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欣然
摘 要: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察与评估当下中国城市空间规划的重要策略,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逻辑前提和战略支点,更是西安城市空间结构优化的行动指南。改革开放40年,古城西安各领域发展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西安城市空间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间的对接关系还有待进一步协调与平衡。具体表现为,资本逻辑至上的空间发展模式和城市空间利益失衡等问题掣肘了西安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发展。有鉴于此,以空间生态正义思想作为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引领范式,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导控作用,统筹兼顾市场主体的生态责任,提升文化产业的价值导向,应成为探索西安生态文明发展创新的可行性举措。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 西安城市空间; 生态正义; 困境及治理
中图分类号: F29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9.04.001
中國社会近代以来经历了多种模式的城市社会结构变迁过程,此种变迁在总体上呈现为社会进步型的发展。不难看出,在城市进化型变迁中,城市空间建设普遍提倡以效率为先的发展模式,在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理念驱动下,城市蜕变为资本逐利竞争中促进生产、交换、消费的人工环境。中国城市化进程总是由传统工业化所助推,往往显现出资本对城市空间资源的选择性占有。因而,从宏观层面上极易造成生态系统退化,从微观层面上造成城市空间的异质化和马赛克化。质言之,目前国内城市空间生态共同体构建、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空间生态开发等方面有其现实局限性。显然,公平与正义的提出正是对资本与权力洞穿城市生态空间所表现的最显在抵抗。树立生态正义观,是保障从生存到自我价值实现的各个层级的人类生存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亦是解决我国城市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城市空间生态正义的理论来源与时代背景
当代生态学思想通常将诸多环境问题诉诸启蒙运动的自大和错误导向。启蒙运动为科学和理性摇旗呐喊,彻底揭露神学权威抹杀真理的阴谋,为科技的顺利普及铺平了道路。科学理性同启蒙运动的结盟成就了新一轮“造神”运动,科技当之无愧地成为统治世界的“霸主”。伴随工业时代的来临,科技进步不仅使人类从单调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获得解放,同时又为人类自由全面的发展提供着必要的物质基础和自由时间,“人们认为科学提高了他们对自然的控制进而也有利于他们的幸福和健康”[1]10。然而,一个反面的讽刺是,西方现代化进程并非按照技术理性主义原初计划的那样发展。科技变革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解放了身体和观念,但却以另外一种形式反制了身体和观念。人类主体以理性“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姿态全方位介入自然空间之中,并由此导致高度的工具主义自然观:自然空间成为资本获得“剩余价值”的场域,资本积累的过程往往显示出对于自然资源的选择性占有。这一过程不仅导致资本对自然的异化,同时也引发对人的异化。尤其是二战过后,对自然的实践改造和大肆统治打开了生态危机的潘多拉之盒,“对自然科学和技术控制的每一伟大胜利都包含着同等巨大的灾难的现实可能性。”[1]31在此语境之下,人文社会科学界将秉持反思性与批判性的生态学给予了特殊关注,而生态学对人与自然关系异化根源及其破解路径的探赜同样体现出丰富而深刻的智慧。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逻辑前提和实现途径,如何使公平正义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导向,是进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分别从存在论、价值论、历史观三重维度对生态问题给予了关注,其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修正和超越,以及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相统一的理念,为生态思想同社会正义思想天然的耦合提供了重要参考。当下,马克思主义哲学蕴藉的生态正义思想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的理论指引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所做的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形势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由此可见,对生态正义的思考与探讨有其现实必然性和合理性。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诸方面的不断繁荣推进,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目前我国正步入高速城市化时期,城市空间生产和结构调整开始以超大规模、超常扩张等方式形象诠释着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历史学家斯宾格勒有言:“一切伟大的文化都是市镇文化,这是一件结论性事实。”[2]人类伟大的文化总是和城市唇齿相依,这亦是人类对城市向往的原因所在。然而,城市化并非简单的城市空间生产。早在中世纪,意大利政治哲学家乔万尼·波特若就提出:“要把一座城市推向伟大,单靠自身土地的丰饶是不够的。”[3]造城运动的进化变迁,在解决中国传统社会问题的同时,也在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尤其是近年来城市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对城市资源环境、公共服务能力、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压力,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已趋近极限。自2012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发展“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八字方针”以来,标志建设生态城市即将成为今后助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战略选择。如果要寻找中国城市变革40年来最为尖锐的问题,以及可能触及未来中国城市化道路最为关键的要素,也许“正义”会成为一个无可规避的话题。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4]2当代中国正经历我国历史上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城市与生态正义的相遇不仅促进了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而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实践为基础,益于构建马克思主义城市观的中国话语。众所周知,在关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变化大势方面,没有任何一种思想理论能像马克思主义那样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然而,正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授艾拉·卡茨纳尔逊(Ira Katznelson)所言及的:“城市现象不是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而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也不习惯解释问题重重的城市现象。”[5] 立足中国语境建构城市生态正义,并以此审视指导当代中国新型城市化建设,这既切合新时代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当代中国的实践创新。
