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辉军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广西 南宁 530007)
2017年4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指出,广西是革命老区,是贫困地区,也是边境地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做好了,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就有了坚实基础;边境建设搞好了,民族事业发展了,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也是极大促进。这几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要一并研究、同步推进。当前,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倒排工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要针对致贫原因分类施策,戒搞形式,戒做虚功,下一番绣花的功夫。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要采取超常规措施。要加快老区建设和发展,让老区人民尽快摆脱贫困,过上幸福日子。
2011年11月1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要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带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带着愚公移山的奋斗精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扶贫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集中连片特困区域和贫困村为主战场,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扶贫到户三大举措,实行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轮驱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坚持完善易地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扶贫、生态扶贫,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夺取扶贫攻坚新胜利。”①郭声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报告辅导读本》,广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
2016年11月2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又提出:“坚决打赢农村全面脱贫攻坚战。实现45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5000个贫困村、5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是广西必须啃下的‘硬骨头’、必须兑现的‘军令状’。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全力实施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切实做好100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做到村村有出路、户户有着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不能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①彭清华:《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重要文件汇编》,广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
广西集“老、少、边、山、穷”于一体,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截至2015年底,广西仍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2万人,占全国贫困人口的8.1%,居全国第四位;贫困发生率达10.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8个百分点。②《广西: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人民日报》第20版,2018年3月2日。2012年至2017年,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最大的发展机遇,全力攻克坚中之坚、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工作力度,狠下“绣花功夫”,注重精准施策,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举全自治区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减贫效果前所未有,昔日的穷山焕新颜,交出广西脱贫攻坚的亮丽答卷。2012—2017年,全自治区累计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4万,年均减贫超过117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8%降低至2017年底的7.9%,下降10.1个百分点。实现1999个贫困村、10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享受待遇县)脱贫摘帽。③陈贻泽,周珂:《全区2018年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召开》,《广西日报》2018年4月28日第1版。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长,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15年,中央启动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试考核,广西综合成绩排名全国第一。在2016年、2017年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广西连续2年成为全国8个“综合评价好”的省份之一,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通报表扬。④韦继川:《我区扶贫监督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广西日报》,2018年5月18日第1版。
1. 下足绣花功夫,做好精准识别。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高度重视扶贫工作,2014年即组织开展了一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为确保识别更加精准,扶贫更加扎实,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慎重研究和多方调研,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再次举全自治区之力,进村入户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行动,共识别出634万贫困人口、5000个贫困村、6.94万个自然村(屯)、2.46万个移民搬迁村(屯)并建档立卡。在国家组织的第三方核验中,广西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达99.76%,居全国首位。
具体做法:一是创建一套精细的识贫体系。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经验的基础上,对照国家贫困人口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广泛调研、反复模拟,精心设计了一套涵盖农户人口、耕地、住房、劳动力、子女入学、病残成员、农机、家电、饮水安全等18类98项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农户收入等难以统计、难以衡量的指标,通过一系列与家庭贫富程度密切相关的可视因素进行量化、细化,更直观地反映农户的贫困程度、更深入地了解致贫原因,以此统一全自治区识贫标准,提高识别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一轮详实的识贫调查。为杜绝基层干部在认定贫困户中容易出现的亲疏有别、优亲厚友等现象,全自治区组织25万名干部,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办法(“一进”,指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实地了解农户生活质量、子女读书、家庭成员健康等情况。“二看”,指看住房、家电、农机、交通工具、水电路和农田、山林、种养等生产生活条件。“三算”,指算农户收入、算支出、算债务,作为评议时的一种参考。“四比”,指与本村(屯)其他农户比住房、比收入、比资产、比外出务工人员情况。“五议”,指议评分是否合理,是否漏户,是否弄虚作假,是否拆户、分户、空挂户,家庭人口是否真实等),对全自治区488万农户、2000多万农民进行全面细致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逐户打分计量贫困程度。