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芹,邓俊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年内科,江西 抚州 344000
支气管哮喘是较为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多是由嗜碱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其道上皮细胞等多种细胞以及细胞分组参与的,和气道高反应线管的支气管炎性病变。老年群体因机体免疫功能衰退明显成为了支气管哮喘高发人群。目前治疗老年支气管哮喘多采用糖皮质激素、白三烯受体拮抗剂以及β2受体激动剂,但是部分采用该些药物治疗后疗效不佳甚至会出现病情加重情况[1]。我院在治疗老年支气管哮喘联合使用噻托溴铵和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的方案,现将其近期疗效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间收治的老年持续期支气管哮喘患者80例作为实验对象,按照数字随机原则分成两组,对照组40例,男性23例、女性17例,年龄在60~72岁间,平均(65.7±2.4)岁,病程在3~11年间,平均为(8.2±1.2)年,病情严重程度:轻度14例、中度18例、重度8例;观察组40例,男性21例、女性19例,年龄在61~75岁间,平均(66.2±2.8)岁,病程在5~17年间,平均为(7.7±2.0)年,轻度11例、中度19例、重度10例,两组患者基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纳入和排除标准纳入标准:所有入选患者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的2012版《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支气管哮喘的定义、诊断治疗和管理方案)》[2]中支气管哮喘持续期诊断标准的患者。临床表现为喘息、气促,伴有不同程度咳嗽、气短、胸闷;FeNO水平高于20~40ppb临界值[2017年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GINA),对FeNO临床价值的更新];CT、X线检查可见双肺透亮度增加,或肺纹理增加,有炎性反应浸润暗影者;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参与临床试验,且经患者本人或家属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满足老年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者。排除标准:肺部感染、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伴有肝、肾、心等功能障碍者,合并恶性肿瘤者等,对本次试验用药严重过敏者。
1.3 治疗方法对照组患者仅使用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商品名:舒利迭;生产企业:Glaxo Wellcome Production;批准文号:H20150325)治疗,1吸/次,2次/d。观察组患者在上述基础上加用噻托溴铵粉(商品名:思力华;生产企业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 H &Co.KG;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80017)治疗,1粒/次,1次/d(晚间睡前将噻托溴铵装置于Hand-i Haler TM)吸入。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4周。
1.4 观察指标①支气管哮喘症状评分。参照GINA倡议、支气管哮喘症状问卷[2]分别从气喘、胸闷、咳嗽、气短、惊恐/害怕、头晕/头昏、麻木以及乏力等症状进行评价,无症状记为0分,轻度记1分,中度记2分,中重度记3分,重度记4分,得分在9~36分之间,得分越高则症状越明显。分别与治疗前、治疗2周、4周时进行评估。②肺功能。于治疗前、治疗2周、4周时使用HP40肺功能仪器检测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FEV1)、用力肺活量(forced vital capacity,FVC)和最大呼气流量(peak expiratory flow,PEF)指标,计算FEV1/FVC值的变化。PEF每日早中晚各检测1次,记录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值(ΔPEF)。
1.5 疗效评估参照2013年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中国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3],显效:治疗后连续1周未发作,且气喘、咳嗽、胸闷等临床症状均完全消失;有效:哮喘急性发作次数较治疗前减少>50%,临床症状较治疗前明显改善。无效:治疗后患者症状无明显缓解,急性发作次数减少不明显或增多。
1.6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处理实验数据,计数资料用%表示组间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用()表示组间用t检验,P<0.05,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临床治疗效果连续治疗4周后观察组总有效率为远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有效性对比(例/%)
2.2 治疗前后临床症状评分变化治疗前两组患者症状评分较高且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2周时两组症状评分较治疗前明显下降,组间差异不明显(P>0.05),治疗4周时观察组症状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治疗前后临床症状评分变化[()分]
表2 治疗前后临床症状评分变化[()分]
注:*组内治疗前与治疗2周时,P<0.05;#表示组内治疗前和治疗4周时,P<0.05
2.3 肺功能改善情况治疗前两组患者FEV1、FEV1/FVC和PEF指标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2周、4周时观察组患者3项指标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肺功能改善情况()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肺功能改善情况()
注:*组内治疗前与治疗2周时,P<0.05;#表示组内治疗前和治疗4周时,P<0.05
支气管哮喘的病因尚未完全明确,多认为其与气道慢性炎性反应以及T淋巴细胞、嗜碱性粒细胞等炎性细胞参与其发病和进展有关[4-5]。相较于青壮年支气管哮喘患者,老年患者因机体功能衰退,因此临床表现多呈非典型性,气道炎性反应时间延长增加了气道重塑的风险,因此,有效地控制气道炎症是治疗的关键,实验中分析了糖皮质激素复合剂治疗老年支气管哮喘的价值。
试验结果显示,联合使用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和噻托溴铵吸入粉治疗的观察组总有效率远高于对照组。沙美特罗替卡松粉是由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丙酸氟替卡松、沙美特罗(β2受体激动剂)组成的复合干粉吸入剂,丙酸氟替卡松能够作用于上气道上皮细胞以及气道局部炎症细胞,在缓解炎性反应的同时不会造成全身性不良反应;沙美特罗经吸入后与气道平滑肌表面的β2受体结合,一方面可以降低肥大细胞、嗜碱粒细胞等释放量,另一方面能够增加气道血管通透性,增强气道纤毛的摆动频率与幅度,两种药物的协同作用大幅增益止咳、平喘效果。观察组患者疗效优于对照组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长时间使用β2受体拮抗剂其敏感度会下降,因此疗效难以满足要求;此外,噻托溴铵作为长效胆碱能受体拮抗剂,其吸入后可阻滞节后迷走神经通路,气道舒张支气管、降低分泌物的效用。有研究资料[6]显示,噻托溴铵在人体内的药效时间最高可持续24h,所以能够长时间发挥药效。
对比了两组患者治疗前、用药2周、4周时的症状评分改善以及肺功能改善情况,发现联合用药的观察在用药4周是症状评分改善幅度显著优于对照组,说明联合用药方案在缓解临床症状的优势更为明显,与韩艳等[7]的研究结果一致。在治疗2周和4周时观察组患者肺功能指标FEV1%、FEV1/FVC%和ΔPEF等指标的变化也明显优于对照组,表明联合用药药效叠加作用于气道上皮细胞和阻断节后迷走神经通路等药理作用可更快速促进肺功能恢复。
综上所述,老年持续期支气管哮喘采用噻托溴铵联合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能快速改善肺脏功能、缓解临床症状,提升治疗效果,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