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晓
格里尔逊曾说:“作为电影启蒙的一个重要分支,短片也甘愿充当搭送的小礼物的角色,就像杂货铺买一送一的做法那样,搭送的东西一般是不太值钱的。”[1]然而较之于长片电影,“小礼物”式的短片却在历史上对电影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早在1930年代,一批民众教育馆在江苏等地出现,其中短片电影成为启发民众的重要工具,很多资料也反映出这一时期社会对短片电影教育功用的重视,如一篇名为《电影在民众教育馆》的文章写道:“推行民教的方法,在原则上应当注意后面的几点:一、需要具有普及的功能;二、需要负有实际的指示;三、需要发生浓厚的兴趣;四,需要顾及教学的便利。因此,凡能具备上述几个原则的,才是民教馆所当采用的方法。自然,笔者作为矢志效忠于‘电影教育’的人,免不了要提及电影教育是不是适合上述几个推行民教的原则这问题……第一,我以为电影是最具有普及性的……第二,我以为电影是比图画幻灯更实际的……”[2]如以时长而论,文中所提到的“电影”多为短片。新中国成立后,短片电影所蕴含的教育价值进一步彰显,在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的教育功用。可以说,短片因独具特色的艺术传播性成为新中国70年来电影教育的典型承载。
作为一种视觉文化符号,影像所具备的认知与传播价值不言而喻。巴拉兹曾说:“在我们这个电影文化的时代,人的形体又成为可见的,人们就恢复了美的意识,可见的美的形象又称为由来已久的生理的和社会的要求的一种表现。”[3]作为视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短片电影无疑是审美活动的重要对象,同时也承载起了丰富的社会功用,在很多时候作为一种教育模式直接参与到社会实践之中,由此成为电影教育发展史上的一道特殊景观。总体来讲,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短片电影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创作特征。若按照年代来讲,可以粗略划分为“十七年”时期(1949-1966)、“文革”时期(1966-1978)、艺术探索时期(1978年代-1999年代)以及媒介变革时期(2000年以后)。虽然在这70年间,短片电影经历了较为起伏的发展变化,在内容方面不断寻求类型化的创作表达,但其电影所蕴含的教育特质未曾发生明显的断裂。
随着新中国建立以及新的文艺环境的确立,短片电影创作进入激变时期。新中国成立后所带来的全新文化语境为短片电影的教育性表达提供了契机,富有教育意义的短片电影的陆续出现,成为这一时期重要的电影创作现象,有些短片电影在片头直接将自身定位为教育性的短片电影。在这一时期,这类短片电影作品多集中于对新中国成立后新的时代主题的传播,涵盖婚姻自主、女性解放、迷信扫除以及保家卫国等多个方面,承担起重要的社会教育功用。同时,这些短片在创作类别上较为丰富,教育类如《神鬼不灵》(1950,张波导演,39分钟),农村类如《鬼话》,(1951,王家乙导演,26分钟),战争类如《和平保卫者》(1950,石岚导演,53分钟),儿童类如《皮包》(1956,王岚导演,38分钟),婚恋类如《赵小兰》(1953,林扬导演,51分钟)等,都有一定的呈现。不可忽略的是,这一时期短片电影创作与国家的文艺政策紧密相关,国家对短片电影的教育价值也十分重视。在50年代初期,文化部对当时国内短片创作情况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统计:
“据1950年统计,全国全年电影观众达I.5亿人以上。国营电影制片厂现有东北、北京、上海三厂。1950年国营厂共出产故事片26部,美术片1部,教育短片与纪录片16部,新闻简报62本,和苏联合制的五彩纪录片2部,翻译苏联故事片43部,翻译苏联教育短片42部。”[4]
这段报告反映出了两个关键的历史信息:其一,短片电影创作虽然体量较小,但被当作独立的电影样式被单列统计,并且主要集中在教育短片上,反映出了政策层面对短片创作的关注;其二,该时期对电影划分并非有着严格的标准,如对纪录、故事以及动画等题材的划分都存在一定的重合问题,这为短片电影的泛类型创作提供了可能。细致分析这一时期的短片电影文本,不难发现一个有趣的创作现象,即类型传统被悬置,类型边界被打破,短片的叙事语言在纪录片与故事片之间自由跳跃并随意组合。在这一时期,很多短片电影的片头说明都体现出了其在类型上的不确定性,如《神鬼不灵》的片头文字标明自身为“普及教育”短片。同时,观众在这部短片中既可看到大量纪录片式的解说台词,又可以看到故事片所具有的虚构表演,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真实与虚构交织的状况。由此,同一个短片电影文本可被认作是真实的纪录电影,也可以被认作是虚构的故事短片。短片《神鬼不灵》将纪录片和故事片两种看似对立的创作手法组接糅合,其最终的叙事目的在于更为直接有效地运用短片电影所具有的教育功用,而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该时期短片电影的泛类型化的叙事特质。
电影《判若云泥》海报
