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伍洲奇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792174例、限制乘坐飞机29861891人次、限制乘坐火车6068168人次”——这组截至2019年8月3日的数据,显示出中国法院系统给予失信人惩戒的强大力度。
近年来,为了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建立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最高人民法院与多个部、委、局、司一起,在打击失信人制度上不断努力创新。
所谓失信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俗称的“老赖”。对于失信人,法院采取的措施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9项措施,并给予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制裁。
执行难,曾经是损害中国司法权威的一把利器;抓老赖,曾经是法院尤其是执行局干警孜孜以求却举步维艰的工作。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章武律师告诉《法人》记者:“以前制裁老赖的主要措施就是把他往犯罪上靠,即通过刑事立案追究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该罪有一个情节严重的法律界限。”
相关法律条文显示,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是指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或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上述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形。对此,刘章武律师表示,显然,要将“老赖”入刑,难度很大。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作出规定。
2018年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已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同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称,中国还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对于失信人,所法院采取的措施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9项措施,并给予冻结账户、查封财产及包括追究刑事责任的制裁。
为了有效惩治失信人,全国各地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项行动中,各自发力,成效显著,确实保障了失信人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比如,海南省高院自2018年8月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以来,有2237名“老赖”因被采取惩戒措施而主动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7.75亿元。
2018年9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介绍,北京全市法院自2016年以来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6万例,限制47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24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而在2019年3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副巡视员戴颖的工作汇报中显示,累计将4.5万法人和13.5万自然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65.7万户企业纳入“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监测范围。
在湖北省武汉市,近三年累计有10.88万人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有2.58万名“老赖”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2019年1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外界披露,全市法院自2016年以来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累计受理执行案件143659件,执结134805件,实际执行到位368亿元。
而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还为失信被执行人免费开通了特别定制彩铃。当接通失信人电话时,铃声会报出“你拨打的电话号码的实名认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交往!”的语音。据说此举让失信人感到丢脸,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惩治“老赖”的又一高招。
“其实,‘老赖’形成的原因形形色色,以前限制‘老赖’的手段比较有限,所以放纵了老赖的肆意妄为。如今,惩治‘老赖’的手段可谓快、准、狠。从国家层面上看,有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从个体层面上看,有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对于近年来中国法院系统推出的惩治失信人制度,湖南省某县原法制办主任、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志强不禁为此点赞。
根据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行为。如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失信被执行人并非“永难翻身”,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法院会将其从失信人“黑名单”中删除。例如‘老赖’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被其认定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退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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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推行以来,失信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不过令人惊讶的是,记者以“政府”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显示有747条数据,即法院不低于747次将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政府单位列为失信人。
在上述政府单位失信人名单中,以乡镇政府为主,但也不乏山西省孝义市人民政府、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政府、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政府、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政府这些级别较高的政府单位。
不过,对于地方政府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也有社会舆论表示不赞同。这种观点认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是地方领导的政府,没有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本质上是没有法治观念的个别地方领导人的错误,不应被视为政府的错误。如果将地方政府列入失信名单,将进一步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