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
3月
月底 全省有282个耕畜市场,供销合作社已接管226个,其中有90个已建立耕畜交流服务部。
是月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4市及各县县城、圩镇的私营工商业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部分工业、商业企业,直接转入国营企业。
春 因1955年各地遭受严重的水灾和旱灾,粮食减产,加上高征购,造成口粮紧张。1956年春,部分地区干旱,部分地区春雨连绵,春收作物减产,造成严重春荒,一些地方发生逃荒和非正常死亡现象。新编《荔浦县志》记载:1955年,全县外流逃荒1201人,因缺粮而患病致死271人;1956年春,因灾逃荒454人,因灾饿死123人。新编《横县县志》记载:1956年,“春夏干旱,加上群众留粮不足,全县发生饥荒,43360户缺粮,占全县总户数40%。因缺粮病死434人,患浮肿2971人,逃荒1000多人。”因灾饿死人事件发生后,中共广西省委和省政府的监察部门曾4次会同有关部门派人到灾区逐乡进行调查。
4月
6日至11日 全省工业、交通运输业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在南宁召开。大会表彰24个先进单位,612名先进生产者,并向全省工交系统职工发出《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倡议书》。据统计,至年底,全省涌现出各级各类先进生产者11.95万人次,先进集体1189个。
9日至17日 中共广西军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大会选出中共广西军区第一届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第一届党委会全会选举陈漫远为第一书记,卢绍武为第二书记,方国安为副书记。
14日 省委在南宁召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夏季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要求根据中央勤俭办社的方针,在五六两月以整社为中心任务做好夏季生产工作。
22日至26日 省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出席会议委员235人。会议讨论了知识分子、农业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肃清反革命等问题,选出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陈漫远,副主席陈再励、雷沛鸿、丘辰、黄荣(壮族)。
24日 中国民航局开辟的广州一南宁一河内国际航线正式开航。随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边防检查站、卫生检疫站进驻南宁机场。
30日至5月10日 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广西有40多名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出席。省特等劳动模范卢达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
是月 省委批转工业部、财贸部、计委党组《关于广西手工业产品经营分工试行办法》,规定凡国家供应原料加工订货的产品和零星分散的产地销产品,要纳入计划,以求产供销平衡;产品须按国家统一价格销售,业主不得自由定价。
△ 《广西少数民族图案选集》出版。该书选入各种图案428件,包括壮、瑶、苗、侗族的织锦、刺绣、挑花、蜡染等图案。1959年,该书被我国选送莱比锡参加国际书展。
△ 致公党广西省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雷沛鸿。
5月
9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卢秀生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石堂兼任省检察长职务。9月,全国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卢秀生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
9日至12日 省卫生事业机构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表彰先进单位22个,先进工作者290名。
21日至26日 省粮食系统首届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在南宁召开。大会表彰先进单位47个,其中甲等先进单位10个,乙等先进单位25个,丙等先进单位12个;表彰先进工作者604名,其中特等先进工作者13名,甲等先进工作者53名,乙等先进工作者296名,丙等先进工作者242名。
25日至27日 省科普协会在南宁召开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主席林山。
27日 南宁科联与中苏友好协会广西分会联合邀请苏联专家萨马也夫和巴拉夫阔夫作植物检疫报告。
是月 广西甘蔗研究所成立。
6月
11日 省委农村工作部发出《关于注意解决农业社社员闹退社问题的通报》,根据一些农业社有些社员闹退社的现象,要求各级党委和全体农村工作干部加强领导,深入田间和生产队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各社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搞好农副业生产,巩固合作社。
15日至20日 广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一届代表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推选沈明燧牧师任广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
20日至7月3日 中共广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到会代表546名。代理第一书记陈漫远在会上作《1956年全省工农业生产主要情况和任务》的报告,要求下半年农业要树立全面发展思想,将粮食增产30%的指标修订为20%,工业要全面完成计划,商业解决好供产销平衡问题。会议讨论修改了《广西省1956年至1967年全省农业发展纲要(草案)》;选举产生中共广西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2名,候补委员14名;选举产生广西出席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名,候补代表2名。
6月至8月 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夏收预分工作的指示》,各地在搞好夏收预分、整顿合作社、加强劳动管理的过程中,试行过一些包产的办法,如环江县推行小杂粮包产到户,平乐专区一些地方推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投资)到户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后来被当作“分田单干”被批判、取缔。
