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阶段农民进城就业问题研究

2019-12-25 16:10
新营销 2019年12期
关键词:农民工城镇化素质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一、概念的界定

(一)城镇化

城镇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历程。在此期间,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农业、农村逐渐被工业、城市取而代之;社会身份同样发生改变,由农民向市民“蝶变”。以上目标的达成,既有助于工业生产、生活方式向农村辐射,又有助于农民以市民的身份工作生活。因此,此处可以将城镇化作如下诠释,即人与“物”的城镇化。其中,前者是让全体人民享受到社会进步带来的成果,大幅度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后者指城镇产业加快推进,城镇功能逐渐向外、向农村覆盖。

“城镇化”发展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积累过程。1984年,小城镇发展首次被中央提出。2000年,“城镇化”出现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内容特别强调,我国当前已经具备城镇化条件,开始向城镇化方向推进,在之前的50年里,“城镇化”从未出现在最高级别文件中。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强调“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彰显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保障所有城市协调发展。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新型城镇化”的出现意味着我国将助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紧密相连、农业化与现代化协同前行。

(二)农民工

所谓农民工,泛指为满足薪资需求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特殊人群,值得强调的是,尽管他们身居城市,但户口所在地仍在农村,所以,农民工可以视作“农民”身份与“工”职业的统称。

二、不同时间段农民就业的发展

就业是满足生存需求的基础保障。农民向市民“蝶变”期间,就业发挥着关键作用。基于城镇化推进背景,受时间、政策等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农民进城就业亦将面临不同的状况。与此同时,所反映出的特征也将是千差万别。

(一)1949—1978年的发展初期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迎来了诸多的机遇与挑战。1953年,为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重要讲话,我国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环节着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改造建设。1956年末,社会主义改造在党的坚实领导下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此背景下,我国首个五年计划顺利收官,工业化正式进入实施轨道,农民进城就业发生明显改变。1960年11月,党中央发表重要讲话,内容明确提出“为确保农业生产力稳序发展,县级以上单位在今后的五年时间里严禁抽调农村劳动力,在精简城市人口的同时支持和鼓励市民前往农村发展”。1961年,中共中央结合国民经济实际情况,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为重要媒介,深入推进“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略。随着七千人大会的顺利进行,意味着精简活动开始抓落实、抓成效。1963年,精简活动停止。依托城镇人口精简多项并举,导致该阶段城市内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直线下滑。“文革”期间,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支持和鼓励知青前往农村,高比例的知青积极响应,致使城市人口数量骤减,农村劳动力极少外出就业。

(二)1978—2000年的增长期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核心议题为经济建设,会议明确指出,国家工作重心应当向经济建设倾斜,要贯彻落实改革开放方略,全面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工业化建设,这是我国历史上意义甚是深远的重要转折。1984年初,我党出台相关政策,对农民在集镇落户表示认可。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农民享有城市就业的权利。1984年,国务院针对农民集镇落户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落户农民与本地居民在权利与义务享有方面完全相同。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家开始对经济秩序进行优化和调整,在此背景下,农民种田效益减少,高比例农民工进城务工,“民工潮”首次形成规模,特别是沿海城市,农民工数量暴涨,增加了城市的管理难度,为此,城市方面强化了对农民工的管理。1993年11月,“劳动力市场”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首次提出,一方面促进了劳动力资源机制的发展,另一方面为农民工的进入予以了保障。因为特区以及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比较迅猛,致使该阶段的农民工大量进入。

(三)2000年至今的发展新阶段

自2000年起,我国全面落实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考虑到农民进城就业的便利性,国家方面专门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舍弃了以往涉及歧视性、局限性的政策。从就业层面来看,农民由二产业逐渐向三产业倾斜。基于城镇化发展、产业结构改革、农民素质提升背景下,农民的就业选择出现较大改变:除以往的工业、建筑业外,农民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明显上升。随着21世纪的到来,受产业结构以及区域经济水平的影响,农民工的就业区域性差异越发突出。

三、城镇化阶段农民工遇到的就业困境

尽管农民进城务工能够改善生活质量,提升经济收入,但受素质、生活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他们与城镇居民相比,仍旧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可见,农民工在提升个人收入的同时,需要承受多方面的压力。

(一)户籍制度使农民就业受限

就目前来说,我国户籍制度尚未完善,城乡差异明显,这严重制约了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受此影响,农民工在工作环境、福利待遇方面与城市居民相去甚远,甚至有些农民工在就业中遭受歧视,流动受限,无法找到与自身需求相匹配的工作。首先,同工不同酬情况在劳务市场中比较常见;其次,区域偏向格外突出。

