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 西宁 810008)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西部地区多个省份经济结构转型的一个重要问题,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绿色、低碳经济全面发展,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重点。
目前,国外学者大多通过企业角度来证明环境规制对产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如Levinson、Taylor(2008)认为环境规制会对企业绩效和产业绩效产生负面影响;Lanoieetal(2008)以加拿大魁北克地区17个制造行业为样本,实证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生产率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在较长时段内能促进产业生产率的提升,但短期内环境规制对产业生产率影响为负;Backeretal(2013)认为环境规制的作用效果会因企业的规模和所在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Peuckert(2014)认为长期来看环境规制会引致技术创新从而对企业的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效应,使受到规制的企业能够提升自身资源配置水平和技术进步能力。
国内学者通过多角度证明环境规制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产生了一定的效应。
高爽、魏也华(2012)环境规制已经成为促进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以江苏省无锡市为例,环境规制通过影响企业准入和提高技术效率,抵消了由于环境规制强度提升产生的生产成本从而造成的消极效应,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率提高;徐常萍、吴敏洁(2012)环境规制与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之间具有协整关系,增加环境规制强度能够有效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周灵(2015)有效的环境规制工具可以促进传统产业向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转型升级;胡建辉(2016)认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它也会影响市场型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
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是很多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波特假设以及诸多相关研究都证实环境规制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其中间接作用往往需要一定的路径才能完成,即环境规制先对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因素产生影响继而引起产业结构升级。
政府通过制定环境规制政策倡导环保活动的同时也影响了企业创新资源的分配,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政府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一系列环境规制政策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明确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和创新目标。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成为企业调整日常生产活动的指示器。在衡量违法成本以及自身的企业利润率情况下,企业会使生产活动过程符合法规政策要求,达到相关环境规制标准,降低违法成本。
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是为了消除由于生态环境恶劣而引起的负外部性效应,然而这种干预过程会引起经济波动,金融发展是可以抑制这种经济波动的缓冲器和调节器。在资本市场中通过金融发展可以更好地完善产业体系和行业发展层次,也可以协调东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差异,促进地区产业结构升级。
环境规制的实施对外商直接投资既有正向效应也有负向效应。首先,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通过增加外资企业的竞争优势,促进外商增加直接投资;其次,环境规制的实施导致外资企业的技术标准比东道国企业环保技术标准更具优势,进而可以间接增加外商直接投资;最后,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均要求给外资企业带来创新补偿效应。
环境规制主要通过成本效应、结构效应和创新效应对对外贸易产生影响。一是从改变商品结构来影响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影响进出口产品需求量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二是通过对外贸易进入本国市场的价格低、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对本国企业产品提出要求,通过营造这种竞争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为验证以上传导路径的作用,本文采用面板分析考察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基于西部地区12个省份相关数据研究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研究期间为2002—2017年。
变量说明:
被解释变量产业结构升级(IND):本文产业结构升级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之比来衡量和解释。
解释变量环境规制(ER):数据可获得性问题,本文环境规制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与工业增加值之比来解释衡量。
中介变量技术创新(TI):本文采用新产品销售收入与销售总收入之比来衡量解释。
中介变量金融发展(FD):本文采用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余额之和与GDP之比来衡量解释。
中介变量外商直接投资(FDI):本文采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与GDP之比来衡量解释。
中介变量对外贸易(OT):本文采用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来衡量解释。
本章所有变量数据都取了对数处理以此来消除异方差和多重共线性。
表1 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 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
对上述面板数据变量逐一检验单位根,当选择一阶差分时,变量全部显著,故强烈拒绝面板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认为面板数据一阶差分为平稳过程。对模型进行个体效应的F检验和BP检验,结果提示为不存在个体效应,需要使用混合面板回归。混合效应模型实证结果如下。
表3 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模型估计
在其他条件都不变的条件下,环境规制(ER)对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IND)没有直接性地显著性作用;环境规制(ER)对技术创新(TI)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环境规制(ER)对金融发展(FD)具有较显著的促进作用,环境规制(ER)对外商直接投资(FDI)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环境规制(ER)对对外贸易(OT)没有显著的作用。
控制变量西部地区各省市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对被解释变量产业结构升级(IND)、中介变量技术创新(TI)、金融发展(FD)、外商直接投资(FDI)、对外贸易(OT)都有很显著作用,其中对产业结构升级(IND)、金融发展(FD)的作用是负向的,对其他变量是正向的。显著的负向作用可能是因为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在量上的增长,实际的产业发展政策和金融工具、金融产品政策虽然可以短期内获得成效,但是没有长期持续性的发展优势。
通过以上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以及中介变量的效应实证分析,控制变量不变,再次实证分析各个以上中介变量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表4 中介变量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模型估计结构
在其他条件都不变的条件下,技术创新(TI)对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IND)有显著的正向作用;金融发展(FD)对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IND)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外商直接投资(FDI)对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IND)有较显著的抑制作用;对外贸易(OT)对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IND)没有显著性影响。
综上所述,西部地区较东部地区而言,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没有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环境规制通过对技术创新的抑制作用间接抑制了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对金融发展具有较显著的促进作用,金融发展对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而环境规制是通过金融发展这一路径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而西部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对产业结构升级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所以,环境规制对中介变量外商直接投资的抑制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并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环境规制通过对外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总体不显著。
在合理提高环境规制标准的同时广泛应用市场型环境规制工具。在强化环境规制目标管理的同时,利用排污费用、排污税、许可交易等手段激励企业重视环境技术创新,从而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政府及环境规制机构应制定完善全面的环境规制制度,加强环境规制监督,增加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进而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意识,扩展企业生产的生存空间,从而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鼓励企业通过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来融资,缓冲并降低规制造成的企业成本增加风险。有利于鼓励企业通过绿色项目融资实现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完善环境规制政策,创造产业竞争环境,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良性互动。健全环境、产业、金融等相关政策的引导机制,加强科技创新,优化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力发展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