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俊
【摘要】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家动员各方力量进行防控之后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国家应对危机的战略能力在此次抗疫过程中得到了系统检验,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也暴露出我国生物安全领域还存在亟待加强的短板和缺项。必须加快制定生物安全战略规划,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生物安全协同创新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关键词】生物安全;国家战略;体系;能力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0)17-0040-04
2020年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国家动员各方力量进行了一场艰苦卓绝的“阻击战”,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初步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了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擊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1]。我国不仅充分发挥体制优势,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在疫情全球扩散的过程中,有效支援和协助了多国的抗疫斗争,展现了我国日益增强的战略能力和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疫情使全国上下对生物安全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暴露出我国在生物安全领域存在的亟待加强的短板和缺项。因此,要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契机,加快推进生物安全战略规划,把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与生物技术安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安全内容融合为有机整体,深化认识、完善立法、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一、生物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新兴战略领域
所谓生物安全,是指由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所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控制措施。21世纪以来,生物安全问题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日益显著,已然成为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重大新兴战略领域,与生物有关的各种因素对经济、社会、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或潜在风险,都可以纳入生物安全考量的范围[2]。
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颠覆性发展和经济贸易的全球化进程,世界范围内面临的生物安全风险不断加大。一是新型烈性传染病时有出现,并且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形成广泛传播,严重危及人类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从而影响社会、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发展。21世纪以来,全球各类流行性疾病、传染病、动物疫病等事件此起彼伏,波及范围和扩散速度持续升级。如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H7N9)、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和汉坦病毒等,都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二是农作物病虫害尤其是外来生物的入侵对地区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严重损害,其携带的病原体有些对人类健康也有极大危害,人类社会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减小影响和损失[3]。如由澳大利亚输入我国海南岛和雷州半岛的薇甘菊能大量吸收土壤水分从而造成土壤干燥化,还会分泌化学物质抑制其他植物的生长,一度对当地林场造成严重影响。三是一些国家出于军事目的,秘密研制发展生物武器,对人类社会形成巨大的潜在威胁。生物武器的致病微生物一旦进入机体(人、牲畜等)便能大量繁殖,破坏机体功能,使机体发病甚至死亡,还能大面积毁坏植物和农作物等。因此,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而成为关乎国家安全战略全局的重大战略领域。
21世纪以来,我国陆续经历了“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多起重大疫情,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生态灾害也时有发生,生物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此,我国逐步建立起了包括卫健委系统、军队和地方高校与科研单位以及海关检疫部门在内的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在防控“非典”、禽流感等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来看,由于起步晚、发展时间短,我国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在还有诸多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地方。例如,当疫情发生后,我们能够通过体制优势迅速形成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政府执行力,但前置的预警和阻断能力有待提高;我们能够在短期内调集大量防疫和医疗资源,但调配运用资源的机制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4]。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再次凸显了生物安全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极端重要性。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这个全新论断丰富了国家安全体系的内容要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推进生物安全战略防控建设,是对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充实和完善
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国家战略意愿与战略能力的统一,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加快推进我国生物安全战略防控体系建设,是对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充实和完善。
1.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发展局面和难以预判的重大危机,极大考验着国家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国家战略体系、提升国家战略能力,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运筹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国家各领域战略能力之间的耦合关联越来越紧密。为了有效应对我国由大向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复杂严峻的挑战,更好地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注重国家战略体系的整合和战略能力的一体化运用,加强对国家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战略资源的综合运用,从而在国际战略博弈中获得更多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5]。
2.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需要将生物安全战略纳入其中
