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叶开先生的说法说开

2019-12-27 09:09韩石山
文学自由谈 2019年3期
关键词:调子文章

□韩石山

网上浏览,看到一篇文章,是一位叫叶开的先生写的,题为《毁掉中国孩子写作能力的七宗罪》。前六宗不说了,第七宗是:孩子死记硬背的都是能百度到的。理由嘛,也说了,生也有涯,知也无涯,知识是无穷尽的,想要把世界上所有的知识都记到脑子里,也是不太可能的,而且也完全没必要。因为在这个信息时代,我们只要鼠标轻轻一点,想要的知识就会立马蹦出来。

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比如课本上叫背《岳阳楼记》,你不背,要用了,在电脑上键入“岳阳楼记”几个字,肯定能查到这篇文章;叫背《捕蛇者说》,也不用,同样的方法,不光是原文,连翻译都有。叶先生还有他更为坚实的道理: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预存储知识,一类是即需即学知识。像课本上规定的这种文章,当然不能算是预存储知识,也就不必死记硬背了。

更绝的是,这位叶先生还是个小小发明家,发明了一种妙不可言的学习方法,且起了个名字,叫“写作虹吸知识”。意思是,需要写什么,发现自己某方面知识不够,返回去找资料,阅读,思考,整合,再提炼……待文章写完,对某个问题的认识,已经超越了之前的自己。

不知道此公何许人也,听口气像是作家,看路数又像是学者。作家才会谈论写作的能力,学者才会教人获取知识的门径。

我也算个上过大学的,虽说没学下什么,总是进过那个门。从学校出来后,教过多年的中学,最后教的是高考复习班。我从来主张,上小学,上中学,都是要“诵读”即大声朗读的。诵读到什么程度呢?背的,要到死记硬背的程度;读的,要到滚瓜烂熟的程度。这样一来,叶先生说的不必死记硬背,就跟我说的诵读相冲犯,也就不能不说几句了——不是为我自己争什么,实在是怕这种邪门高论,害了无知的孩子,害了盲从的家长。

先得提高一下认识,也是普及一下常识,就是中小学的学习,不全是知识的积累,更多的是能力的养成。就是知识的积累,到了要死记硬背的程度,也不会是针对世界上所有的知识。因此上,叶先生的那句,“想要把世界上所有的知识都记到脑子里,也是不太可能的,而且也完全没必要”,只是没有教过书的人的“假想敌”。以此苛责教师,先就对不起教过你的小中大学老师——我不相信,叶先生求学过程中的哪个老师,会要求叶家的这个孩子,“把世界上所有的知识都记到脑子里”?这种不着调的话,我在这里引用,都觉得自己近日是不是患了重感冒。摸摸额头,不热。

若仅仅是知识,我们背《捕蛇者说》,就成了记住蛇毒能治什么病,背《岳阳楼记》,就成了想知道洞庭湖一带的气象变化……大而化之地说,就是预储备的知识,多半仍是为了能力的养成。

死记硬背,滚瓜烂熟,正是为了能力的养成。同样是记住,默读记住不行,多看记住也不行,就是要高声诵读记住。道理在于,你要记住的,不是白纸黑字的句子,而是有声有色的文章。此中道理,似乎有点玄,打个比方,一说就明白了。好多人都会唱歌,从小学到中学,老师教过的歌,总有几十首吧。喜欢唱歌的人,拿起歌词,轻轻哼上几下,就能唱下来,跟名家的原唱相比,不一定多准确,但听起来也蛮顺畅的。这是为什么呢?懂音乐的人怎么解释我不清楚,我的看法是,他有音乐的训练,等于脑子里有许多调调,起个头,顺着歌词的意思哼下去,就成了动听的歌声。跟原唱不太一样,可你不能说他唱的不是歌,不靠谱。凭了诵读培养起写作的能力,就是死记硬背最显著的一个功用。看了题目,就知道该怎么写文章,有了感触就能写出好文章。