打分全部由入村工作队员完成,村干部只负责带路和介绍情况,避免出现人情分。三是设定一套严格的识贫程序。工作人员将入户调查结果统一录入广西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建立全自治区精准识别贫困户数据库,参照高考分数线划定方式,以县为单位,按国家统计局核定的贫困人口数分别划定贫困人口分数线。各地根据分数线,按“两入户、两评议、两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程序确定本县贫困户名单。为防止“富人戴穷帽”,对八类情况家庭(如家中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注册公司、有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有具一定价值的车辆等)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广西借助大数据处理技术,组织自治区扶贫、编制、公安、财政、国土、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电子政务系统联合开展农户相关信息检索,通过730万亿次信息数据比对分析,并经县级严格复核,精准剔除50万户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四是完善一个有效的动态管理系统。以精准识贫结果为基础,全面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实现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效衔接。并在全国率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及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的内容、程序、时间及要求,建立扶贫信息员制度,全自治区建成1.72万人的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扶贫信息员队伍,并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扶贫信息工作队伍专业化、常态化。要求各级扶贫信息员准确采集贫困户、脱贫户、贫困村的相关数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每年定期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进行动态调整、全面更新一次,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尽退。
2. 以“一帮一联”和“一户一册一卡”为抓手,做细做实精准帮扶。
一是开展“一帮一联”。2016年开始,在全自治区开展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户学生工作,根据贫困户类型、贫困程度等精准安排帮扶联系人,全自治区共安排52.3万人结对帮扶联系贫困户(含脱贫户)及其学生,实现全覆盖。自工作开展以来,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中指导帮扶以及开展各类慰问济困活动达600万多人次,投入帮扶资金27.5亿多元,解决实际问题615万多个。①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总结》,2018年1月。二是实行“一户一册一卡”。2016年开始,自治区统一印制《帮扶手册》和《帮扶联系卡》并发放给贫困户。其中,《帮扶手册》由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各执一本,一年一换,帮扶干部定期到贫困户家中开展帮扶,指导生产,双方商量填写手册、登记收入,并签字确认,建立贫困户帮扶及脱贫台账,有力促进政策落实和帮扶责任落实,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帮扶实效。
3. 因村因户精准施策,有效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的致贫原因、贫困类型、突出短板及帮扶需求等,广西确定了扶持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等“八个一批”脱贫路径,全面推进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贫移民搬迁行动、农村电商扶贫行动等“十大行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关键短板,有力推动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摘帽:一是抓资产收益扶贫。自治区先后出台《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探索资产收益操作指南》等文件,并印发《资产收益扶贫典型案例》100例,向全自治区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例如,鼓励地方将村古建筑入股旅游公司,与旅游公司协议,旅游门票收入按比例分成;又如鼓励以景区周边土地入股,与旅游公司共同建设和管理停车场,村民按比例获得停车收入,增收效果突出。广西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得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的批示肯定。二是抓电商扶贫。紧紧抓住互联网经济大发展的时代机遇,建设36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其中贫困县23个。建成电商服务站点1902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463个,建成物流配送网点1494个。推进“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带动20多万贫困群众脱贫。以天峨县为试点,探索发展空店模式,在贫困村村部设立空店线下店,城市里1个社区空店对应1个贫困村空店线下店,贫困户提供原生态的农产品直接对应到城市里的社区空店,实现贫困户与消费市场直接对接,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难问题,贫困地区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广西空店模式获得全国2016年脱贫攻坚创新奖。①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总结》。三是抓致富带头人。积极创新培育致富带头人,探索致富带头人带头减贫路子,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以上林县为试点,打造扶贫产业的“双培育”模式。2016至2017年,当地共培育致富带头人303人,目前创业成功216人,带动6100户贫困户参与特色产业项目。经过三年积累,每个参与试点贫困户的“自立发展账户”金融性资产达到2万元以上。2018年3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广西上林县召开全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现场会,上林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双培育”模式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及全国各省区的肯定。②韦继川:《脱贫攻坚,广西持续精准发力》,《广西日报》第1版,2018年4月8日。四是抓边贸扶贫。充分利用边境线20公里范围内居民8000元以下额度边境互市贸易免税的优惠政策额,通过建立边民互助组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参与边贸,实现增收。全自治区共建立561个边民互助组,建成投产28家互市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近万个就业岗位,通过参与互市贸易带动1.32万贫困人口脱贫。
4. 坚持扶贫现行标准,确保精准退出。
一是严格制定计划。根据国家下达的减贫人口目标任务,广西采取科学的方法确定到户到人,为退出打牢基础。首先采用贫困户精准识别分数线、贫困人口规模等8个客观指标,按因素法测算脱贫难易程度,确定年度脱贫摘帽的县,减去脱贫县的脱贫人口后,对余下的其他县按照分数线、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规模等因素测算出每个县的脱贫人口,征求各市意见后又微调各县的脱贫人口数,得出全区脱贫人口的目标数。二是严格退出标准。坚持国家现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结合广西实际细化量化,制定贫困户“八有一超”(即:有收入来源、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电视看;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即: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公共服务设施、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两委”班子;贫困发生率低于3%)、贫困县“九有一低于”(即: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公共服务设施、有社会救助;农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退出标准,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退出程序。严格对照退出标准,统一退出流程,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对贫困户脱贫实行“双认定”,验收时要求贫困户户主、验收工作队员及帮扶联系人共同签字确认,确保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防止“被脱贫”和数字脱贫。四是严格考核评估。出台设区市、贫困县、非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办法。从2016年开始,每年由自治区组织考核组对市县年度扶贫开发成效及脱贫对象进行考核,确保脱贫成效真实可靠。2017年12月,全自治区抽调1372人,组成35个考核组,对14个设区市、10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和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对全自治区14个设区市扶贫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及时兑现脱贫摘帽激励政策。