鉴于生物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新兴领域,许多国家都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体系,与时俱进地制定出台了生物安全战略及其相关的实施规划。2018年9月,美国政府首次发布《国家生物防御战略》,该战略由美国国防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国土安全部和农业部共同起草并共同负责相关计划制定和落实,旨在全面解决各种生物威胁;2019年1月,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更新了卫生安全领域的国家战略,发布《国家卫生安全战略实施计划2019—2022》及与之相关的实施计划,以此加强美国应对各类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无独有偶,英国也于2018年7月发布了《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强调英国政府将全力保护英国免受重大生物安全风险影响。此外,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也在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战略谋划[6]。
新冠肺炎疫情等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危机事件虽然不是战争,但给国民经济带来的破坏却远超一场局部战争,对国家的整体安全与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因此,要切实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加强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的生物安全战略,并将其纳入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中。
3.生物安全戰略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框架下才能高效贯彻落实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表明,在国家安全的诸多领域,单单依靠本领域的力量已经很难独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多系统跨部门合作将成为国家应对重大安全问题的必然选择。生物安全战略只有在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框架下才能真正转化为应对安全危机的战略能力。例如,疫情期间,我们采取了“封城”、限流、转产等一系列重要措施,涉及卫生防疫、应急动员、国际援助、生物技术、舆论宣传等诸多领域,而其中任何一个领域的有效运行都需要进行跨部门协作。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一部分,远不是单纯“生物”领域的安全,而是交织于社会、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安全领域[7]。因此,加强生物安全管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国家整体战略能力为依托,在军民深度融合的体制框架中,通过多领域协同、多部门配合,整体联动,集智攻关,全面提升。
三、以应对疫情为契机,加快推进生物安全战略防控建设
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的不足。我们应当以应对疫情为契机,加快制定我国的生物安全战略规划,健全完善生物安全防控和治理体系,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稳定发展。
1.深刻认识生物安全的战略定位
2019年7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将“生物安全”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海盗活动”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并列一起,作为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8]。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要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作为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9]。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于生物安全战略地位和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物安全教育,提升全民生物安全意识。
2.全面制定生物安全防控战略规划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首先是战略上的竞争,加强新兴安全领域的战略谋划对于把握当今国际竞争主动权极为重要。在生物安全战略规划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先行一步,而我们在战略规划上则略显滞后。必须全面深入研究全球生物安全形势以及我国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加快制定生物安全战略规划,健全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水平。
3.加快完善生物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
我国已出台了一些保护野生动物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但目前的法制保障从体系上看还不够完整,在内容上存在标准不明确问题,在执行层面还有落实不到位现象,这给国家层面的生物安全战略出台带来了法理障碍。2019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加快推进《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并制定和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如《生物信息安全保护法》等,实现基础法与专门法相衔接。要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条款内容,加强对战略生物资源、人类遗传资源及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保护,有效防范其他生物安全威胁。
4.科学构建生物安全协同创新体系
筑牢生物安全防线必须统筹多部门多学科形成整体合力。生物安全涉及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等多个方面,具有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的特点,依靠各部门各领域“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要通过政府引导、各类企业和院校科研机构融合等方式加大对生物安全领域的投入,优化科技创新模式,协同开展生物安全基础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努力抢占国际生物技术的制高点,为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提供科技支撑。
5.努力提高生物安全治理管控能力
提高生物安全的治理管控能力,首先要求提升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生物安全认知能力,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多样性的生态保护观念。其次,要构建起完备的生物安全监测体系,健全传染性疾病实时监测、预警电子信息系统,做到尽早发现和防控,力争从源头上遏控各种生物安全风险。最后,要制定和完善各类各级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重大生物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参考文献: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发布[N].人民日报,2020-06-08(1).
[2]于川信.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N].中国国防报,2017-11-09(4).
[3]张军果.着力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8).
[4]张佑任.体系新优化: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落实十九大国家战略部署[J].网信军民融合,2018(3).
[5]王小理.美国国家生物安全战略走向[N].学习时报,2017-11-22(7).
[6]深化对生物安全重要性认识[N].南方日报,2020-03-05(A02).
[7]陈方,张志强,丁陈君,吴晓燕.国际生物安全战略态势分析及对我国的建议[J].中国科学院院刊,2020,35(2).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R/OL].http://www.gov.cn/zhengce/ 2019-07/24/content_5414325.htm,2019-07-24.
[9]协同推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技支撑[N].人民日报,2020-03-03(1).
责任编辑: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