(二)就业无社会保障制度

基于城镇化深入推进背景,城市中的农民工数量与日俱增,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满足市民与农民工需求,应当有针对性地健全和优化社会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和经济体制遥相呼应,结构模式具有典型的二元化特征。其中,城市社保的主体为全体劳动人员;而农村社保由家庭、社会共同承担。城市居民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而农村却没有覆盖。随着农民工规模的持续扩大,城市的二元化格局出现松动之势,社会保障制度应当随社会发展不断更新和改进,最终实现全民覆盖。在我国,农民工享有在城市打工、生活的权利,但不具备在城市定居的条件,城市居民的福利也无法享有。

从社会福利层面来看,农民工不具备住房补贴、探亲假等福利的享受资格。从住房层面来看,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十分恶劣,多以工棚或集体宿舍为主,且基础设施不健全;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次数如凤毛麟角,甚至少数农民工对技能培训一无所知;劳动保护力度较弱,覆盖范围小,与农民工不匹配。从劳动保护层面来看,城市居民享有高温补贴等,而农民工无任何补贴。

(三)自身素质低是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内在原因

基于科技的持续进步背景,各行各业为保证自身能够稳定发展,对劳动力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就业过程中,劳动力的素质强弱变得尤为关键,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工就业造成了阻碍,因为他们在文化素质、技能等方面表现的不尽如人意。就目前来说,我国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未接受过教育,致使他们的文化素质不高,尽管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与他们相较略高一等,但与城镇劳动力相比,差距一目了然。在此影响下,一旦农民工与城镇劳动力同时参与竞争,那么选择农民工的概率就变得极低了。另外,除了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强弱在就业中也是极为关键的。

四、解决城镇化阶段农民进城就业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户籍制度,减小农民进城压力

由于我国当前的户籍制度尚未健全,使得城市与农村居民在资源、社保获取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总体来说,社保待遇倾向于城市居民,这极易产生身份歧视,引发农村居民对社会公平性的质疑,不利于城镇化的稳序健康推进。所以,国家方面应当结合实际,优化和健全户籍制度,同时与社保形成良好的相互影响关系。明确分工,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拉近城乡社保差距。要有效处理好地域歧视问题,平等对待城市和农村居民。要健全保障制度,保证城市与农村居民享有相同的待遇,进而体现出公平性。要助力一元化发展,彻底解决户籍制度引发的系列难题,从而保障城镇化良性稳定持续推进。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就业

调查发现,部分农民的社保体系尚未健全,理应引起国家相关部门重视,扩大覆盖范围,就农民工来说,除了获得劳动报酬之外,享有的保障少之又少,而且流程比较复杂。受地域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在社保制度统一方面很难实现。各地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健全社保制度,降低政府负担。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可适当提升待遇保障标准,摒除社会身份歧视,同等对待城市居民与农民;经济不景气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最低保障标准。要因地制宜、有条不紊地落实开展农民社保制度,操之过急容易适得其反,给政府、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大农民工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体系建立

对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来说,他们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帮助。所以,我们应当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首先,健全完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条例,搭建公正的维权平台,进而为农民工申请援助提供便利和保障;其次,设立农民工专用维权窗口,精简受理流程,结合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者先行提供援助服务;最后,在劳动争议中,凡是与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案件,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要抓紧落实,高效高质量处理各类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提高农民工素质

劳动力素质与就业层次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从掌握的有关农民工就业影响原因来看,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具有典型的工资低、流动性强等特征,究其原因,与他们的素质存在直接联系。由此可见,强化农民工素质,是保障农民工就业稳定、增加收入、提高就业层次的重要条件。因此,我国要持续普及推广义务教育,强化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针对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还应当引起对高中教育的重视,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培训活动,依托健全的就业培训体系,培养数以千计的高素质专业型人才,助力经济长期稳序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劳动者转变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一方面有助于城镇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在城镇化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转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可避免的是,农民工在此期间仍旧会面临诸多难题。这就需要从两方面着手。第一,政府方面应提高投入比重,补充、改进各项制度、政策,强化执法管理及力度,搭建平等的劳务市场,营造有序的就业环境,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渠道,提供技能培训平台、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农民工综合素质与技能。第二,农民要了解自身优劣势,端正思想,告别陋习,强化技能,以便于更好地在城市与市场竞争中生存。积极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善于钻研,因地制宜地参与就业、创业,努力向市民身份“蝶变”。总体来说,城镇化的达成仅凭一方努力难以实现,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与配合,尤其是农民工群体,在城镇化建设中他们功不可没,理应健全优化相关政策、制度,妥善处理农民发展难题,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体现社会各界对他们的认同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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