5. 大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一是科学划定深度贫困区域。参照国家确定深度贫困县的做法,在主要考虑贫困发生率的同时,统筹考虑贫困人口规模、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发展基础条件等因素,确定了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二是出台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住房、教育、健康等八个方面的攻坚措施,以及财政、项目、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2017年8月,中央组织部在广西百色市召开全国深度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广西作经验交流发言。三是加大资金倾斜支持。自治区对县级按因素法测算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增加深度贫困因素和权重,每年自治区新增专项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新增涉农资金优先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市、县两级新增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倾斜支持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其中2018年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投入扶贫资金5亿元。
1. 必须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
一是领导带头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实行扶贫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带头深入贫困地区调研、检查、指导和推动工作。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一个贫困县,对联系县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一定5年,不脱贫不脱钩。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出台《广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行“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完善“自治区负总责、市抓协调、县为主体、乡村实施”的扶贫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加大督查暗访。2016年7月,自治区成立两个脱贫攻坚暗访组,每周一到周四,不打招呼到各市县开展暗访,每次暗访形成专报并报自治区有关领导。按照“问题不过周”的原则,自治区、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周均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下级报送的脱贫攻坚问题。实行“红黑榜”通报制,督查暗访发现的好经验用“红榜”通报表扬,发现的问题用“黑榜”通报批评,暗访组成立以来累计编发红黑榜37期,其中红榜12期,黑榜25期。对通报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同步在媒体曝光,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严肃问责。
2. 必须在政策保障上下功夫。
一是出台“1+4”政策文件。2014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部署,广西及时出台“1+4”政策文件,对扶贫开发整体工作、金融扶贫、教育精准扶贫、扶贫生态移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等进行自治区层面的设计,初步建立系统全面的扶贫政策体系。二是建立“1+20”政策体系。2015年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广西第一时间响应中央号召,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自治区政府出台20个配套实施方案,建立“1+20”扶贫政策体系,涵盖交通、水利、危房改造、移民搬迁、产业扶持、工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教育帮扶、劳动力培训、卫生帮扶、科技扶贫、低保兜底、小额信贷扶持、资产收益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社会扶贫等扶贫各方面各领域。三是创新探索一系列新政策。陆续印发广西脱贫摘帽激励办法、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等后续配套政策文件。自治区出台并修订完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同时,自治区直属各行业部门也制定了相关行业扶贫政策文件。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并公布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为与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更好地满足脱贫攻坚的需要,广西对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特色种养业培育、鼓励企业参与工业扶贫开发、农村电商发展、教育帮扶、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卫生帮扶8个实施方案进行完善,对脱贫摘帽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出台含金量较高的新政策、新举措。
3. 必须在加大扶贫投入上下功夫。
一是财政投入成倍增长。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自治区按照不低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市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分别按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同时行业部门资金、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投向脱贫攻坚。2012—2017年,广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21亿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67亿元,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7.02亿元。此外,还有中央分配给广西用于扶贫的中央彩票公益金6.23亿元,自治区专项用于脱贫攻坚的政府债券资金83.05亿元。二是涉农资金有效整合。2016年以来,广西聚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逐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新机制,达到“水到渠成”真扶贫。出台《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操作指南》等文件,目前全自治区54个贫困县已全面展开统筹涉农资金试点工作,2016—2017年全自治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累计达到约369亿元。三是金融资金持续支持。自治区出台金融扶贫支持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文件及措施,重点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全自治区评级授信贫困户107.69万户,授信金额458.15亿元,户均授信金额4.25万元。