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娜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王文正公笔录》载:“旧制,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军国大事则议之,常从容赐茶而退。自余号令,除拜、刑赏、废置,事无巨细,并熟状拟定进入,上于禁中亲览批,纸尾用御宝可其奏,谓之印画,降出奉行而已。由唐室历五代,不改其制。 ”[1](8)熟状出现于唐代,是宰相与皇帝议定除拜、刑赏、废置等无论巨细事务后,拟定并呈进皇帝以待览批印画、降出奉行的公务文体。熟状,自唐至五代不改其制。至宋,前朝宰相范质为了表明衷心,自觉让权于皇帝,不再拟出施行办法,而是列出意见由皇帝定夺,以劄子代替熟状。钱穆基于这种差异推论宋朝较唐朝“君权就重,相权就轻”[2](80)。 焕力却认为:“宋代相权被削弱是局部的、暂时的,没有对相权造成全局性的影响;而相权的兴盛则是宋代政治生活的基本面。 ”[3](90-94)宋代相权与君权的实际关系可以通过关照熟状在宋的使用情况来做整体考察。
按《渑水燕谈录》卷五官制:“前朝宰相,朝罢赐坐,凡军国大事参议之,从容赐茶而退,所谓坐而论道也。其他事无小大,一用熟状拟进,入上亲批。可其奏,印以御宝,谓之印画。降出,宰相奉行。国初,范质等在相位,自以前朝旧臣,乃具札子,面取进止,退,各执所得旨,同列连书以记之。 自此奏覆浸多,而赐茶之礼亦寝,无复坐论也。 ”[4](154)唐朝事无大小,都用熟状拟进,皇帝只需印御宝准其奏。而宋代初期则有不同,范质自觉避嫌,将宰相之于熟状拟制的自主权和决定权自觉地割让给宋太祖。这是宰相在互相制衡的政治权力关系尚未形成前的自觉避让。国初,皇权初登巅峰,无疑是至高无上的。相权,尤其是关联着前朝的相权,需要一定时间来形成集团式规模与皇权形成抗衡之势。熟状到劄子的改变,反映出了宋代初期相权受到君权压制。
按《宋史》职官二:“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晚漏上,天子御内东门小殿,宣召面谕,给笔札书所得旨。禀奏归院,内侍锁院门,禁止出入。夜漏尽,具词进入;迟明,白麻出,合门使引授中书,中书授舍人宣读。其余除授并御札,但用御宝封,遣内侍送学士院锁门而已。至于赦书、德音,则中书遣吏持送本院,内侍锁院如除授焉。凡撰述皆写画进入,请印署而出,中书省熟状亦如之。若已画旨而未尽及舛误,则论奏贴正。凡宫禁所用文词皆掌之。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献纳则请对,仍不隔班。凡奏事用榜子,关白三省、枢密院用谘报,不名。 ”[5](4865)由此可知,宋代以事务的轻重来规定处理政务时上呈下达的程序: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晚间时候应召承谕;归院起草;具词进入;(得批)白麻出;中书舍人宣读。宰相以外的除授以及御札——先用御宝封,送学士院锁门;而赦书、德音,由中书省官吏送本院锁门。熟状则不需要根据皇帝的旨意进行起草,由中书省长官撰述写画呈进给皇帝,请印署而出。至于熟状的撰拟内容,宋英宗做了具体规定。
按《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四,宋英宗对进呈的奏札感到文字颇繁,进而下令“中书常务有可付有司者,悉以付之”,于是中书省“细务止进熟状,及事有定制者归有司”[6](455)。 宋英宗将一切没有定制的“细务”交付中书省,令其拟出熟状。自宋英宗起,熟状则广泛运用于处理细务。一是用于告知皇帝。按《宋史·职官十》:“绍圣三年诏:‘文武官该转官致仕,依旧出告外,其余守本官致仕者并降敕,更不给告。内因致仕合该乞恩泽人更不具钞,令尚省通书三司入熟状,仍不候印画。 ’又诏:‘应臣僚丁忧中不许陈乞致仕。 ’”[5](7896)这里的熟状有告知皇帝,而不求皇帝的印署的意思。