举两个例子吧。

1980年春夏间,中国作家协会办了个文学讲习会,时间是半年,开学后又改名为文学讲习所第五期(与五十年代丁玲办的中央文学讲习所接续上),我有幸参加。四人一室,我的同室学友,有一位是故去之后声名益彰的贾大山先生。此人只有高中学历,但是据他说,他是背书成了习惯的人。证据之一,是他在学习期间写的短篇小说,都能从头到尾,连同标点符号,用他那河北腔,不紧不慢地背下来。我的床,跟他的床,临近门口,各靠一边,我就坐在床沿上,听他背过好几次。这还不算,他读了文章,那种仿效的能力,更是让人吃惊。我们学习,有那么一两个星期,是学习《史记》。发了选本,请北京大学的季镇淮先生讲。有一天大山对我说,《史记》的笔法,他已大致掌握,且写了篇小文章,问我可愿意听听。我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说,你就背吧。他在那边床上,正襟危坐,有板有眼地背了起来:

石山者,临猗人也,韩姓。少聪颖,喜读书;及长,善横舞。夜,欲尿,以面盆接之,琅琅有声。

我一听,差点笑喷了。这哪是文章,不过是糟蹋我罢了。彼时改开伊始,连北京都不准办舞会,而文学讲习所不知哪儿来的胆子,一星期办一次,好多文学界的大腕都来。我是乡下来的,连学舞的勇气都没有,但一点也不妨碍去看,看了还要说俏皮话。我曾跟大山说,跳舞的动作要领,跟性交没什么不同,不过一个是横式一个是竖式罢了。我们去的时候,是四月初,天还冷,晚上要方便了,就尿在脸盆里,早上倒掉,在水管子那冲一下再去洗脸。大学几年,都是这么做的,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大山他们三个(另两位是李占恒和王成启),大不以为然。大山曾恶狠狠地冲着我说:“嘛人!还讲究是大学生!”这两个掌故一说,就知道大山的仿《史记》文,多么的狠毒了。不过,我在笑骂之后,又不得不佩服,这个贾大山,真是有本事,能把握声调做出文章。如果《史记》里有篇《二丑列传》,内中有韩某人,这样开头,该是多么的奇突而又风趣。

这是有了感觉,便能信笔成文的例子,再举个见了题目能信笔成文的例子。本着古人内举不避亲的成例,我要举的这个例子,是我女儿的一篇作文。女儿叫韩樱,是太原某小学的老师,今年教六年级。有一天,她在走廊里见几个学生匆匆而过,问是何事。说是同学曹桢宇的足球破了,他们要去操场,给足球开个追悼会。韩老师问,你们有没有写个悼词啊?说没有。她拦住一个同学,一起进了办公室,说你等着。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写好一篇小文章,说拿去念吧。后来她将《悼足球》发在“老韩家”群里,众人看了,都说好。又将稿纸照相发给我看,果然是一张普通的备课用纸,只改了几个字。且将原文抄录如下:

曹氏足球,生于工厂而售于网络,终归于曹氏桢宇。曹氏桢宇,酷爱足球,日日思之,夜夜念之,遂带之于校。课余十分钟,呼朋引伴踢之,时甚短,亦不亦乐乎。三年,球破,剥皮放气,甚是欢愉。观足球一生,奔波于臭脚之中,嬉戏于操场之上,虽不得好死,然得曹氏乐之爱之,其生足矣。余闻,亦哀之痛之,作文以记之。己亥年二月廿八日吉时。

此文的卓异之处在于,叙事简约而有趣;最为可贵的是,竟在足球的那个“足”字上,做足了文章。名为足球,尽人皆知,踢来踢去,原是本分,但她用了个“其生足矣”,则境界立见,不能不让人拍案叫绝。女儿所以有此捷智,与她从小就勤于背诵古诗文,不能说没有关系。有了积蓄的众多调子,题目一定,信手为文,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这就要说到诵读的调子了。

