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韬,陈细英,谢秀俤
(1.福建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社科系,福建 福州 350117)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也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守护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教师是高校的基本构成部分,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关键在教师。而作为高校教师和思想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一员,辅导员在其中承担着多种角色,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各个角色之间的关系,必然会产生错位、失位、缺位,从而给高校意识形态安全带来隐患。
角色的“角色定位”主要是从“应然”的角度确定某一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自1953年至今,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已经历经一个甲子又五年。在这个历史过程中,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变迁,导致了高校辅导员角色定位的多次演化。
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新中国教育的办学方向,提出了教育应该反映国家的政治经济,“教育工作要为政治服务”[1]。1951年11月召开了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决定“有准备地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设立专人担任各级政治辅导员,主持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工作”[2]。此决议经政务院批准后,政治辅导员制度上升为国家制度。根据此次院长会议决议,1953年清华大学带头试点并设立学生政治辅导员,由此“政治辅导员”这一岗位在各高校广泛铺开和设立。该阶段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可以用《教育大辞典》(1998年版)中的定义来概括,即“我国高校中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3]。
进入新世纪,辅导员“职业化培养和专业化发展”成为制度完善的重点目标,辅导员角色定位有了新表述。在2004年-2017年间,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五次颁布、出台或修订辅导员相关政策和意见。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中,这一岗位称谓发生变化,“政治辅导员”变成了“辅导员”,去掉了“政治”二字。角色定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被进一步延伸为“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2014),基于职业理论视角给“辅导员”下定义,从“职业名称”“职业定义”“职业等级”和“职业能力特征”四个方面首次对“高等学校辅导员”进行了精准的符合职业科学特性的身份定位;《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是在2016年基础之上做的修订,把辅导员工作职责归纳拓展为九个方面,强调高校辅导员要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职业定义上再进一步指明了高校辅导员的专业要求和范围来源。至此,“高校辅导员”这一职业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不断得到深化和明晰。
综合梳理政策文本发现,随着高等教育深入发展和改革,辅导员制度越完善、职责越多元,辅导员的职业也定位越清晰,从最初定位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到身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高校管理者两重角色,再到同时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的角色定位不断清晰、角色职责不断丰富。与此同时,与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所对应的,组织所赋予其职责也不断深化拓展。在历史进程中,尽管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及其工作职责有过变迁或拓展,但辅导员工作有一个始终不变的核心角色与主导职责,即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
“个体的身份及其所负载的一整套行为规范、互动关系和意义符号,都是在个体对他人的理解中作出的反应来加以呈现的。一个场景是由多方而非行动者一人所共同定义的,它既不是结构决定的产物,也不是纯粹个体的自我行动,而是一个互动、建构的产物。”[5]在日常实际工作中,高校辅导员呈现角色多元化特点,其角色出现了不当迁移,与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理念背道而驰。
有位才能有为。目前,高校多把辅导员归入教师系列,实行教师聘任制。但这仅体现在“统计数据”上,日常的考核管理与“教师”迥然不同。在具体的工作之中,辅导员被戏称为“既是教师又是干部,其实既不是教师又不是干部”。辅导员面对多种角色要求或期待,往往会存在角色冲突与矛盾。如政策文本中所述,“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干部身份赋予其管理权力,在日常工作要是严格的管理者;而想要成为知心朋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又要学会亲近学生。在“慈眉目善”和“横眉冷对”的矛盾情境中如何快速调整和适应,成为摆在辅导员面前的一道难题。当下,辅导员在角色扮演实践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下,挑战将更大。一旦角色定位不清,引发角色冲突,辅导员未能处理得当,势必会影响意识形态这类细致的工作。
较之“应然”层面的要求,如此多重角色的要求和多种主体对辅导员的期望差异,辅导员角色可以说是超载的。在高校院校两级管理体制下,与辅导员经常产生互动关系的主体有多个,如学生工作部、团委、组织部、学生群体等。现行辅导员管理制度实行学校(学生工作部)和院系的双重管理体制:学生工作部负责对辅导员进行宏观指导和绩效考核;院系负责对辅导员进行具体指导和全面考查。学校其他部门(团委、组织部等)对辅导员进行业务指导。[6]在具体实践中,既要面对学生,也要面对教师。有的部门希望辅导员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桥梁作用;有的部门希望辅导员能在党建、培育学生骨干等方面承担更多职责;老师希望辅导员能配合做好考勤、班级纪律等工作;学生家长希望辅导员承担学生在校的一切事务;学生对辅导员的希望则是无穷无尽、多种多样的。这些严重超载使得辅导员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应对意识形态等关键工作往往力不从心。
角色冲突,指个体在角色的扮演中,在角色内部亦或者多种角色之间发生了对立、矛盾甚至抵触,因而造成了一种身份冲突。
1.辅导员集多种角色之间所产生的矛盾所导致的冲突
当前因辅导员时间不够、精力不足而存在冲突的问题,诸如: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互相割裂开来,导致单纯的意识形态教育很晦涩、生硬;或是将学生管理工作和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完全混合,片面地认为只要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意识形态教育也就自然完成了。这些都反映出身处角色定位模糊的辅导员,未能统筹协调好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与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
2.辅导员扮演一个角色时,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所引起的新旧角色冲突
