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旗 李国超
摘要:文学翻译是否有可译性,一直是国内外翻译界探究的问题。由于在翻译的过程中存在著文化和语言的差异,会面临意义、风格、形式等多方面的障碍,源语的神韵和风貌很难展现,所以文学翻译可译性的绝对性是不存在的。而阐释学为文学翻译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得以彰显,虽然在信息转换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障碍,但译者若能够以前理解为基础,遵循在翻译过程中的原则,则可以通过理解原著的思想内涵而相对再现原著的神韵,使文学翻译具有相对可译性。
关键词:文学翻译;障碍;可译性
想要探究文学翻译中可译性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翻译的定义,奈达和泰伯曾这样解释:“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贴近的、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的信息,对等首先是指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实现这种对等其实就是想要读者获得相同的艺术感受。钱钟书先生也曾经有过类似的论述:“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不能因语言习惯的差异显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二者其实都强调文学翻译过程中要达到源语和译语在语言、风格上的自然贴合。语言承载这一个民族的文化信息,表达着独特的民族思维,虽然两种语言在文化、思维方面存在着共性,但实现二者的自然贴合仍存在一定困难。因此绝对的翻译与“完美”的翻译难度极大。文学翻译的阐释学视野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文学翻译的性质、翻译过程中的障碍,译者的地位及其复杂的阐释过程,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待文学翻译并以阐释学为基础提出了翻译中应遵循的原则。只有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才能更好地完成文学翻译工作。
一、阐释学与文学翻译的关系
(一)阐释学的起源
阐释学最初起源于希腊罗马时期,逐渐在十九世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阐释学作为一门关于理解、阐释与应用的方法论学说,其核心就是理解,这也是这门学科最基本的任务。海德格尔曾说:“阐释学是研究“只有通过理解才存在的那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什么”,也就是“实在”的人对于存在的理解。”阐释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前阐释学阶段、经典阐释学阶段、以及现代阐释学阶段。阐释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强调阐释的目的、对象、方法及规则等,重视阐释过程中的能动性,认为文本具有独立性与客观性的意义,是一种经典经典阐释学,也就是认知阐释学、方法论阐释学。第二种是哲学以人存在的历史性为基础说明了阐释的条件性、相对性与历史性,这也就是现代阐释学,其实也就是哲学阐释学与本体论阐释学。前一种更加强调在阐释过程中文本的原本意义,也就是作者所给予文本的意义,在翻译过程中重视作者的意图与态度进行重建;而后一种则认为在阐释的过程中不必须要达到对于文本原本意义的理解,更加重视阐释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样也能实现对于文学作品很好的翻译,文学作品其实也就具有着可译性。
(二)翻译与阐释学的关系
翻译和阐释学有着紧密的关系。语言是实现双方共同理解的重要媒介,想要理解就需要进行解释,文学翻译其实就是在不同语言之间进行周旋,所以可以当做是阐释学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施莱尔马赫在十九世纪初提出“翻译与方法”,从阐释学的视角出发说明了翻译和理解之间的紧密联系,探求了翻译在理论上的原则与方法,认为翻译大概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译者不干扰原作者,引领读者逐渐接近原作者;亦或不干扰读者,尽量让作者接近读者。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作为现代阐释学的代表人物,从哲学解释学的视角出发,强调在翻译过程中需要重视译者的主体性,强调译者在理解和阐释文本中具有的主体性,并认为翻译实际上就是对于原作的阐释,这一过程富有主观性。而阐释学派中翻译理论的重要代表乔治·斯坦纳则以海德格尔的观点出发,从另一种角度提出了“理解即翻译”的主张,给予了翻译更加丰富的内含,将其大致归为四个步骤,即信赖-侵入-吸收-信赖,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障碍,使文学翻译具有了相对可译性。
二、阐释学理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必要性
文学翻译中存在着语言、意义、风格等很多方面的差异,想要实现完全对等的翻译基本是不可能的。所以通常文学翻译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钱钟书先生所说的“化”的境界,而“化”的境界实现的过程中也会遇到种种障碍,语言转码过程中也会造成一定程度上信息的亏损和风格的微小转变,阐释学理论和方法也就在这里展现出了其必要性。
(一)翻译在语言层面的障碍
