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9-12-19 02:02潘丹峰
山西农经 2019年19期
关键词:集中采购财务共享内部控制

潘丹峰

摘 要: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工作不断发展,监管工作也不断完善,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大幅提升。财政部印发《关于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进一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管理。国有金融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将直接影响国有金融机构能否防范和化解风险,也影响到其能否为维持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作出重要贡献。分析了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中的难点,发现现阶段仍存在制度笼统、缺乏有效计划、人员素质不齐、后评价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中采购管理。提出整章建制、统一预算、队伍建设、财务共享等对策,以期提升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管理质量。

关键词: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财务共享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9-0158-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3        文献标志码:A

1  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的发展

国有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国家从事金融业的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全资及控股的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集中采购是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等,包括机构采购和部门采购,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属于本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执行部门采购。

2001年以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集中采购制度,国有金融机构一般参照政府采购,并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2001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财金[2001]209号),国有金融机构有了专门的集中采购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18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集中采购原则和管理框架,同时对集中采购限额进行了权力下放,赋予企业自主决策的灵活性。应充分认识到自规定印发以来,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1]。

2  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

2.1  集中采购制度笼统

国有金融机构内部采购规定的细节不完善,且不明晰,只是按照《暂行规定》“依葫芦画瓢”,粗放式地制定了本机构的内部采购规定,或者只是根据金融机构的采购特殊性增加采购清单。内部采购规定过于笼统,加上国有金融机构众多、地区分布广泛,统一的内部采购规定并不能适应各地区的具体要求,地方一级的金融机构有的不制定本级机构的规定,有的依据“瓢版”的规定制定更加笼统的本级采购办法。集中采购制度的笼统给集中采购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使本机构采购人员在采购和监督采购的过程中无所适从。

金融机构内部规定对集中采购违法行为的界定不明晰,未结合金融机构自身情况加以明确,对采购参与人的威慑力相对较小,违法成本相对较低。采购领域还存在不完备之处,阻碍了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2]。

2.2  缺少完善的集中采购计划

基于节约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创造更多的价值,集中采购计划应提前做好。但相关部门还未制定好全年经营业务等计划,从而无法准确预测当年的业务需求,加上业务部门对采购工作缺少前瞻性,往往不能制定完善的采購计划。由于计划制定缺乏科学性,机构年底会出现资金调节等情况,使得各机构需要在12月进行较大金额的突击采购[3]。

采购计划制定的粗略性对基层机构业务的高效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基层机构为保证业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不得不进行临时性采购,极有可能造成内外部风险。一方面增加了基层机构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因时间有限、专业能力不足等,不仅不能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也无法保证采购的合规性,降低了采购的整体效率[4]。

2.3  采购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多数集中采购人员专业水平较高,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工作对于集中采购等特殊岗位强制轮换的要求和人员流动大,导致集中采购人员更换相对频繁。人才更换后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采购人员除了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更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磨合。在国有金融机构中,评审专家中内部人员占多数。由于金融机构有较为复杂的工作和繁重的任务,通常是谁有时间谁来评审,评审专家的抽取缺乏随机性。有时已经确定了专家,但因专家的工作原因临时无法参加评审,出现了随意更换评审专家的情况。

2.4  缺乏有效的采购后评价

集中采购工作成功与否,可以通过采购项目的质量加以评判,因此必须重视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采购的物资、服务或者工程到位后,验收人员一般只检查数量和外观,经简单检验确认可以使用后,便在验收单上签字。采购验收不到位,既有验收工作人员疏忽大意的原因,也有验收人员专业性不足,无法很好地完成验收工作的原因,更多的是验收工作缺乏相关的规范。如果验收不到位,可能导致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物资、服务或工程已经超过了维保期,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财产与资金损失。

3  完善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制度

《暂行规定》使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但是,《暂行规定》的内容相对笼统,并没有对操作规范进行细化,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操作性不足的情况,而且部分细节经过仔细推敲后,有时会存在漏洞。这就需要国有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操作性更强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作为采购法律法规的补充。考虑到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国有金融机构可依照《暂行规定》进一步授权下一级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制定本级内部规范性文件,在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集中采购工作的可操作性。

网上采购与电商平台采购正逐步进行,但我国目前尚缺乏专门针对该项工作的法律法规,造成该领域出现制度真空。国有金融机构可以从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出发,发挥主观能动性,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网上采购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电商平台采购和网络采购,并对采购行为进行有效规范,从而减少甚至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进而达到防范内外部风险的目的[5]。

3.2  统一协调集中采购计划和预算

集中采购计划的制定需进一步加大有关部门的管理及协调力度,采购计划需充分参考今年及往年财务预算和往年实际采购金额,运用科学方法,尽量做到科学准确地评估,保证采购计划的质量。采购部门需结合本年度财务预算及有关部门资源,针对采购计划实施全面的管控。

采购立项时重点审核项目预算,并进行项目可实施性论证工作,同时要求请购部门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确保采购项目合理合规。加强采购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项目数据库,审查项目周期,掌握项目支出情况。实行条块化项目管理,同时参考往年类似项目的采购金额,明确资金使用标准。

3.3  加强集中采购专业人员梯队建设

集中采购工作涉及众多领域,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以及政治素养,因此培养高素质的采购人才势在必行。集中采购人员要选择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学历背景的人才,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济管理、金融等专业的人才,熟悉工程技术等经常需要集中采购的专业人才较少。因此,国有金融机构要建立统一的集中采购人才序列库,对集中采购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实行准入资格考试,不断提高集中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人才库的建设到位,能够有效避免因内部控制要求的岗位轮换而导致新旧衔接不畅。此外,应注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着力培养廉洁从政的职业道德。国有金融机构应制定本机构内部规范性文件,針对集中采购评审专家的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规定中不仅要包括职称情况、任职经历等,还应规定评审纪律、出勤情况等工作要求,同时将专家参加集中采购评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3.4  建立基于财务共享的采购一体化系统

互联网信息技术一直是推动金融业发展和改变金融行业格局的重要力量。财务共享能将采购要求与采购结果完整地呈现给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可以熟悉掌握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并依据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全面验收。付款完成后,由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包括请购部门和使用部门等,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后评价。根据后评价结果,建立供应商诚信信息库,并实行动态优胜劣汰制度,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特别是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为邀请哪些供应商提供参考,并在以后的采购过程中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4  结束语

集中采购作为国有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监督。集中采购管理是一项漫长且复杂的工作,需对当前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流程和全方位梳理,寻找问题、揭示风险,同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全面优化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保证国有金融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高效进行。

猜你喜欢
集中采购财务共享内部控制
强化电力企业物资计划集中采购的思考
试析集团企业实施财务共享存在的风险及防控对策
平安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组织结构框架研究
我国物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及建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对策
制造企业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分析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风险管理措施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