官员因内在原因辞官,不仅得不到皇帝的免职敕书,还需三司撰述写画上呈皇帝以熟状,而皇帝不会对这份熟状进行印画、颁出。二是用于册封、拜受。按《吕氏杂记》,宋哲宗欲立刘贤妃为后,但不想依照规定程序,于是假借太后之名,令学士蒋之奇批行册封贤妃的熟状。蒋之奇没有申明皇帝的错误,反而依照皇帝的意图照办了。太后知道实情后对蒋之奇表示失望,说当初以为是内侍刘友端书写的。蒋之奇听罢面有愧色。用于册封的熟状,其撰写程序是有严格规范的:“封建妃嫔、诸王,皆中书具熟状付学士院,唯拜相则面受诏旨。”[7]妃嫔、诸王的册封,应由中书拟制熟状,交付学士院;授命宰相则由皇帝亲自当面颁布诏令。按《全史宫词》卷十六宋:“《愧郯录》载:凡除拜节钺以上,多由中书进熟状。唯后妃、太子、宰相则不容知。快行数十辈来宣召云:‘锁小殿子’。及至便殿,上服帽带,谕以除授之意。御前列金器,如砚匣压尺笔格版水滴之属,几二百两既书除目,随以赐之。”[8]节钺是符节与斧钺的合称,级别最高的君王授权方式,不但可以随意斩杀触犯军令的士卒,还可以代替君主出征,并拥有斩杀节将的权力。由此可见熟状用于高层次、高级别职位的册封及拜受。三是用于宣告任命或致仕。按《宋大诏令集》卷第六十九:“蔡京守本官致仕御笔宣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太师鲁国公蔡京,近年以来,章数十上,陈乞致仕。自夏祭礼毕,引疾告老,又复十数。亲笔批谕,谆诲再四,遣官宣押,坚卧不起。其词激切,确然不拔,可依所乞,守本官致仕。依旧神霄玉清万寿宫使,在京赐第居住,其恩礼俸给之属,及见役官吏人从等并依旧,仍朝朔望。今晚付翰林降制,只令具熟状进入。 ”[9](177)宋徽宗批准蔡京致仕的再三请求,肯定了他坚定的致仕意愿,又列出他致仕后的待遇,御笔下达翰林院,并令翰林学士只需按其旨意拟出熟状呈进,徽宗印画后便可颁出。
君主让权既体现在授予中书省以熟状拟制的自主权和决定权, 也体现在扩大熟状参与意见的群体。 《宋史》[5](4987)《温公日记》[10]《容斋随笔》[11](389)这三份史料都对“董毡特例加官”记录在册。董毡遇明堂恩典,中书省拟状准备给他加封光禄大夫,而董毡的旧阶已是特进。翰林学士王益柔将此事告诉皇帝。皇帝对中书省说:“不是翰林提醒,怎么不会被羌夷讥笑呢?”宰相恨王益柔没事先向他申明就直接向皇帝禀告,便以其他事将他兼直的职位罢免。可见董毡的加官熟状是由中书省起草的,而宋神宗不过只有同意权,没有下旨起草这份任命熟状,直到王益柔提出了申请书中的程序纰漏,宋神宗才责斥中书省。
宋代以来,凡是军国大事,都需三省、枢密院议定,面奏画旨,宰相以熟状进呈皇帝,画可然后施行。熟状的承旨、传旨、拟制、进呈、颁出等程序都有明确而烦琐的规定。按《续资治通鉴》卷五十四:“知制诰蔡襄,以三人者无罪,缴还词头,改付它舍人,亦莫敢当者,遂用熟状降敕。 ”[6](398)知制诰蔡襄拟制了熟状,判三人无罪。《续资治通鉴》卷五十六:“知制诰刘敞请出青以保全之,未听;敞出知扬州,又言及之。及京师大水,青避水,徙家于相国寺,行止殿上,都下喧然;执政闻之始惧,以熟状出青判陈州。 ”[6](390)知制诰刘敞拟制了用于外迁狄青去陈州的熟状。据此两条史料可知,宋代的熟状拟制者是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者,而其本职负责起草诏令。
按《宋朝事实类苑》第三部分:“学士每非时召对,即公服系鞋袖,具员而入,每恩例除改,即宰相得旨后,入熟状,至晚或召对,或降出熟状,便草麻。惟进退宰相,及非时特旨除改,皆夜后宣入,面受处分,宰臣不得知也。 ”[12](365)“麻”代指唐宋时的诏书,因为是用黄、白麻纸写的,故名。宋朝的熟状相当于草麻,即为草拟的诏书。熟状的产出程序分成两种情况。第一种,非时召对——公服鞋袖,具员而入;第二种,恩例除改——宰相得旨草拟熟状呈进皇帝,皇帝对此有异议则召对宰相再做商议,没有异议则降出,依此撰拟草麻。无论按时还是非时,宰相与学士院的分工是明确的。结合《续资治通鉴》中知制诰的职责行为,笔者梳理宋朝熟状的处理程序如下:第一步,皇帝非时召对学士商议,学士则穿戴正式,全体应召。第二步,皇帝传旨于宰相,宰相依旨撰拟熟状。第三步,皇帝印画熟状下达学士院。第四步,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者撰拟草麻,即草拟诏书。诏书在皇帝批准印画之前是熟状,熟状经过皇帝印画之后是诏书。
