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构建

2019-12-22 09:22申应涛衣翠翠
卫生职业教育 2019年22期
关键词:医学院校第二课堂医学生

安 琪,申应涛,衣翠翠

(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 济南 2503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是国家发展的中坚储备力量,因此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有效程度将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化的进程。国家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要求并非简单停留在学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认知,即通常理解的:知法、懂法、守法,而是要通过法治思维方式的引导将其转化为大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法治信仰。

1 开展法治教育的路径选择——第二课堂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要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就要从法治教育入手,而合理有效的法律教育途径尤为重要。法治教育的基本路径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即“第一课堂”的学习。而以学生行动化教育为指导思想的“第二课堂”,则是法治教育值得关注的另一重要路径。第二课堂的法治教育指的是以学生为主导的,以学生自治活动、社会服务活动、人际关系与沟通活动等活动为主要形式的,以实现学习法律知识为目的的法治教育路径。学生可以通过自主安排、参与社团、仪式及竞赛、讲座、论坛等活动,有计划地、渗透性地学习法律知识。相较于第一课堂的教学模式,笔者以为,具备诉诸法律意识的第二课堂更有利于医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其主要优势有以下两点。

1.1 第二课堂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目前大多数高校法治教育形式都停留在基于法律理论的“灌输性”教育模式下,即通过在校内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法律知识进行传授。但是,且不论知识体系的专业性,仅凭枯燥的知识传授,使本就不将其视为主干课程的医学生失去主动的求知欲望。同时,较少的社会案例结合,使远离法律知识背景的医学生更易产生厌学心理。

而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第二课堂,能满足法治教育的实践性要求,通过校内学生自主开展的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专家讲座等活动,校外提供法律咨询、法庭审讯旁听,劳教所参观等直观、主动的社会实践,让医学生将枯燥无味的知识与丰富多彩的生活紧密联系,更形象地理解法治的内涵。

1.2 第二课堂注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

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尊重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而在法治教育过程中,除了关注“人—物”之间的关系,更注重“人—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也就是“教师—学生”两者之间的主体性,采用新型教学方法能实现教与学的互动,师与生的共行。

第二课堂旨在培养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法治教育以第二课堂为重要阵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辅助,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自觉性,将兴趣与爱好贯穿学习的过程。将法治教育、法律交流、传播通过医学生的自主学习,实现教育自主化。而医学生的主动学习、主动传播及应用的过程就是对法律理解的过程,也是法治信仰形成的过程。

2 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建设的现实基础

2.1 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各大高校陆续将第二课堂运用到法治教育中,这种做法在为第一课堂加油助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棘手的问题。针对医学院校而言,一部分是法治教育本身的普遍问题,一部分是医学院校本身的特点所致。

2.1.1 系统性不强 在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中,一些法治教育活动系统性不强。不少院校的第二课堂开展状态只是“按部就班”“中规中矩”,活动单一且形式固定,没有形成系统性、体系化的教学模式。如笔者进行的相关调查表明(笔者通过问卷星的方式对山东省内4所医学高校的300名学生进行了“关于医学院校法治教育情况”的调查),有52%的医学生对学校目前开展的法治教育活动并不满意。对于“所在学校最近开展的法治教育活动”这一选项,医学生的选择项为“单一”,甚至并没有多少了解。与此同时,在整个医学院校的教育结构中,专业课程较多,留给医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有限,导致法治教育活动参与率低。医学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是导致法治教育系统性不强的重要因素,如在笔者的调查中,影响大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的因素中,“课程安排多”“课下任务重”两个因素分别有超过60%的学生选择;有40%的医学生认为学校法治教育活动安排以及教学方法很一般甚至不合理。所有的调查都印证了医学院校的第二课堂体系并不完善,未能与第一课堂进行有机对接。

