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娇
(赣南医学院图书馆,江西 赣州 341000)
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高度意识到政治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提出政治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和革命斗争都是当前的首要工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中央苏区工农官兵普遍文化水平低下,给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的难题。面对人才极度匮乏的现状,党和苏维埃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文化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图书馆(亦叫俱乐部、列宁室、书报社等)作为政治文化宣传教育的一个分支和主阵地,因中央苏区整体人才缺乏,加上紧张的斗争形势,图书馆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兼职。图书馆虽未制定专门的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而是从属于中央苏区整体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但是应其工作岗位的共通性和特殊性,对其人才具有以下要求:政治敏锐性高、宣传组织能力强、文化素质高以及无私奉献的精神。中央苏区图书馆正是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人才政策的支持下,积极吸收和发动广大群众的力量,促进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保障了中央苏区工农官兵的基本阅读需求。
1930年春天,闽西苏维埃政府和赣西南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党和苏维埃政府对苏区文化工作更加重视,不仅在各级政府机构中专门设有文化委员会或文化部,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而且不断地就发展苏区文化事业提出方针、政策,积极促进去苏文化运动的发展[1]。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教育部(不另设文化部),负责中央苏区文化建设的行政管理。省苏维埃政府设文化部,县区苏维埃政府设文化科,城市苏维埃政府设文化科。在中央教育部下分设社会教育局、艺术局和巡视委员会。社会教育局和艺术局管理社会文化活动,巡视委员会负责规划并领导巡视工作[1]。
中央政府颁发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和《省、县、区、市教育部及各级教育委员会的暂行组织纲要》,对省、县、区、市教育部(科)及各级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机构设置、干部编制、干部职责、干部任免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各级教育委员会的产生,是从群众团体(青年团、少队部、儿童团等),政府机关报主笔,政府所在地及其附近的下级教育部长,各种文化团体及各该级教育部内职员之中有经验者,由各该级教育部长提出名单,经各该级主席团委任之[1]。
正是党和苏维埃政府对文化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强化了组织机构,助推文化教育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规范性。这也为图书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供了政治和制度保障。
在“一苏大会”和“二苏大会”上,瞿秋白都当选为中央教育部部长(未到任前由徐特立代部长),副部长先后有徐特立、沙可夫等,魏挺群、杨尚昆、曾镜冰、张欣、陈丕显、潘汉年、谢然之等人也先后担任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秘书长阮山,这些历任的中央教育部领导都是当时具有极高文化素养和组织能力的同志。
在党和苏维埃政府先后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文件《区乡村俱乐部组织系统与工作任务》、《俱乐部的组织和工作纲要》、《俱乐部纲要》、《俱乐部的组织与工作》、《儿童俱乐部的组织和工作》中对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配备进行严格规定[2]。如在《俱乐部的组织与工作》中要求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可以5人组织(实际人数多少应依工作需要来定),正副主任各1人,正主任兼组织股,副主任兼展览股,余三人即分工文化,讲演和游艺(倘是七人组织的,管理委员会就以一人专门负责组织,一人负责展览)[3]。胡底、潘望峰、危拱之、宋发明、何长工等无产阶级革命前辈都曾担任俱乐部主任,他们都是活跃在中央苏区的杰出共产党员,对中央苏区图书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李兆炳同志在《解放军文艺》一书中高度赞扬了俱乐部主任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他讲到:行军时,俱乐部主任背着图书走在队列中,边走边讲,给战士介绍书报的内容。一到宿营地,俱乐部主任就去串班,把图书报刊送上门,送到战士们手里。可见,党和苏维埃政府在选择图书馆事业的负责领导和负责人员时是经过严格选拔决定的,正是这些杰出的负责领导和负责人员身先士卒和率先垂范精神,才能带领图书馆的干事、群众,在人力资源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将中央苏区图书馆事业开展地气势浩大、掷地有声[4]。
中央苏区文化队伍主要由四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党选派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是来自上海党中央、留学苏联人员及红军中的高级专业人才,他们是苏区文化队伍的核心和骨干;二是苏维埃自己培养的知识分子,多为师范学校、戏剧学校和文化培训班的学员;三是当地原有教师或知识分子;四是国民党军队的起义和俘虏人员以及来自白区的知识分子。中央苏区文化队伍被分配到各个领域,其中大部分被分配作为教员;其次是苏维埃剧团的演职员、新闻工作者和编辑;还有一部分人员分配从事图书馆工作。