现在的中小学生,背诵古诗文,几乎全是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的声调,在我看来,可谓大谬不然,误人匪浅。这样的背诵功夫,对写作即便有益,其益处也着实有限,顶多只对写某一种文章有好处,比如报纸上的社论,临阵前的表态。对写散文一类的文章,反而会造成妨碍。

该用什么调子呢?谁说了都不算,只能是从现代作家开始,往上寻按,直推到古代。

徐志摩,1897年生人,在《雨后虹》里,说到他在私塾读书的情形:“可怜的‘读书官官’们,还是照常临帖习字,高喊着‘黄鸟黄鸟’,‘不亦乐乎’;……先生亦还是照常抽他的大烟,哼他的‘清平乐府’。”注意一下,徐志摩说他的念书,近似乎“喊”。另外还有个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学生(读书官官)在念自己的书,先生也用同样的声调,念他的“清平乐府”。若先生不是高声诵读,小志摩在下边或旁边,就不会知道先生念的是什么书了。

再往前推。鲁迅,1881年生人,长志摩十几岁。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说:“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比较两人的回忆就知道,两人在私塾读书的情形几乎是一样的,都是学生在下面高声地念,先生在上面也是高声地念,而且念的东西,还都是“清平乐府”之类的词,想来是词这种东西,念起来的感觉好些,能沉浸其中,自我陶醉。再作细的考究,就会发现,还是鲁迅的回忆更高明一些,他不光记下念的内容,也记下了念的声调,这便是“呢”“噫”“嗬”等语气词,和许多波纹号。有了这些,再加上前面学生念的东西,这样我们就可以推测出,他们的念,是怎样的调子。

再举个我亲耳听到的例子,就能知道,徐、鲁当年读书,究竟是怎样的调子。仍是1980年,我在北京文讲所学习时,文讲所在左家庄,占用的是朝阳区委党校的房子,离中国青年报社所在地海运仓不远。有一天学校通知,著名作家姚雪垠在中青报社的会议室讲写作,想听的可以去听。那时《李自成》正火,讲习所去了七八个人,有我,也有贾大山。讲课中间,姚先生一时高兴,背起了《岳阳楼记》。回来的路上,大家都盛赞姚先生,这么大年纪,还能背下那么长的古文。我低声对贾大山说,这不算什么,我也背得下来,这叫童子功,小时候背会了,刻在脑子里,一辈子都忘不掉。我留意的,不是他背得对不对,而是他背的声调。当时的感觉,跟我小时候背书的调子是一样的。姚是1910年生人,比徐志摩又小十几岁。现在可以说,民国时候的读书人,念书背书,就是这么个调子。

接下来要探究的是,古人诵读,又是怎样的调子呢?

这几年,我在京闲住,陪老伴看孙子,怕无书可读,便带了几种耐读的书,其中有一套《杜牧集系年校注》四册。这套书的好处是,一首诗之后,校注甚详。有时一句诗,“校”没有几个字,而“注”,一列就是十几二十条。一天下来,看不了半首诗。《阿房宫赋》的注文里,有一条是引用陈秀明《东坡闲谈录》中的一段话,说的是苏东坡被贬到黄州时的一件事。这是苏东坡第一次被贬官,他的三儿苏过跟上去了。同时跟上去的,还有两个老兵——或许不是跟上去的,是到了黄州派给他的。他在黄州的职务是团练副使,相当于民兵组织的副职,派两个老兵服侍也在情理之中。住的地方不大,东坡住里间,苏过住外间,两个老兵夜里在厅堂值守。东坡先生有个习惯,每天都读书,晚上还要读上一阵才睡觉。这天晚上读完书睡下了,两个老兵坐在厅堂值夜。坐久甚苦,两人就聊起来,都是陕西人,满口陕西腔。这天东坡先生读的是杜牧的《阿房宫赋》,每读完一遍,就咨嗟几声。大概念了不止一遍,两个老兵听得都烦了。待他睡下后,一个长叹一声说:“知他有甚好处,夜久寒甚不肯睡,连作冤哭声。”另一个说:“也有两句好(西人皆作吼音)。”前一个说:“你又理会得甚的。”后一个说:“吾爱他道,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苏过在里面躺下了还未睡着,全听见了,第二天告诉东坡先生,东坡大笑说:“这汉子也有鉴识。”

