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平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着力缓解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加大金融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力度。本文以吉安市为例,总结了金融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了金融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金融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
2019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民营及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做好民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义重大。为民营及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既是金融机构稳步扩大金融载体、厚植金融业发展根基,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金融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通过精准解读宣讲,缜密部署宣传,大力推广“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的使用,按照“有求必应、合规授信、应贷尽贷、全程监测”的原则,全面激发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及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全面覆盖、全流程跟踪、全口径对接、全身心投入”的“四全”服务目标。平台自去年底上线至今年4月末,吉安市辖内小微企业累计提出贷款线上申请1645笔,金额合计26.04亿元,其中成功发放1496笔,金额合计23.82亿元,获贷成功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了银行与小微企业网上融资的精准对接。
积极发挥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商业银行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的保障能力。至4月末,吉安市人民银行累计发放再贷款21.45亿元,为全市2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了成本低、稳定性强的再贷款资金,引导商业银行降低民营及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吉安市民营及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75%,同比下降了0.9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到13.8%。
一方面,积极加强信用平台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市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务环境、金融信用环境、金融政策环境、金融人才环境、金融服务环境等方面推进金融生态示范市建设;同时,大力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辖内11个县(市)已全部建成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另一方面,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优化企业开户、结算等金融服务,将人民银行收到开户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的时间压缩到了1个工作日内。
一方面,创新信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各商业银行根据民营小微企业的特点,创新推出了20多种小微信贷产品,如“诚商信贷通”“财园通”“工信联盟贷”等,期限最长5年,金额最高达500万元,除了纯信用方式外,可接受的抵(质)押物品多达20余种,抵押率最高的达100%。另一方面,创新金融服务,推进工业园区金融服务站建设。依托全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园区办)及相关部门,在全市14个工业园区建立金融服务站,为园区内民营及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模式。
通过政府推荐、融资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信誉的中小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等债务融资工具。至4月末,吉安市非金融企业累计通过债务融资工具直接融资金额98亿元,其中:中期票据44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3亿元,短期融资券17亿元,超短期融资券4亿元。
一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吉安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较少。至4月末,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9.6亿元,担保余额42.5亿元,其中6个县(市、区)担保公司未达5000万元以上的要求,个别担保公司因大面积出现不良产生代偿而又未及时补充担保资金;同时,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发挥存在较大差距,仅1个县担保公司放大倍数达到4倍,有5个县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均在1倍以下,3个县目前担保余额还为0。二是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除中心城区和万安等少数县以外,绝大多数县(市区)贷款抵押物的评估、抵押、担保、登记等手续被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评估公司垄断,手续繁、评级低、综合费率高,甚至出现金融机构认定可不办理评估的,有关部门却不予以登记而导致贷款无法发放的情况。据统计,各种不合理费用推高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约达2~3个百分点。三是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部分小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银行信贷投放与不良贷款率具有负相关性,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率高的地区往往会采取区域限批、抬高门槛等信贷限制措施,加剧了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的困难。
一是银行内部信贷管理体制不科学。虽然目前金融机构面临小微贷款考核指标,既要有规模的增长、利率的下降,还需控制不良,但是由于指标本身存在相互约束和掣肘,在相关利益驱动机制下,金融机构落实政策时存在机会主义、从权心态。同时,加上基层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二是正向激励未真正发挥作用。尽管监管部门允许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的,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3.5%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内部责任追究仍很严格,最后能够真正“尽职免责”的人员极少。同时,银行基本遵循“罚劣不奖优”,奖励机制缺乏,对贷款质量优良并未形成风险的相关人员没有足够的内部激励,银行客户经理营销办理小微信贷的动力不足。
一是经营风险大,资金需求“短、频、急”。大多数民营及小微企业贷款主要是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贷款需求较急、频率较高且资金需求一次性量较少,加之吉安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小微企业正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小微企业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少,缺乏有效抵押物,不符合信贷准入门槛。在面临市场变化的经济波动时,抵御风险能力差,加之经营的不确定性,使得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大,银行对其放款十分谨慎。二是信用等级低,财务管理不健全。据统计,全市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小微企业仅占15%,B级以下的占65%;大多数县域小微企业主要采取独资或几个亲朋好友合资合伙的单干式或家庭式经营组织形式,小规模、封闭型、经营管理能力存在局限性,且多数小微企业的核算管理基础工作较差,企业缺少完善的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和统计核算,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无法保证,银行对其真实的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资金周转、财务状况捉摸不透,给银行贷款带来了难度和潜在风险。三是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问题突出。银行授信过程中需要的企业纳税、房产、用水用电等参考信息分散在各部门,现阶段缺乏统一整合的主体和平台,对银行为民营及小微企业评级授信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是切实优化中介服务环境。要认真执行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80条和吉安市政府“降成本优环境”26条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加快发展担保、会计、审计、律师、咨询、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金融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解决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房地产评估登记收费过高的问题,取消目前部分县(市、区)政府指定评估登记公司的做法,减少贷款主体的融资成本。二是切实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增加信息征集和查询渠道,进一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信用环境的整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对失信企业进行依法制裁和打击,督促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探索设立金融审判庭,加大金融诉讼维权司法执行力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依法诉讼“执行难、执行慢”的突出问题。三是切实优化政策支持环境。完善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支持,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产品开发优势的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财政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合力,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探索建立以民营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增量、增速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机制。制定设置合理、易于操作、约束有力的考核办法,加强调度考核,每月定期通报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进展情况。二是探索建立银行抽贷报告制度和问题企业贷款协调机制。推进小微企业“续贷保”项目规范运行,完善“财政+金融”的融资支持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免担保、普惠式”的金融服务。三是探索建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的考核激励机制。积极落实小微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提高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创造有利于小微信贷客户经理积极营销小微企业的环境和制度保障,切实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积极性。同时,要注重防范小微信贷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避免小微企业出现大面积不良贷款,影响商业银行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信贷投放的可持续性。
一是积极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探索小微企业融资模式,从小微企业抵押物选择、借款期限、担保选择等多项条件入手,逐步探索出适合小微企业融资条件、扩大小微企业的贷款覆盖面。鼓励银行开办仓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保函、保理、供应链融资等信贷业务。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等品种,继续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还款压力。二是积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培育大数据信贷体系,利用好“互联网+”、云平台等科技手段,挖掘小微信贷需求。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组建,按照小微企业特点设计审贷流程和定价机制,优化信贷业务流程,简化信贷办理手续,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机制,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授权体系,对有目标客户群、有风险管控能力的支行,给予不等的贷款审批权限,不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三是积极创新银企信息沟通和对接平台。继续大力推广使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以农商行为载体,创新探索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与“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无缝对接联动,定期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辅导活动,提高民营及小微企业贷款便利度、覆盖面和满足率。
一是引导企业注重自身信用建设,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企业信用等级,达到银行放贷条件。二是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推进力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集合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