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锋
本文基于随机调查原则,对江西省267家民营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展了调查。结果显示,在剔除无效需求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是现有融资的1.416倍,意味着现有融资还应再增长41.6%,表明设置民营企业贷款“一二五”和小微贷款增长30%的目标是必要且合理的。从结构看,大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均较大,并以流动性需求为主,投资性需求占比低但缺口大,这在新兴产业中尤为突出。当前风险状况下,如果企业不增信,现有抵押物仅能支撑其融资缺口的两成,所以应多方合力构建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保障机制。
近年来,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已有的多数研究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归咎于金融供给端,而对于民营企业本身融资需求特征关注较少。供给与需求作为市场经济中永恒的矛盾,也是实现市场均衡的共同推动力,寻找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症结不能忽视需求端特征。特别是在当前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的关键时期,了解和掌握民营企业融资的需求特点,更加有助于聚焦改革痛点,有针对性地化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融资供给与需求是否匹配和适应,必然涉及融资的总量和结构两个方面。因此,要全面掌握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征,也必须了解其总量和结构性状况。
根据随机原则,本文在江西省范围内选取了267家民营制造业企业作为调查样本。调查样本的大、中、小、微型企业数比例结构为3.4∶16.1∶73.8∶6.7,与江西省制造业2017年①全省制造业2017年数据来源于《2018年江西省统计年鉴》,下同。的1.9∶15.9∶80.1∶2.1结构基本一致。调查样本企业平均每户资产1.23亿元,资产负债率44.7%,而全省民营制造业企业的平均资产1.08亿元,资产负债率43.2%。综合看,样本代表性较强。
调查显示,民营企业融资状况出现阶段性改善。一是贷款持有量上升。截至2019年5月末,每户企业贷款余额194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96%,扭转了2017年以来的下降趋势;二是对接银行数增多。每户企业贷款银行数1.57家,比2018年末增加0.11家,说明银行主动服务民企的意识增强;三是融资信心提升。认为下一阶段融资环境改善的企业占66.7%,表明一系列政策正在稳定民营企业的融资预期和发展信心。但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感受没有根本转变。76.8%的调查企业表示融资仍较困难,所填报的资金需求量同比增长50.3%。在调查的267家企业中,有224家企业表达了外源性融资需求,占比83.9%,这些企业共填报315项资金需求,合计94.5亿元,占总资产的28.7%,反映企业融资意愿较高。企业融资意愿上升主要受经营层面影响。今年1~5月,样本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4%,净利润同比下降11.4%。经营层的压力持续向融资层传递,加深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感受。加之不少企业寄希望于通过增加融资来缓解经营压力,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困境,覆盖了真实状况。
基于上述调查,本文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当前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总量究竟为多少,是否存在融资缺口?二是融资需求的结构性特征如何,在哪些领域的融资需求更为旺盛?三是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在向现实投放转化的过程中还存在怎样的梗阻?