有了这个记载,就知道东坡先生读诗时,是怎样一个调子——“连作冤哭声”。这老兵是陕西人,我是晋南人,两地隔着一条黄河,说话腔调,完全一样。什么是“冤哭声”呢?说白了,就是《小寡妇上坟》的调儿。我上大学时,一位教《历代文选》的老教授,郝树侯先生,讲《诗经》。不记得是讲哪一首,忽然就学着《小寡妇上坟》的调子唱了起来:“青天耶——蓝天耶——湛啦啦天,老天爷——杀人耶——真是个可怜!”连住子唱了两遍,腔儿拖得长长的,到末后像是要断了气。

想象一下吧,东坡先生用这样的调子念《阿房宫赋》,一边念一边想着自己的身世,怎能不动了感情,怎能不让厅堂的老兵听了心酸?

回过头来,说说我自己。

我是1953上小学的,中学也是在家乡上的。我记得,我们从小学起,念书就是那么一个声调,还要带上动作,身子前后摇晃着,真个是前仰后合。念的时候,并不是像现在的学生那样,一个句子接着一个句子往下念,中间稍有停顿,作喘息之用,而是要带出许多个“嗯嗯”的声儿来。像念《捕蛇者说》,起句“永州之野产异蛇”,“永州”之后要“嗯”一下,“之野”也要“嗯”一下。背书呢,常是眼睛“沙蒙”着,就是半闭半合,摇头晃脑前仰后合,仍如故,只是幅度小了许多,而“嗯嗯”之声,又大了许多。背得顺当的时候,这些“嗯嗯”,就是节奏,缓上口气;不顺当的时候,遇上想不起来的地方,多“嗯嗯”几下,说不定就想起来了,也说不定就“连”过去了——注意,这儿的“连”,有蒙混的意思,也有声调不停止的意思。

多念多背,这种训练一旦成功,等于文章的调子刻在你的脑子里了。写文章,写到某处,你要停下来都停不下来。为什么呢?你要是停下来,就等于是声调“齐喀嚓”断了,文气就不通了。古人有“文气说”,想必就是这么来的。而文气之通畅清丽,最好的处置,莫过于句子的对称。就像唱歌一样,唱上一句,必须有下一句和上,也才悠扬动听。空口说不清,且举个切实的例子。

1923年,周作人跟徐志摩曾打过一场笔仗。后人分析,说是新旧思想的冲突,还有更玄的,说是关乎喜爱的女人的背叛,比如我就写过这方面的文章。事情出在,徐志摩在自己编的《晨报副刊》上,发了一篇称赞陈西滢文章的文字,其中有这样的一句话:“西滢分明是私淑法郎士的,也不止写文章一件事——除了他对女性的态度,那是太忠贞了,几乎叫你联想到中世纪修道院里穿长袍喂鸽子的法兰西派的‘兄弟’们。”这句还没什么,下面的,就另有味道了,说:“他还是他的宁静,搅不混的清澈,推不动的稳固,他唯一的标准是理性,唯一的动机是怜悯。”文章发表的第三天下午,北大同事江绍原见了就说,这句话有毛病,那实在是骈文的流毒,志摩你仔细看全句就知道。几乎是话没落音,足未旋踵,周作人就骂上门来了——不是真骂,是写文章,暗指陈西滢曾说过,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且说了此生在文章中最为恶毒也最为气愤的一句话:“即使这些东西是我的娘舅,我也不认他是一个人。”

