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下的检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问题探析

2019-12-14 06:00王红艳王志宏茹小燕
法制博览 2019年36期
关键词:评查责任制检察官

王红艳 王志宏 茹小燕

酒泉市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甘肃 玉门 735200

一、强化思想引领,积极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

(一)加强党性锤炼,提升政治定力。一是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抓紧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扎实做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六爱”检察文化建设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不断深化对司法责任制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改革“四大举措”,将规范司法行为变“要我规范”为“我要规范”,在改革浪潮的不断推动下,助力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三)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一是要树立保障人权的理念,把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从严厉打击犯罪转变为严格依法办案,高度重视办案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二是要树立证据为王的理念,强化证据意识,坚持“疑罪从无”和“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确保案件正确处理。

(四)践行司法责任制下的检察职业精神。在司法责任制下,检察职业精神就是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秉持清正廉洁的情操①。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应当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的观念不动摇,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强化司法能力,提升检察队伍案件办理水平

(一)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一是要忠诚法律。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不唯上、不唯亲、不唯情、只唯民。二是要公平公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从实体、程序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三是要具有为民情怀。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要理性平和对待双方当事人,考虑双方的各种利益冲突,真正做到不枉不纵。

(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夯实法律根基;加强检察业务的学习,熟练掌握各项检察实务;加强党内纪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检察工作的水平;加强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司法效率。二是不断加强实践应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工作中善于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取长补短,增加工作经验。三是不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积极撰写办案心得,总结办案得失,提升工作能力,向更高的水平挺进。

(三)提升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水平,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及电信诈骗等新型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能力。二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刑事侦查监督及刑事审判监督等诉讼监督工作,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三是打造“智慧型”信息人才,提升干警运用现代科技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高效运行机制

(一)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智慧检务、智慧公诉建设。二是按照高检院关于全面深化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内设机构的改革模式。

(二)切实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及时发现和制止一些不规范不合法的办案行为,使检察长或部门负责人有效行使检察建议权和监督权,从而加强对检察权规范行使的事前、事中监督。同时将检察官联席会议与检委会进行有效地衔接,使两者协调顺畅助力检察办案和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

(三)完善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确保提请讨论的案件“零差错”。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检察委员会委员选任和考核机制。扩大资深检察官和优秀青年检察官担任委员的比例,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职能力考评体系、具体的委员任免和调整实施办法。二是探索建立检察委员会业务咨询指导制度。独立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或主任检察官,可以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向检察委员会委员进行单独咨询,也可以邀请多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共同进行研讨,检察委员会委员对其提供法律指导和意见建议,供承办检察官参考。由此,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三是坚持前阅卷制度。要充分保障检察委员会委员对案件的知悉权,确保检察委员会委员有充分了解案情的时间。

(四)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一要规范检察官绩效评价主体。检察官绩效考评委员会可以吸收本单位政治部、纪检察监察室、案件管理部门人员和资深检察官代表及社会有关人员,确保评价主体组成人员多元化,以保证考核结果的专业性、公开性。二要设置科学合理的检察官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业务实绩与司法行为并重的考核评价体系,设定指标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结合检察不同业务部门制定不同的业务评价指标。三要规定严谨细致的检察官绩效评价程序和方式。纠正重年终轻平时考核的偏差,加强检察官绩效的平时考核。四要制定客观公正的检察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规则。绩效管理理论认为,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人们所获得的回报挂钩,才能真正使绩效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②。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检察官等级晋升、评先评优、领导职务任免、岗位调整等的主要参考依据,调动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

四、强化管理创新,确保案件管理职能充分有效发挥

(一)创新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在深入以往总结工作经验基础上,坚持把案件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抓好,创新建立并不断丰富完善制度体系,将“静态的质量管理体系、动态的流程管理体系、实时的监督目标管理体系”进行有机结合,全方位构建起内部监督管理体系。

(二)创新评查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一是创新评查方式。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实现全方位评查,提升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评查内容做到“三个转变”。即由事后评查向兼具同步质量监督转变,通揽式评查向兼具内涵式评查转变,普查向兼具重点、分类、细分评查转变,对案件质量实现动态、精细化、全方位管理。三是引入外部监督参与评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评查。

(三)创新管理载体,开展“大数据”分析。一是开展瑕疵案例讲评和精品案件评选工作。通过正反典型案例,引导办案人员认真总结办案工作得失,自觉树立“质量意识”,争办精品案件,强化司法权威,放大案件管理效能。二是建市业务数据定期通报分析制度,在“快、准、深、新”上多方式客观评价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深入分析司法规范化状况,并实行月通报、季通报、半年通报、年通报制度,为业务部门查找短板、调整司法办案重点提供有益助力。

五、强化监督屏障,筑牢内外监督防线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要求检察机关内部处理案件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等工作,把控好纪律要求,不受外界干扰。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二是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构建人大法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专项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四个层次的监督格局。积极适应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运用“两微一端”进行检务公开,提高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接受民众的监督。通过公开审查逮捕案件、拟作不起诉案件听证会等形式主动接受个案监督,提升案件质量。

[ 注 释 ]

①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下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2017-10-23.

②孙柏瑛,祁光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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