二、西安城市空间生态正义的现实困境
西安地处于中国大陆腹地、黄河流域中部的关中盆地(渭河平原),南倚秦岭,北临渭水。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构成了西安外围良好的生态屏障及生态基质。与此同时,西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浩瀚的文物古迹遗存,成为展示西安人文精神风貌和城市文化特色的独有名片。目前,西安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已取得一些成绩。2018年以来,西安市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建设新格局。在提升城市环境承载力,推动城市转型升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2019年1月20日,第五届绿色发展峰会在北京举办,峰会上公布西安市荣获“2018绿色发展示范城市”和“2018首批生态型城市”称号。打造生态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虽然当前西安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明显加强,环境状况也得以进一步改善,但在生态正义的践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资本积累的空间转移对生态正义的干预
2018年西安多项经济指标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且发展势头强劲。根据西安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西安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834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2%,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6]改革开放40年来,西安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发展:2018前三季度GDP增速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二,从2018全年GDP增速来看,西安则位居第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改观了西安城市面貌,但是工业化的狂飙却使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过度开采和工业废弃物大量排放等生态破坏行为普遍存在。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强调,尤其是剩余价值对资本主义重要性的论述,揭露了资本的逐利本性。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资本家必然在激烈的竞争中通过追求组织与技术的能动性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固定资本的发展程度从某种角度而言就内化为资本逐利竞争中强有力助推器。列斐伏尔基于“空间的生产”视角对此进行了论述:“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进入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它被利用来生产剩余价值。土地、地底、空中、甚至光线,都纳入生产力与产物之中。”[7]大卫·哈维深受列斐伏尔影响,在《资本的限度》中进一步阐明了城市化过程和空间重构在资本积累中扮演的角色。资本主义在“不平均的地理发展”中,借助资本和劳动力在空间的迁移中促进交易效率,从而获取生产利润。当资本积累达至一定程度之后(意味着竞争强度的加大),又会发生地理性转移,借助新地点的空间建构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扩张。由是言之,在空间形态调整中的创造性破坏是资本增殖的必要方式和手段。2018年西安经济总量挺进全国城市20强,GDP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经济发展过程中,势必要应对生态资源损耗与国民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例如,表一反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201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3.97%;表二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80天。由西安市统计局能源与环境处根据西安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资料整理(本部分2017年数据不包含西咸新区),西安2017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相比上年减少12天;201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相比上年下降1.34个百分点。[8]GDP的高速增长伴随生态资源的损耗,尤其是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能源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加剧了生态污染程度和环境治理难度。
城市持续性的经济活力是在高度竞争的全球化空间中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城市资源配置必须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增加交易数量。其中,旨在减少交易成本的“时空压缩”即是推动资本积累转变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大卫·哈维在其著作《后现代的状况——对文化变迁之缘起的探究》中曾指出20世纪后期资本生产方式卷入长期大量征服空间的阶段。这其实是一种资本生产与再生产空间扩张和持续加速的状态,很显然,维持与增强竞争力界定了资本主义重建空间结构的动机性。因此,我们看到资本通过创造物质基础设施来克服空间壁垒的尝试,但这种“资本空间化”的手段却成为生态正义被侵蚀的始作俑者。例如,从2000年到2016年,西安市城区面积从197.28平方千米扩展到531.31平方千米,西安城区空间形态日益复杂,城市边缘不规则度加大。[9]通过城乡土地流转解决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稀缺的问题,导致城市面积快速扩张和绿地耕地面积急遽萎缩,形成了“摊大饼式”城市发展模式。据西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92平方米。而據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统计,全国人均公园绿地占有面积为14.1平方米。[10]因此,相比全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标,西安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水平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资本发展围绕实现资本增殖的基本命题,试图通过“空间福特主义”来调整空间结构,借助物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来密切空间之间的关联。相对明确的是,空间量的调整就是不断契合资本无限积累的本质需求,依循资本生产与再生产的基本逻辑,自然空间不可避免地处在由生产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变化所构成矩阵的关键位置。而在逐利最大化逻辑的裹挟下,“自然空间透支”导致难以隐遁的“非正义”。