2.1.2 规范性不强 目前不少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活动开展数量极少且不规范。在笔者的调查中,第二课堂指导教师或相关负责教师全程参与并指导活动的仅占30%。更多的教师指导流于形式,与学生交流不足,甚至是全权委托学生干部负责。活动缺乏用心的指导、精心的安排。因此,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意义很难真正得到体现。在关于“学校有没有专门的教师负责相关法治教育学生组织和活动”这一问题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医学生选择了是思政教师、学校行政部门教师或者辅导员负责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甚至还有8.57%的医学生表示没有专门的教师来负责。另外,还有不少医学生指出指导人员存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等现象。第二课堂教师队伍成员的非专业性,以及负责人员的缺位是规范性不强的另一重要体现,类似的现象在于凌珊等[1]、李雅洁[2]的调查中均有所涉及。

2.1.3 实效性不强 在医学院校法律活动开展后,法治观念得以提升的实效性并不明显。笔者通过调查显示,有66%的医学生表示现代大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一般和偏低。这一方面是第一课堂的持续性效果不好,另一方面也是由第二课堂本身的不足导致。在第二课堂知识竞赛类活动中,绝大多数参赛学生只是为了获取学分,机械性记忆法条和概念,并不理解其中的法律知识内涵,医学生没有明显提升法律意识以及观念的教育效果,通过多个研究者也得到印证[3]。另外,法治教育效果持续性不强,在活动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往往一个活动过后相关法律学习中断,不能达到持续性学习的目的[4]。有26%的医学生表示学校并没有给予相关法治教育活动足够的重视与关心,对于法学社、法律诊所、法治办公室等日常提供法律咨询的社团、机构,只有38%的医学生表示学校有设立。而这些日常机构的设立,可让医学生在咨询中增强法治观念,问题解决的过程无疑是渗透法律信仰的最好时机。没有完善的活动安排、持续性社团机构的设置,是不能产生持续性教育良好效果的。

2.2 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2.1 法治教育需要增强教育主体的法治专业化素养 习总书记强调全国广大教师要做“四有”好教师。这其中有理想信念、有扎实知识是主要要求,当然也是衡量一个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是法治教育主体,在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中担任重要角色。第二课堂法治教育活动最终理论效果的高度取决于指导教师指导定位的高度。在医学院校法治教育中,如果教师队伍师资力量分配不均会影响第二课堂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由于高校普遍存在行政、教学分离,在法治教育中法学专业教师仅承担专业法学知识教育第一课堂内容的传授,而第二课堂法治教育指导的重担更多的是落在了无法学专业背景的政工干部、辅导员身上[5],而法学是一门兼具极强实践性和操作性的学科,非专业教师缺乏相关的司法实践,非专业性使其在第二课堂指导过程中,在授课思路上不自觉地偏向其本身的专业。“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各医学院校几乎很少聘用来自实务部门的兼职教师进行法治教育(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改变教师资源知识背景匮乏、教学方式单一的现状。教师的非专业性是实现大学生法治教育目标的重大障碍,在影响教学效果的同时也制约了法治教育的专业化建设。

2.2.2 法治教育需要增加教育对象的法治意识 在高校法治教育中,大学生是教育的重点对象,也是影响教育实效性的重要因素。大学这一特殊人生阶段,是很多医学生学业生涯的终点和走向社会的起点,社会的各种信息冲击、环境影响会改变其人生经历,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贫乏,忽视精神层面的追求与法律素养的提升,对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的主动性不高,缺乏辩证思考的能力。

笔者曾分别对所在医学院校大一至大四的20位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主题的访谈。在访谈中发现有部分大学生缺乏相应的忧患意识,他们认为学习法治知识对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现在身处的环境是安全稳定的,法治教育内容学得再好也无“用武之地”,即使遇到需要使用法律的情况,也可以向辅导员、学校寻求帮助。笔者所在学校就有学生因兼职而产生劳务费用纠纷,只是向辅导员说明情况,连基本证据材料都怠于提交,全权“安排”给辅导员去处理。正是大学生自身暴露的这些问题,才让刷单、校园贷这类诈骗有机可乘。本来学校营造的校园环境是给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不是纵容“依赖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不良之风。因此,法治思维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对每一位大学生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

