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娅,黄 齐
(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6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网信事业的发展和网络空间的治理,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大势,从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就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使法治成为治理网络空间的普遍共识和根本之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要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在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习近平指出:“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进入关键时期,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1]这些新思想、新理念为开展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时代乃思想之母,实践乃理论之源。实践不断向前发展,理论创新也要随之跟进。任何思想观念都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习近平网络法治思想也有其产生的时代必然性。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对保证我国国家安全、主权安全以及保障经济发展利益等方面又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西方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鼓吹其普世价值,宣扬民族分裂思想,煽动宗教极端主义,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妄图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企图实现西化分化图谋,网络攻击和网络窃密现象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当前的全球网络安全治理还存在着许多不平等、不公平和不民主的现象,使我们处于被动地位。习近平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2]习近平还指出,要构建集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信息安全等11个方面的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这一论述充分表明了网络和信息安全对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性。当前,由于我们在某些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在网络安全防控能力方面还比较薄弱,在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维护上还存在很多弊端,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都面临着很大挑战,而网络安全对于国家安全来讲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有时稍有闪失,就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和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迫切需要对其进行积极应对和有效治理,以推动互联网朝着更好地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在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的各种手段中,依法管网治网才是根本之策和长远之计,这也是各国的惯例。作为互联网诞生地的美国,是互联网监管方面技术最先进、机构最健全、法律最完备的国家之一。早在1977年,美国便为计算机系统立法。此后,法律都会如影随形地跟随互联网的发展而与时俱进。如今,美国的互联网法律体系、监管机制、监控技术等已相对完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要想搭上互联网这趟快班车,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就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对策就是加强网络法治建设,用法律法规来预防或者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以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国家的根本利益。
中国目前有7亿多网民,网民数量居世界第一。随着互联网与公共服务、企业管理等联系的日益紧密,网络已发展成为人类生活的新空间。但是,与互联网的飞速蓬勃发展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网络空间的生态状况却令人堪忧,网络谣言、网上黄赌毒、网上监听、网络攻击等屡见不鲜;侵犯他人隐私,窃取别人信息,用言论攻击他人等违法犯罪的事件屡屡发生;网络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作案手段花样翻新;在网络空间中的恐怖主义等活动已成为全球毒瘤。造成这种网络生态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法治不彰,管网治网的法律依据还存在很多空白。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需要凝聚共识,树立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共同目标,遵循共同的价值观,使全国人民同心同向,合心合力。如果鱼龙混杂的观念在网上肆意横行,就会混淆视听、误导大众,严重破坏网络生态,进而出现思想混乱、精力分散的状况,影响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3]互联网空间的生态问题带来的挑战是全面的,影响是广泛的,只有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治理网络“雾霾”,加强网络监督管控,规范网络秩序,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才能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传递好声音、激发正能量的主阵地,确保网络生态积极健康发展。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引领了社会生产的新变革,网络已高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广泛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迫切需要有新的动力来带动发展,而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发展方向和新的生产力,信息资源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等成为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掌握能力已成为国家的竞争力和软实力。互联网已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经济提升和技术创新的重要领域和发展方向,世界经济正快速地向以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为核心的经济活动转变。习近平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来论证网络安全和实现信息化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曾是世界上的经济强国,但是却一度丧失了与世界共同进步的大好历史机遇。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就在眼前,必须强化机遇意识,抢抓历史机遇。因此,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持续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中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习近平在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将进入快车道”[1]。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网络生态、安全的网络环境做后盾,以互联网带动经济社会全面信息化、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创新发展就会沦为空谈。而良好的网络生态、安全的网络环境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律法规,才能保障其健康有序运行。网络经济作为新时代重要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全面深入地渗透到了经济社会各领域,急需建立相应的法律规章,支撑和规范新的发展方式,否则以互联网带动经济社会全面信息化就无从谈起。