每年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从2013年、2014年、2015年的21.92、7.59、17.09亿元,到2016年增加到181亿元,截至2017年底,全自治区累计向45.3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206.83亿元,户均贷款4.56万元。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贷款用于自我发展产业,重点投向种养业、加工业和电商产业等。结合资产收益扶贫,鼓励贫困户委托企业经营,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每年按比例获得分红。全自治区累计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25.51亿元。四是资金管理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修订完善并出台新的《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紧接着出台广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关于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全自治区范围内通报,并列入扶贫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每月对各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进行“红黑榜”通报,把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审计监督的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使用扶贫资金行为。仅2017年,全自治区在扶贫领域处理相关违法违纪责任人3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19人,通报批评2人。
4. 必须在统筹各方力量上下功夫。
一是统筹行业部门力量。开创性地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增设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移民搬迁、公共服务、组织保障等7个专责小组,由工作关系最紧密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在组长单位设立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自治区党委、政府与25家行业部门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2017年开始对行业扶贫进行专项考核。二是统筹广东帮扶力量。广东、广西签订《“十三五”时期粤桂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广东省深圳市等5市安排县(区)结对帮扶广西3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现全覆盖。从2016年至2020年,广东省为33个县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帮扶资金,并积极动员企业、社会参与结对帮扶。2016、2017年广东省共落实财政帮扶资金4.6亿元。三是统筹定点单位力量。24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广西2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9102个单位定点帮扶5000个贫困村,各级帮扶单位累计投入(引进)帮扶资金40多亿元。四是统筹社会力量。扎实推进“千企扶千村”行动,3390家民营企业与3382个贫困村结对,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实施项目数4493个,受帮扶贫困人口47万人。建设“微助八桂”扶贫公益平台。每年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累计募集资金约13亿元(含物资折款)。五是培育内生动力。积极培育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调动广大群众支持扶贫、主动脱贫,形成脱贫攻坚最强大合力。例如,合山市创新开展“扶志脱贫争先锋”系列活动,从“思想、志气、信心、心灵、智力”等方面实施“精神扶贫”,全面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并得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肯定性批示。①龚文颖王春楠:《攻坚榜样力量无穷尽》,广西日报第4版,2018年5月26日。
经过探索,2012—2017年广西脱贫攻坚取得减贫成绩突出,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长,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等显著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脱贫质量的要求更高。从中央到社会各界,对脱贫的质量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开发式扶贫为主,转变为既要重视开发式扶贫,又要注重保障性扶贫;由过去比较强调脱贫的进度,转变为更加注重脱贫的质量;由注重完成脱贫目标,转变为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脱贫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广西尚有贫困人口246万,加上每年动态调整新增加的贫困人口,平均每年要脱贫90万贫困人口,同时,由于扶贫政策越来越好,产生了贫困户不愿脱贫、边缘户心理失衡、非贫困户对扶贫工作满意度和认可度降低的新问题,要实现整体摆脱贫困,一户不能少,一个不能落下的目标,压力非常大。
三是产业扶贫难度大。特色主导产业培育难。在种养殖业周期长、产品市场行情可预见性不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等复杂因素影响下,找准帮助贫困地区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特色主导产业十分困难。产业发展普遍存在缺经营主体带动、缺土地、缺劳动力、缺技术等问题,产业散而小,产业链条短,规模化水平低,贫困人口参与度不高。
四是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广西有相当数量的贫困村为“空壳村”,原始积累很少,部分贫困村无集体资源、无集体企业、无集体收入,加上自然条件差,产业配套设施落后,缺乏发展产业的基本条件。大多数贫困村仅通过出租、发包集体土地、资产和村委办公场所等来收取少量租金,部分贫困村通过入股平台公司分红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稳定性持续性难以保障。
五是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困人群脱贫难度大。广西共有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石漠化地区与贫困地区高度重合,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此外,还有低保贫困户36.83万户,享受低保人数116.26万人;因病致贫贫困户10.81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5.58%;60岁以上老年贫困人口44.99万人,占16.9%;残疾贫困人口19.68万人。这些贫困人口基本属于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两无”人口,脱贫难度大。
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人口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第1版,2017年10月28日。
迈进新时代,要有新气象和新作为。广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再接再厉,精准施策,以非常政策、非常举措、非常力度,举全自治区之力把脱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扶贫干部培训年活动为抓手,打好“五场硬仗”,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扎实开展“两个年”活动。一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把2018年作为全自治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抓三年,重点治理“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要求不严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落实广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坚持十不准”。加强督查暗访、问题通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消极厌战等问题严肃查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严肃问责。改进和完善扶贫考核评估机制,严禁层层检查、重复考核、“搭便车”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扶贫干部培训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扶贫办制定专门培训方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驻村干部等进行全覆盖培训。自治区扶贫办对市县扶贫办干部、乡镇扶贫专干、市县乡村四级扶贫信息员进行轮训。