(二)城市空间利益失衡与生态危机
城市作为资本再生产的空间无疑是城市化最本质的诱因之一,以效率为先的城市空间建设利于资本加速生产与消费,缩短运行周期,从而有效获取剩余价值。与西方城市化发展不同的是中国城市化在发展动因上有强烈本土化“制度型动力体系”的构成特点。简言之,中国城市化建设基本处在资本、权力同空间千丝万缕的关联之中。在此意义上,资本流动带来不平衡发展的空间差异,不仅生产着城市内部空间资源配置的不平等,而且也制造着生态关系层面的非正义。例如,发达区域资源能耗所占比重居多,但欠发达地区往往要为发达地区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买单”。资本发展期望通过空间转移的机制来稀释环境问题:“对于污染问题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把它们移来移去。”[11]但结果往往是,不仅无法有效遏制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反而引发背离正义原则的生态债务,主要呈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区域间生态资源分配的非正义性。西安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经济条件和发展方式差距造成城乡间矛盾激化,此现象对新型城市化的负面影响逐渐加深,城市治理及多元共治有待进一步健全。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土地规划”为调整契机,地方政府尽可能多地配给城市用地以获得充足的人口数量和土地面积。在资源配置方面,城市权力机构牢牢掌握制定发展政策的主动权。尽管能够意识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存在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然而并不能有效阻止城市通过抽取乡村剩余价值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农村面临最严峻的挑战并非城乡空间的不平衡发展,而是在一个资本流动的世界中来自其他空间抢夺资源的竞争。例如,随着西安地区经济的发展,违法占地用地现象屡禁不止,非法被占用的土地数目之多,范围之大令人瞠目,其中属秦岭地区违建别墅乱象尤为典型。为整治违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六次重要批示指示。然而,高压之下仍有成规模的别墅项目依旧在建设、销售。陕西省和西安市虽多次出台政策规定,但条文中却不乏漏洞和模糊地带,导致秦岭生态保护未能尽如人意。城乡间土地资源分配的失衡已成为阻碍城市化良性发展的顽疾。
第二,环境污染转嫁。环境污染转嫁是指“一定区域内的人类行为(作为或者不作为)直接或者间接地对该区域外的环境造成污染损害或将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推与他人从而使自己不承担或少承担污染损害治理责任的社会行为”。[12]如果说资源分配的非正义性是朝向弱势空间的“索取”,那么环境转嫁污染则是主动“给予”,当然此种给予性质显然带有负面意义:发达地区将环境污染等不利后果转移至欠发达地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在环境治理方面的责任。福斯特认为:“资本主义经济把追求利润增长作为首要目的,所以要不惜任何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包括剥削和牺牲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迅猛增长通常意味着迅速消耗能源和材料,同时向环境倾倒越来越多的废物,导致环境急剧恶化。”[13]资本内在本质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又诉诸成本最小化,而转移污染则完全符合此逻辑。例如,2012年为优化产业结构,从未来城市发展空间出发,西安市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区”行动,西安市三环以内的主城区将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而生产型工业企业逐步迁往渭北工业区或其他开发区。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被高门槛的园区“拒之门外”后,便转移阵地到县乡区域。由于观念滞后和经济发展需要,西安周边的部分县乡通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承接了此类污染企业,成为工业经济发展中“藏污纳垢”之地。这些企业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可以说,只要市场逻辑和资本逻辑自由穿梭于社会之中,环境污染转嫁行为就难以消失。
三、西安城市空间生态正义的可行性探讨
城市化作为空间生产的典型形态,也是空间生产逻辑的具体表达和实践应用。中国城市化有其自身独特的构成特点,但仍然被视为是对空间生产的引申和演绎。毋庸置疑,“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已逐渐成为當代中国建构社会生活的根本生产方式,成为中国实现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的动力源泉,成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物质基础。”[14]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对待资本支配下空间生产的本性应有自觉认知。资本空间化属一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然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不能单纯寄希望于资本逻辑来建构正义的空间,而必须结合中国本土实践和经验辩证体察资本支配下空间生产的影响。当前中国城市社会结构变迁具有历史的空前绝后性,充斥着风险与不确定性。现代城市受工具理性的支配和持续膨胀资本逻辑的钳制,致使“资本发展”与“生态文明”之间存在难解的复杂张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理念,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有必要在“利用资本”与“引导资本”的二元张力中建构契合国情的生态正义。目前西北地区生态正义问题已成为制约区域发展的关键短板,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特大城市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西安在西部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的城市地位不言而喻。因此,西安有必要率先垂范,在驾驭资本逻辑中牢固树立生态正义意识,从制度规范、行为自觉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切实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生态理念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府在城市生态治理中的调控作用
