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吕肇辰
6月底,共青团中央召开2019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座谈会。据相关媒体报道,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增设网络保护的章节。酝酿多年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今年也有望出台。而国家网信办专门为保护不满14周岁儿童制定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诸多举措,向社会公众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将全面有法可依。
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00后”自诞生起就与互联网相伴成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在我国网民中,学生群体最多,占比达25.4%。而一项由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共同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则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
一方面,网络为未成年人获取知识、自我表达、娱乐和社交提供了便捷途径,对其生活和成长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他们对于互联网信息和应用的是非利弊判断存在不足。互联网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网络游戏和短视频为主的网络沉迷;未成年人隐私泄露;网络谣言、低俗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的无序传播;网络暴力、网络欺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针对这些现象,社会各界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呼声日益增强。其中,要求网络运营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感,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适龄的网络环境已经成为舆论的首要共 识。
由于一些青少年对网络游戏的沉迷,网络游戏生产商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在加强游戏管理方面,生产商责无旁贷,应当通过引入新技术、新系统,防止未成年人沉溺游戏。除此之外,也要看到,由于行业内规范不一、力度不一等情况的存在,仅靠几家企业的“自觉”恐不够。即使没有网络游戏,未成年用户依然可能转移到其他网络娱乐产品。为未成年人打造健康上网环境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痛点和难 点。
游戏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是“综合施策、社会共治”的一部分。立法和行政机关应当采取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调查、介入,有效处理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家长作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首要责任人,应该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教育、引导、监督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应该加强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在这些“软件”上做好了,未成年人才能正确认识网络,增强自制力。
全面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没有局外人,亦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