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剑芳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龙岩 364021)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之前,各个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各自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造成会计信息实用性、可比性低,不能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也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政府绩效建设的要求,因此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捷。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主,部分经济业务事项可采用权责发生制。相对1998年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这一制度的核算范围有所扩大。但在一个会计制度中同时采用两种核算基础,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诸多弊端。
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口径与财务预算口径不统一,科目分类差异悬殊,会计核算对预算的执行流于形式,甚至有些高等学校有预算却不执行,使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无法对应,不能满足预算管理的要求。
现行高等学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情况表,编制报表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核算基础,历史上形成的资产没有纳入核算范围,导致高等学校资产状况不准确。如旧教学楼、图书馆等,由于年代久远,资产成本无从考究,无法体现资产真实成本。又如高等学校基建项目申请的银行贷款、预提费用、房租等未入账,部分债务未反映在账上,造成账面债务不实,虚增高等学校可支配资源,从而加大管理层面债务风险。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对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但绝大多数学校是无法完全执行的,只是账面上虚提折旧和摊销,造成不能真实反映学校资产状况。但如果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使用现状和更新情况等就不能真实反映,造成虚增资产,不利于学校领导掌握资产的真实状况和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执行现行会计制度,发生支出时不论是当期还是非当期均在教育事业支出中列支,费用不能在受益期内平均分摊。这一账务处理使得高等学校教育事业支出偏高,造成教育事业支出分配不均,教职工人员经费分配不科学,教学、科研成本核算误差较大。目前高等学校正逐步建立绩效管理体系,提升目标管理,而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因无法将其成本有效归集,对绩效的评价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重大改革体现在将单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变成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两套体系,构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双基础”“双功能”的会计核算模式。在实际业务中,如果是发生费用支出且实际支付了的,就需要分别编制财务会计分录和预算会计分录。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预算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核算范围有所增加。跟以往制度相比,增加了债务预算收入、债务还本支出、投资支出等核算科目。新的预算会计能更准确地反映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支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更好地满足部门和单位预算、决算管理的要求。
单位财务会计功能得到了强化。新《政府会计制度》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增加了应收和应付等往来款项的核算内容,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比如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确认自行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增加坏账准备,要求确认待摊费用、预计负债和预提费用等。这些财务信息的完善,能够为决策层提供更加准确、更有价值的信息,同时也给会计人员提出新的挑战,因此要求会计人员改变以往的核算思路,提升自身的职业素质,以适应“双基础”核算要求。[1]
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亮点之一就是整合了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设置,不再区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核算内容,在保留高等学校通用业务的基础上,增设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共性业务,为政府编制部门财务报表,乃至各级合并财务报告打下制度基础。
长期以来,高等学校财务基本上是基建单独建账,日常业务独立核算,只是期末才将基建财务相关数据并入到单位“大账”中。[2]在“大账”中看到的数据并不是明细数据,且数据因并账方各会计人员的理解不同,造成提取的数据不可比。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基建将不再单独建账,基建科目完整融入到单位基本账套中。这就使得会计核算更加简化,更能全面反映单位基建财务信息和基建预算资金执行情况,使其报表体系和结构更加合理、完善。
新《政府会计制度》将会计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两大类。预算会计核算生成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核算生成财务报告。“双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会计信息。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都要编制双分录,进行平行记账;两张报表勾稽关系,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反映,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3]。笔者认为,采取“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既可以兼顾部门决算报告的需要,又可以满足部门编制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的需求。
一直以来,高等学校缺乏成本管理,没有核算教育成本,绩效意识薄弱。新《政府会计制度》从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多方面对高等学校财务进行改革,重点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增设了如“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所得税费用”“资产损失”等反映运行成本的会计科目,目的就是提升成本管理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使高等学校资金使用更加透明,从而提升高等学校成本管理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把绩效管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高等学校应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适应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
此次改革时间紧、范围广、难度大,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制度落实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牵头,负责这次改革的贯彻落实,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新《政府会计制度》即将实施,为保障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高等学校财务部门应提前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研讨交流,以提升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提高会计人员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理解和应用的熟练度。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给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高等学校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能贯彻落实好这次改革,高等学校需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与新《政府会计制度》相配套的管理制度,真正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与学校治理结合起来,提升高等学校整体管理水平。[4]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随着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会计信息化已成为会计核算的重要工具。这次改革业务复杂、信息量大,业务操作必须采用财务信息系统来实现。例如哪些业务需要生成双分录,如何获取预算执行和财务支出信息等,都需要通过财务软件的智能化来实现。因此,财务部门要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将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产生深远影响,高等学校应在专业人员、硬件设施、运作模式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在短期内做好新旧制度数据的转化和衔接工作,以确保顺利完成这次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