根据有效性标准①所谓有效性标准是指借款人应该满足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融资用途合理等三个条件。判断,在企业填报的94.5亿元资金需求中,属于合理融资需求的为73.6亿元,占比77.9%;而属于无效融资需求的为20.9亿元,占比22.1%,形成无效需求的原因主要是用途不合理,其中超六成用于归还前期欠款,还涉及负债率过高和信用较差等情况。
平均而言,每户调查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为2758万元,现有融资余额为1948万元,即融资缺口为810万元,融资需求是现有融资余额的1.416倍,意味着现有融资余额还应增长41.6%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该结果与两类目标基本一致:一是民营企业贷款“一二五”目标。经测算,要实现该目标,江西省民营企业贷款应每年增长39.1%;二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调查显示,小微民营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现有融资余额”为1.421倍。
②以下所提到的融资需求均为剔除无效需求的合理融资需求。
以“现有融资余额/合理融资需求”反映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该比例小于1表示合理融资需求未满足,在0与1之间表示部分未满足,等于0表示完全未满足。调查显示,175家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未满足,占总样本的65.5%,其中部分未满足的占58.0%;完全未满足的占7.5%。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融资余额分别为1.380倍、1.516倍、1.421倍、1.432倍,即各规模企业现有融资还应分别增长38.0%、51.6%、42.1%和43.2%,反映出各企业融资需求普遍旺盛。
1.与以往认识不同,大型企业也面临融资压力。原因主要为:一是在金融严监管环境下,表外融资渠道受阻。调查的9家大型企业表外融资自2018年以来持续减少,2019年5月末余额仅为2017年末的14.8%;二是违约率上升致使发债困难。2018年民营企业债券违约量占全国九成,受此影响,调查的大型企业今年以来均未成功发债;三是商誉减值导致企业信用评级下降,授信规模被压缩。如省内某上市公司2018年因计提商誉减值亏损17.4亿元,今年5家银行共压缩其4.5亿元授信。
2.小微企业受大型企业波及,融资困境进一步加大。大型企业基于市场地位,通过商业信用将自身资金压力转移至小微企业。调查显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同比增长42.7%,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收账款分别同比增长37.8%和43.7%。
3.中型企业作为“夹层企业”,融资困境不容忽视。中型企业一方面没有大型民营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也未获得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其面临的融资压力更大,合理融资需求/融资余额为1.516倍,在各企业中最高。
在户均2758万元的合理融资需求总量中,流动性需求1623万元,占58.9%;投资性需求1135万元,占41.1%。流动性需求占比偏大,但缺口较小,流动性需求/短期贷款为1.147倍;投资性融资需求占比低,但缺口较大,投资性需求/中长期贷款为2.132倍,表明面临的主要是投资性融资难。
1.流动性融资需求由三大因素推动。一是账期拉长。92.9%的企业表示今年以来应收账款账期继续延长,平均账期比2018年拉长27天,达到155天,企业因此需要多垫付一个月的运营资金。二是资金沉淀。受销售放缓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企业存货增长加快。调查企业存货同比增长12.3%,比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三是短贷长用。为解决投资项目的资金问题,不少企业转而增加相对容易获取的短期贷款。17.6%的企业(47家)流动性需求大于2018年全年营业成本,溢出需求很可能用于长期投资。
2.投资性融资需求呈现三个特征。一是主要用于弥补前期扩张缺口,新增需求偏低。本次调查共涉及57个投资项目,在2019年以前开工的为33个,在2019年之后开工的为24个,两者融资需求之比52.1∶47.9。二是技术升级需求大于产能扩张需求。受总需求放缓和盈利性下滑影响,调查企业对产能扩张较为谨慎。在投资性项目中,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的融资需求之比为27.1∶72.9。三是被动式升级占比高。受制于成本上升和环保压力,目前技术升级主要体现在机器换人和环保改造。
新兴产业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平均为24050万元,合理融资需求/融资余额为5.16倍,而传统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平均为2269万元,合理融资需求/融资余额为1.303倍。三大因素推动新兴产业融资需求高涨。
1.自有资金耗尽,追加投资迫在眉睫。以新能源产业为例,民营企业参与该产业主要依靠股东投入,自筹资金在项目前期筹备及初步建设过程中就已基本被耗尽,后续只能依靠外部融资。调查的6家新能源企业项目总投资76亿元,目前仅完成15亿元投资,缺口61亿元,其中2019年计划融资11亿元,该融资额占这些企业总资产的30.3%。
2.补贴被拖欠,周转性资金紧张。新兴产业在成长初期主要依靠政策扶持,如新能源企业补贴收入约占其营业收入的50%。受财政收入放缓和骗补整顿影响,近年来新能源补贴被大量拖欠,调查的6家新能源企业补贴拖欠额达8.1亿元,占总投资的10.7%,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经营艰难。