宋哲宗时期,此制尤其成为官员、宰相奉行的铁律,违背制度,单独进熟状的人会受到弹劾。按曾敏行《独醒杂志》:“崇宁四年,中书奉行御笔。时蔡京欲行其私意,恐三省台谏多有驳难,故请直以御笔付有司。其或阻格,则以违制罪之。自是中外事无大小,惟其意之所欲,不复敢有异议者。祖宗以来,凡军国大事,三省、枢密院议定,面奏画旨;差除官吏,宰相以熟状进入,画可,始下中书造命,门下审读。或有未当,中书则舍人封缴之,门下则给事封驳之,尚书方得奉行。犹恐未惬舆议,则又许侍从论思,台谏奏劾。自御笔既行,三省台谏官无所举职,但摘纸尾书姓名而已。 ”[13](53)蔡京欲行其私意,但怕三省、台谏等官对己进行驳难,而越过三省、台谏等官直接将御笔付有司。曾敏行指出在本国历史上,熟状的使用都是宰相先行拟制熟状上呈皇帝,待皇帝画可,中书造命,门下审读,尚书执行。蔡京的行为无疑违背了制度,直接冲击了权力制衡关系。
按苏辙《栾城集》补遗:“论范纯礼事中书省不应独进熟状札子〈元祐六年正月〉:访闻给事中范纯礼,近日两次奏乞外补。第一次章既下,中书省吏房独进熟状,不允;第二次方与三省共同进呈。窃缘旧例,从官出入,尽系三省商量,然后进呈取旨行下。今中书独专其事,中外莫不惊怪。虽第二次却与三省共议,盖知其已甚,故不敢再作。臣忝执法,若喑默不言,恐今后朝廷纪纲日渐废坏。伏见门下、中书省如此等事,合与不合三省共同进呈?如合系三省进呈,因何本省独进熟状取旨? 仍乞依理施行。 ”[14](689)苏辙专为中书省给事中范纯礼独进熟状一事上奏了这份札子。范纯礼所进的熟状,其用途是奏请皇帝允许自己京官外调,是一份请求性奏书。据苏辙言,宋代的熟状应该是三省共同进程,中书省独进是不合理法的,而范纯礼所为私事进熟状,更是不合道理,因此特地上呈了这个札子以示弹劾之意。
宋哲宗时期君权与相权相制衡的政治局面并不能维持很久,社会、文化、战争等各方面的复杂因素造成政治权力时有起落,权力关系往往一经制衡便渐渐走向失衡。按陈亮《中兴论》论执要之道,宋哲宗时期的稳定政治权力关系到了宋孝宗时期已经一去不返了。
臣窃惟陛下自践祚以来,亲事法宫之中,明见万里之外。发一政,用一人,无非出于独断;下至朝廷之小臣,郡县之琐政,一切上劳圣虑。虽陛下聪明天纵,不惮劳苦,而臣窃以为人主之职,本在于辨邪正,专委任,明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而屑屑焉一事之必亲,臣恐天下有以妄议陛下之好详也。
自祖宗以来,军国大事,三省议定,面奏获旨。差除即以熟状进入,获可,始下中书造命,门下审读。有未当者,在中书则舍人封驳之,在门下则给事封驳之,始过尚书奉行。有未当者,侍从论思之,台谏劾举之。此所以立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端拱于上而天下自治,用此道也。
今朝廷有一政事,而多出于御批;有一委任,而多出于特旨。使政事而皆善,委任而皆当,固足以彰陛下之圣德,而犹不免好详之名。万一不然,而徒使宰辅之避事者得用以借口,此臣爱君之心所不能以自己也,臣愿陛下操其要于上而分其详于下。凡一政事,一委任,必使三省审议取旨,不降御批,不出特旨,一切用祖宗上下相维之法。使权固在我,不蹈曩日专权之患。而怨有所归,无代大臣受怨之失。此臣所以为陛下愿之也。[15]
陈亮指出自祖宗以来,三省议定,以熟状进入,即能获可,而后中书始起草诏令。然而今朝廷政事、委任,多出于御批和特旨。
宋代的政治权力运作,经历了宋代初期,皇权至上,宰相以劄子替代熟状;宋英宗时期,皇帝放权,宰相以熟状进呈细务;宋哲宗时期,皇权稳定,三省共进熟状;宋孝宗时期,皇帝集权,以御批特旨取代熟状。宋代较唐代的熟状,在进呈内容和处理程序上颇受皇权限制。钱穆关于宋代 “君权重,相权轻”的结论,在文书运用方面得到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