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包括对网络空间的依法治理,这也是落实“建设网络强国、发展网络经济”战略部署的坚实保障。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下的网络治理还面临着如下挑战:一是网络立法相对滞后。近年来,在网络治理方面我国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为规范网络空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下,还尚未形成一个能反映出网络社会意愿以及网络行业的监管规律的,以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专业性网络法律体系。例如,2014年我国有5名军人被美国司法部冠以所谓的“网络窃密”罪名而遭到起诉,我们却不能依法应对、对位出招。二是网络空间监管难度大。由于网络信息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上任何地方,这种传播的即时性特性,让监管部门很难在第一时间掌握和控制准确的信息,也难以进行监管和预警。另外,由于数据库的存在,各种信息可以无限扩散,这让网络空间监管的难度增大。三是网络执法的成本较高。在网络治理中,由于执法主体的更广泛性、执法客体的难确定性、执法手段的高技术性、执法环境的虚拟性和执法场域的超时空性等原因,使执法成本高且工作难度大,造成大量的网络违法行为不能进入司法程序,针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处罚面临尴尬的境地。四是网民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隐避性,再加上社会存在的法不责众的心理,让很多网民认为自己在网上的行为可以不受约束,于是在网上恣意妄为。更有甚者编写传播病毒软件,在网上制造恐慌,破坏社会的稳定。网络世界出现的各种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全面依法治国自然就包括了要依法治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安全关涉国家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必须让网络空间成为法治空间,让法治规范引领网络行为,让守法成为全体网民的基本素质。
习近平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提出,要推动网络空间实现安全有序的目标[4]。网络空间的运用主体都是现实主体的社会关系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与关系,保证互联网的良性发展。首先,要构建一个安全的互联网空间。“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5]如今,政治、经济、文化、国防等重要领域正在面临着网络安全的威胁,需要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广大网民等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将网络安全防线筑牢。同时,世界各国在维护网络安全上也应该遵循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和尊重原则,按照统一的而不是双重的标准,共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其次,要构建一个有序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5]互联网作为社会信息共享的大平台,数亿网民在网上获取、处理、交流信息,已成为共同的精神家园,网民的学习方式、获取资料途径、社会心态等都会受到网络空间生态状况的深刻影响。因此,建立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符合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法律是保证网民自由和构建良好网络秩序的根本手段,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依法治理网络空间,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为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少年营造一个运行有序、生态良好、健康发展、文化繁荣、空间清朗的网络空间。
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法律是捍卫人民权利、利益的工具,是保证国家稳定和蓬勃发展最强有力的武器。在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指出:“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6]这一重要判断,与习近平提出的互联网主要面对的挑战前呼后应,表明了新时代背景下网络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对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比如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指明了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加快解决“无法可依”的困境和网络治理被动性强的问题。这些论述,既立足当前解决现实主要矛盾和问题,又着眼于抓好规划实现网络空间法治化的长远目标,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统筹兼顾的辩证法思想,为我国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依法治理网络提供了基本原则,为互联网法律体系的构建指引了方向。十八大以后,互联网立法进程明显提速,立法位阶明显提高,制度机制明显健全。习近平关于网络法治的相关论述也充分贯彻和运用到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之中。《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包括信息安全等11个方面的国家安全体系,明确提出要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国家信息网络专项立法规划2014-2020》着眼于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了网络空间法治化的主要立法项目和实行分层治理的结构,设计了网络法治建设的时间表与路线图。《网络安全法》被称为网络时代国家安全的稳定器,是落实《国家安全法》的第一部领域基本法律。《网络安全法》以法律形式把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网络空间管辖权落到实处,为世界贡献了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智慧”。《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着眼于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的设计,加大了网络信息保护的力度。同时,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增加了关于网络法治建设的条款和内容,比如,《反恐怖主义法》就关照了涉及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刑法修正案(九)》《食品安全法》(修订)、《广告法》(修订)、《民法总则》等对网上名誉侵权、诈骗、非法出售或者获取个人信息、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权利等,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2016年12月,《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发布并开始实行,这个战略是指导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家网信办还及时针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及管理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范性文件。随着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将逐步形成部门齐全、内部协调、结构严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法律法规体系,为法治建设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5]把网络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方面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把互联网领域的管理部门、互联网企业以及广大网民全部纳入网络法治建设的轨道,系统设计,整体推进,一体建设,这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命题在网络上的具体体现。首先,要坚持依法治网。打造“安全有序网络”的根本就在于将所有的网络行为置于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治网管网。十八大以后,中央成立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该小组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推动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作了部署,国家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随着国家多项网络法制建设的推进,依法治网将会逐步落到实处。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还要依法管网,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执法手段,加强执法效果,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网络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习近平针对依法管网治网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比如要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完善依法监管措施,依法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等等,为网络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其次,要坚持依法办网。网络治理需要发挥不同主体的作用,实现法治建设的全覆盖。习近平对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作了深刻论述和准确判断,指出要清醒认识到社会治理已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转变,从单纯政府监管向突出社会协同治理转变[7]。这样的转变需要注重多维度、多方位地发挥网络主体的作用,抓实办网基础环节,严把网络治理入口关。这就要求在互联网管理中,党和政府以及企业都要承担各自的责任。要坚持“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从法律上界定互联网企业的义务和责任,指导互联网企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升互联网企业的法治观念,实现依法办网。最后,要坚持依法上网。要加强公民合法上网的宣传教育,树立净化网络空间人人有责的理念,提高网民整体的法律意识,坚守互联网“七条底线”①,引导网民遵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要依法管理网民的上网行为,对网民的上网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就要严格依法处置。网络意见领袖和社会精英等要带头依法上网,以自身行动带动和影响全社会依法用网。习近平特别强调,所谓的良好网上舆论氛围,并不是说只能有一个调子、一个声音,而是指不能超越宪法法律界限。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网、依法办网和依法上网”三个层面,辩证地把政府、互联网企业和网民结合起来,让网络空间成为法治空间,让法治规范引领网络行为,形成了网络法治的“有机体”。只有网民依法上网、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网、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管网治网,以众人之力,才能将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共同支撑和打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网络平台,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奠定重要基石。