当然,“十七年”期间的短片电影所呈现出的类型叙事与商业层面的类型片创作有着本质区别。一方面,这一时期的短片电影并不或很少直接诉诸于商业,更多成为了一种以影像为载体的教育工具;另一方面,这些短片对自身的叙事传统进行了颠覆式的重构,以此构建起全新的影像体系。如果说这一时期短片电影因诉诸教育而作的类型化探索还较为生硬,那么纵观新中国70年来的短片电影创作,不难发现当下的短片电影已然构建起更为复杂而丰富的叙事体系,其在片长、题材以及立意等方面的本体特征日益显豁,类型化特征也日渐明显,教育意义的传达也更为自然。经历“文革”时期的蛰伏以及新时期的实验探索,随着2000年前后媒介变革时代的到来,我国的短片电影呈现出更为活跃的创作态势,在整体上摆脱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因拼贴杂糅而产生的生硬风格,类型化的创作思维更为成熟。爱情短片、悬疑短片、实验短片等分类意识也日渐清晰。在这一时期的短片创作之中,教育意识不再是生硬地漂浮于短片叙事之外,而是自然生成于画面之上,流露于影像之中。同时,这一时期短片电影的创作数量也出现明显的增长,与新中国成立之初短片电影的零星创作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短片电影创作在数量上呈现出井喷态势,短片电影的教育价值也得以彰显。在这一时期,传播较为广泛的短片作品有《车四十四》(2001,伍仕贤导演,11分钟)、《判若云泥》(2014,董阿成导演,15分钟)等,这些短片都是将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巧妙地植入电影的叙事之中,与新中国成立之初泛类型的创作特征有着明显区别。如短片《判若云泥》的创作目的在于普及法制观念,其故事主线为一罪犯在受恩于一位陌生老人后毅然决定结束逃犯生涯,由此获得新生的故事。该短片在陈述这一主题时,并没有像“十七年”时期的短片电影一般(如《神鬼不灵》等)将法律条款生硬地植入到画面之上,而是巧妙地整合在叙事之中,让整个故事呈现出一定的类型化特质。无论是从情节设置还是叙事角度来看,该片都具有一定的互联网时代的创作与传播思维,反映出了这一时期短片电影类型化的创作指向。类型叙事是电影艺术长期发展的产物。所谓类型化,即指电影叙事在人物设置、情节结构等方面有着一定公式化的稳定特征。“类型电影是一种重复出现的象征交际活动的媒介,公众通过观看类型电影表达愿望和确定满足愿望的障碍。”[5]在历经70年的实践探索后,短片电影在类型方面已发生重要转向,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类型尝试到改革开放时期的人文探索,再到当下的媒介转型,中国的短片电影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了别样的类型风格。尽管这些类型尝试并没有让短片电影走向类型片的创作道路,但却让短片电影的教育功能日渐自然与成熟地彰显。同时,短片电影通过对自身类型叙事的不断重构与改写,最终成为影像教育在不同时代的重要载体。
传播是影像教育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在70年的发展过程中,短片电影既在内容上发生了重要嬗变,又在传播方面经历多重变革,与新中国70年来的电影教育在历史与现实两个层面形成双重关照,成为我国电影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下,短片电影已然完全摆脱原来由胶片摄制与传播的单一方式,在媒介材质方面实现了多重跨越与重组,由此构建起独具时代特色的短片传播体系。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跨媒介传播矩阵的摸索到当下对多重媒介材质的组合,短片传播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丰富的发展历程。1949年以降,电影观众、影人身份以及电影管理机制等都发生了重要变革,短片电影在这一历史语境中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话语体系,短片内容不仅出现在影像之中,也存在于纸质之上(如将短片内容改编为连环画进行传播)。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短片创作在传播方面又迎来了新的转折。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都市文化的进一步发展,短片创作作为一种文化活动进入大众视野,DV等技术的出现无疑进一步刺激了短片电影的生成与传播。2000年后,随着互联网在国内的进一步发展,短片电影借助于网络平台广泛传播,一时成为改写影视传播方式的重要力量。同时,随着电影教育在国内的进一步发展,大众对于影视作品的接触日益增多,观众的影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提升,而短片电影依靠全新的媒介材质成为影像教育的重要方式。通过对比新中国成立初期与当下短片电影的传播状况,可以明显看出新中国70年来我国影像教育在传播层面的巨大变革。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提出“50年代末以后,基本上能让最贫困、最边远地区的人民群众看上电影。”[7]要实现“看上”的计划,首先需要廓清目标观众的具体情况。1952年,国家明确指出:“工农兵的观众在全体观众中已经占主要的地位了。”[8]而农民无疑是在新时期需要“看上”电影的最为主要的群体。根据资料统计,在“十七年”期间,农村片已然成为电影创作的重要主题,这也意味着观影不再是新中国成立之前单纯的市民消费活动,而激变成一种国家层面普及性的教育传播行为,而短片电影在实现“看上电影”计划过程中发挥出了重要的时代作用。1953年11月15日,陈荒煤在“在京编剧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重视农村短片拍摄:“一定要产生较多的农村短片。这一点是我们过去注意得很不够的。