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春英
(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浙江宁波 315100)
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已进入网络化运营时期,人才的需求与供给已出现了较为突出的矛盾。宁波轨道交通在运营筹备之初,探索实施了基于“双主体、全过程”的以招收订单班为主要解决途径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积极开展外地优秀院校合作的基础上,发掘并拓展本地院校力量,形成了“内外地互补,全专业覆盖”的院校合作格局,经过将近8年的探索,在宁波本地开设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院校达到6 所,涵盖了运营管理、车辆驾驶、供电、通信、机电五大主要专业,实现合作培养人数达到2 400 人。在落实企业培养主体责任上,宁波轨道交通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实践,面临着网络化人才的新需求,宁波轨道交通面向未来提出了和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办学新模式,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全面探索,为其他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与发展提供了借鉴与经验。
我国政府对于校企开展产教融合、合作办学出台了许多政策与法规,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持力度空前,从政策、法规、制度、方案等多个层面出台文件,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首次明确了产教融合在职业教育改革中的主线作用。
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职业教育做出重大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要求实现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创造更大人才红利。文件对于加快职业教育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7年,党中央明确将“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写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此后不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首次将产教融合上升为国家层面教育改革和人才资源开发的基本制度安排,重点突出强调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各方力量,全员参与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明确经过5~10年的发展职业教育应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
职业教育作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主阵地,对于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技能人员素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进而提高区域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利用学校教学资源,盘活学校资金和设备,使其发挥了最大的效益,降低学校的培养成本,同时,学生到企业学习能够保证学生专业技能学习与企业生产设备同步,使学生能够及时地接触到最新的设施设备,学习到最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方式;企业能优先选用所培训的技能人才,减少了企业新员工培训的压力,进而减少了企业培训的成本,新员工能够及时上岗快速产生经济效益,总体而言提高了培训质量,实现了毕业即就业的无缝转换。
目前在职业教育倡导“理实一体化” 教学目标下,对职业教育教师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实现“理实一体化”教学的关键。产教融合不但要求学生到生产现场了解新工艺、接触新设备,直接获取实践经验,更要求教师能够深入生产一线,在掌握现场工艺、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指导学生进行技能训练。企业选派一线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到校任教或作为实践教师,带来生产一线的实践经验能够反作用于理论教学,从而加快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产教融合有利于促进学校与企业的综合发展,实现“1+1>2”综合效果,即学校可根据企业需要及时免费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术研发、管理变革研究等诸多服务,将生产、教学与研究开发结合起来,降低企业研发及人才培养成本,同时为教师提供了科学研究的平台;同时,企业能够为学校提供学生实习、教学研究、设施投入等便利,成为学校课堂的延伸与补充,共同促进职业教育水平的提高。学校与企业可共同编制教材,优化培训课程,根据市场需要快速更新教学体系。
因为学校和企业在角色定位、目标导向、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融合的难度较大,致使产教融合合作办学缺乏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突出表现在产教融合、合作办学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如缺乏完善的资源共享机制不利于技术攻关,院校对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各环节的控制重视不够从而无法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企业忙于生产经营而无暇于前端基础教育等。
院校受传统教育模式及教育教学考核指标的影响,仍是重知识传授轻实践操作,不能扎实推进生产实践教学环节,仅熟悉生产过程的几个关键部分;一方面,对技能人才的毕业考核仍然侧重于毕业论文或设计,而不是技能应用与展示;另一方面,虽然企业对“来之能用”的应用技能型人才表现出较强的需求和渴望,但并不能花费太多精力与费用在基础教学阶段,只能将基础阶段的教育委托给学校,但并不能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与指导,导致需求与供给出现偏差。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职校,与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签订委托培养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开办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轨道交通机电一体化专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改革、德育建设、师资队伍水平、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基础条件优势。政府高度重视,投资1.6 亿元建设荷池校区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的主要办学地。现已建设了运营沙盘系统、3D 仿真实训室和AFC 自动售检票系统等实训设施。
(2)专业建设优势。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践现代学徒制,《基于“有效供给”的校企“六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实践研究》课题获浙江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轨道交通专业率先在原有校企人才订单培养的基础上尝试“招就同步、以技能为中心、现场学习”为特点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通过“培养标准协同制订、校企文化协同担当、课程资源协同开发、校企课堂协同培养、实训基地协同建设、师资队伍协同培育”的6 个协同模式,开设三段式课程、开展交替式实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推轨道专业品牌升值。