习近平网络法治思想直面网络中存在的各种挑战,阐述了关于网络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十分鲜明的理论风格和理论特质。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贯穿习近平网络法治思想的内在主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止步在思想层面,必须见诸具体行动,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8]。同样,在推进网信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也要充分贯彻和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3]。一方面,要让网络更好地为人民造福。网信事业究竟是强权称霸的领地,还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事业,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旗帜鲜明地指出,要推动我国网信事业的发展,就要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让亿万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3]。因此,网络发展必须始终着眼全国人民的期盼和需要,提供的信息服务要让人民用得上、用得起,网络舆论引导要关切民意,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要为了人民,网络核心技术要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网信事业发展观,更好地造福人民。另一方面,网络的发展和治理要依靠人民。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进步的根本力量,网信事业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网信事业的发展也要依靠人民。由于网络具有覆盖面广、参与性强等特点,使网络与人民天然地耦合在一起。构建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需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网信事业是人民的大事业,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和全国人民发展和治理网信事业的基本立场和基本方针。
五大新发展理念,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新形势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网信事业要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事实上,习近平本人就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楷模,他的网络法治观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创新”是习近平话语中的高频词,在习近平的网络法治思想中,创新同样居于重要地位。面对互联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软硬件建设上都必须更新思想观念,坚持创新发展。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创新现行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必须走创新发展之路”等。近年来,网络法治建设形成的一大批法律成果,都是习近平创新发展理念指引的结果。他在历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的共治思想及其相应主张,充分体现了他在网络法治理念方面的创新,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与积极响应。协调是网络法治手段,也是发展目标。习近平的网络法治思想处处体现着协调发展的理念,如国家与国家的协调、虚拟与现实的协调、发展与安全的协调、主权与开放的协调、法治与伦理的协调、秩序与自由的协调等等,这些理念充分展现了习近平坚持从内在联系去把握事物的科学方法,闪耀着唯物辩证法思想的光辉。绿色发展是网络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提出,要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必须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这既体现了他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也表明了他在网络治理上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只有秉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构筑良好的网络生态,网络空间才会更干净、更美丽、更安全。开放理念体现在习近平网络治理的方方面面。习近平指出,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因此,我们需要准确把握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以开放的发展理念推动网络法治建设。首先要有开放的心态,正确认识当前全球网络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订和完善法律法规;其次要有开放的姿态,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网络法治的先进理念和有益做法,丰富和充实我国网络法治建设;最后要有开放的格局,尊重国际公约,与时代同步,与世界接轨。共享是根本宗旨。习近平在首届互联网大会上就提出全世界要互联互通、共享共治,让网络空间造福世界人民的理念。充分表明了服务百姓、惠及民生,实现互联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习近平依法治理网络的目标所在。建设法治网络,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全体网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各类群体依法充分表达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真正实现有更多获得感。
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在互联网发展史上的优势地位使美国成为全球网络治理规则的主导者,其“零和博弈”的思维和自私自利的本质在互联网领域也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美国反对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各种组织介入互联网管理。但是,美国又打着网络自由的借口,干涉别国的互联网管理制度,抑或利用技术上的优势对别国进行随意碾压,2013年的斯诺登事件和2017年披露的美国中情局广泛使用各种网络监听工具便是很好的例证。习近平指出,网络的互联互通与高度全球化的特性,决定了各国在网络安全上紧密相连,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也不可能包打天下[9]。世界的命运应该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和行为必将落后于时代,终将被各国政府和人民所淘汰。当前,我们要实现打造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的目标,就要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好网上网下两种资源。习近平指出,世界各国要坚持权责共担、同舟共济,携手应对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等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10]。2014年7月,习近平在巴西国会演讲时,首次提出了要共同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就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要“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5]。强调在维护网络安全上应该实行统一标准,在防范和反对网络领域的犯罪活动上应共同努力,依据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予以坚决打击。习近平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对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关系体系的一种纠正和超越,强调彼此间的守望相助、风雨同舟、命运共担,共同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世界互联网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