此事具体涉及哪个女性,就不必说了。引起周作人勃然大怒的句子,则可以推导出来的。徐志摩的文章,说法郎士也好,说陈西滢也罢,说一个男人对女性太忠贞,都挑不出什么毛病,但是,如果说他对另一个也曾爱过这个女人的男人,且是个老男人,是怜悯的,那可就是惹下天爷了。徐志摩会不会这样看陈西滢与周作人之间的关系?显然不会。可他是个受过旧文学浸淫且积习难改的人,当写下“他唯一的标准是理性”,怎么能“齐喀嚓”地断了呢?于是想也没有多想,就配了句“唯一的动机是怜悯”。这句话用在这儿,几乎是说,还是把那个有关涉的女子的名字说了吧,就是凌叔华,此前还是周作人的学生,很快又做了陈西滢的待婚情人。拐个弯儿想一下,岂不就是说,陈西滢虽说拥有了凌叔华,对老男人周作人还是怜悯的。怜悯用在这儿,几乎就是鄙视,怎么能不叫周作人气得跳了起来,从而引发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闲话事件”呢?

举这个例子,顺便也说了死记硬背这种文学训练带来的坏处。

恰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当天,4月23日,看到“今日头条”上发布了一篇妙文,名为《告假书》。是杭州一个初三毕业,保送上了高中,不需要参加中考复习的学生,叫李俊喆,写给将要离别的老师同学的信。骈四俪六,音韵铿锵,既见学识,又见性情。且看这么几句:“离别之时,惟因九年谆谆教导,循循善诱而感激吾师。遂许今后必多多看望,报吾师桃李之恩。又因九年互帮互助,玩耍共乐而念吾友。遂于临别之时,抒吾一腔感激,以报同窗之缘。”看了的会说,这孩子是仿学过的古文写的,就是他自己,也承认后半段是仿《出师表》。但是,我这老语文教师看了,能看出哪句是仿的,哪句是化的,哪句又是造的。比如这句,说他到了新学校,“会当日以继夜,奋发读书,踏初中三年基础,博高中三年大成”。这种文章,讲究的是对偶,字词对偶,句子对偶,但若全是如此,就成了胶柱而鼓瑟。第三句是“踏初中三年基础”,顺下来说“博高中三年大成”,语意也不错,只是平了些,而在“三年”与“大成”之间加一“之”字,语气舒缓而上扬,精神就不一样了。倘若我是他的老师,批这样的作文(假定是篇作文),此处就要来一句:加一“之”字,境界全出。

据这位同学说,他写此《告假书》仅用了二十分钟。这就是平日多念多背的好处,信手拈来,便是佳作。

有人会说,你举例子,怎么举的都是写文言文的例子?是不是说,多念多背,对写语体文没有多大的益处?不是的,我很想说说,少年时打下了死记硬背的功夫,对长大后写作的好处有多大,只是觉得扯开了,太占篇幅。话说到这儿,且说上几句。近世以来,文字好,且走的是炼字的路子的作家,计三人,鲁迅、沈从文、汪曾祺是也。多读他们文章的人,不难有此感觉。我可以说,他们的成功,全在少小时死记硬背的童子功上。当今健在的老作家里,文字最好的是邵燕祥先生;我唯一遗憾的是,他这么好的文字,写了杂文,实在是太可惜了。

既然话说到这儿了,就得说一下,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为什么就写不下去?在一本关于鲁迅与胡适的书里,我曾分析过,说是宋代以后,白话入诗,话本兴起,文人作文,已趋于语体。胡先生那种“鸡蛋里挑骨头”(文言里挑白话)的著史方法,就不灵了。满眼都是白话,哪里去找史的感觉?到了明末清初,说部大盛,民间行文,多用语体。文言与语体,自然地分作两途,各有规范,各有职司。大体上可以说,文言用于政府文告、碑铭祭祀、日记信札、诗词唱和,语体用于宗教传播、戏曲演唱、随手札记、文学写作。胡适他们,实在是心急了些,见识又浅了些,再待上几年,畛域更加分明,哪用得着冒那么大的风险,去倡导什么白话文运动?世间文言白话,各有职司,完全可以和睦相处,共创中国文化的太平盛世。

不能再往开里说了,再说下去,三万两万字都说不完,还是就此打住吧。

最后还要说一句:感谢叶开先生,你的几句未必全错的大话,让我痛痛快快地写了这么一篇又臭又长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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