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明钢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兰州 73007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指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进入了新时代,也为从事民族教育、民族教育研究的广大教师和学者提出了新的使命。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讲到“只要有民族存在,就会有民族问题存在,就要处理民族问题。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历史现象,相应地,处理民族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问题的研究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必将伴随着对民族问题的深入研究。自中国共产党建党近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年、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党和国家在民族问题、民族工作和民族理论方面,进行了不懈地、艰难地探索,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政策法规和实践经验。中国在民族问题、民族工作和民族理论方面取得的成就,在当今世界堪称典范,“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民族工作都是做的最成功的”。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几代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接受、传播和中国化实践探索,离不开对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的汲取,当然也离不开民族问题研究学者们的贡献。
近来,从事民族教育研究的学者们遇到了一些困惑或问题。在有些人眼里,民族教育研究成为学术研究的敏感领域,“民族认同”“双语教育”“优惠政策”“民族文化”等概念成了敏感词。民族教育研究的文章发表遇到了困难,许多学术期刊拒收民族教育研究的文章。有些地方在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规定,凡涉民族问题的申报成果一律不得参评。这种现象已经造成了一些负面后果,有些学者开始调整研究方向,尽量避开所谓的敏感领域或敏感问题;也有学者放弃申报社科基金等各类基金中涉及民族教育研究方向的选题;民族教育研究方向研究生招生遇到了困难,民族教育研究队伍的稳定也面临挑战。把民族教育研究的某些领域视为“敏感问题”加以回避或放弃,也反映了某些部门和个人不担当、不作为,“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的工作作风。我们把某些民族教育问题看作是“敏感问题”,那么相对应的民族则成了“敏感人群”。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纠正,会严重损害我国民族教育研究,不利于民族教育发展,也不利于民族团结。以上这些所谓的敏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都有系统、清晰的表述,我们都应该认真学习。民族教育研究者不应给自己画地为牢,在民族教育研究中止步不前,而应进一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问题的重要论述为指南,勇于担当,卓有成效地开展民族教育研究,为党和国家民族教育工作的大局服务。[1]
民族教育研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政策法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民族事务的所有表述中,并没有划定什么问题可以研究,什么问题不能研究。以“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南”为例,“民族学”下面有74个题目,比2018年的51项多出了23项。“指南”选题范围十分广泛,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问题、各民族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问题、双语教育问题、西方国家民族问题等所谓“敏感问题”都在“指南”的选题范围之中。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说,“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我们知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研究、双语教育研究以及当前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攻坚研究,都凝聚着民族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学者们的贡献。正是因为一大批学者辛勤研究,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广大学者是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建设者和民族事务工作的实践者。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也给从事民族教育问题研究的学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研究课题。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到“不让一个民族认同本民族文化是不对的,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也就是说,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不是对立的关系。如果我们不研究民族文化认同的个体发生、结构和发展规律以及民族文化认同与中华文化认同相互作用的机制,怎么能够做到认同中华文化与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呢?双语教育研究也是如此,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条件,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因此在双语教育中,强调国家通用语的学习,或以国家通用语为主要教学语言,这对少数民族学生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都有利。这也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同时,少数民族学习母语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应该予以保障。母语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文化认同的重要部分,如果剥夺母语学习的权利和机会,民族文化认同、中华文化的认同,则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民族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没有“敏感”和“不敏感”的区别,关键在研究者的立场和态度。学者们要以习近平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勇于担当,树立信心,排除困难,这样才能推出高水平的民族教育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