3.市场化临近,运营资金补充压力大。2020年,新能源补贴将全面退出,企业将需要额外补充50%的运营资金。同时,民营企业将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直接竞争,一些实力偏弱的民营企业将遭受冲击,资金运营压力也进一步上升。
1.更加注重融资的稳定性。当前民营企业最怕融资不稳。问及融资面临的问题,83.5%的企业选择“抽贷、压贷、断贷”,该选项位居各选项之首。在这些企业中,有150家企业反映曾经遇到过抽贷,占全部样本的56.2%。在实地调研中,企业普遍呼吁保持融资制度的连贯性,“一阵风”式的支持和“一刀切”式的抽离都将损害企业经营。
2.更加注重融资的高效率。调查企业对融资慢的问题反映突出,集中体现在续贷间隔时间长。目前平均间隔时间达到15.4天。续贷间隔期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全省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时间不统一。部分县区达到10个工作日,成为续贷慢的主要原因;二是部分企业未提前准备材料,仓促申请延误时间;三是一些银行为了免责,增加贷审会和风控会流程,客观上延长了续贷间隔。
3.更加注重融资产品的多元化。一些民营企业授信额度充足,但融资也较紧张,主要是融资产品与需求不匹配。据某太阳能企业反映,目前授信规模100亿元,实际用信仅78亿元,其原因在于信贷品种不好,从期限看,超短期和中长期贷款少,导致企业资金闲置,增加融资成本;从品种看,国内产品多,国际产品少,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较缺乏,造成企业外贸融资难。
1.现有抵押资产仅能支撑融资缺口的两成。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在建工程”作为不动产资产,可测算出企业的抵押融资潜力①企业的融资潜力计算公式为:融资潜力=(存量不动产+增量不动产)*抵押率-现有融资余额。。调查企业平均不动产资产3266万元,假定抵押率为65%,则现有不动产能够支撑抵押贷款2123万元,再减去已实现贷款1948万元,得到融资潜力为175万元,该数值占融资缺口(810万元)的21.6%,这意味着有近八成的融资缺口无法弥补。
2.企业广泛持有的应收账款很难纳入质押范围。调查企业平均持有应收账款1625万元,约占不动产资产的50%。如果将其作为质押物,可实现质押贷款325万元(质押率20%),该数值占融资缺口的40.1%。然而目前应收账款普遍面临质押难:一是确认难,很难取得应收账款债务方的确认;二是收回难,目前应收账款账期变长,收回不确定性增加;三是管理难,防范伪造应收账款的成本过高。
1.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和识别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投。一方面,不同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没有政府信用背书,同时缺乏担保措施和风险补偿机制的支持,所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由商业银行承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体制转型缓慢,方法和手段比较落后,仍主要基于财务信息判断风险,对民营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掌握不清,穿透不够,不能准确识别民营企业经营的风险点。据对全省13家主要商业银行的调查,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的93.3%,比其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高64.7个百分点,同时民营企业不良贷款率高达13.6%,这进一步强化了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高风险的认识,造成不敢投。
2.投放能力不足导致不能投。一是近两年来拨备覆盖率快速下滑。截至2019年5月末,全省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拨备覆盖率127.8%,比2017年末下降66.2个百分点。二是不良处置缓慢。随着不良贷款持续暴露,基层法院的金融纠纷案件快速增加,结案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不少借款人通过故意失联、提出管辖权异议、回避申请、执行异议等方式拖延开庭、诉讼、执行的情况,延长诉讼周期。据对商业银行的调查,目前不良贷款处置周期普遍在1.5年左右。同时,当前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属于买方市场,银行话语权不足,转让价格低至不良贷款的20~30%,导致成交困难。
3.奖惩不对等导致不愿投。一方面,现有的尽职免责条款由于与经营目标冲突、责任认定主观性强、调查成本高等原因,普遍面临落地难,未能卸下信贷人员惧贷包袱;另一方面,缺乏针对民营贷款的放贷激励。一笔国企1亿元的贷款,与一笔小微民企100万元的贷款相比,工作量相差无几,绩效却差别巨大,难以调动信贷人员积极性。
1.对商业银行风险补偿不到位。财园信贷通是江西在全国首创的适用于民营企业的信贷产品,由于部分市县级政府不履行风险补偿承诺,该产品的发展遇冷。如某市财园信贷通政府应代偿额4.12亿元,实际代偿额0.86亿元,代偿率20.87%。目前该产品投放基本停滞,贷款余额已连续两年下降。
2.政府性担保公司作用发挥不到位。仅3.4%(9家)的调查企业获得政府性担保公司的支持。从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来看,担保放大倍数偏低①担保放大倍数=在担保余额/注册资本金。一般担保放大倍数可达到10倍。,2019年3月末,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1.93,比2018年末下降0.11;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偏慢,担保公司主动性较低,担保余额270.6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低于全部企业13.7个百分点。