7月
4日 中共广西省第一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委13人,陈漫远为第一书记,韦国清(壮族)、郝中士、伍晋南、肖一舟为书记,覃应机(壮族)、陈再励、贺亦然、李殷丹、卢绍武(壮族)、王梦周、石堂、钟枫为常委。
14日 省委批转省工会党组《关于在全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具体领导,制定规划,切实开展。
17日 省政协在南宁举行关于和平解放台湾问题的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有前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各界社会人士80余人。与会者一致表示,拥护和支持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在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作的《关于目前国际形势、我国外交政策和解放台湾问题》的发言。
是月 省委批转省教育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我省苗、瑶、侗等少数民族教育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意见的报告》,提出对苗、瑶、侗等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各种中等学校,应根据当地各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水平录取,特别是对目前尚没有中学生的某些民族,应特别放宽标准;在自治县及少数民族杂居的中学,应加强对苗、瑶、侗等民族学生的个别辅导,或单设民族班进行教学;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学要加强民族政策教育;尽可能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上、生活上的困难,克服学生流动现象;山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小学布点要多些,规模可小些,并将小学学生与教师的比例适当降低,使适龄儿童均有就学机会;建立向中等学校保送优秀学生制度,解决中学生的来源;多派优秀教师到苗、瑶、侗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山区担任教师,提高这些地区的小学质量。
△ 国家投资1815万元,兴建日榨量2000吨的桂平糖厂。该厂为国家“一五”计划基建项目之一,1958年11月建成投产。
8月
1日 省工会联合会发出《扩大劳动保险实施范围,解决职工及其供养亲属因病负债无力偿还等问题》的指示,要求全省工厂企业,在年内,不论职工人数多少,凡生产正常、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均可实行劳保条例。
5日 广西建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莫矜为组长,广西师范学院教授黄现璠为副组长,成员数十人。该调查组将分赴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1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15日至22日 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广西省1955年地方决算和1956年地方预算的报告》。与会人员对政府工作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很多代表对领导农业生产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只重视粮食生产、忽视副业生产的偏向提出了批评;对商业部门的物资供应和农产品收购工作、少数民族工作、干部作风等,也提出不少批评、建议。
17日 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要求从1956年秋季起,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全省小学和中等学校,各机关业余学校,全部用普通话教学,以保证1960年学生毕业后会讲普通话。是月,省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成立。省教育厅开办普通话语音训练班,中小学、师范学校语文教师667人参加学习。
是月 全省建筑业先进经验观摩交流大会在南宁举行。到会的有各工种的技术能手和先进生产者334名。会上展出各种先进工具258种,其中进行现场操作表演的有32种,700多人次。
△ 食品工业部拨款36万元,委托广西农业试验站甘蔗专家彭绍光筹建广西甘蔗试验站。12月底,完成建站工作。
△ 以覃应机为团长的广西各族人民代表团,应邀赴越南太原市参加越北自治区成立庆典活动。在河内受到胡志明主席接见。
9月
4日 省副业生产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要求下半年在继续搞好粮食增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副业生产,平均每户社员的副业收入达到50元至80元,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
8日 广西同越南谅山、高平省1956年地方国营贸易谈判在南宁达成协议。广西进口货值45万元,出口货值33万元。进口以农副产品、药材、手工艺品为主,共60种;出口以工业品、手工业品为主,共169种。
11日 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统购统销的规定》。主要内容有:统购统销数量,一般以社为单位统一计算和规定。农业社因交纳公粮而影响留量时,其差额部分可以改征代金或经济作物。继续执行1955年核定的定购数字,增产不增购。农业社向国家交售的粮食,以稻谷、玉米、大豆为主,红薯原则上不抵统购任务。
△ 省委发出《关于秋季全面发展农副业生产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指示》,指出,据26个县的不完全统计,因上半年减收及其他原因闹退社的有1万户。《指示》要求把全面发展农副业生产,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做好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凡适合社员个人经营的零星副业,如养猪、养鸡、养鸭、养兔及编织、车缝、补锅、打渔等,应由社员自己经营。搞好合作社经营的集体副业,加强劳动管理,合理解决劳动报酬。各有关部门要减少流通环节,调整不合理的地区差价,调整不合理的税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