2. 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广西将进一步增加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大金融对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发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市、县公开资金分配结果,乡镇、村公告公示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监管,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项目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3. 全力打好脱贫攻坚五场硬仗。一是产业扶贫硬仗。加大产业扶贫投入,集中资金、项目、技术等资源,重点扶持县级“5+2”、贫困村“3+1”特色产业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主体带动作用,创新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逐步实现全覆盖。加大电商扶贫力度,继续推进“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加大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边贸扶贫、构树扶贫、生态扶贫等产业扶贫新业态,解决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参与产业、稳定增收问题。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硬仗。计划脱贫摘帽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砂石以上道路。推进“四好农村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电网升级改造、宽带网络、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三是易地扶贫搬迁硬仗。按照应搬尽搬要求,对深度贫困村进行再次摸底核实。督促落实“八包”责任制,加快安置点建设进度。四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硬仗。自治区将出台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规范村民合作社运行,对村民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加强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五是粤桂扶贫协作硬仗。全面抓好粤桂扶贫协作框架协议10方面内容的落实,选择好、实施好一批帮扶项目,提高项目对贫困人口的覆盖率。继续完善粤桂扶贫协作机制,认真谋划扶贫协作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携手奔小康”行动。
4.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一是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财政增加深度贫困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加安排一般债券额度,每年安排5亿元以上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发动更多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深度贫困村,推动“微助八桂”、“希望工程”、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等扶贫公益品牌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方面工作力度。二是加大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力度。加强对贫困重病患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全面落实教育、健康、住房、低保等方面帮扶措施。进一步扩大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解决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就业问题。探索互助养老、设立公益岗位、提供公租房、购买商业保险等保障性扶贫方式,解决特殊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5. 狠抓稳定脱贫机制建设和保障性扶贫。坚持减贫和防止返贫两手抓,加快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大力发展贫困人口普遍受益的特色产业,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配合抓好就业扶贫,加强扶贫车间建设,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占比达30%。加大保障性扶贫力度,以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低保等方面保障水平为重点,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等方面的政策。
6. 深入推进社会扶贫。改进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帮扶项目和资金要进一步瞄准贫困村、贫困户。继续加强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和年度绩效考评。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广西2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及年度考核工作。抓好自治区内对口帮扶。继续开展“扶贫日”系列特色活动,重点办好面向广东省企业的大型募捐活动。配合推进“千企扶千村”工作,扩大结对帮扶范围,力争实现对5000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通过捐资助学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继续推进广西“微助八桂”公益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提升平台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与中国社会扶贫网实现无缝衔接。
7. 完善脱贫攻坚监督考核机制。一是加强督查暗访。把暗访作为脱贫攻坚督查的主要方式,重点对54个贫困县进行暗访,实现对10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暗访全覆盖。完善督查暗访台账,强化“红黑榜”通报,暗访及通报情况纳入年底市县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平时成绩。明确要求各市县减少层层督查、多头检查。二是改进考核工作。简化考核程序、精简内容。自治区、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市级及以下未经自治区批准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根据中央改进考核监督的新精神,进一步完善设区市、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考核办法,取消与扶贫成效考核无关的搭车任务和验收指标,减少填表报数。三是严把贫困退出关。坚持现行脱贫标准,严格落实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和贫困村、贫困县摘帽认定程序,扎实做好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和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从2018年开始,自治区负责对当年申请脱贫摘帽的县进行退出专项评估检查。
8. 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自治区出台关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指导性文件。谋划开展脱贫户、贫困户、帮扶联系人三方见面活动。制定贫困户享受政策的正、负面清单,加强政策引导,改进帮扶方式,除低保金外,其他扶贫政策及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原则上不再直接发钱发物。加强思想动员、技能培训,持续开展感恩教育,帮助贫困户建立信心,摆脱对扶贫政策的过度依赖。坚持“造血”式扶贫,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和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治,纠正陈规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乡风民风。选准选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带领贫困群众脱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