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创新人才的校政企合作博弈研究

2019-12-17 08:03王伟
科技风 2019年33期
关键词:创新人才培养博弈

摘 要:校企合作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但往往因为缺乏监管导致合作效果较差,难以培养出优秀的创新人才。运用博弈论方法验证政府监管的必要性,并提出对策建议来实现校企之间长期有效合作。

关键词:创新人才培养;校政企合作;博弈

1 绪论

培养创新人才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校企合作是培养创新人才重要途径。然而在校企合作项目实际运行中,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管和约束,导致校企双方利益难以协调,造成校企合作项目难以发挥预期效用,不能长期稳定为社会输出优秀创新人才。本文运用博弈论方法,分析存在政府监管和不存在政府监管两种情况下的校企行为博弈,验证政府监管在促进校企之间形成有效合作的重要性,并提出对策建议。

2 博弈模型构建和分析

当政府不介入监管时,只有高校和企业两个参与者,高校有“合作”、“不合作”两种策略,企业有“积极”、“不积极”两种策略。当高校选择“合作”策略,就会在学生进入企业之前,提供必要的基礎理论培训,并在学生结束企业实习后严格审核学生创新水平,保证学生拥有合格的创新能力,这样高校会得到政府部门的奖励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假设这些收益是Au,同时支付合作成本Cu;如果企业选择“积极”策略,就会严格履行协议,积极培训学生创新能力,这也会为企业赢得良好的信誉,这些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也会得到优秀人才的支持,因此企业得到收益Ae,支付成本Ce。当高校选择“不合作”策略和企业选择“不积极”策略时,双方都不会投入成本而坐享其成,无法保证学生能够得到应有的培训和提升创新能力。表1是不存在政府监管时的校企双方收益。运用划线法可知该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不合作,不积极”,高校和企业无法正常合作,难以培养出优秀的创新人才。这就是经济学著名的“囚徒困境”,可见政府监管失位是导致目前校企合作乱象频发的重要原因。

3 结论

从上述分析可知,为了促进校企之间实现长期有效合作,为社会培养大量优秀创新人才,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者的责任,加大对高校和企业的监管强度和奖惩力度,对积极旅行合作协议的高校和企业进行适当的奖励和补助。同时高校和企业应该密切沟通,商讨降低合作成本的方案,提高双方的合作收益,保证双方能够有足够的动力来长期高效地培养创新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恒宇,李元隆,黄修权.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途径探讨[J].科技风,2019(26):246.

[2]童洪志.高校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博弈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9(03):52-54.

课题:2016年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编号:2016zy088);巢湖学院应用经济学重点学科;巢湖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KYQD-201901)

作者简介:王伟(1987-),男,汉族,安徽巢湖人,博士,研究方向:教育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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