再不注意供应一些适合于广大农民需要的通俗短片,忽视、轻视这个工作,我们就要犯错误。”[9]从其发言可以看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短片在创作体量上还稍显不足,因而电影工作者被要求拍摄“适合于广大农民需要的通俗短片”,而发言中所特别提及的“通俗”一词也表明该时期短片电影的创作需达到让观众“看懂”的时代要求,而“看懂”的实质既是为了提升人民的影像素养,也是为以影像方式普及与传播新时期的教育内容。换言之,短片电影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代责任是以影像方式实现国家层面的教育目的,主要观众则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对影像接触较为匮乏的农民等群体。进入80年代后,动画成为短片重要的创作形式,对传统、农村等题材的关注也是短片创作的重要方向。进入2000年后,短片创作呈现出了强烈的互联网特征,观众群体已然发生重要转变。从整体而言,当下诉诸于现代都市生活以及情感的短片电影日益成为主流,而农村、农民等题材在一定程度上陷入被遮蔽的困境,亦或成为被观看的对象或都市人对乡村文化奇观化的想象。如获得第71届戛纳电影节短片特别提名奖的《延边少年》(2018,魏书钧导演,15分钟),讲述了一个农村少年奔赴城市寻找亲人的故事,该片表现的有关当代中国复杂的城乡问题引人思考。不难看出,随着互联网一代的观众群体日渐壮大,短片电影的受众必然会发生重要的时代转向,这也为新时期的短片影像教育提出新的课题。
如从狭义来讲,短片电影的传统定义十分明确,即指在影片时长上明显短于标准电影的影像作品,在生成材质上必然为胶片形式。同时,短片电影与标准电影一样都有本体特征,即以影像运动完成叙事。如果只是一段无意义的影像素材,也不能称之为短片电影。在当下的媒介环境中,短片电影的传统边际被逐步突破并不断扩容。回看新中国70年来的短片电影创作,其在媒介方面的变化可谓十分明显。在“十七年”时期,短片电影的媒介材质无疑以胶片为主。如在1952年公布的《电影制片工作计划(草案)》中,教育短片电影与纪录电影被放置在一起,凸显出了其独特的教育性质:“一九五一年度,国营各制片厂完成了大型纪录片八部、中型纪录片十一部、小型纪录片十八部、抗美援朝前线特辑四号、教育短片三部,新闻简报七十二号。”[10]无可否认,文件中所提到的短片电影多通过胶片摄制与拷贝传播。随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的建立,一大批带有强烈教育风格的纪录短片继续涌现,胶片无疑是重要的媒介材质。而后,随着电视艺术在国内的兴起,短片与电视开始联姻,磁带等成为其新的内容载体之一。而进入90年代后,短片电影的媒介材质选择更为自由与多元,“90年代以来,用数字技术制作的电影、电视短片日渐增多,数字影像采集、处理、传输与互联网结合,成为现代技术不断发展的产物”[11]。随着媒介变革时代的到来,电视、网络等媒介材质纷纷加入短片电影的创作,最终导致短片电影的定义被不断修订,其内容边际也不断扩展。同时,在作为一种教育与传播方式时,当下的短片电影与新中国成立初期也存在明显分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短片电影创作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作“练兵”的行为,陈荒煤曾在“在京编剧座谈会”上讲道:“过去这方面的创作注意得不够,特别是关于农村的短片,过去没有列进创作计划内是很不应该的。写短片实际上也能起到练兵作用。如我们已拍的《神鬼不灵》《赵小兰》等,还是起到很大作用的。据统计,《赵小兰》的发行量很大。短片方面,可以写也可以改编,今天有很多东西可以改编,希望同志们多注意这个问题。”[12]而在当下,短片电影除了承担起普及性的教育功用,也可以以一种先锋实验的方式进入大众视野。换言之,短片既可以是传统电影的艺术形态,亦可以成为实验动画乃至是VR等新影像艺术的视觉承载,由此也进一步造就了短片电影在媒介材质方面所具有的多样性特质。而这一多样性,也进一步丰富了影视教育的方式与内容。
麦茨曾认为“电影具有多种‘方言’”[13],而短片是相对于“大影片”(叙事性影片)的一种方言性存在。在电影的发展过程中,长故事片(“大影片”)“日益明显地成为电影表现形式的康庄大道”[14],其他“方言”则成了“边境地区”[15]。然而,在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影视教育发展历程中,短片这一电影“方言”却书写了一道别样的风景。较之于长片电影,短片电影在影像探索与媒介选择方面相对较为灵活,在不同时期承担起了影像教育的重要使命。从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泛类型创作再到当下的多媒介传播,短片电影已然成为我国影视教育的重要窗口。当然,这一窗口同时也反映出当下我国影像教育所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如农村影像被遮蔽、大众影像素养有待提升、互联网短片的媒介伦理失范等。总之,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类型重构还是网络时代的媒介变革,短片电影已成为中国电影教育的一面镜像。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短片电影创作轨迹,探讨短片电影的教育意义,对于进一步廓清中国影视教育的历史与现状有着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