语言反映着不同民族在社会结构、文化习俗、价值观念等各方面的不同,其语言本身又存在着在语音、语法、修辞等方面的差别,这就使得在翻译过程中很难找到恰当的概念或表述方式来表现源语想表达的内容,也就很难实现自然贴合。译文往往会出现得“意”忘“形”,亦或得“形”忘“意”的情况。由于有着不同的表达思维方式,所以在表达同一概念时有不同的方法,也就在语言转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形式与内容不统一的障碍。文学作品的相同内容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而语音、形式、结构上的不同都会使文学作品产生不同的价值。以英语和汉语为例,英语作为形合式语言,表达意义主要是通过语调以及逻辑关系的连词;而汉语作为意合式语言,主要运用平上去入的四声声调、关联词来传达思想及情感,这也就造成了二者在语言对译过程中的障碍。另外,二者由于语音构成的意义不同造成文学翻译可译性障碍。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实现表达交流功能的基础。作家在表达情感、叙述故事时往往会运用语音的特点形成和谐的韵律以便达到更好的效果。在文学作品中,可以通过运用语音的附加意义更好的表达思想。但不同的语言系统,其音调、声调、发音特征等存在着不同,如英语作为表音文字,经常运用半谐音、头韵法;而汉语作为表意文字,通常运用双声叠韵和同音字形成双关意,这就使二者在翻译转化过程中形成了在语音层面上的障碍。
(二)翻译在意义层面的障碍
文学翻译可译性在意义层次存在的障碍其实就是语言本身意义之外的其他意义,如巴尔胡达罗夫所说的“语言内部意义、语法意义、实用意义”。在文学作品中,特定的词与词、句与句、整个篇章在组合的过程中都会产生出本身意义外的独特含义,另外还产生了作家在进行文学作品创作过程中给予语言的附加含义,一方面主要包括语境意、修辞意、蕴含意,另一方面还体现着社会意、美学意乃至文化意。文学翻译的过程中,由于语言的形式与意义的形式组合受到社会约定性、任意性的影响,所以不同语言在进行组合时会形成相应的语言意义范围;作家在不一样的语言系统中使用语言赋予的主观价值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另外,受到语言符号自身特点的影响,会产生一些独特的意义。如汉语就是形、音、义的结合体,汉字在组合中通常会形成谐音、双关意等,这些都会造成文学翻译时产生意义层次的障碍。
(三)翻译在风格层面的障碍
文学作品在翻译过程中在风格意义层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障碍。译者想要很好地展现原作的风格,从阐释学的角度来说首先需要对作品进行理解,感受体悟其中的韵味。一部作品展现在读者面前时风格体现在很多方面,如词语、句法、修辞等方面。译者只有具备识别这些要素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再现原作的风格。如以冲淡的方式去译冲淡的作品,以含蓄的方式去译含蓄的作品,以便使得原作的风格更好地体现在译作中。但是,想要实现原作风格的绝对再现,还存在一些障碍:首先,存在语言上的差异,由于两种语言之间存在着差异,想要在转换原文符号的基础上将原作的风格体现在译语中,不可避免地就会遇到因为语言差异而造成的障碍。其次,受到译者文学素养的影响,优秀的译者在掌握原作语言和译作语言的基础上应当具有很强的写作能力,这样才能在认真对待的基础上辨识原作的风格标识,在体悟风格的基础上实现对原作一定程度的再现。再次,译者对原作中生活的体验度也会影响翻译的效果。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间接触到原作中描述的生活,译者对于原作中描绘生活的体验度有不能与原作者完全相同,这就使得再现风格时遇到了障碍。所以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以弥补这种缺陷。另外,原作中时代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译作风格的再现,原作可能与译作出现的年代有着跨越性,译者生活的年代与其相差较大,这样就会在翻译中出现风格翻译的障碍。最后,译者的风格可能原本就与原作者的风格存在很大差距,在翻译过程中难以摆脱原有风格,使原作具有了译者的风格印记,也就造成了风格偏差。
將上述问题作为不可调和的矛盾其实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传统译者“仆人说”、“隐身说”、与“透明说”定义的影响,抑制了译者的主体能动性。而作为阐释学派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乔治·斯坦纳提出了“翻译四步骤”的理论,分别为信赖、侵入、吸收与补偿。这几点对于文学翻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彰显了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时,使得译作能够更加贴近原作,所以阐释学在文学翻译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文将就阐释学的翻译的运作模式及其交织进行简要阐释。
三、阐释学在文学翻译中的运作模式
阐释是在解释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解是阐释的条件与依据,这对于文学翻译来说非常重要。阐释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乔治·斯坦纳提出文学翻译的四个过程,即信赖、入侵、吸收与补偿,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这四个阶段将译者本身融入至翻译行为当中,从翻译内部对作品进行阐释。这样一来为解决翻译史上一直没有解决的翻译二重性问题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支撑,也进一步证明了文学翻译的可译性,成为语言学和社会学之外的另一种有益的尝试。
(一)运作模式——信赖阶段
