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背景下菏泽市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研究

2019-12-16 15:09孙玉芹
山东档案 2019年3期
关键词:菏泽市残疾人山东省

文·孙玉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面临着人口数量多、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等突出困难和问题,任务艰巨,形势严峻,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重点和难点所在。

扶贫档案能够如实、客观、全面的反映扶贫工作,是扶贫工作中产生的重要成果,也是检验扶贫工作的重要依据。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作为扶贫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扶贫档案的普遍特点,又具有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扎实做好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菏泽市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开展情况

菏泽是山东省贫困人口最多、脱贫任务最重的地方。菏泽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也十分艰巨,据2017年7月数据,菏泽共有残疾人58.39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4万人,占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50%。菏泽市历来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脱贫攻坚融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大局,坚持把贫困残疾人的精准识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扎实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

(一)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2016年,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了这两个文件,为菏泽市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提供了遵循。2018年,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扶贫开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菏泽市档案局、菏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了转发,规范了菏泽市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在这三个文件的基础上,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贫困残疾人的需求特点和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制定专门办法,进一步细化流程、明确职责,拓宽了贴合实际的归档范围,明确了保管期限,同时把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纳入扶贫档案。根据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部门与残疾人工作部门沟通会商机制、残疾人组织督导联动机制,让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齐抓共管,联动发力

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要求扶贫档案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职责分工上,各级扶贫部门是扶贫档案工作组织实施的主体,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扶贫档案规范建档的监督和指导。在推进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中,菏泽市由残疾人工作部门联合扶贫部门,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工作办法,对扶贫档案进行拓展收集完善。统筹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山东省扶贫开发综合平台、山东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山东省残疾人精准扶贫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建立起涉及基本信息、残疾类型、残疾等级、文化程度、就业状况、政策实施等内容,涵盖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托养、家庭无障碍改造等6大类64项服务的贫困残疾人专项档案。在资料收集和信息核查过程中,由残疾人工作部门牵头协调,上下联动、精准发力,依托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对全市贫困残疾人进行逐户摸排、逐一调查,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都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残致贫和身体状况为残疾的且未办理残疾人证的信息真实准确。

(三)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一是扶贫部门特别是基层扶贫干部在入户走访贫困残疾人或推进涉及贫困残疾人的扶贫项目时所了解掌握的信息及时反馈至村级残疾人专干,由其按流程汇总更新相关的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二是各级残疾人组织和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了解掌握的涉及贫困残疾人的信息及时按流程汇总更新相关的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三是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每年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入户调查,收集信息、更新资料;四是对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各级残疾人组织组织除及时更新信息外,还应给予追踪关注,预防返贫。

(四)立足实际,讲求实现

菏泽市贫困残疾人分散在不同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各个乡镇(街道)、各个行政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扶贫开发工作基础、残疾人工作基础等各不相同。在谋划和推进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中,菏泽市坚持一起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力求取得扎实成效。一方面在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时,既符合档案工作规定,又贴合残疾人工作特点,还要考虑地方工作实际,不脱离实际一味追求“高大上”;另一方面在具体操作上,允许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存在一定差别,不搞“一刀切”。比如,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各项信息录入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后,纸质档案存放地点各地就有所不同,有的是存放在贫困残疾人手中,有的是由行政村统一保管,还有的是由乡镇代管。

二、菏泽市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有观点认为,在扶贫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现有的扶贫档案已经比较完善,能够发挥存凭留证、资政惠民的作用,不需要针对贫困残疾人作出补充;还有观点认为,针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工作,残疾人工作部门已开展多年,残疾人档案信息也比较完善,没有必要结合精准扶贫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来看,这些观点都有失偏颇。一是贫困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对这一群体的扶贫政策、工作规划等具有特殊针对性,特别是每一位贫困残疾人的生理心理状态、致贫原因、脱贫方案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特别是在康复、保障、培训、就业等方面具有个性化的需求,需要额外关心、特别关注;二是扶贫档案中精准识贫类档案材料是以“户”为基础进行归档,现有残疾人档案是以“人”为基础进行归档,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以扶贫档案为基础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符合工作实际需要;三是扶贫档案和残疾人档案存在一定的信息壁垒,尤其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使这种信息壁垒表现的尤为突出。比如,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为身体健康状况残疾或因残致贫的信息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未纳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未持有残疾人证,未享受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帮扶政策。通过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2018年菏泽市针对此类疑似残疾人24549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审核出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24075名,并逐一做好相关政策落实,确保惠残政策一人不漏、一户不落。

(二)管理力量薄弱

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由残疾人部门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扶贫部门等的配合下开展。市、县两级残疾人部门承担本级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大量工作,同时还要指导辖内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的建立、更新等工作,标准要求高、工作任务重,但熟悉残疾人工作和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明显不足,有时会出现因为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不达标而出现工作失误。另一方面一线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不强。当前大多数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由镇一级残疾人工作专干或村干部承担,他们理论水平普遍不高,对档案工作理解有限,对档案的隐私安全及信息安全不被泄露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基层干部多身兼数职,对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精力投入不足;目前信息采集、更新及维护工作信息化程度较高,多是通过专用软件或手机APP操作,信息化能力不足矛盾凸显。

(三)纸质档案归档不及时

当前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中,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中大量归档信息紧密依托山东省残疾人精准扶贫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在信息采集、更新、维护过程中也多直接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操作,基层工作人员对纸质档案资料与信息系统必须同步归档、同步更新的要求落实不到位,还存在纸质档案归档不及时,文件材料与信息系统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情况,需要引起关注。

针对这些发现的问题,残疾人工作部门已经通过加快培训、加强保障、加大督导等具体措施加以解决,具体成效正在实践中逐渐呈现。相信通过进一步推动贫困残疾人扶贫档案工作,能够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推进农村残疾人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脱贫攻坚工作服务,真正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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