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晓静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残疾人是我国所有社会阶层中一个特殊和困难的社会群体,尤其是残疾儿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社会地位、权益保护和教育机会处于困难和不利的地位。随着我国弱势群体数量逐渐增多,其合法权益仍旧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尤其是中国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制度政策,尚且还在完善当中。教育乃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逐渐提升,其不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制度发展都领先其他各国,中国残疾儿童作为最弱势的群体,其生存权、康复权、教育权乃至发展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理应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提高,现在却是我国社会政策中最为缺失的一部分。写这篇文章最大的想法就是通过运用我本身学过教育学的方法来结合现在的社会政策理论,来研究当代社会发展最重要也最需要改善的残疾儿童特殊教育问题,我们通过了解其他发达地区的国家,拿我国关于特教政策将其相比较,我国的特殊教育政策的缺失显而易见,从而对症下药,从根本上去改善这一社会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社会政策,要让更多的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力。本文将通过研究“全纳教育”的教育体系,结合中国的教育政策现状与不足,提出改进和意见,必要时当立法处理,研究出一套中国式“全纳教育”在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政策。
包容所有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积极参与、强调集体合作和满足不同需求的全纳教育是一种没有排斥、歧视和分类的教育。其包含以下的几个理念:1.人权观。它的理念主张学校应该为有教育需求的特殊学生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并积极接纳全部学生。它是以社会学的视角对此种教育状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从人权角度批评了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之间的隔离现状,全纳教育还进一步得出了接受教育根本的人权问题,并提倡全民都应有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机会,普通学校应该接受所有学生,不管他们的各种特殊性如何。2.平等观。它着重强调了容纳是为了应对排斥情况的发生。其提倡每个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力,不单单应该享有一视同仁的入学机会,而且应该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以便因材施教。3.民主观。师生是校园生活和学校教授知识的主要构成部分。他们应该投资与日常的校园生活及学校教授知识的过程并积极参与进来,不能将任何学生排除在日常的校园生活及学校教授知识的过程之外,并倡导校方应积极鼓励所有在学校内学习和生活的学生积极参与。“积极参与”反映了全纳教育的民主观点。4.价值观。提倡集体合作概念迎合了它本神身具有的价值理念并且是其主要的价值理念之一。其目的是使人们走向一个人人参与和合作的包容性社会。集体是所有人的,每个人都受到欢迎。5.教育观。它将普通学校应该招收所有学生作为基本理念之一,拒绝对任何人的不平等对待。[1]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多样化的教学,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在我国,特殊教育普遍指非广义的特殊教育,就是对身心发展残疾儿童的教育。如果根据目前国际上对特殊教育的定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是教育的对象(包括阅读、写作、写作、计算和其他学习、情感、言语、行为、行为、交流、心理健康、身体疾病等)[2]。中国约有2000万学龄儿童有“特殊教育需求”,相当于北京两个城市的人口。目前,我国“九五”期间特殊教育的发展模式是“以大量特殊教育班和伴随班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目前,中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教育部门为主体、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渠道,正在形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残疾人中等和高等教育是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延续和深化,是残疾人平等学习技能和参与社会生活的保障。虽然目前国内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很少,但目前困扰这一领域的主要问题包括如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和技术教育,以及如何根据残疾人的特点扩大职业教育,使残疾人不会首当其冲地受到裁员浪潮的冲击。
自1980年代以来,应用“课堂学习”方式为残疾儿童开展了全纳教育,即特殊儿童能够有权利进入普通学校学习。自1987年以来,经过20年系统和有组织的残疾儿童全纳教育实验,以普通班为主要形式,特殊儿童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它改变了过去分离式教育的局面,让更多的残疾儿童享受到学习的权力。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在附近上学,有效地提高了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它更有利于特殊儿童和正常儿童之间的相互交融、理解和合作,更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相融合;使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更加融入整个社会;使整个国民的教育观逐渐有了新的认识,并对其功能与价值都有了更深的理解。虽然毫无疑问,我们在教育发展方面取得了成就,但其中的疏漏之处也有很多。尤其与关于全纳教育方面的现象更为明显。怎样以全纳教育的理念去解决当下严峻情况也是有必要思考的。当前现象主要有:
1.排斥现象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甚至幼儿园,只要孩子有一点身体或“精神”问题,他们就会在学校遇到麻烦,一些孩子会立即被排除在学校之外。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他们没有更多地关注一些有问题的学生,而是直接被排除在群体之外,例如那些站在角落、站在办公室、上学迟到、不允许他们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等等。
2.歧视现象
学业成绩差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学业成绩好的学生的课外活动。如果一些学校邀请专家发表报告,规定学习不好的学生不能参加。在所有学生面前展示学习不良学生的家庭作业或成绩,用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对待学生。
3.分类现象
根据学业成绩的标准,学生被分为不同的类别,甚至在一个班级,分为好的、中等的和差的类别。不同类别的学生分别学习不同的课程。给学生贴标签,它们是永久的、不可改变的和不可磨灭的标签。在对学生分类的基础上,学生的背上有标签,标明他们各自的类别。[2]
在当今社会,人类无法从根本上控制残疾,总有10个人迟早无法摆脱残疾的循环。赋予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教育是残疾人走向享有平等人权的社会的唯一途径。目前,中国在残疾儿童普及教育问题上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巨大努力:
残疾儿童也是祖国的花朵,在受教育机会的顺序、数量或厚度上应该没有差别。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健康和福利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了解这个国家及其文明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
由于特殊教师和学生的就业制度,许多特殊教师和毕业生发现很难在特殊教育机构找到工作,因而导致很多专业人才流失。国家为使大多数残疾儿童能够在普通学校上普通班,许多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在普通师范教育中开设特殊教育选修课或者是必修课,非常遗憾的是目前只有少数高等师范院校师范学校在运营。
通过解决入学问题,残疾儿童受到他们应得的教育和满足了他们的对教育的需求。目前,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特殊教育班和附随班的教学质量以及办学质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存在诸多问题急需改进。在教学内容上,教育体系应该统一制定出适应特殊儿童的教材,根据其残缺条件不同,开发出不同种类的课程。如聋哑人,在原有的学习手语知识的前提下,将之体系更加完善化;四肢不健全的儿童,应统一培训如何用其他器官代替手脚,并统一安排课程进行教课;智障儿童应根据其身心状况和智商状况教其一些适合他们的生活常识和简单的文化知识等。在教学方法上,要与普通教学区别开来,作为特殊教育的教师,应该拥有更多常人没有的教学技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全纳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已经成为世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潮。许多国家在教育研究过程中逐步建立了理论和学校教育。它的形成对全纳教育相当重要且具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目前,我国的一些教育研究学者正在追溯全球全纳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方向,追踪全纳教育的发展动向及研究趋势,引进一个新的全纳教育理论,试图唤起对全纳教育的认真思考,从而促进更好的全纳教育和实践的发展。在实践过程中,有许多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目前中国已经进行了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发展,而优质的教育目的在现实实践中则与全纳教育相一致。素质教育不应该再以考试成绩为教育的唯一参考的标准,这种应试教育是一种拒绝的、反对的及歧视的教育手段,在教育形式上与全纳教育有相当大的偏差。鉴于这种背离教育原意的情况,而素质教育更着重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提高学生的能力。我们的素质分散在各方各面,本文总结了全纳教育的价值取向(突出人人参与,公平平等,共同合作),这将是对未来社会的国民基本素质提出的要求。所以国家实施的这一优质教育不知不觉地给全纳教育创造了发展机会。另一方面,素质教育要想进一步提高也需全纳教育的支持。当素质教育正在进行课堂与教学改革的时候,改变学生学习的思想是最大变化之一。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的时候,不应该去适应这门课程,而是去学习。这种课程和教学改革理念也完全符合全纳教育,为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中国的发展不仅离不开教育,也离不开一个强调人人平等、体现在各个方面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残疾儿童教育和包全纳教育密切相关,但也有所不同。做好中国的“全纳教育”,就是把中国的教育状况和它结合起来,从粗糙中获得本质,从错误中保持真理。尽管外国教育制度优先于中国,但其制度政策、教学方法和形式与中国不同。因此,全纳教育国有化是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的优势在于能够分析和澄清我国残疾儿童的教育现状。如果你想做好工作,你必须首先找出问题的根源,抓住主要矛盾,以此来对症下药。尽管本文提出了一些社会政策和特殊教育建议,但是要将这些思想方法转化为实际行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然而,无论现在发生什么,只要我们有想法和决心,国家重视特殊教育,以教育为的首位,拉低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的之间公平距离,中国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超过其他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