阐释学在文学翻译中的运作模式由信赖、入侵、吸收和补偿这四个阶段。文学翻译开始于信赖,是说译者需要信赖原作品,承认其有意义或有着可译之处。信赖与在翻译过程中对于原作的绝对忠诚有着区别,它是一种在哲学阐释学基础上翻译的最初一步,信赖是开始文学翻译的基础。海德格尔认为理解是有前结构存在的,阐释是在其基础上完成的,即在理解某件事之前总受到原来认识的影响。“另外,每一种阐释都包含前见,即理解总对先行具有的东西采取一种观点;阐释还包含一个前概念,也就是说理解当中就已经有了怎样思考这个事物的决断,理解是从一个概念的框架开始的,这是理解的第一步。”这也是乔治·斯坦纳将信赖作为文学翻译肇始的哲学基础,也就是要相信所面对的文学作品是有用的。然而,仅有译者对原作的信赖是仅仅不够的,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还需要信赖自己的翻译能力。文学翻译本来就对于译者有着很高的要求,译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自己能够胜任并适合的译作。余光中先生也曾提出过类似的说法,作家首先要能对原作体贴入微,能够灵活运用语言,能够对原作涉及到的文化、知识可以运用自如。如果仅有译者对于原作的信赖,而没有对自己的信赖,也很难形成好的译作。
(二)运作模式——入侵阶段
文学翻译中的第二阶段为入侵,信赖不是主动产生的,想要实现文学翻译还要译者有积极主动的行为。乔治·斯坦纳没有明确区分入侵和理解这两个词语,他认为理解即翻译,也就是说理解本质上就是入侵的。海德格尔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理解本身不是方法论方面的问题,其实是本质上的问题,他将文学翻译过程中的注意力集中在行为的理解上,在本质上就是占为己有,所以也就是入侵的,不可避免的有着攻击性。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可根据与原作相关的前理解与前经验。在文学翻译中,理解一开始译者的视野就开始进入了他所想要理解的文本当中,一方面译者会受到来自原作的抵抗,但另一方面也会在这一过程中吸收并消化一些东西,使其变为自己的。
(三)运作模式——吸收阶段
是第三个阶段为吸收。目的语的语义场本来就已经非常丰满,但还要接纳和处置一些外来的意义和表达方式,也就是“从彻底归化到极端异化这个序列的某处,呈现出无数的细微差别。”“吸收行为总可能会扰乱甚至重新安置本地结构 ,没有任何语言 、任何传统或文化在吸收时不受到形变的危险。”在吸收的这一过程中,一方面保留源语的本来面貌,另一方面也使得译文语言更加丰富。
(四)运作模式——补偿阶段
阐释学视角下文学翻译可译性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就是补偿阶段。文学翻译在阐释学的运作模式的前三个环节中还不够完备,并可能会出现偏差,所以最后需要来进行补偿,以便完成整个的文学翻译过程。翻译在阐释学的运作模式中出现了两个不平衡,即开始的信赖阶段,译者首先失去了平衡,使自己完全倾向于原作;在吸收阶段又出现了不平衡,将译强加至目的语中,语言系统产生了偏向。所以在这时需要在文学翻译中语言信息的交换和恢复当中进行补偿。这样一来,原作就能更好地在一种新的文化语境中得到重生,甚至还会产生大于原作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吴双.阐释学理论视野下文学翻译的词汇选择[J].海外英语,2018(5):110-111.
[2]拜一丹.从乔治·斯坦纳的阐释学视角下看译者主体性——以李继宏中译《追风筝的人》为例[J].北方文学,2015(20):152.
[3]韦维. 阐释学视野下的文学翻译[D].南宁:广西大学,2008.
[4]云芳.阐释学视角下文学翻译中的主体性研究[J].芒种(下半月),2017(12):12-14.
[5]李健.从阐释学的视角看文学翻译中的审美再现[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4(5):94-96.
[6]刘洋.翻译批评的阐释学解读[J].外国语言文学,2016,33(3):186-191.
[7]常文彩.论文学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从哲学阐释学角度分析[J].学术问题研究,2016,12(1):22-27.
[8]姚连兵.A Hermeneutic Study on Inevitability of Misreading in Literary Translation[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7.
[9]赵娜.On Translator's Creative Treason in Literary Trans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ermeneutics[D].西安:西安外國语大学,2011.
[10]许玫.Hermeneutic Multiplicity and Retranslation of Li Sao[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8.
[11]韦维.阐释学视野下的文学翻译[D].南宁:广西大学,2008.
[12]曹少森.A Hermeneutic Study of the Fuzziness in Literary Translation[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8.
作者简介:
王旗(1998.10-),女,辽宁沈阳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英语系2016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翻译。
李国超(1979.10-),男,辽宁朝阳人,副教授,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基金项目:
本文系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9年度校级大创项目《文学翻译的可译性障碍研究(编号2019XJDCA040)》以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6年度教改项目《英语人才应用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基于跨境电商视角(编号2016XJJGYB11)》的阶段性成果。