列斐伏尔认为:“空间并不是某种与意识形态和政治保持着遥远距离的科学对象。相反的,它永远是政治性的和策略性的。”[15]政府作为城市空间生产的规范主体和引导主体,对社会空间变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所言及的,社会主义政府也是生产城市空间的一支独立力量。社会主义中国在经济转型期为加快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而实施的典型战略就是“双轨制”,即实施政府政策制度与市场逻辑并存的战略。简言之,即在政府制度性力量的约束框架内,以及市场逻辑的协调下探寻切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毋庸讳言,这个方案的消极方面是,由政府自身发起、被强势利益集团霸权操纵的城市空间生产运动已形成制度惯性。在此情况下,正在扩大的社会非正义所衍生的对抗性力量随时可能成为不满情绪和抵制行为的导火索。
有鉴于此,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城市生态问题上需要承担关键责任。科学发展观要求城市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而政府职能的归位不仅要在实现公共生态权益层面有重大突破,还需运用法定权力合理进行资源配置。而所有生态非正义问题的症结则源于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生态公共利益”的界定并没有做出明确说明,这就为地方政府差异化解读“公共利益”提供了自由阐释的空间。不言而喻,以生态正义为导向的政府职能规划,不仅需要从全局审度城市建设与生态规划间的关系,也需要保障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生态治理的权益。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规划,其目的在于缓解城市化进程中主体在占有、使用、分配公共生态资源时存在的权利不平等、不充分现象。而符合生态正义原则的城市空间建设,意味着在综合考量城市主体差异性、资源配置合理性、空间生态条件承受力等前提下,使所有城市主体都可以确证平等的生态权益、占有公平份额的生态资源以及担当公平份额的生态责任。避免脱离现实的整改措施,切实将生态正义真正融入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去。
(二)激发市场在城市生态治理中的补充功能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空间扩张是资本主导下的空间扩张,资本逐利本质决定了市场必定是进行空间生产的源动力。市场主体的逐利本性、市场机制及市场运行规则的非生态性,极大限制了市场主体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功效发挥。笃而论之,市场是造成城市生态危机的症结所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如果没有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也就没有生态危机的化解。生态治理中市场主体角色的缺失导致“公地悲剧”的屡屡增多,由此形成“金山银山”同“绿水青山”的矛盾对立。
在经济运行中,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有机结合释放了巨大能量。实践证明,只要理顺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市场机制和政府治理就能在生态治理中有机融合,相得益彰。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正面临诸多挑战,期待更为坚实的改革突破与创新之际,重申市场主体在生态治理中的责任担当显得尤为必要。城市生态正义的追寻,意味着重新审视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生态的关系,以及市场需要承担的生态责任和生态义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市场主体选择一种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机制既是可能的,亦是必要的。生态资本理论认为:“因为现代生态系统已经是人化的自然系统,只有投入一定量的劳动和资本,才能再生产出维持生态环境具有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所需的使用价值,因此,生态资本在本质上是自然-人工资本。”[16] 市场主体作为政府引导生态治理的必要补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驱动力,无数个市场主体的积极行动是实现“美丽中国”不可或缺的力量。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建立起资本生产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机制。将生态资源投放于市场之中,通过创新市场运转模式,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资本增殖方式转变,将“自然的价值”计入成本,最终使企业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既有投入又有收益,从而以最小的环境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不断推动生态资源的可持续生产。
(三)提升文化在城市生态治理中的价值引领效用
当代城市空间实践中,政治、经济、文化间的结构关系已经发生转变。回顾近年来的城市开发运动,除了政府引导和市场资本起关键性作用以外,具有较强文化脉络的城市环境也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质素。党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追求文化产业发展和城市生态系统的协调平衡,已成为城市化建设的题中之意。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是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渠道,也是拉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正是原本与经济活动关系疏散、甚至相敌对的精神生产与文化消费,在当下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有着远大前景的生力军”[17]。然而,文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也存在一定局限性。例如,由于城市空间中资源分配方式和利益格局的复杂化,不同群体享有文化权益并不均等,尤其是对城市中低收入层居民而言并没有获取到文化导向的实质性利益。所以探究如何让文化产业所带来的创新成果在整个城市空间中合理再分配,如何能够促使生态文明的理念不断转化为社会共识,应当成为解锁文化在城市生态治理中价值引领效用的契机和途径。
借助文化传播提升公众生态权利意识,鼓励城市各利益群体实现对生态问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是落实城市空间生态正义的高效渠道。哈贝马斯由是言之:“公共领域是一个预警系统,带有一些非专用的,但具有全社会敏感性的传感器。从民主理论角度来看,公共领域还必须把问题压力放大,也就是说不仅仅察觉和辨认出问题,而且令人信服地、富有影响地使问题成为讨论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且造成一定声势”[18]。利用先进文化的参与和介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是一个触及人类观念、文明和价值的文化变动过程。个人发展是整个城市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以文化形式对人性结构和心理疆域的培育塑造,将促使主体向新的生存境界努力和探索,对于积极建构城市生态正义具有深层次且全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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