由此可见,中央苏区图书馆人才结构主要由以下三个层次的人员组成:党选派的高级知识分子(如胡底、钱壮飞、赵品三等)、自己培养的知识分子(潘望峰等)、文化培训班的学员。可以说,中央苏区图书馆人才结构相对合理,在知识结构、智力结构和年龄机构等方面层次分明,架构清晰。由于人才缺乏,图书馆的负责同志经常身兼数职,保证图书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了稳定文化教育干部队伍,苏维埃政府规定不得轻易调动文化教育干部。中央文化教育建设大会通过的《关于主席团分配工作调动干部的决定》:凡调动俱乐部、书报社等教育机关主要熟练工作人员,必须征得乡苏主席和教委会主任的同意;凡调动乡委会主任及各级教育部正、副部长,必须征得上级教育部门的同意;这些规定的实施,对提高人们对文化教育工作的认识,稳定文化工作队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
1934年4月制定的《俱乐部纲要》中要求最简单的俱乐部除各种政治动员由主任及管理委员会领导责任外,其组织可分为三部分:演讲股、文化股(墙报委员会和读报组)、游艺股;并指示随着当地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日益尽到比较复杂的组织。例如省一级的机关俱乐部就可以把演讲股分做政治演讲、科学演讲或者组织经常的政治研究会,各种科学研究会等等;文化股中的墙报委员会,可以独立,读报组可以制定专门的委员会负责等等。总之,应当适合当地的条件去进行组织工作而用不着纸面上的呆板的规条来自己束缚自己[5]。
1934年6月30日制定的《俱乐部的组织与工作》将俱乐部管理委员会组织扩展至5个部分:展览股(收集、保管、陈列)、讲演股、游艺股、文化股、组织股(部员的统计、动员等)。文化股由管理委员会中选一人为文化干事,负责该股的工作。该股最重要的是墙报和讲报两项。该两项工作中文化干部可以兼任一项。游艺股由管理委员会中选一游艺干事,负责游艺股的工作,游艺股之下可以分为戏剧、音乐、体育、游戏等组。讲演股由管理委员会中选一讲演干事,负责组织各种演讲会及一切晚会的工作。组织股由正主任兼任,负责统计登记部员和各种干部,组织各种宣传队,推动各种政治动员等。展览股由副主任兼任,负责布置俱乐部的房屋,设立展览室(图书室等项的布置),配合各种宣传队,把各种宣传品、图书等收集起来,挑到群众聚集之处去陈列[3]。
组织机构的调整是顺应中央苏区革命斗争和苏区建设需要,是对俱乐部功能的全面提升,也是对俱乐部工作能力的考验。俱乐部的负责同志在不断开拓工作的同时,克服人员缺乏的困难,开展具有实效性的一系列工作,把俱乐部的各项功能发挥到极致,推动中央苏区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了新征程。
为了搞好文化建设,壮大文化队伍,党和苏维埃政府认真吸收各群众团体的代表及有关干部、群众担任文化教育的领导、管理工作,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各级文化教育委员会要由共青团、少先队、儿童团及各种文化团体的代表组成。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也是由群众选举产生的,“至于干部,要从广大群众中提拔积极分子,加以训练,尤其要吸收妇女和儿童经常参加这一工作[6]。”
《俱乐部纲要》中对部员的加入、组织和管理都有严格要求:一、凡是苏维埃公民都得加入他所在地方的某一俱乐部,非公民而能担负俱乐部工作并无违犯苏维埃法令的行为者,亦得加入。加入手续是向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报名,并自己认定俱乐部某种工作(在俱乐部尚未成立之前,由各机关或团体的主管人制定临时主任组织)。二、提高俱乐部的执行机关和俱乐部的部员之间应该有最密切的联系,必须定期召集部员大会或部员代表会议。俱乐部的执行机关须向部员群众定期报告自己的工作(或者向大会及代表会议口头报告,或者在墙报公布书面报告)。每次部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决议,必须切实执行,在限期以内完成自己的任务,将检查结果报告给部员群众。三、高级政府机关或群众团体、国家企业,文化程度较高,物质条件较丰富的俱乐部,可以有比较复杂的组织,而在乡村中却宜于建立比较简单的组织,但是一切俱乐部必须由部员大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人数自定)及其主任,各自规定报告及选举的期限,及定期募捐保管基金的方法[5]。
为了加强文化建设的行政管理,各级文化教育部建立了文化教育巡视和工作报告制度。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化委员会规定,“上级文委会要每月派人巡视所属各级文委会及文化工作团体。”“县最少每一个月要巡视各区一次,区每半月要巡视各乡一次。”“巡视时间为一星期,还定期召开各区文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参加县文委会议,巡视任务有六条:(一)传达上级工作方针;(二)检查过去文化工作;(三)帮助计划下期文化工作;(四)录取暑期学校学生;(五)健全各级文化建设委员会的组织;(六)调查该县教育状况[1]。
建立工作汇报制度,也是苏区文化行政管理的措施之一。闽西苏维埃政府规定,各区文委会要在每月28日以前,将一个月工作报告给县文委会。1931年7月,闽西苏维埃政府补充规定:(一)上级建立巡视工作,对下级经常进行个别指导;(二)下级要每十天向上级报告一次工作,每月作月终报告;(三)开会要出席,因工作关系时要请假,如无故不出席的要由政府处分;(四)上级通告、通知、指示,要有计划地贯彻执行;(五)各级根据各段时期全面的工作计划,再具体制定出十天的工作计划[1]。
中央政府成立后,中央教育部设有巡视委员会,省设巡视员(又称指导员)五至十人,县设巡视员一至三人。巡视员多由文化教育工作经验丰富且有一定威望的同志担任,其任务是到所属各地巡视,直接领导下级工作,还向当地党团组织和群众团体及个人征求意见、询问情况,有时还参加苏维埃主席团会议和代表会议,全面了解文化教育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1]。
巡视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的执行,加强了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密切了上下级的联系,帮助图书馆等文化教育机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在人员的配备以及人员能力方面的不足,加以再培训,进一步促进其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保证了文化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计划的完成,有力地促进了苏区文化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