋予的时代特征。整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新的消费水平、思想观念、职业规划、行为模式等特点,然而他们务农经验匮乏,基本是在初中毕业之后外出务工,身上具有较少的传统农民特征,且生活习惯与当地居民相似[9]。新生代农民外出务工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养家糊口、改善生活,而是希望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寻找发展,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更好的适应能力,能在城市里较快地扎根成长。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以人为本,注重将农村人口转移到新兴城镇,实现人口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换。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继续推进发展的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这不仅是指农民工进入城市,也指农民工身份、价值观、生活方式、子女受教育权利等各方面融入城市,被社会和城市原住居民认可,平等地接受市民应有的待遇,从心理上完成从农村到城市的身份转变,这种融入方式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城镇化的推进程度[10]-[14]。 目前,研究者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评价指标尽管是多样化、多层次、多维度的,但均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心理等几个方面着手建立评价体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四指标体系,即从文化接纳、身份认同、经济整合和行为适应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等对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这些岗位往往流动性强、工作辛苦、获得的收入较低、健康损害性高、无社会基本福利保障等,使得他们在城镇中的定居生活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15]。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新型城镇建设的基础力量,不仅能有效地保障城镇基本设施正常运行,而且能促进城市经济的有序开展。因而,要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权利保护是重要基础。可是,该群体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身享有被保护的权利,因而新生代农民工会在社会转型期间受到较多的不公平待遇。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积极推动农民工对权利意识的认识,从认知维度、主体性维度和法制维度等三个方面对农民工权利保护进行分析,寻求提高农民工权利意识的方法尤为重要。
中国当前在逐步调整各地的农民工政策,其本质即为保障中国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国家的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作为农民工政策调整的客体,农民工的认知行为、态度倾向及行为回应是调整、衡量政策倾向的重要指标。因此,从社会政策的视角出发,以认知维度、主体性维度和法制维度三个维度为研究内容,对农民工的权利保护意识进行分析,这对建设新型城镇化、提高农民工权利保护意识、协调城乡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研究数据主要通过“农民工权利保护”调查问卷获得。调查自2019年6月底至2019年7月在成都进行。本次调查共分发问卷3 000份,回收2 882份,其中有效问卷有2 758份。问卷对象的基本情况构成如下:
一是性别及年龄。本次有效回收的问卷中,男性1 527名,占总问卷的55.4%,女性1 231名,占总问卷的44.6%;平均年龄为35.26岁,其中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54岁。年龄段在29~38岁的居多,有1 252人,占总人数的45.4%;其次为18~28岁,有789人,占总人数的28.6%;然后为39~48岁,有641人,占总人数的 23.2%;最后是48岁以上的人,有76人,占总人数的2.8%。
二是婚姻状态及受教育程度。从问卷中可以看出,本次调查对象中受教育水平以中专或中学毕业为主,有1 482人,占总人数的53.7%;其次为大专及以上,共有人数782人,占总人数的28.4%;最后为中学以下及没受过教育的人,共有491人,占总人数的17.8%。在本次的调查中,有部分学历在大专以上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技术人员也被包括在农民工群体内。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农民工权利保护意识主要受认知维度、主体性维度和法制维度等三个维度的共同影响。
农民工权利保护的出发点是为了增强农民工对自身权利的认知度,即农民工对权利的认知理性维度。通过在问卷上设置农民工对“权利保护自身利益的方式、权利保护重要性、权利保护公正性、权利保护便捷性、权利保护自觉性、权利保护参与意识”等方面认知的问题,来探讨分析农民工权利保护认知维度对权利保护的作用。研究者认为,权利的认知主要是公民依据法律规定及正义原则对自身应该合法享有的利益及自由的认知。这包括对权利的理解、运用和主张,也包括权利在受到侵犯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发起斗争的精神[16]-[18]。 因此,提升农民工对权利的认知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权利保护意识。由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一:农民工的权利认知理性维度与权利保护意识正相关。
农民工是权利保护的主体,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思维意识是后天决定的。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要经历随务农过程所产生的半市民化过程,这种身份缓慢的转变是通过身份认同、社会参与以及政治参与等方面促进的,这些都需要农民工完成自身主体认知的转变[19]。因此,本次研究问卷针对“组织认同、主体意识、社会参与感、政治参与感”等方面设置了问题,以探究农民工主体性维度对权利保护的影响,并根据上述分析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二:农民工的主体性维度与权利保护意识正相关。
权利保护的法制维度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国家法律方面的认知主要表现为其能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并能主动参与抵制违法行为。法律意识是随着社会阶层物质的提高而产生的,因而物质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这不仅包括对正式法律的认可,也包括对社会环境规则的尊重。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农民工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增强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在本次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法律条文熟悉度、维权意识、权利保护渠道、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以探究法制维度对农民工权利保护的作用,并根据上述分析提出第三个假设:
假设三:农民工的法制维度与权利保护意识正相关。
将有效问卷中的数据输入计算机,然后采用SPSS13.0对数据进行分析,主要流程为项目分析、效度及信度分析、单因素分析和平均数检验。
通过分析问卷中每道题的CR值(临界比率),以达到判断问卷中的题目是否能有效反映问题的目的。当CR值达到显著水平时,题目保留。通过分析发现问卷中的所有题目显著性较强,但问卷中的18个题目范围较广,为了精确,将sig>0.05且F较小的题目删掉,留下15个题目进行分析。
对经过项目分析得出的15个题目进行因素分析,结果得出巴特莱球形检验的X2=7 985.24,P=0.001<0.05,结果较为显著,证明适合因素分析。将问卷中的数据利用SPSS13.0软件分析,得出量表的 Cronhach’s Alpha值是0.817,认知理性维度是 0.747,主体性维度是 0.782,法律维度是0.758,表明问卷的可信度较高。
根据三个维度上述不同的角度,问卷共设置了18道题,根据效度分析整理筛选出15道题,每道题设有完全同意到完全不同意等五个等级,分数分别为1~5,得分越高,意识越低。三个维度的描述性统计量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具有较强的认知理性意识,对新时代的法律有良好的理解力和包容性;其次为法律维度,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对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有较好的理解,有较好的维权意识;最后为主体性维度,表明新生代农民对城镇融入感不足,在新城镇的工作及生活没有较强的归属感。。
表1 新生代农民工各维度量表的统计值
由认知理性维度的调查结果可知(见下页表2),新生代农民工的认知理性维度较强,表明其普遍具有较强的维权意识,对法律具有一定的了解,对平等享有权利的观念较为重视。然而,当涉及到选举权、组织权利等问题时,新生代农民工有些许不认同。这主要是因为农民工身处外地,无依无靠,生存环境较为恶劣,当他人的行为触及到自身的利益时会较为敏感;但当涉及到社会权利、政治行为时,他们的态度却较为淡漠,对权利的认知更多地体现在自身的利益上,水平远不能达到当前的权利保护意识要求。因此要开发各种法律的普及途径,促使农民工提高法律认知理性维度,使其权利意识不断向政治行为和社会权利方向提升。
表2 新生代农民工认知理性维度均值表
从主体性维度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中可以看出(见表3),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的参与度较低,这种主体意识主要是指公民所处地区对政治参与的价值、态度、情感、认知及责任感等方面的认知,其复合了公众生活在政治体验、信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内容。而如何提高农民工对政治的参与度及参与意识是民主政治建设可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男性在政治方面的参与度要高于女性,这主要与传统的男女地位观念有关,且男性更加关注国家大事,更愿意体现自身价值和自身话语权。
表3 新生代农民工主体性维度均值表
从对法律维度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中可以看出(见下页表4),新生代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较强,这与上述的认知理性维度相似。法律意识的发展与物质发展水平相适应,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提升即为公民对中国现有法律的认识及认同。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当代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较高,他们更加重视法律在涉及市场方面的影响作用。但这种法律维度在新生代农民工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说明新生代农民工为了在城市中获得更好的生存,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坚持学习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这种法律意识的学习还是比较片面的,大部分人的权益在受到迫害时还是会选择暴力还击等极端手段。
认知理性维度、主体性维度及法律维度与农民工权利保护之间的相关性关系如下页表5所示。从表5中可以看出,Pearsons’R相关系数均为正,这表明上述三个维度之间呈现出显著的正向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回归分析同时表明上述三维关系共同作用于农民工的权利保护,由此,假设得以证明。
表4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维度均值表
表5 新生代农民工认知理性维度、主体性维度及法律维度与权利保护之间的相关性关系
新生代农民工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权利保护研究理论对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本研究发现,认知理性维度、主体性维度、法制维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者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为新生代农民工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自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在培养全民意识的过程中却忽略了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群体,他们大多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不仅不能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还会因为不懂法而触及法律红线。因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权利保护意识至关重要,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优化就业层次,完善就业技能,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提高农民工社会福利保障及整体收入水平。此外,由于城乡之间差异明显的管理体系会使农民的思想和行为受到禁锢,要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必须改革体制转变政策,消除城乡户口差异,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水平。
二是拓展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与体系,加强社区管理,以提高农民工权利的保护意识。努力构建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中的多重参与体系,采取多种维权路径,既要引起新生代农民工的关注又要促使全社会开展权益维护的讨论和反思,以维护社区稳定并调动农民工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素质教育,扩展法律培训途径。教育是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关键方法,而科学文化素养是构筑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保障。因此,要从素质教育和网络参与两方面协同入手,完善义务教育以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多措并举,以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权利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