(3)师资建设优势。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在164 位教师队伍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达到77%,研究生比例达16%;其中获全国教学比武大赛一等奖教师30 名,全国技能大赛金牌教师13名,全国德育先进个人1 名,浙江省正高级教师2名,省特级教师1 名,省教坛新秀3 名,宁波市名校长1 名,宁波市名教师4 名,宁波市优秀“双师型”教师6 名,宁波市专业技术能手4 名,宁波市首席工人2 名,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走在前列。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持续全面推进规划、建设、运营、开发“四位一体”发展战略,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至目前,运营里程已达到75 km,在建工程约110 km,正积极筹划第三轮建设规划。列车正点率、运营图兑现率等运营技术指标始终保持行业领先;以院士工作站为依托,产教融合协调创新不断实现新突破。各方面成绩的取得,依托的是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1)管理团队优势。2018年,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原有培训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成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作为宁波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主体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共有26 名干部员工,其中90%来自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懂行业、知技术、能培训、会管理,为人才培养工作夯实了管理基础。
(2)资源体系优势。自主编写的行业首套“基于业务模型的城市轨道交通高技能人才培训系列教材”正式出版,并配套开发了培训课程、视频微课、考核题库,建立了完整的培训资源体系。“基于业务模型的宁波城市轨道交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成果被市科技局登记为宁波市科学技术成果;“基于业务模型的轨道交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运用” 成果荣获第十七届部级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3)师资队伍优势。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其中培训专家库成员120 名,兼职讲师400 名,其中160名拥有高级技术职称;共开设涵盖企业党建、企业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运营岗位技能、资源开发等课程1 000 余门。
(4)实训基地优势。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的专业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拥有实训设施设备共300 多台/套,基本满足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一线岗位的技能培训,2018年被市人社局认定为“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
(5)行业平台优势。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密切合作,推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职业标准、认证标准,为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供支撑。
产教融合合作办学要坚持校企结合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院校为技术依托,以产业化为目标,探索建立产教融合相结合的新机制和新路子。产教融合合作办学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人才支持和地方院校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探索多元化办学主体模式,建设独立法人主体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立以董事会(理事会)为基础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机构。
(1)办学主体。根据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的办学属性,落实甲方(企业)重要办学主体和治理主体的地位,形成多元主体格局,实现各主体资源优化重组,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
(2)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董事会(理事会)为基础,校企双方联合构建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架构,组建专职管理团队。董事会(理事会)行使决策权;以院长为中心的执行层负责决策贯彻;另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如监事会,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实现双方共建共育共管共赢。
(3)教学模式。根据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需求和职业教育特点,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工学结合为途径的育人模式,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50%以上,并安排顶岗实习。
组建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院校专业教师为主的多元化师资团队,开展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师资进修、实践等制度,打造具备理论教学素质、又具备实践培训能力的“双师型”师资团队,确保“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0%以上。完善甲方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乙、丙双方院系领导、骨干教师兼职兼薪制度,保障兼职教师的合理劳动报酬。
(4)收益分配。作为具有独立法人主体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合作办学所取得的收益,根据各方股份、投入要素或任务比重等约定方式进行合理分配,实现教育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
此外,还应当发挥公共服务机构在企业和院校合作中的桥梁和媒介作用,搭建包括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项目咨询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校企产教融合合作办学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途径的必然选择,关键是着力解决独立法人注册问题、股本出资问题及人员激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