2.2.3 法治教育需要精准的教育内容 第二课堂的教育内容精准与否是影响第二课堂系统性构建的重要因素,而合理的体系构建才能保证法治教育取得实效。站在医学生的角度看,第一课堂学业繁重,如果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再模糊、单调、无吸引力,将直接导致法治教育沦为“形式主义”。

目前高校的第二课堂活动大多由学生会、社团组织,由各部门承办与其部门相关的活动,活动开展的惯例是由高年级传至低年级,只不过是简单改动一下活动细节就可形成新学年的活动方案,这导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很难在医学院校众多活动中得到重视。其实医学生不是对法治教育不感兴趣,而是教育工作者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内容选取上没有从医学生的需求出发。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参与调查的大学生中,对“你认为自己的日常生活是否需要具备一些法律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有94%的医学生表示十分需要和需要;有84%的医学生表示“极为关注与日常生活相关和以后工作相关的法治案例”。当然,这些内容只是法治教育第二课程活动内容的一部分,教育工作者可以以这些内容为切入口,设计出大学生喜闻乐见、有实际意义的教学内容,再通过组织医学生深入学习、探讨,促进他们法治意识的提升。特别需要将与医学生职业相关的《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等内容加入法制教育中,使医学与法律相结合,突显内容的针对性,有利于增强第二课堂的法治学习效果。

3 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构建模式探索

法治教育不同于专业教育,也不能将它隶属于德育教育。法治教育有其独有的特征:以学生为主体的,在社会、学校等参与下,要求学生能够运用理性的法律思维处理与他们生活有关的争议问题,并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信仰。这些特征决定了大学生法治教育要自成体系。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统一观点对这个体系做一个定位的话,那就是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教育体系,任何一个高校都可以适用;它又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教育体系,每所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教学特点、教学目标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整。既然成体系,就要有核心、内容去充实它。有研究者指出,大学生法治教育是由指导思想、目标、内容、手段、制度和对象等元素组成的[6],笔者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可以将指导思想(宗旨、原则、目标)作为体系的核心,将内容、手段作为体系的血肉和躯干,将制度作为体系的骨架。基于以上认识,笔者尝试探索出一套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体系以帮助高等医学院校走出法治教育瓶颈,培养出具备处理法律问题能力、具有法治信仰的医学生。

3.1 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体系构建

3.1.1 合理的制度体系构架是开展法治教育的必要条件 (1)领导层面上设立“法治校长”。高校应建立有效的领导机构和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将校法治教育纳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培养总体规划中,要加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工作的领导、建设和管理[7],而建立法治校长制度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目前法治校长在中小学教育中十分普及,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在贯彻依法治校方针、营造学校法治氛围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法治教育的顺利开展十分有利。(2)注重培养法治教育教师队伍。首先,充分发挥学校内全职法学专业教师的作用。一般医学院校内都设立了法学专业或者法律事务办公室,学校应充分利用专业师资资源。具有专业背景的教师不仅有较高学历背景,知识体系完备,具备崇高的法治信仰,而且从事多年的教育工作,对培养学生法治素养经验颇丰,从事法治教育得心应手,对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作用不可忽视。其次,注重聘用校外兼职法律实务人员。高等医学院校可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聘请优秀的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因为他们对法律纠纷的解决,处理问题的方式都有别于教育工作者,更注重社会的实际情况。由他们指导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更能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对提高学生处理专业法律纠纷的能力大有裨益。第三,注重提升相关教师法学素质水平。除了发挥具有较强法治素养专业教师的作用外,还要不断提升思政教师、政工干部、辅导员等教师的素质。这些教师与学生的联系最为密切,尤其是辅导员,对医学生大学生活影响深远。高等医学院校应通过法治教育研讨会、培训学习等多渠道、多形式地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使他们拥有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让教师参与到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中,与学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3.1.2 层次化的内容安排是活动科学运行的重要条件 我们以教育时间为横轴,以“第二课堂”活动内容为纵轴,有层次性地开展实践活动。具体如下:

(1)新生入学教育以座谈类活动为主要形式。鉴于大一新生从初中到高中一直忙于学习、考试,接受的法治教育相对较少,所以注重普世的法治观念引导为主。医学院校可以利用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教育、专家论坛等形式,及时教育学生,以防其误入歧途。①预防犯罪,消除犯罪倾向。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频频发生,有的性质还很恶劣。这些案件警醒我们决不能认为大学生犯罪是个别情况,从而放松警惕。②知法懂法,预防传销和诈骗。近年来,低年级学生误入传销被骗事件频发。学生步入大学相当于已经有一只脚踏入了社会,总有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弱点,欺骗学生。不法分子固然可恨,但大学生知法懂法的意识也急需加强,建议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教育,如“如何辨别网络电信诈骗”“传销组织性质特点”“拒绝虚假资格证”“抵制网络刷单”等。

(2)大二、大三学年以实践类活动为主要形式。此阶段为实践活动开展的最佳阶段。此时的医学生已经在思政课等相关课程中接触过法律知识,但还需要与实践相结合。从课程设置而言,大二、大三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实践活动。医学院校应充分利用这个时间阶段组织医学生举办辩论赛、开展模拟法庭、建立同伴调解室、法治知识竞赛等等。在此结合医学院校特点,详细介绍几种实践活动开展的具体形式:①经典实时案例交流会。在现实社会中,与医学相关的法律案例比比皆是,如能将医学生带入具体案例中,更能体现法治教育实践性的特点。真实的案例往往关系复杂,可以让医学生抛弃固有的单纯是非对错观念,形成法律思维、法律观念[8]。法律专业教师将近期或者具有深远意义的案例与医学生分享,可以采取教师讲评的形式,将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深入浅出地展现给医学生,让医学生领悟其中的法律精神;也可以采取角色扮演的形式,使医学生切身体会当事人的处境,并预演可能遇到不法分子时的应对措施。案例的分享使医学生正视社会法律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对本专业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有初步了解。例如发生在2015年的孙秀菊诉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作为医学生要明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事故侵权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含义,对误诊的概念和界定要清晰,要理解法院为何最终判决院方诊疗行为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此案还涉及诉讼程序、诉讼时效、举证责任、司法鉴定等一系列基本法律知识,作为医学生均应有所了解。医学院校还可以聘请当地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分享近年来发生的医师法规方面的案例,以帮助医学生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②模拟法庭实训。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医学生在其他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潜移默化的熏陶下,已具备了基本的法律观念,但通过法律程序处理问题的能力尚不足。而模拟法庭实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让学生了解诉讼程序,尝试能够借助法律解决问题。模拟法庭实训可以由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师组织实施,所选案例应既能反映基本的法律规定,又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还可以选取已经分析过的案例,经过模拟使医学生感同身受,体会当事人的诉求,感受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培育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法治信仰。

(3)大四、大五学年以见习类活动为主要形式。经过法律实践活动教育,医学生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法治思维方式,虽然有模拟法庭实训和案例分享交流的学习,但医学生真正处理具体的问题时还会有困难,这时医学院校当以校内法律服务平台和校外相关法律机构为依托,指导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或为其提供社会法律实践的机会。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①法律诊所。医学院校可以在校内设立长期的法律援助机构,方便医学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咨询,答疑解惑。同时法律诊所也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类似实习的机会,这样不仅可以帮助有问题的医学生,也能提高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形成良性循环,使法律水平高的医学生帮助水平稍差的同学。②法律机构见习。与校外企业法务部门、卫生管理局、防疫站等法律实体机构签订实习协议,也可以在学校设立的法律事务办公室等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部门提供见习岗位,使医学生通过见习、实习参与法律实践,提高法治素养。在社会实践机构中,医学生能体验到理论和实践的区别,学习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提高医学生的综合能力。