随着国内外形势再变化,2004年-2017年间,党和国家层面先后颁布和出台的政策和意见,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个中缘由,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思想复杂多样、互相交织;以及各种敌对势力并未放松对我国的渗透与和平演变。[7]特别要提的是,现阶段网络意识形态的斗争成为摆在辅导员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互联网日益成为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意识形态领域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多源于网络,许多错误思潮也多在网络滋生与传播,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如何打好大学生的网络意识形态攻坚战,推动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释放“最大能量”,如今也成为辅导员角色定位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由于辅导员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在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中承担角色一直未变,维护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是辅导员的责任和使命,履行意识形态教育是其本职工作。针对辅导员多重身份和多元角色在现实中无法同时满足不同群体和组织的期待导致的角色冲突,务必鲜明地确定辅导员必须专注于核心角色:“思想政治教育者”,对标争先,努力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有力宣传者和坚定捍卫者。
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党的各级组织通力合作,相互促进。而作为高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辅导员,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有特定内容和要求,既不能推卸责任,也不能过于扩大化从而承担无限责任。这就需要高校党委做好顶层设计,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综合协调各部门和各群体力量,凝聚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找准着力点。高校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到位,各部门职责要明确,分工要合理。具体落实上,制定辅导员相应的管理协调机制以及确定辅导员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和分工界限,以便在多元角色互换中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特殊要求。[8]
1.高校党委要肩负起本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良好的意识形态体制机制是重要保障。高校党委意识形态体制建立的目标: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的机制”。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各教育工委接连出台对应的实施细则。各高等学校也应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出台切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合理定位好本校辅导员在其中的工作边界。
2.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要把好选拔辅导员的“入口关”和“学习关”
一方面要把好选拔辅导员的“入口关”,在选拔时要重点了解应聘者的职业价值取向,确保将“又红又专”的辅导员选上来。一支“又红又专”的辅导员队伍,是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是构建和夯实和谐校园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要把好辅导员的“学习关”,加强职业培训学习,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社会思潮的认知与辨析,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提升。促使辅导员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不断提升自身政治修养。
3.院系要把好辅导员的“管理关”,做好日常监督的“必修课”
院系是学校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学校履行各项职能的具体实施单位,而辅导员的具体管理一般由院系承担。因此,院系应该主动作为,积极做好辅导员管理监督的“必修课”。加强监督管理重在日常,关键看平时,全面、及时地掌握辅导员的日常思想观念、工作思路、作风行为、生活品味等状态,是防微杜渐的有效措施。
辅导员是大学新生步入学校接触到的第一位教师和第一位管理者,活跃在学生管理的第一线;与学生关系最为密切,能最先了解和最能掌握学生思想,战斗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在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中,辅导员应努力起到“桥头堡”“奠基石”“排头兵”的作用。
1.打造桥头堡
辅导员必须成为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安全的桥头堡。在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中,辅导员相对其他教师和管理者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原因在于辅导员天然掌握着学校、学院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种类型的组织机构或平台,这些组织或平台为开展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提供了独特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现实中,学校各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是交织在一起,如何将意识形态工作有机融入学校日常工作中,真正发挥“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意义,有赖于借助各类工作平台去展开。而辅导员在其中诸多环节都能发挥价值,辅导员应主动承担职责,发挥平台优势,建好桥头堡。
2.甘作奠基石
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在于集教育、管理、服务三角色于一身。辅导员工作服务对象最主要是学生,核心也是学生。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共产党从来都把青年看作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从来都把青年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只有学生在校安全稳定,学校才能正常的运转。全心全意为大学生服务,就是服务于学校的安全稳定。辅导员服务育人工作也是教育人、培养人的过程,而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也主要以潜移默化方式为主,二者价值理念不谋而合。辅导员的“立德树人”理念,对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具有推动作用。辅导员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应主动自觉提升服务育人的能力,甘作奠基石,服务于学校意识形态全局工作。
3.当好排头兵
在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中,辅导员身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学校安全工作源头在基层,根植于日常管理中。诸如校园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热点事件等均萌发于底层。在众多事件即将爆发扩散的关键时刻,辅导员的言谈举止和政治敏锐性往往能够左右和决定事态的异动,最大限度地缓解紧张局势、防止冲突的发生。也正因此,辅导员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一线要当好排头兵,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