1.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开发适应轻资产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一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各商业银行应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155号),联合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上下游民营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和订单融资。二是加快推进“政采贷”业务。建议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制定“政采贷”管理办法,指导商业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为基础,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三是扩大税易贷业务规模。推动各地税务部门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的意见》,扩大银行与税务信息互通范围,支持商业银行依据纳税信用为民营企业创新更多信贷产品。四是推动未来收益权抵质押融资。建议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研究出台措施,鼓励金融机构以民营企业拥有的订单、景区门票、过路收费权、水电收费权、租金、出口退税账户等未来可以产生固定或相对固定收益流或现金流的收益权(受益权)为抵质押,向企业发放贷款。
2.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精准对接融资诉求。一是稳定企业融资预期。建议银保监管部门细化抽贷、断贷监管细则,坚决防止信贷资金供应大起大落和盲目抽贷、断贷行为;督促各商业银行提前主动对接民营企业续贷需求,实现贷款无缝对接。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建议银保监管部门将信贷审批效率纳入业务监管,督促商业银行实行限时办结制,适当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流程,实时提供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及原因。三是加大无还本续贷产品的开发力度。建议银保监管部门尽快出台无还本续贷的操作细则,明确适用无还本续贷的企业和贷款的具体准入条件和指标,以及禁入范围。四是落实“几家抬”政策要求,对接民营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更多民营企业进入科创板,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支持非上市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债。
1.用好用活大数据,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建议商业银行做好经济下行期的损失数据积累、整合和挖掘工作,抓住不同民营企业群体的交易规律与风险特征,降低信息不对称,并依托于大数据风险计量模型,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以及贷款定价,推动各基层行敢于向民营企业投放贷款。
2.完善考核激励,激发信贷人员愿贷积极性。一是商业银行应修改内部激励机制,改变单纯以“贷款投放金额”的奖励机制,增加“贷款投放笔数”的考核权重,依据投放民营企业的笔数和金额予以奖励。二是建议监管部门细化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标准,对于未尽责任需要追责的情况尽量列出负面清单,如果没有触及这些负面情况,则应认定为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尽职,从而免责。同时,对于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监管部门可尝试建立区域性、跨金融机构的仲裁组织,畅通基层工作人员申诉渠道。
1.诚信履约,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省级政府应统筹并督促辖内市县级政府及时履行风险代偿义务,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同时和合作银行对风险企业进行联合起诉,并按规定实施财产保全,在法律上明确追偿主体责任,维护好创新信贷产品的平稳运行。
2.完善融资增信平台。中央政府应尽快搭建国家级信用信息综合查询平台,为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增进互信提供支持。地方政府应健全科学合理的政府性担保公司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户数、放大倍数、担保费率的考核权重,取消对盈利指标的考核,适当提高对担保代偿率的容忍度。
3.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建议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不动产登记标准,明确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限,加快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各地区金融法庭的建立,完善金融案件专业审判,确保不良资产处置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