3.2 第二课堂网络路径为特色定位的模式补充

当代大学生大多为“90后”甚至“00后”,他们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成长起来。这些大学生关注网络,活跃在网络平台上,网络技术对其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网络环境的复杂多元也不断冲击着医学生尚不健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尤其是当前的网络暴力、网络犯罪、拜金主义等消极思想对大学生法治信仰培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网络对青年学子的影响有利有弊,对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的影响同样有利有弊,医学院校要想用好这把“双刃剑”,必须建立网络法治教育体系和网络监管制度。以网络为特色路径贯穿到医学院校法治教育体系的方方面面,通过网络法治宣传将法治教育渗入医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中,使网络法治教育成为法治教育体系的加速剂和润滑剂。

3.2.1 网络即时教育体系 即在社会重大事件发生的最短时间内给予法律解释,在医学生想到法律援助时即刻就可获得法律援助或法律教育。医学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网络即时教育的制度,创新内容和方法,探索实施方法,加强网络即时教育的队伍建设,同时完善监督和评价机制。笔者认为,医学院校可以依托校园网络平台、校院微信公众号平台作为“网上”平台,同时设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室为“网下”平台,以发展法治理念为主,着重培养医学生网络行为素质。通过网上、网下“二元结构”模式将网络与现实结合[9],即时满足医学生的法律诉求。

3.2.2 网络宣传法治氛围的营造 网络宣传具有覆盖面广、跨越时空界限的特点,有利于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医学院校可以借助校园网络平台,以一系列法律宣传日为契机进行法治宣传,例如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日、医师节、护士节等,使法治宣传和医学生日常生活紧密结合。网络宣传要体现在各种细节上,如可以在校园网登录界面制作法治宣传标语,使医学生每次登录校园网时都可以体验到法治教育的氛围;学校餐厅的电视机,应尽可能多地穿插播放法治类节目,利用学生吃饭的时间开展法治教育,达到法治教育全覆盖、无死角的效果。

3.2.3 搭建网络资源学习平台 除了校方的法治教育网站外,还应鼓励学校、学生研发以法治教育资源为主要内容的App。如借鉴党员学习平台——“学习强国”App,以学生为主体组织研讨活动,内容以文章、时政、短视频等简短的内容为主,一个短视频作品用时较短,不会占用医学生过多时间,符合其零碎化学习的特点。同时,医学生通过自主制作法治宣传片、小故事等视频,可以在娱乐的同时学习法治知识,增加分享功能,更方便地与同学共同讨论、共同研究,形成融洽的法治氛围,有效提高医学生的法治观念。

3.3 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

医学生法治教育任重道远,教育体系是否完善关系重大。从开始实施一直到三个阶段性目标的完成,都应该有一套对应的指标以进行量化评估,评价当前阶段法治教育是否完成了考核评价硬性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应当与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体系同步进行,并及时反馈。因此,笔者建议根据上述的三个教育阶段性目标进行评测和监督。(1)前期测评针对第一个教育阶段(即大一学期末)。主要侧重评测和监督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监测医学生的法律体系框架是否完整,法治素养处于什么水平,测评的方式可以问卷(选择题)形式为主。(2)中期测评针对第二个教育阶段(即大三学期末)。主要侧重评测和监督医学生基本职业法律问题的了解程度和简单的处理方法,可以问卷方式检验医学生能否处理简单的与专业相关的法律问题,通过简答题观察学生的答题思路,从而了解学生是否摒弃了传统思维方式,具备了法律思维。(3)后期测评针对第三个教育阶段(即大五毕业前)。主要侧重评测和监督医学生是否树立了法治信仰,由于法治信仰不像前两个教育目标具有硬性指标,故不宜采用封闭式的考察方式,可以采用思维开放式的论述题形式,提问一些比较宏观的问题。

当然,这三个测评只是较为客观的评测手段,还可以采用由学生制作法治视频的形式,或者采用与教师讨论的方式,或者调查问卷等较为主观评估的方式。为了防止评估监测体制过于阶段化、边缘化、形式化,应结合实践活动中医学生所取得的成效和满意程度,给予积极参与和表现良好的医学生以奖励,激励他们不断进步。最终形成一种“实施—测评—奖励—反馈—实施”的良性循环,真正培养出法律知识完备,具有正确法律思维和法律信仰的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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